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质量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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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厂

质量手册

目录

一、企业简介

二、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质量负责人任命书

三、企业机构设置

四、质量管理体系图

五、组织领导

六、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法

七、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八、库房管理制度

九、文件管理制度

十、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员工奖惩制度

十二、生产作业指导书

十三、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十四、关键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

十五、原材料、成品检验制度

十六、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批准页

本厂质量手册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编制。经审定,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现予以批准颁发,自2009年9月 1日起实施。

本手册是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厂长:

2009 年9月1 日

一、企业简介

*******饮用水厂成立于2009年9月,坐落在风光旖旎的避暑胜地****,北倚燕山山脉,东接山海关,扼东北、华北之咽喉,公路、铁路、海运、航空等四通八达,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该企业组织机构由车间、质检部、销售部三大职能部门组成。现有厂房600 m2,设备10余台套,固定资产25万元。

本企业拥有分析天平、天平、干燥箱、微生物培养箱、无菌室、灭菌锅、生物显微镜等本行业领先的检验仪器和设备,现有职工6人,预计年产量10万桶左右,产品将在秦皇岛市三区四县销售。

本企业一贯遵循“安全是责任、品质是生命”的宗旨,视产品安全为自已的责任,将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在生产中严把原料关、出厂关,努力将产品成为秦皇岛信的过纯净水,使秦市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二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质量负责人任命书

企业的质量方针:做合格产品,对消费者健康负责;持续改进,向社会提供优质纯净水。

企业质量目标:(1)出厂产品批合格率达到100%;

(2)产品成品合格率达到98%;

(3)交货及时率达到96%,今后三年内每年递增1%。

质检部负责质量方针、目标的宣贯,确保所有有关人员都知道、理解质量方针、目标并贯彻执行。

质量负责人任命书:

根据国家标准QS的要求,现任命企业质检部主任*****为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作为质量管理人员,除行使原有工作职权外,还需按国家标准要求和最高管理者的授权,指导和控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持续改进。望各个部门及员工服从协调,共同履行职责,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确保产品质量。

厂长签字:

日期:

三企业机构设置

四质量管理体系图

五组织领导

1概述

质量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厂领导必须重视质量工作,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职责

厂长负责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组织机构

3.1本厂组织机构图见第三章。

3.2厂长主持全厂工作,全面负责本厂质量工作;质管科负责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和计量管理工作。

4岗位职责

4.1厂长职责和权限: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颁发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批准颁发质量手册;

(4)设置组织机构,任命有关人员,并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5)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

(6)对本厂最终产品质量负全责。

4.2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厂有关规定;

(2)在厂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厂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负责质量管理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组织制定质量手册;

(3)具体领导质管科工作;

(4)向厂长报告本厂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所取得的业绩,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所需作的改进。

4.3质检部职责和权限: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厂有关规定;

(2)在质量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质量手册的编制;

(3)负责监督、检查质量控制和质量职能的实施;

(4)收集、分析和处理质量信息;

(5)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6)负责质量检验工作;

(7)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8)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法

1、概述

为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在生产的每个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管理。

3、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生效:

技术文件经厂长批准后生效。

4、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存在问题时应报厂长对相关文件

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改。技术文件的更改见《文件管理制度》。

5、禁止任何人口头修改作业文件,操作工及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口头的修改指令。

6、相关的人员由于疏忽大意,造成相关的技术文件出现关键性错误,未造成质

量事故且及时修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审核人员给于通报批评,造成质量事故的,给与直接经济损失10%的罚款。

7、成批生产后实行抽检制,检验的项目必须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

可入库,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后不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质检员检验而擅自入库的,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给于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给于辞退,造成质量事故的,给与直接经济损失10%的罚款并予以辞退。

8、由厂长指定专人对整个操作工序执行《作业指导书》的情况予以检查,发现不按《作业指导书》操作的,每发现一次给与50元的罚款;检查人不定期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抽查的,当发现人员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的,除给操作工50元的罚款外,给与相关的检查人员相同数额的罚款。

9、检验员每月月末对操作工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报厂长并存档,统计结果作为操作工工作质量的考核依据,考核指标见《质量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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