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问题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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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析

我国政府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析

我国政府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析我国政府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不透明。

政府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准确和全面,对政府
工作的评价往往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

2.失信行为频发。

政府官员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不遵守约定、不履行承诺,严重影响政府信用的建设。

3.监管不严。

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不力,让一部分企业、个人敢于失信,不惧违法。

对于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真实、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

2.加强内部管理。

实施倒逼机制,强化政府官员尽职尽责和承
诺履行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严格落实纪律要求。

3.强化监管力度。

加强市场主体的规范管理和监管,对失信行
为进行追责、曝光和惩罚,形成严肃的司法制度和约束机制。

同时,还要切实增强政府信用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才能进
一步推动政府信用建设水平的提高。

浅谈关于政府公务员诚信缺失的表现、危害 及治理对策

浅谈关于政府公务员诚信缺失的表现、危害 及治理对策

浅谈关于政府公务员诚信缺失的表现、危害及治理对策内容提要:公务员是政府构成的主体,其诚信修养和诚信行为,对社会公众具有强大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本文主要阐述了政府公务员诚信缺失的表现、危害及治理对策。

关键词:诚信政府公务员是专门形式行政权力、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掌握着国家和政府的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执行着国家公务和组织机构各项行政事务,肩负着“治国”的历史使命。

政府公务员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其诚信修养和诚信行为,对社会公众具有强大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一、公务员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当前,我国政府公务员的主流是积极、上升、进步的,大部分公务员能够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尊重和信任,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公务员队伍确实存在不容忽视的局部道德失衡问题,确实有部分行政人员不讲诚信,造成“吏治腐败”。

公务员诚信缺失问题虽然反映在不同的行政领域,表现形式也各种各样,但总体上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1、以权谋私,权大于法。

这是政府公务员最大最严重的失信行为。

从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到海南文昌市原市书记谢明中,受贿、生活腐化堕落;从湖北省原副省长孟庆平到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斌,利用土地审批项目收受巨额财物;从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韩桂芝到安徽阜阳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杜欣,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官帽”批发受贿巨额款项;从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到河南省卢氏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利用大搞形象工程向百姓横征暴敛收刮民脂民膏;从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123名矿工死亡,到山西临汾洪洞12.5发生特大瓦斯爆炸的“官煤勾结”事故等,涉及到的都是当地公务员为了自身欲望,滥用权利巧取豪夺。

这些公务员的行为严重地背离了政府权力的公共属性,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对公务员的信任。

2、决策不科学。

有些公务员决策时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调查研究,不讲科学,凭经验和习惯办事,致使决策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从而使公务员的信用在群众心目中遭到削弱。

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解决方案

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解决方案

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政府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其诚信尤为重要,而政府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表现政府部门诚信问题主要表现在权力滥用、腐败、拖延执法等方面。

具体表现如下:1.权力滥用政府部门拥有很大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有时候可能被滥用。

比如一些政府官员,由于其职位的特殊性,可以为自己亲友提供便利,甚至直接损害公共利益。

2.腐败当政府官员为自己谋取利益而不是为公众服务时,就会出现腐败现象。

腐败现象会损害公共利益,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

3.拖延执法政府部门执法的延迟处理也是一种诚信问题。

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使公众的利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二、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根源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根源是人心的扭曲。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政府官员只注重个人利益,忽视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不善、法制建设不完善也是导致诚信问题的主要因素。

三、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着力加强政府部门内部管理政府部门的领导层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对腐败进行零容忍。

加强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建设廉政文化,使政府机构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工作,最大化地维护公共利益。

2.加强法制建设政府部门的诚信也有赖于法制的完善。

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强化权力的监察和制约,并保证政府官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3.鼓励社会监督通过传媒、反腐倡廉教育、社会监督等手段,鼓励公众参与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4.建设宏观调控机制政府应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合理地布局,避免出现滥用权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

总之,政府部门诚信问题既影响了政府官员的形象,也影响了政府机构的效能。

政府部门应坚持诚实、公正、透明、负责任的原则,加强自我管理,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由上至下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为国家的长远发展维护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政府诚信问题研究

政府诚信问题研究

政府诚信问题研究政府诚信问题研究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政府诚信问题愈加受到广泛关注。

政府作为国家管理者和服务者,其诚信问题关系到国家治理效能、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就政府诚信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首先,政府诚信问题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

一方面,官员的腐败行为与政府诚信问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腐败行为导致了权力滥用、执法不公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是诚信问题的重要原因。

政府未能履行承诺、信息透明度不足、延误办事时间等问题,给公民带来困扰甚至损害其利益。

此外,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不一致性,也加剧了政府诚信问题的出现。

政府发布了一些好的政策,但由于执行不力或者缺乏监管,这些政策往往难以真正实施,这种情况也损害了政府的诚信。

其次,政府诚信问题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政府诚信问题首先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政府承诺未能兑现,延误办事时间和不负责任的态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困扰。

对政府失去信任也导致了人民对政府的抵触情绪增加,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政府诚信问题还严重影响了国家治理效能。

政府如果失去诚信,将难以有效履行职责和推动改革,国家治理将受到阻碍。

针对政府诚信问题,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在承诺问题上应有明确的法律约束,确保政府作出的承诺得到落实。

其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设。

政府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向公众公开政府部门的运行情况和重要决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加政府的诚信度。

同时,政府部门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言行一致,依法行政。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推动政府提升诚信度。

政府诚信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部门作为国家管理者和服务者更应承担重要责任。

建设诚信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浅析我国乡镇政府的诚信缺失以及对策

浅析我国乡镇政府的诚信缺失以及对策

浅析我国乡镇政府的诚信缺失以及对策[摘要]当前,“诚信”问题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迫切需要一个充满诚信氛围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

“诚信”包括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等。

如果说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是一座金字塔,那么政府诚信就位于金字塔的塔顶。

而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关,诚信于民对新农村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乡镇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乡镇特殊的环境因素,诚信缺失的制度因素,诚信缺失的内部因素。

重塑乡镇政府诚信体系需要尝试以下几个解决思路:引入第三部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深化体制创新,完善绩效体系,提高失信成本;明确政府职能,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公开体系。

[关键词】乡镇政府;诚信缺失;第三部门、古人云,“人无信不立”。

人民政府诚实守信,既是一种负责的执政理念,更是各级政府的为政之首,执政之基,然而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政府在现实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中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存在着相当程度的政府诚信问题。

其中“基层政府的失信情况较普遍和严重,乡镇政府的失信现象最为突出”…。

乡镇政府作为连接城市和广大乡村地区的中间枢纽,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关,诚信于民,为广大农民阶层树立起守法诚信的典范,对新农村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甚至影响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乡镇政府诚信缺失的表现诚信缺失在我国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大环境的相似性决定了政府失信的表现有许多共同点。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底层的行政机构,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上要听命于国家,省,市县的行政指令,下要面对着广袤的农村地区,以及附着在这片土地上特殊的人民群体。

地广人稀,经济生产方式较单一,以农业为主,管辖居民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这些都是乡镇政府面对的,不同与城市治理的客观因素。

农业税的取消,切断了乡镇政府的最主要财政收入,如何合理获取财政收入也成为考验乡镇政府智慧的一大难题。

申论热点:政府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申论热点:政府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问题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与关键,它引导、影响着公众的诚信精神,推动、决定着社会的诚信程度。

从当前的信⽤状况看,⼀些政府部门政策多变、政出多门、朝令⼣改、承⽽⽆诺和失信于民的现象时有发⽣。

具体表现为:不依法履⾏、不及时兑现政策,且有时不够具体⽽显得假、⼤、空;政策的制定主观性和随意性较⼤、透明度不够⾼、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够;少数政府机构及公务⼈员滥⽤权⼒和各种“假⼤空”的失信⾏为,阻碍了社会信任程度的提⾼;⼀些机构和⼯作⼈员的⾔⽽⽆信,缺乏责任感,欺上瞒下,以权谋私,乱收费乱摊派。

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失信⾏为有意⽆意损害了社会的公信⼒,损害了党和政府在⼈民群众中的形象。

这种缺乏诚信的做法贻害⽆穷。

⼆、原因 第⼀,没有摆正政府权⼒和公民权利关系的位置。

⼀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仍受权⼒本位、官⼤于民的传统观念的⽀配,认为政府的权⼒是可以不受约束和任意⾏使的。

极少数甚⾄认为,政府是为着公共利益⾏使权⼒,因⽽可以享有不守信⽤的特权,以⾄于滥⽤公共权⼒。

第⼆,没有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冲突。

常常只顾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以致牺牲诚信,损害政府公信⼒和权威性,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第三,没有准确把握“发展第⼀要务”和科学发展的关系。

⽚⾯追求发展,⽽忽视科学、持续、协调发展,以致为着所谓的“政绩”和“发展地⽅经济”,不负责任、不求实际地⼤⼲、盲⼲,乱许愿、乱,甚⾄弄虚作假最终失信于民。

第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信⽤体系滞后于社会的发展。

三、对策 第⼀,建⽴社会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度。

在保证经济社会安全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加快解决公共信息依法公开和共享问题,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听政制度,以获得社会对政府的信任。

第⼆,政府的决策要科学化。

政府的决策,特别是重⼤的决策都是涉及到国计民⽣的重⼤问题,要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通过科学的⽅法和科学的程序来完成。

第三,政府的决策要民主化。

浅议地方政府诚信缺失问题以及对策

浅议地方政府诚信缺失问题以及对策

国家利益 、 群众利益抛之脑 后 , 把手 中的
权 力 变 为 实 现 小集 团 利 益 和 个 人 利 益 的
工具。
信 缺失 。在经 济发展 的市场 化进 程 中 ,

些 政 府 官 员 放 松 了对 自 己 的 要 求 , 有
些官 员 以权 谋私 、 贪污受 贿 、 生活腐 化 、
个 守 信 用 的 党 和 政 府 , 能 培 育 出 一 个 才 守信用的社会。
有 政府 的信息 公开 , 就谈不 上对政 府信
用 的评 价 。 我 围 目前 有 些 地 方 政 府 对 政 府 自身 的 信 息 公 开 的力 度 不 够 。 一 些 地 方 政 府 在 发 生 突 发 事 件 时 向 公 众 隐 瞒 事 实 , 夺 民 众 的 知 情 权 。 在 重 大 突 出 事 剥 件 中 , 于 有 些 政 府 部 门 为 了 逃 避 责 任 由
欺诈行 为 , 与一些地 方政府 的无所作 为 、 听之任 之的态度是分不开 的。有的地方 政 府甚 至充 当失 信 者的保护 伞 , 得失 使 信者更加有恃 无恐 。所 以有必 要构建有
效 的 政 府 责 任 机 制 。 同 时 , 有 制 约 的 没 权 力 是 极 易 腐 败 的 权 力 , 易 产 生 诚 信 更 危 机 , 此 , 们 还 有 必 要 构 建 对政 府权 因 我 力 的 监 督 制 约机 制 。
口段 文 洋
在 社 会 诚 信 体 系 中 , 府 诚 信 是 核 政 心 , 着 基 础 性 、 定 性 、 向 性 的 作 起 决 导 用 。 它 引 导 、 响 着 公 众 的诚 信 精 神 , 影 推 动 、 定 着社会 的诚 信发展 。从政 治方 决 面来 看 , 为 社 会 关 系 的 主 要 支 撑 点 , 作 政

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741000)政府信誉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一种良好印象和评价,是政府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而树立良好形象的表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体现,是一种无形的政治资源。

政府诚信是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政能力的核心问题,它标志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状态,是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支柱,也是树立政府权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

政府信誉的树立,能够促进政府的勤政建设,促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提高政府造福于社会、谋利于人民的能力。

政府信誉增强政府组织的内聚力与外张力,政府信誉反映了广大政府公务员共同的价值观,必然对政府系统内的全部成员有一种强烈的感召力,激发出士气高昂、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激励公众共同克服危机。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各级政府的诚信建设至关重要。

“政无信必衰”,政府诚信建设是整个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事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十分重视自身的诚信建设,执政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不断得到了提升和改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使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受到损害事件是有发生。

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的制定主观性较大,透明度不够高,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够。

二是在政府机构中,上级对下级朝令夕改,滥发指示,下级对上级则虚报浮夸,隐瞒欺骗,阳奉阴违。

行政管理一方面要求政令畅通、服从基本原则和行政纪律,另一方面又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实事求是处理公共事务。

而个别政府和公职人员不求创新,工作缺乏主动性,唯上是听,唯命是从,应付工作,导致工作质量低下。

三是政府信息不透明,如财政不透明,执法程序不透明。

政府越是透明,政府信息公开一直是公民社会所努力诉求的结果,但是在现实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最终流于形式,但是公众的诉求并未因此而受到制约,尤其是近年来,公众的呼声逐渐高涨,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要求地方政府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增加信息的透明化,增强对公众的回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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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问题及应对策略作者:喻晓才来源:《行政与法》2013年第12期摘要: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

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不仅是推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水平的需要。

本文从用户需求的视角,通过对社会公众视阈下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问题的分析,剖析了造成政府诚信缺失的体制性、根本性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诚信;信用体系;用户需求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3)12-0010-04收稿日期:2013-10-10作者简介:喻晓才(1981—),男,安徽含山人,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办公室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创新与绩效考核。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行政学会资助课题“政府诚信建设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KY06。

政府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政府作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维护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诚信不仅成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政府一旦失去信用,不仅会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而且会使人们在经济交易行为中因担心其结果的“可靠性”而降低交易频率,更多求助于熟人社会或回到自给自足状态,使市场范围受到限制,使经济发展受到影响。

所以,不论从政府治理还是民众福祉的角度看,都应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防微杜渐,有效治理政府诚信缺失问题。

一、当前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表现政府诚信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西方社会对此研究较多,国内近年来对此研究也比较充分。

但对政府诚信的定义,学界、理论界认识不尽一致。

综合国内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政府诚信是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定权力职责、对公众作出的承诺、对公众诉求回应的正确、及时、有效履行程度。

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⑴政府决策诚信。

指政府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尊重客观规律,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公开,出台的政策体现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⑵政府执行诚信。

指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其管理权,并保持行政执行的公正性、透明度和高效率。

其中,既包括政府认真落实向社会作出的各项服务承诺,也包括政府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时的诚实守信。

⑶政府监督诚信。

指政府通过完善的行政监督制度,保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因政府失信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能及时给予救济和补偿。

2013年上半年,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办公室就“政府诚信建设”的基本内容开展了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

从回收的1000多份调查问卷来看,大多数民众对我国各级政府的诚信状况是满意的。

这与当前的社会整体状况是契合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诚信度也在不断增强,民众的满意度也得到了提升。

但从调查问卷可以看出,部分民众对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诚信缺失的行为反应强烈。

这说明在政府整体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升的同时,敷衍塞责、表里不一、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在一些地方尚未杜绝,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诚信缺失的现象依然存在。

⒈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34%的受访者认为,部分政府官员在一些经济、政治、社会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政府诚信形象损害明显。

比如GDP数据“打架”问题,近年来,各省、市向国家上报的GDP数据加到一起远远超过了国家统计局向全国发布的GDP数据。

再比如在接待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验收时,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个人政绩或地方利益,大搞形式主义,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加大了百姓对政府的怀疑和不信任程度,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⒉效率低下,阳奉阴违。

22%的受访者认为,“效率低下、阳奉阴违”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政府领导或政府工作人员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口说一套实做一套。

有的甚至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力度很大,但一些地方的房价“不降反升”,这其中就有当地政府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的原因。

⒊与民争利,腐败不断。

17%的受访者对政府“与民争利”的行为反应强烈。

各地普遍出现的由征地引发的纠纷,其中大多都与地方政府的行为意志相关。

一些政府及其领导干部通过权力寻租导致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执法犯法、弄权枉法等问题。

⒋无效作为,执法无序。

13%的受访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缺位、越位、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

近年来,国内媒体曝光的一些恶性事件,如安徽池州事件、重庆万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四川广安事件和大竹事件、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湖北石首事件以及四川什邡事件等,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无效作为造成的。

⒌朝令昔改,决策失范。

12%的受访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政策朝令夕改、决策失范,严重影响了政府信用。

有的地方政府在决策时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凭经验和习惯办事,致使决策失误不断,造成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有的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不做科学论证,盲目浮躁、跟风式地大搞脱离民情民意的政府工程、形象工程等;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凭空许诺,结果难以兑现;有些地方政府大搞一届政府一个政策,新官不理旧事,大大降低了公众对未来的期望值。

二、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虽然政府诚信缺失外在表现多样,但究其根源,是由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和政府自律与他律的缺失而引起的。

⒈政府诚信理念尚未建立。

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专项调查显示,由于我国受封建思想影响较深,加上“十年”文革的负面影响,政府诚信、责任政府还没能作为一种行政理念广泛深入到政府工作人员头脑之中。

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认为讲诚信只是个人、企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是为社会公众谋福祉的,只需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对于局部和个人利益宜倡导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不必谨小慎微;个别政府工作人员特权思想、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习惯以红头文件方式来以权谋私,习惯让自己的家属打着自己的旗号或依靠自己的影响力出去耍特权,对政府诚信缺乏基本的认识。

⒉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

43%的受访者认为,职责交叉、界限模糊、责权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还依然存在。

如在2012年4月国内部分省份发生的毒胶囊事件中,胶囊本身不是药,生产胶囊的企业由质监部门管,而胶囊最终会被用作药品的包装,药品又由药监部门管。

将社会事务拆解成了不同的环节,交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方式产生了职责不清问题,导致了监管难以实现无缝对接。

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给一些部门在好处面前争权夺利、在困难面前推诿扯皮提供了条件,也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中的缺位与不到位。

⒊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

36%的受访者认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造成政府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法制不健全,在执法中缺乏对政府失信的惩处措施;另一方面,缺少健全有效的政府问责机制,使得政府的种种行为往往难以得到明确的失信认定,甚至在政府失信时也缺少必要的惩罚。

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在客观上放任了政府诚信缺失行为的发生。

⒋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13%的受访者认为,地方保护主义遗毒对政府诚信损害巨大。

由于政府的“自利性”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滥用或消极使用手中的权力。

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和扩大财政税收收入,为本地的制假、贩假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企业,纵容企业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有的地方法院在判决、执法中往往刻意维护本地利益;有的地方媒体刻意屏蔽不利于本地政府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信息。

凡此种种,都助长了地方政府的失信之风。

三、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对策导致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虽然有诸多方面,但根本在于政府的“自利性”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

从综合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68%的受访者认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推进政府诚信建设。

这说明社会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已经基本形成共识。

⑴信息公开。

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府信息均应依法予以公开。

⑵程序公开。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类医院、学校、交通、城建、房产、社保、医保、民政、计划生育、环保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均要实行办事流程公开。

既可以通过设立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办事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也可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电子显示屏或便于群众观看的办事公开栏。

加快网上办公进程,力争所有事项网上办理。

⑶结果公开。

包括行政许可决定、重大行政处罚结果、重大投诉案件处理结果、过错责任追究结果、考核结果等都要公开。

同时,在结果公开中还必须做到及时迅速,避免出现时间差,给相关人员留下潜规则的空间。

⒉完善监督机制。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超过60%的受访者都充分肯定了监督的重要性。

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政府信用监督机制防范政府失信行为的发生。

⑴加强舆论监督。

社会舆论能够形成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社会冲击力。

加强社会舆论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评判,鼓励公民和企事业等法人、新闻媒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工具依法对政府以及政府官员进行积极有效的监督,对于纠正政府及政府官员诚信方面的失误尤其是揭露腐败现象,为政府诚信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⑵加强公众监督。

公众是行政执行力的作用对象,作为被服务者或者被管理者,他们往往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感受,可以发现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也最有发言权。

因此,加强公众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目前,要积极为公众监督创造条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公众监督要与领导监督相结合,应保障公众监督在政府工作人员提拔任用、表彰奖励过程中有同等的评价权重。

⑶加强专门监督。

切实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发挥好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使司法机关从人、财、物方面独立于同级行政机关,发挥司法监督功能;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能有效地对同级及下级组织和个人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在调查中,将近12%的受访者对当前决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规范性、民主性、配套性、科学性等方面“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可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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