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鹰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鹰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11.10•【字号】鹰教中招字〔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招生考试正文鹰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市)教体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管委会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为深化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并报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鹰潭市教育局2020年11月10日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8〕5号)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为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我市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4.06.11
•【字号】洪教普高字〔2024〕2号
•【施行日期】2024.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
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南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 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仍然坚持“十统一”的原则,即县教育局统一审查资格;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办理准考证;统一申报、下达招生计划;统一订购试卷;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抽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并实行网上阅卷、登分工作;统一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新生;统一评估、通报考试招生工作情况。
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学业考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必须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不到“4A”的不得参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四个维度出现C等及C等以下的,不得参加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不能招收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在D等以下的学生。
3.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一榜走”政策,即正取生、择校生、特长生一次录取,凡录取学生一榜公示,不留一个招生计划,榜外不插一人上学。
4. 普通高中招生应届生和无学籍学生拉开差距分别划线录取,今年无学籍学生仍执行提高50分录取政策。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2019年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考试招生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考试科目及时间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三科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英语二科考试时间120分钟,特殊考生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具体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11:30 语文6月16日下午15:00-17:30 理化综合6月17日上午9:00-11:00 数学6月17日下午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6月18日上午9:00-11:00 英语6月18日下午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四、考试内容及分值(一)考试内容1. 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三河市普高招生方案

三河市普高招生方案
三河市普高招生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招生考试。
2.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师资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人数和专业设置。
3. 招生政策:根据当地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政策,包括招生对象、录取标准、特长生招生等。
4. 招生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进行招生宣传,包括校园宣传、家长会宣传、社区宣传等,吸引更多学生报名参加招生考试。
5. 招生考试:组织招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6. 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通知录取学生进行报到手续办理。
以上就是三河市普高招生方案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当
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5.30•【字号】合教〔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教育局2021年5月30日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1)九年级。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
科目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
2021池州普高招生计划

2021池州普高招生计划(实用版)目录1.2021 池州普高招生计划概述2.招生计划的具体内容3.招生计划的实施与录取4.注意事项正文【2021 池州普高招生计划概述】2021 年池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已经公布,该计划旨在为池州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提供招生名额分配及录取的指导。
本计划涵盖了池州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为广大初中毕业生提供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机会。
【招生计划的具体内容】2021 年池州普高招生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招生名额:各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分配招生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将考虑学校规模、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因素。
2.招生对象: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初中毕业生,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品行。
3.招生批次:招生计划分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等,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间和要求有所不同。
4.学科设置:各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自身特点,设置文理科、艺术、体育等不同类型的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招生计划的实施与录取】1.报名: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考试:考生需参加由池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中考,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3.志愿填报: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和成绩,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
4.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志愿填报情况等进行录取。
5.报到:被录取的考生需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环节,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2.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考生及家长在招生过程中,要关注官方信息,避免受到不实信息的误导。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淮教〔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为积极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根据《安徽省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7日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安徽省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初中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维护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注重统筹推进。
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初中教育教学和高中招生,统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统筹考试、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综合改革,分步实施。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招生改革,切实做好20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防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各县区、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于6月5日前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申请表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省教育厅核准后,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原则上要将所属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5%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
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县区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
指标生、特长生、国际班等要在招生计划中单列。
二、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十九中学)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
罗庄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研究在辖区内予以统筹调剂,不得跨市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三、严格执行录取政策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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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发【2016】5号)精神,经县招委会研究决定,为做好2016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坚持“全县统筹、阳光招生、普职协调”的原则,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制度,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招生有关政策要求1、普通高中只招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招收历届生,不招收无学籍档案的考生。
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由县教育局确定并公布。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今年仍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中考报名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省示范高中80%分配到各校的指标到校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继续停止招收“择校生”。
4、民办高中招生。
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
鼓励民办高中跨市县招生,但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县和生源地教育部门规定的考生。
安徽天柱山学校今年停止招收高一新生。
5、野寨中学今年继续开办“珍珠班”,招收50名家庭特困、品学兼优的学生。
该班招生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发【2016】5号)文件要求执行。
6、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继续开办“温暖工程励志班”。
其招生按照市教体局和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志愿填报与建档1、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7月9日至10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填写《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学校做好志愿信息汇总。
7月11日至12日集中上报志愿表和志愿信息电子汇总表。
志愿须由考生和家长自愿填报,由考生签名和家长签章确认,任何人不得干预。
志愿表经上报并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须建立升学档案。
档案材料内容为:(1)潜山县初中生学籍管理与素质记录册;(2)2016年中考准考证(原件)和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3)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建档工作由考生毕业学校负责。
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经考生所在的学校装入档案袋后密封(封口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本人在秋季入学报到时交给所录取学校存档。
民办高中在外县自主招生应提供符合我县招生政策条件的档案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和考生户口薄等四个佐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不办理高中学籍。
四、中考政策性加分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外侨办证明材料);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台办证明材料);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烈士证》);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省、市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证明、户口簿);6、现役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须由军分区或县级武装部提交证明)。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或照顾加分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潜山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并附相关原始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上述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于6月30日报我局基教股审验,并录入微机,逾期不予办理。
各中学对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姓名、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要填写《2016年潜山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册》并进行汇总,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佐证资料的原件经审核后,将复印件装入学生档案袋。
五、招生录取工作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2016年定向培养初中起点“3+2”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名额38名,提前批填报志愿,提前批次录取。
2、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对野寨中学进行提前批次面向全市统招录取“珍珠班”学生50人。
由符合“双特”(即家庭特困、成绩特优)标准的学生填写野寨中学发放的“珍珠班”学生推荐表,根据野寨中学与生源学校共同审核、教育局复核的结果提前录取。
录取到“珍珠班”学生不占生源学校定向指标。
3、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2016年“温暖工程励志班”招生方案>的通知》(潜教职[2016]103号)文件精神,对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温暖工程励志班”进行提前批次录取。
此类考生要根据“温暖工程励志班”录取的条件,自愿填写由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发放的“温暖工程励志班学生志愿审批表”,由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与生源学校共同审核、县教育局职成教股复核后,提前批次录取。
已被录取到“温暖工程励志班”的考生不再参与我县省、市示范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录取。
4、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
即按照批次,依据成绩,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我县在招生录取时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分二个批次择优录取(提前批次除外),每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考生投档顺序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民办高中在招生计划未满时,由县教育局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并遵从志愿进行补录。
县教育局将组织监察、民管办、基教等股室对民办高中在县外招收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学校不得自行招收新生。
志愿设置: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志愿设置二个批次(提前批次除外)。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设置四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仅能填报一所省示范高中,包括报考学校的统招(含定向)志愿。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设置A、B、C、D、E五个平行志愿。
每个志愿栏仅填报一所学校。
录取办法:1、投档方式投档前对考生按照下述排序依据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分到低分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第一排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中考文化课、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加分);第二排序依据:对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依语数英总分;第三排序依据:对语数英总分并列的考生,依语数英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2、投档轮次第一轮次:对省级示范高中进行投档。
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C、D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每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类型的投档顺序依次为统招、定向。
一次性完成投档。
投档过程:按分数优先原则,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
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
如果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C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D志愿学校,若D志愿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第二轮次:对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C、D、E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录取说明:1、坚持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同一批次学校录取完毕,再录取下一批次学校,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2、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将在教育局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一次性补录。
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因“志愿”“成绩”等因素未能录取的考生,各校要组织他们及时填报中职志愿,参加中职招生。
六、招生纪律要求1、切实加强领导。
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实行校长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省、市、县等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公平、平安、阳光招生。
2、严肃中招纪律。
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它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采用各种不当手段争抢生源;严格执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严禁违规收费。
严禁县域内的普通高中之间学生借读。
不得自行跨区域招生,不得录取无档案考生。
省市主管部门对违反规定招收的考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并严肃处理并追究违规学校校长和经办人责任。
3、规范招生宣传。
安徽省天柱山旅游学校可以到任何生源学校从事宣传工作,其它任何学校不得利用新闻传媒、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炒作中考、高考达线率和状元等;严禁公办、民办学校到各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
任何学校不得向社会、考生和家长做出违反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的任何承诺。
若因招生学校擅自承诺造成了不能正常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将追究校长责任。
4、理性选择,合理填报志愿。
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和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工作,让考生掌握招生政策,明白招生程序,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不得强迫、代替、误导学生填报志愿。
对执意造成“死档”的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但此类考生可及时填报中职志愿,参加中职招生。
附件:1、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2、2016年潜山县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分解到各初中名额一览表3、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4、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名册5、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潜山县教育局2016年6月30日抄报:市教育体育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及县级班子分管领导注:第二批次中的县职业高中是指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县职教中心)。
考生签名:考生联系电话:家长签章:班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填报志愿表说明1、此表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家长本人审定并签名,班主任签名和学校盖章以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