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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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保险条例

发布时间:2019-11-06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xx 年1月1日实施,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事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下文是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欢迎阅读!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xx 年1月1日实施。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事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为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依照《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按劳动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按劳动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省设区的市依照《条例》规定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阿坝州继续实行工伤保险州级统筹。甘孜州、凉山州的统筹层次由州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逐步实行州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中央在川行业单位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其他中央属、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社会统筹。

四、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依照国家规定提出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报统筹地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制订。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及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分别确定用人单位的具体缴费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适用相应的行业差别费率。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基数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统筹地区应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工伤保险储备金按统筹地区当年实际征收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还可从结余中提留部份作为储备金。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储备金累计不应超过当年应征收基金总额的40%。工伤保险储备金主要用于统筹地区重特大事故的工伤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政府垫付。使用工伤保险储备金由经办机构提出意见,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储备金的提留比例可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完善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比例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

六、职工工伤认定条件、认定管理机构、申请和认定时效、认定程序、举证责任等,按照《条例》第三章以及劳动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我省原执行的职工伤残性质认定中比照因工的有关政策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

七、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标准、申请和鉴定时限、鉴定程序等,依照《条例》第四章的规定执行。省、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专门办事机构并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省、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时负责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工伤职工依照《条例》第五章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七级伤残36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

九、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由省劳动保障厅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制订调整办法,各统筹地区及用人单位应按照省制订的调整办法和标准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时进行调整。保留劳动关系的五、六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随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按比例调整。

20xx年12月31日前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残人员经鉴定仍然符合护理条件的,依据其鉴定的生活护理等级,从20xx年1月1日起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标准计发生活护理费,所需资金按原支付渠道解决。

十、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十一、用人单位依法破产,依照《条例》的规定进行清算。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还应依照有关法规清算用人单位欠缴的工伤保险费。破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清算标准、支付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省经贸委制订。用人单位依法撤消、关闭的,应按规定妥善处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

十二、20xx年1月1日以后我省境内的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发生的职工伤害事故按照属地原则,其工伤性质均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由省、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十三、20xx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xx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20xx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作出了工伤认定,相关待遇尚未处理的,一次性伤残待遇和一次性死亡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其他待遇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20xx年1月1日后完成工伤认定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标准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20xx年12月31日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

十四、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因工负伤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条例》和本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费的筹集办法和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五、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工伤保险事务。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的综合管理,承担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省级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对市(州)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争议的复查鉴定工作,其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各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除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外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具体事务。

财政和审计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等依照《条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照《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查处。

十六、各市、州政府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宣传培训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抓紧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切实做好《条例》施行的各项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卫生、民政、物价、工商、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条例》在我省顺利贯彻实施。

十七、我省原工伤保险规定与《条例》和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带着该问题,首先了解针对工伤风险程度,对行业的划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详情如下: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等。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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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 (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二)护理期限 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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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综合法律知识:挪用资金罪测试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嵌体洞斜面的角度为 A.8° B.5° C.45° D.135° E.30° 2.(2003,19)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__缴纳失业保险金。 A.1% B.2% C.3% D.4% 3.下列关于申请仲裁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 A.有仲裁协议 B.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C.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D.仲裁委员会同意受理 4.A公司经常派业务员小赵和B公司订立合同。小赵调离后,又持盖有A公司公章的合同书和尚不知其已调离的B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A 公司并不知情。B公司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A公司认为该合同和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 A.A公司不承担责任 B.A公司应和B公司分担损失 C.A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A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5. 在管理学中,组织的含义从静态方面理解,是指__。 A.组织变革 B.组织目标 C.组织结构 D.组织原则 6. 下列关于实施集中化战略的风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__。 A.竞争者可能模仿 B.目标市场由于技术创新、替代品出现等原因导致需求上升 C.由于目标细分市场和其他细分市场的差异过小,大量竞争者涌入细分市场

D.新进入者重新细分市场 7.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__。 A.犯罪的同类客体 B.危害行为的形式 C.犯罪对象的特点 D.行为人的主观心态 8. 住院病人护理评估中收集资料的关键在于 A.得到病人信任 B.正确运用沟通技巧 C.观察能力 D.专业技术水平 E.态度是否和蔼 9.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的规定你认为正确的是()。 A.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B.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 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 一般而言,制定战略规划要经过()几个阶段。 A.意识、调研、草案、咨询、决策 B.建议、草案、讨论、调研、决策 C.建议、调研、讨论、草案、决策 D.意识、调研、草案、讨论、决策 11. 下列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人员是__。 A.农业局张科长 B.法院王法官 C.保险公司李处长 D.武警赵队长 12. 在成套设备、大型机械产品和交通工具的交易中,因为成交金额较大,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一般采用按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若干期付清货款。一般采用的结算方式是:()。A.信用证和汇付相结合 B.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 C.跟单托收和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证书相结合 D.汇付、托收、信用证三者相结合 13. 不以承担责任者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是__。 A.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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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该怎么办理 请问我想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该怎么办理? 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2006年在一家企业上班,07年2月份开始给交各种保险,2个月都我辞职了,现在自己给私人干,也就是说我的保险交到了07年3月份,现在的一些优惠政策很好我想补交到08年底,有谁可以给我指点一下,谢谢.急!!! 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

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个人%;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20200901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登记或者注册所在地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登记或者注册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工程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的具体措施。 不能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发展工伤康复事业,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省、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辖区内工伤事故伤害、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统筹确定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建立工伤隐患排查机制和预警机制。 第七条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依法由国家和省规定的资金构成,实行省级统筹。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国家和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工伤保险管理、工伤认定、业务经办的必要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财政、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经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确定、调整、发布我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费率等工作。 第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每年至少应当向社会公布一次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最新-四川泸州2019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上调最新消息 精品

四川泸州2019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上调最新消息这是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悉,泸州将于12月开始,对10月、11月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统一进行补差。 预计有34896人次含被征地农民将享受这次补差,补差金额共计48227万元。 具体到工作中,我市将综合考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等因素,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使用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1为什么失业保险要实行市级统筹? 答为了强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失业保险抗风险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 2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是否有政策依据? 答有。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川人社发〔2019〕9号等。 3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单位和职工如何缴费? 答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个人以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目前,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4。 4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征收如何管理? 答统一使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软件。 各区县要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系统软件要求,完善社会保险管理系统数据库,并实现市、区县实时联网,做到数据集中管理、统一指标、分级负责;网络安全、

关于医疗保险的认识

江西师范大学 《社会保障学》期末考核 —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认识 姓名:万国琴 学号:0811020528 班级:人力资源管理 指导老师:吴雪平 时间:2010-12-20

目录 一、前言 (3)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3) 1、农村保障水平低 (3)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3) 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3)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 (4)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4)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建设滞后 (4) 2、政府职能不明确 (4) 3、合作医疗等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够规范 (5) 4、医疗费支出增长迅猛, 加重了患病农民的负担。 (5) 5、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5)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 (6) 四、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改革措施 (6) 1、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重视空缺群体与弱势群体 (6)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 (7) 3、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以重大疾病为保障重点。 (7) 4、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8) 5、政府加大投入,并出台法律法规 (8) 6、加强宣传,努力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合作医疗 (9) 五、小结 (9)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医保制度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已由城镇扩展到农村。使农村因病返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缓解。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社会医疗保险在农村发展的参差不齐,覆盖面也极为狭窄。农村医疗保险问题是我国农村面临新经济形式下急需解决的一个战略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建立健全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因此如何改善我国农村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当前的关键所在。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1、农村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 而在农村100 个人中, 只有12 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业或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在大中城市这个数字则为54。从1999 年正式实行的社会保障改革, 至今已有10.895万人受益, 其中近65%都是城镇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而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率极低, 作为各种商业和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20%。而且,农村79%的农民自费医疗,保障水平低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 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多年来, 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严重不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 地方财政吃紧, 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剩无几, 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贴减少, 农村卫生资源将更加匮乏。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目前,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 医疗服务供给逐渐市场化, 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 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不断上涨, “因病致贫”、“有病难就医”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 农民对看病就医心存隐忧。近年来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许多农民已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形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 “五险一金”.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 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有关保费分担说明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 (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0%,个人22;重庆:单位承担9%,个人22) 3、失业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5%,个人0.5%;重庆:单位承担2%,个人1%) 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0.5%、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服务业0.5%,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北京比例0.8%;重庆比例为0.7%) 以北京22岁担任教师的张小姐为例,她每月收入4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000元,从22岁开始缴,预期到60岁退休。试

算如下: 个人缴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832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22=82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0.52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2080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10400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1.56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5、工伤保险金:4,000 X 0.520元 6、生育保险金:4000 X 0.832元 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 1、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除了国家有相关的政策规定之外,不少地方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作为某些事情的具体处理依据,而工伤保险条例便是其中之一。那么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怎么规定的?工伤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律伴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怎么规定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试行)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1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1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门诊特殊病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并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本协议确定的量化指标与人社局组织的年度考核挂钩,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 第八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九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

2018年四川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四川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四川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四川省九级工伤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为16个月工资。 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2020年最新杭州失业保证金标准

2020年最新杭州失业保证金标准 2020年最新杭州失业保证金标准2020年最新杭州失业保证金标准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50元/月上调到了186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地提高。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20年最新杭州失业保证金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杭州调整失业保证金标准增加168元每月能领到1488元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50元/月上调到了186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地提高。日前,杭州发出通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的11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不含富阳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488元/月,比照原来的1320元/月,增加了168元。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杭州的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860元的80,所以失业保险金每个月能够领到1488元。 按照通知,富阳区、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富阳区在今年11月1日也调整了最低月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470元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2元调整为15.2元,今年7月起,富阳区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也与主城区同

城同待遇,从原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因此富阳的失业保险金为1328元/月,比原来的1029元/月多了299元。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年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0年1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富阳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 富阳区、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年128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9日杭州失业金怎么算。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我省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70至80确定。 从2020年9月1日起,杭州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调整为统筹地区企业最低工资的标准的80确定。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医疗保险、医院寡头与医疗服务价格扭曲

【专题名称】社会保障制度 【专题号】C41 【复印期号】2011年03期 【原文出处】《财贸经济》(京)2010年10期第100~105页 【英文标题】Medical Insurance, Hospital Oligopoly and Distortion of Medical Service Price 【作者简介】张二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万里学院讲师;李春琦,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上海200433;吴跃进,浙江万里学院副教授,宁波315100。 【内容提要】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的自身特点,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管制并没有影响到医院的市场主体地位,这在我国目前医院结构体系下形成了医疗服务市场的寡头竞争结构。医疗保险所引致的医疗服务消费成本的外部性 是影响医院寡头竞争均衡条件下患者需求结构的重要因素,现有医疗保险制度增加了患者对高级别医院的需求,导致较高 的均衡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并恶化了未参与医疗保险患者的就医环境。因此,引入竞争机制改变现有医疗服务市场结构, 中图分类号:F2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10-0100-06 一、引言 随着医疗服务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医疗服务价格出现了过快上涨,“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我国医疗服务市场一个 较为突出的问题。①一方面,三级医院就诊患者比重不断上升,导致就诊时的排队候诊时间过长,“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对 这类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同时也导致了医疗服务价格的快速上涨,“看病贵”日益凸现;另一方面,同一地域空间 上的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等基层医院门庭冷落,医疗设备陈旧,人才流失,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质量与三级医院的差距日益拉 大,这又进一步促使患者对三级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从而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为严重。所以,“看病难、 看病贵”同患者对不同级别医院供给的医疗服务需求结构的变化不无关系,明确影响患者需求结构变动的原因是解决“看病难、 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所在。 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长是一个全球性的普遍现象(Murrary等,1994)。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结构对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具 有重要影响,医疗服务市场集中度与其价格水平正相关(Connor等,1997;Dranove和Ludwick,1999;Krishnan,2001)。新 的进入者会导致医院间的竞争性增加,进而降低医院利润,但其效应的大小随进入者的数量递减(Abraham等,2003)。虽然我 国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存在较为严格的管制,但由于我国医疗价格管制的自身特点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院在医疗服务价 格决策方面依然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医院仍然是市场的主体。本文将从市场需求结构的视角,分析我国医院间竞争行为及其对医 疗服务价格的影响,国内对此方面的研究文献较为罕见,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过高的研究大多只停留在国家对医疗服务市场调控、 医院管理以及医务人员的道德素质等层面(郝模,2006;沈国方,2006;朱恒鹏,2007)。此外,医疗保险制度对医院及患者行 为有着明显的影响,进而还会对医疗费用水平的高低产生重要影响(Michael,2003;Pollack和Zeckhauser,1996)。医疗保 险的支付机制是导致住院患者日均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Sloan,1988)。我国学者也对医疗保险同患者的医疗费用的关系作 了实证分析,并认为其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的医疗费用水平(罗仁夏和吴彬,2006;冯启明等,2001)。我们认为,在 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条件下,患者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的赔付率上无明显差异,这样由医疗保险所产生的医疗服务消费成本 的外部性,必然导致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均衡结果是对高级别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所以 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导致的特殊市场需求结构是产生所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医疗服务市场寡头竞争结构的成因 我国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一直存在着严格管制,以确保医院作为非盈利性机构为医疗服务这种特殊商品提供普遍服务。 但是由于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的特点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政府部门的管制并没有真正改变医院的市场主体地位,这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患者和医院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行业的专业性强,医院和患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给予 了医院在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很大的主动权。医院可以利用价格上限相对较高、利润空间较大的医疗服务同具有同等治疗效果 但价格管制较严格、利润空间相对较小的医疗服务项目之间进行替代,通过药物治疗和服务性治疗之间的替代,不同药品之间的 替代以及医疗服务项目的分割等提高向患者的收费。这也解释了医院为何乐于新的医疗项目和新特药品,因为价格管制部门对于 这类新的医疗项目和新特药品缺乏准确的成本信息,管制部门制定的价格上限较高,利润空间大。 其次,医疗服务产品需求的特殊性。和普通商品的需求不同,医疗服务的需求是由医院决定的,因为医院首先为患者提 供疾病诊断服务,然后再根据诊断结果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正是这些治疗方案决定了患者对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的需求。所 以,在医疗市场上,医院既是产品的供给者,同时又是产品需求的决定者(Arrow,1963)。这样医院就可以在遵守价格管制部门 有关单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制条件下,通过增加或减少辅助性治疗项目或者对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割来控制患者有关某一 疾病的总的医疗费用水平,对单个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管制未能改变医院有关疾病诊治服务的总费用决定权,医院仍是医疗服务 总体费用的决定主体。 最后,医疗服务产品的捆绑销售。患者就某一疾病到医院就诊,事实上是接受了医院一系列医疗服务产品,这一系列产 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患者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并分别选择不同的医院作为其供给者;此外,不同医院对 同一患者就同一疾病所做出的具体诊治方案是不兼容的,所以患者通常不能就某一医院具体诊治方案的一部分到另一医院去完 成,除非其重新接受后者所有具体诊治方案,因此,医院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产品具有捆绑销售的特性。②在这种捆绑销售条件

汕头市(市辖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汕头市(市辖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汕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汕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汕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 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汕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 保险参保人数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汕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汕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 (1) 第二节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汕头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汕头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汕头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汕头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管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管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专项检查的通知》(平财社〔2015〕5号)要求,我局对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部署,高度重视 为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失业保险股和财务股全力参与,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到人。参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操作指南》,逐项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着眼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不怕暴露问题,力求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业务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促进我县失业保险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始终遵循《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04〕28号)以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发〔2008〕37号)。

(二)切实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一是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按时存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每月将收入过渡户的全部基金收入全部上缴市就业局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二是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月报表》上报市就业局; (三)严格按照基金管理要求开立专项账户。按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未多头开户,多头存放和接受失业保险相关费用。 (四)业务办理严格遵循内控制度。基金征缴做到有计划、有台帐,基本不存在现金或现金支票、远期票据、有价证卷等形式的缴费。预决算管理规范,报表真实、完整,能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按照政策规定开设银行帐户,落实了基金收据使用管理规定和银行票据管理规定,印鉴管理使用合乎规定用途和范围。 (五)是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业务办理基本符合政策规定和业务规范,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完备,待遇调整符合政策规定,支付及时,全部实行了银行卡方式支付,未出现现金支付现象。基金使用合规合法,无虚报瞒报现象;未出现严重差错和虚列支出、转移资金、贪污、挤占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也未出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项和重大信访、重大投诉等严重事件,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我国医疗保险历史沿革及其发展方向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 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 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已基本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这一改革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年以前,以控制费用为中心,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1)1985年以前,主要针对需方,实行费用分担措施。例如,个人要支付少量的医疗费用,即所谓的“挂钩”,但各地分担的比例不同,一般为10%--20%。此后,职工个人的费用意识有所增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 (2)1985年—1992年,重点转向对医院进行控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约束。 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①改革支付方式,将经费按享受人数和定额标准包给医院,节支留用,超支分担,激励医院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开支;②制定基本药品目录和公费医疗用药报销目录,以控制药品支出;③加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管理,即提供经费的政府和享受者所在单位等,都要承担部分经济责任。 除此之外,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大病统筹制度,即以地区和行业为单位,由企业缴纳保险费,形成统筹基金,对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患者给予补助,使医疗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有所提高,企业之间互助共济、分担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 这些措施对控制费用的迅速增长,缓解经费紧张和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 1992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从而拉开了对我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序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在我国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务院成立了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4年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共同制定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了试点。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在58个城市进行了扩大试点。我省淮北、芜湖、铜陵三市列入国务院扩大试点城市范围。 几年来,各地的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也逐步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宜昌市(市辖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宜昌市(市辖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宜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宜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宜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 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宜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 保险参保人数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宜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宜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 (1) 第二节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宜昌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宜昌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宜昌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宜昌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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