(创业指南)常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技能贵州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申报指南

技能贵州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申报指南全文共2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技能贵州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申报指南1有效途径,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劳动保障部关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规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促进其顺利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旨在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实现人才培养的多样化。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可以有多种形式,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开展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行校、系二级管理,学校负责审核、检查和重大问题的处理,系部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1、成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领导小组。
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的需求,寻求能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合作单位。
由系部与合作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成立领导小组,系主任及合作单位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系部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合作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各专业合作培养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系部和企事业单位产学合作教育工作的实施完成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
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是我校实行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体制的重要内容。
各系部要继续聘请企业、行业的专家、学者任校外专业指导委员,不断扩外专业指导委员的队伍。
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要由行业主流企业的高级技术及管理人员和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来自企业的人员应有较大部分。
各系应由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在专业建设各个环节中的作用。
特别是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格、教学建设和改革等方面的顾问、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要邀请专业指导委员参与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论证工作。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暂行办法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市发〔20XX〕4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发〔20XX〕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主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重点引进并培养一批掌握国际尖端技术、引领新兴科学突破、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智项目坚持“以智力促产业、以人才谋创新”的工作主线,按照“聚焦重大战略,紧盯国际前沿,突出高精尖缺,加快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紧密围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追赶超越,促进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来组织实施,以达到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目的。
第二章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第四条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与体育等领域的外籍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及创新创业团队。
外籍人才:来我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和紧缺人才,包括: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其他具有特殊专长或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
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研修人员;或者在国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由外籍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及有丰富海外工作经历人员组成,团队包括1名技术创新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三章引进外籍人才资助项目第五条市级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0.28•【字号】遵人领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遵人领发〔2014〕9号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新蒲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10月28日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参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中共遵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才: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第二类: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大创比赛发展规划方案(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创比赛”)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随着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不断深入,大创比赛已经成为高校学生展示才华、实现梦想的重要平台。
为了更好地推动大创比赛的发展,提高比赛质量,特制定本发展规划方案。
二、发展目标1. 提高大创比赛的整体水平,使比赛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2. 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为我国创新创业事业储备优秀人才。
3.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4. 增强高校的社会影响力,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三、发展策略1. 完善赛事体系(1)设立不同类别的大创比赛,如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文化艺术类等,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2)设立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次的大创比赛,形成梯度发展的赛事体系。
(3)建立大创比赛数据库,实现赛事信息共享,提高赛事透明度。
2. 优化赛事流程(1)加强赛事宣传,提高大创比赛的社会关注度。
(2)设立赛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规范赛事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4)设立赛事跟踪服务,为参赛学生提供全程指导和支持。
3. 深化校企合作(1)与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同举办大创比赛,提高赛事质量。
(2)邀请企业、科研院所专家担任评委,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
(3)鼓励参赛学生与企业、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对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选拔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
(2)定期举办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指导学生的能力。
(3)建立导师库,为参赛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指导资源。
5. 营造创新创业氛围(1)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知识。
(2)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支持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3)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展,展示学生创新创业成果。
2023年深入实施人才工程人才工作总结经验做法特色亮点

2023年深入实施人才工程人才工作总结经验做法特色亮点2023年是深入实施人才工程的关键年份,也是实施人才工作的新起点。
通过总结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我们可以更好地指导未来的人才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经验做法1. 加强人才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在2023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人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首先,充分调研和了解各行业的人才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其次,明确政策的落地实施方案,制定细则和操作指南,确保政策能够落地生根;最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才了解到相关政策,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
2. 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在2023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于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
首先,我们扩大了引进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学术领域和科研机构,还将目光放在了企业界、创新领域和工程技术人才等方面;其次,我们加大了引进的力度,通过提供更好的薪资待遇、优惠政策和职业发展机会,吸引高端人才的加入;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引进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条件,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才能。
3. 加强人才培养和发展在2023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人才培养和发展工作。
首先,我们完善了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包括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多种培养渠道和途径,为人才的成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其次,我们加大了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支持,推动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人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舞台;最后,我们加强了人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在各个领域取得更多的突破和成就。
二、特色亮点1.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2023年,我们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将传统的学历教育与实践培训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我们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实践项目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同时,我们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机会,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投资。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其他 民间资金参与科技创业投资。
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程实施
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组成的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 调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相关部 门和地方创新资源,督促检查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情况。
发挥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大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引进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和关键 零部件,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鼓励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形成一批国际科技 合作示范基地。
发挥驻外科技、教育等机构的作用,引导企业“走出去”,开展合作研发,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及 时掌握前沿技术发展的态势,把握国际市场动向,通过科技援外等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技术,扩大高新技术及产 品的出口。
抓好政策落实。加快开展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落实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创业投资企业和科技企业孵 化器税收优惠等重点政策。
不断完善政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及时掌握新的政策需求,促进政策研究制定,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 技术转移等政策措施。
推动高等学校、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 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
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检测中心等向企业开放的力度。将 开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开放情况作为其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江苏省科技系统项目申报汇总及渠道

科技系统项目申报汇总及渠道第一类省级科技类项目1、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社会发展处)创新学者攀登项目项目类别面上项目企业博士创新项目支持重点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以实施“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为支持重点,按创新学者攀登项目、面上项目、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以培育院士或杰出科学家为目标,支持20名省内高层次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地方需求自由选题开展创新研究,攀登科技高峰。
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以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为目标,支持300名处于生产研发一线的企业博士开展创新研究,培育企业技术带头人.面上项目以面向应用为导向,主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我省高技术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和民生科技方面的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1、创新学者攀登项目。
主要资助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领军科技人员,申请人须在其研究领域已有明显学术建树,近年有望申报院士或成为国内外杰出科学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面上项目。
主要资助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第一申请人应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
3、企业博士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入驻企业的年轻科技人员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创新研究。
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为该企业的在职职工或与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省内科技人员(须附合同文本并以企业名义申报),年龄45周岁以下,近年有望培养成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
所在企业须按省资助经费1:1的比例给予配套.2、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处)工业部分项目分类社会发展重要技术标准科技支撑计划(招标项目)科技支撑(工业)部分支持重点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主要围绕省科技创新“八大工程”中的“高端跨越工程”,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向高端攀升为目标,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究、关键或共性技术开发和技术集成创新,培育一批前沿性的战略目标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
安吉人才发展新政实施细则(4篇)

安吉人才发展新政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吉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安吉县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事业发展,建立完善安吉县人才发展新政,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安吉县范围内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保障、人才评价和人才激励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安吉县人才发展新政的目标是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为安吉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对于有较高学历、专业技术特长或具有行业领军地位的高层次人才,安吉县将提供相应的引进政策和配套条件。
第五条针对人才引进工作,安吉县将建立健全人才引进管理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通过高薪资、住房保障、科研经费支持等方式,吸引人才到安吉县发展。
第三章:人才培养第六条安吉县将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人才培养与就业的衔接和对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人才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安吉县将加强对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支持,提供政策、经费和场地等资源支持,鼓励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
第八条安吉县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适应县域经济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第四章:人才使用第九条安吉县将建立公平竞争和公正选拔的人才使用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使用力度,提供适宜的发展平台和机会。
第十条安吉县将根据人才的能力和业绩,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一条安吉县将推动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并进入管理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组织治理能力和效率。
第五章:人才保障第十二条安吉县将建立健全人才保障体系,加强对人才的社保和医疗保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十三条安吉县将加大安居政策的支持力度,为新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打造人才公寓和专业人才小区,降低人才的居住成本。
第十四条安吉县将建立完善人才保险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高限额的人身安全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提高人才的安全感和发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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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南)常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常人才[2009]5号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进壹步提升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常州率先发展新优势,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壹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831工程”)实施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以强化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为主题,选拔培养壹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业绩好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三条总体目标:从2009年起,选拔8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3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和10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
通过培养,到2013年,第壹层次的8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于国内科学技术界具有壹流水平,于关联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其中20名左右成长为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企业家;第二层次的3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于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壹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且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业发展,其中200名左右成长为各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第三层次10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于市内各学科、各行业成绩显著,其中500名左右成长为各领域的中坚力量。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四条选拔对象:于全市各类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从事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重点选拔于先进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生物技术及医药产业等行业领域中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创业能力强,成效显著,同行公认度较高。
第六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条件:壹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之上文化程度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引进计划和市领军型海归创业创新人才的人员;2、于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近五年来获得国家发明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之上或市科技进步壹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3、近五年来,于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于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难题,且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人员;4、应用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和方法且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于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5、近五年来,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于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者;6、于宣传文化领域成就突出,对我市宣传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国家二等奖或省级壹等奖之上奖励,业内同行公认,于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
第七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壹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之上文化程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引进计划和市领军型海归创业创新人才的团队成员;2、近五年来,于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获得国家发明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之上或市科技进步壹等奖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市(厅)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3、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于省内同行业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于省之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且作出突出贡献者;4、于人文社会科学方面,于省级之上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十篇之上论文或出版二部之上专著,且于省内外引起较大反响,近五年来,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之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之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5、于宣传文化领域成绩显著,对我市宣传文化事业作出壹定贡献,获得省级二等奖之上奖励,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于业内和社会上有壹定影响的人员;6、近五年来,于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于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第八条中青年骨干人才选拔条件:壹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之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之上专业技术职务,于学术技术方面有培养和发展潜力,40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于应用技术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近五年来,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或重要贡献人员;2、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于市内同行业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贡献;于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合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者;3、于市之上重点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中,担任研发、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负责人且取得明显成绩的人员;4、于消化、吸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获得壹项之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俩项之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且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5、于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成果明显,于省级之上有较大影响的刊物发表3篇之上有较高价值的论文,近五年来,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奖、市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之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6、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新闻、法律、财会等方面,专业造诣较深,获得市之上奖励,于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人员。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九条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条每俩年选拔壹次,人选壹般由所于单位提名,或由同行专家和团体推荐,也可个人自荐。
第十壹条各辖市、区及市关联部门对推荐报送的人选进行初审,核实成果、业绩,经集体研究后,报市人才办。
对专家、团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也按之上程序审核后报送。
第十二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推荐的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
于专业评审组评审的基础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培养对象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培养对象,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三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
第四章培养第十四条优先保障培养资金投入。
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择优定向资助培养对象主持的课题研究、学习进修等。
第十五条加强政治理论培训。
市人才办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培养对象进行理论轮训,组织培养对象学习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进行国情、省情、市情考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科学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第十六条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分层分类组织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根据培养对象所属行业领域,利用各种资源渠道,大力组织实施以提升专业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化培训工程。
采取多种形式,选送培养对象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工程中心交流访学。
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根据培养对象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有重点地资助出国进修、宣读论文等。
提升培养对象的学历、学位,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优先选送且资助。
第十七条支持项目课题研发。
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培养对象从事重大项目、课题研究,于实践中得到提升。
对培养对象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研究课题,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要优先立项资助,安排科技三项经费时要向培养对象倾斜。
培养对象所于单位和主管部门于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上要给予重点支持和保证,且根据需要优先为培养对象配备工作助手。
现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人才载体设立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构建创新创业创优平台,为培养对象发挥创新创业作用畅通渠道、拓展舞台。
第十八条鼓励科研成果转化。
激励引导培养对象实施成果转化,培养对象研发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于同等条件下,市科技部门优先立项、优先支持,优先帮助争取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资助。
对成果转化前景较好且有壹定转化基础的科研课题,将安排部分资金予以重点资助。
研发成果转化申请国家专利,可优先申请“市专利专项资金”资助。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组织培养对象对本行业、本领域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咨询,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九条重点扶持事业发展。
重点扶持培养对象的事业发展,重视培养对象的政治和社会需求,要加强对其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时把符合条件者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任的原则,选拔优秀培养对象担任科研机构或重大课题组负责人,推荐进入有关高层次学术团体和各级评价、评审机构专家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
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优先晋升。
第二十条重点关注宣传激励。
于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对优秀培养对象的宣传力度,进壹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十壹条重点推荐持续成长。
为培养对象的可持续成长提供平台,于选拔推荐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之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重奖杰出科技人员时,优先从“831工程”培养对象中推荐产生。
第五章管理第二十二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831工程”的统筹领导。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831工程”的组织实施。
按照分层分类负责的原则,中青年领军人才和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培养和管理;中青年骨干人才由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关联部门负责培养和管理。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养对象的统壹选拔,统壹培育,统壹考核等工作;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关联部门按照分类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沟通联系及其他配套工作;培养对象所于单位负责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服务,落实培养对象的各项培养支持措施,配合做好选拔、培育、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期为五年。
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每年于考核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使之可持续良性发展。
培养管理期满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下壹周期的培养对象。
第二十四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