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4章-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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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物流》PPT课件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物流》PPT课件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2.海上货物运输船舶 (2)船舶吨位 ①船舶的重量吨位 载重吨位是船舶的载重量单位,代表船舶的载重能力。载重吨位可分为船舶总载
重吨和净载重吨。 总载重吨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的重量,是船舶所载运
的货物、船上所需的淡水、燃料和其他储备物品重量的总和。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2 班轮运输
4.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及货运单证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
做好提货准备。收货人接到付款通知后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提单。
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
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要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
强的涉外活动。
02 第二,国际货物运输路 线长、中间环节多。
第三,国际货物 04 运输涉及的部门
多,运输过程复 杂多变。
03 第四,国际货物运输时 间性强,风险较大。
4.1 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4.1.3 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
(1)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是指专门经营 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 客货运输业务的企业和部门, 如船公司、铁路和公路运输 公司、航空公司等。
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的要求 向其签发的提单。在备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也不注明货物装船的船名,因 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2 班轮运输
5.海运提单 (2)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提单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合运输提单
(1)班轮运费的构成

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第四章 提单海运单及货物收据

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第四章  提单海运单及货物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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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指提单
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已具体填写 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一种提单。根据这种提 单,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将货物交给提单上所 指定的收货人。记名提单原则上不能转让,因 此,一般只有在运输贵重物品或展览品时采用。 一些国家的习惯做法是,若采用记名提单, 收货人只要在“到货通知”上背书即可提货, 而可以不凭记名提单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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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第20条规定,若信用证要求提单作为 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 装指名船舶的提单。因此,信用证中均规定要 求提供已装船提单。(通常集装箱运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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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运提单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货物 (集装箱运输除外)在装船前已由承运人接管, 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由于 这种提单的货物没有装船,没有载明船名、 装船日期,到货时间没有保证,对货方很不利, 因此,进口商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在跟单信 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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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记名提单一般有以下几 种做法。
1.“收货人”(Consignee)栏内记载 “Unto/Consigned to ×××(买方名称)”,即 以买方为收货人。
2.“收货人”(Consignee)栏内记载 “Unto/Consigned to ×××Bank(代收银行名 称)”,即以代收银行为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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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指示提单一般有以下 几种做法。
1.“收货人”(Consignee)栏内仅记载“To Order”(凭指示)。这种提单由托运人指定收 货人,提货人必须提交经托运人(Shipper)背 书的提单才能向承运人提货。通常这种提单在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栏内记载具体公司 或个人名称,以便货物抵达卸货港后承运人通知 其提货。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4章提单及提单业务.ppt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4章提单及提单业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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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提单概述
2.提单的背面条款
(1)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主要对“承运 人”“托运人”等关系人加以确定。前者包括与托运人签订 有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人;后者包括提货人、收货人、提单 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指出当提单 发生争执时,按照预定,提单上列明的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 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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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提单概述
3.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这是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的记载不同后做的划分。清
洁提单是未对货物表面状况作不良批注的提单。清洁提单表 明承运人在接受货物时,货物的状况良好。 4.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根据提单上记载运费是在装货港支付还是在目的港支付,分 成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此外还有依照运输方式区分的直达提单,联运提单和多式联 运提单等。
第四章 提单及提单业务
4.1 提单概述 4.2提单的业务流程 4.3 提单业务 4.4关于提单的法律及承运人责任 4.5 提单签发与货运代理身份的关系 4.6 案例分析指导
4.1 提单概述
4..1提单的概念
提单出现在中世纪,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完整的提单制度。 提单是国际海运与国际贸易的重要业务单证及法律文件。不 仅是卖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也是买方获得货物的凭证,而且 口岸管理,保险等领域都涉及到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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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提单概述
4.1.5 提单条款
1.提单正面条款 (1)确认条款。说明所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已装上船,
并会在上列的卸货港或者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 卸货。 (2)不知条款。说明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 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 (3)承认接受条款。托运人、收货人和该提单持有人接受 并同意该提单及其背面所记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 定、免责事项的条件。 (4)效力条款。所签发正本提单的各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提货时必须交出经妥善背书的一份正本提单,其中一份正本 提单完成提货后其余各份自行失效

国际贸易实务chapter4-cptcip

国际贸易实务chapter4-cptcip

运输风险与防范
运输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 能会遇到各种风险,如货物损坏、丢 失、延误等。
防范措施
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使用可靠的 运输方式、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加强 与买方的沟通等。
保险风险与防范
保险风险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可能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货 物损失。
防范措施
支付货款后,向卖方索取发票和 提单,以便顺利完成报关和清关 手续。
报关与清关
准备报关文件
根据海关要求,准备相关的报关文件(如发票、提单、装箱单 等)。
提交报关
将报关文件提交给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清关手续
根据海关审核情况,完成相关的清关手续(如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等)。
04 CPT/CIP的风险与防范
提出了索赔要求。
综合案例2
某进口商从德国进口一批汽车零件,使用CIP条款,同时从美国进口一批电子产品,使 用CPT条款。在运输过程中,两批货物都遭受了损失。进口商分别向保险公司和承运人
提出了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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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保险金额
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风险和目的地,确定合理 的保险金额。
购买保险
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 损失得到赔偿。
支付操作
01
商定付款方式
完成付款
02
03
索取发票和提单
根据双方的信任程度和交易经验, 商定合理的付款方式(如电汇、 信用证或托收等)。
按照商定的付款方式,完成货款 的支付。
规定双方在争议解决中的 权利和义务,确保争议得 到妥善解决。
03 CPT/CIP操作流程
报价与合同签订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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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计算运费的单价(或费率)就称为班轮运价。 班轮运价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的,是 垄断性价格。
• 班轮运价表,可以分为等级运价表和单项费率
运价表两种。班轮运价表一般包含的内容有: (1)货物分级表 (2)航线等级费率表 (3)附加费率表 (4)冷藏货费率表以及活牲畜费率表 (5)说明及有关规定 (6)港口规定及其条款
之间的运输。
国际贸易运输特点: 政策性强;距离长,环节多;涉及面
广,情况复杂多变;时间性强;风险大。
4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要求
树立为货主服务的观念:十字方针
• 安全 • 迅速 • 准确 • 节省 • 方便
5
☆我国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
国际货物运输的三方面当事人
交通运输部门 Carrier
运输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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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海外货运代理
海外代理的重要性
• 货运代理企业是服务于国际贸易流程,保证将货
物从起运地送达目的地的实体。
• 在货运企业的发展当中,从本地服务跨越到国际
物流服务的起点往往是海外货运代理。
• 离开交易条款而谈的国际货运都是一场空话。 • 整个交易条款链条就是物流运输链条,当中的深
度及广度,决定了利润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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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代理种类
(四)咨询代理人(Consulting Agent)
• 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
供有关咨询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 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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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的对外贸易合理运输
22
一、概念
• 建立运输要素的最佳组合,从而取得最佳
的运输经济效益。 关于运输要素:参见教材。
• 按货物毛重或尺码或价值,选择其中一种收费较高者计算的运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运提单填写说明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运提单填写说明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海运提单主要项目填制说明如下:1、托运人(Shipper)。

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委托运输的货主,即发货人。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托收方式以托收的委托人为托运人。

另外,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2、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来填写。

一般的填法有下列几种:(1)记名式:在收货人一栏直接填写上指定的公司或企业名称。

该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必须由收货人栏内指定的人提货或收货人转让。

(2)不记名式:即在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To Bearer”(交来人/持票人)。

这种方式承运人交货凭提单的持有人,只要持有提单就能提货。

(3)指示式:指示式的收货人又分为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

不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Bearer”,又称空白抬头。

该种提单,发货人必须在提单背面背书,才能转让。

背书又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两种。

前者是指在提单背面填上“Deliver to ×××”“Endorsed to ×××”,然后由发货人签章;后者是发货人在背面不做任何说明只签章即可。

记名背书后,其货权归该记名人所有,而且该记名人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另外的人。

不记名背书,货权即归提单的持有人。

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Order of Shipper”,此时,发货人必须在寄单前在提单后背书;另外还有凭开证申请人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Applicant”,在收货人栏就填“”To Order of ××× Co“;凭开证行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Issuing Bank”,则填“To Order of ×××Bank”。

国际经济法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一)提单


最终证 据
提单持 有人
提单正面
托运人 Shipper 收货人 Consignee 通知人 Notify Party 船名Ocean Vessel 装货港port of loading 标志 Marks 航次 Voyage No 卸货港port of dicharge 件数 No.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最后卸货港 Final destination 重量 体积 Weight Measurement 日期Date 承运人名称 Carrier (COSCO)
例题1 例题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 示提单,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 的?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 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 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例题2 例题
5、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和运费 到付提单(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B/L)。 根据是否已付运费进行分类。运费预付提单指 载明托运人在装货港已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提 单。运费到付提单,指载明收货人在目的港提 货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提单。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周超 2009年9月
Questions:
What is B/L? What is B/L’s Function?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提单 bill of lading(B/L) 1、定义 A bill of lading is a document signed and issued by a carrier, or his or her agent, to a shipper, or his or her agent to acknowledge the receipt of goods by the carrier or his or her agent in the condition stated and to set out the terms under which the goods are carried.

终于有人把提单的问题讲清楚了!

终于有⼈把提单的问题讲清楚了!提单BILL OF LADING(B/L)就代表货物,⼀定要对提单有⾜够的了解。

基本知识和注意点1. 提单通常是3正3副,也有2正3副的。

假如信⽤证有要求的话,要和货代特别说明。

T/T付款⽅式时,理论上只需要⼀张正本就可以了(提货后其他正本⾃动失效,副本不能提货),T/T收到全部货款后,给客⼈寄正本时可以考虑给⾃⼰留⼀张正本,其他全部寄给客户(以免提单在寄件路途中丢失)。

2. 提单正⾯要显⽰承运⼈(全名)。

这是知道了解到的内容,实际在做信⽤证的时候,银⾏告诉我提单上没有显⽰承运⼈后仍安全交单收款(因此理论上应该是要显⽰的)。

正⾯显⽰承运⼈的则右下⾓直接由承运公司盖章签字。

正⾯没有显⽰承运⼈的并且是由运输⾏签署提单时,则在签署提单时注明签署⼈⾝份。

正⾯有显⽰承运⼈的全名但运输⾏签署的提单,在签署时应注明运输⾏的⾝份。

3. 已装船提单和备运装船提单:已装船提单: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

备运装船提单:货物在未装船时签发的只代表承运⼈接管托运⼈所交的货物,因此该提单⽆法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备运装船提单⽇期并⾮装船期)。

当备运装船提单上加盖“已装船”同时注明装船时间后才能转变为已装船提单。

4 提单不能有不清洁批注。

5. 提单的收货⼈和通知⼈必须严格按照信⽤证填写。

6. 提单的签发,⽇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承运⼈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份。

⼀般表⽰⽅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

7.对于提单上印有船公司(承运⼈)名称的,⼀般上边货代会打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如果提单上没印船公司名称,就要有船公司的盖章签字了(你那票应该是由承运⼈签字的船公司提单吧)8.信⽤证与提单有关的不符点:提单上未显⽰承运⼈。

查了⼀下,官⽅解释是这样的:按照《跟单信⽤证统⼀惯例》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海运提单必须在表⾯注明承运⼈的名称,并由承运⼈或者作为承运⼈的具名代理⼈或者代表签字或者以其他⽅式证实,或者由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或者代表签字或者以其他⽅式证实。

国际货物运输

• 不论按哪种术语成交,交易双方都要承担相互通知的义务。装运 通知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责任,搞好船货衔接,并利于办理货运 保险。尤其是在CFR条件下,装运通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卖 方在货物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第三节 装运单据
• 一、海运提单 • 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时
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其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 • (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出具的货物收据。 •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 (3)是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 2.海运提单的内容 • 提单的内容一般包括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和提单背面印就的运输
条款。
• 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填写。一般包括托运 人、收货人、装运港、目的港等等。
• 四、分批装运和转运
• 1.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 分批装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跟单信用证统一 惯例》关于分批装运的规定有:
• (1)同一航次、同一船只多次装运货物,即使运输单据注明不 同的装运日期及装运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 (2)信用证没有规定禁止分批,即为允许分批装运。
• 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在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定”(To Order) 或“凭某人指定”(To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此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 转让。背书的方法有两种:(1)空白背书,即仅有背书人签字盖章; (2)记名背书,即除背书人签字盖章外,还要列明被背书人名称。(4) 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分为直达提单、转传提单和联运提单。
• 2.班轮运费
•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有: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后参考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后参考答案《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参考答案第1章一、单选题1.A2.D3.B4.A5. D6.B7. C8.C二、多选题1.CD2.ABD3.ABD三、判断题1.√2.×3.√4.×5.√6.×7.√8.√第2章一、单选题1.C2. B3.C4.A5.D6.C7.B8.D9.A 10.A 11.C二、多选题1.ABCD2.ABC3.ABCD4.ABC5.CD6.ACD7.AB三、判断题1.√2.×3.√4.×5.×四、案例分析1. 国内A公司从香港B公司进口A套德国设备,合同价格条件为CFR广西梧州,装运港是德国汉堡,装运期为开出信用证后90天内,提单通知人是卸货港的外运公司。

合同签订后,A公司于7月25日开出信用证,10月18日香港B公司发来装船通知,11月上旬B公司将全套议付单据寄交开证行,A公司业务员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并议付了货款。

船运从汉堡到广西梧州包括在香港转船正常时间应在45—50天内。

12月上旬,A公司屡次查询梧州外运公司都无货物消息,公司怀疑B公司倒签提单,随即电询B公司,B公司答复却已如期装船。

12月下旬,A公司仍未见货物,再次电告B公司要求联系其德国发货方协助查询货物下落。

B公司回电说德国正处圣诞节假期,德方无人上班,没法联络。

A公司无奈只好等待。

元月上旬,圣诞假期结束,B 公司来电,称货物早已在去年12月初运抵广州黄埔港,请速派人前往黄埔办理报关提货手续。

此时货物海关滞报已40多天,待A公司办好所报关提货手续已是次年元月底,发生的滞箱费,仓储费,海关滞报金,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达十几万元。

提示:(1)合同应明确转运港,但有多条航行或转运的港口时应明确航行和装运港、转运港、目的港。

(2)合同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

案例中的提单通知人为“卸货港的外运公司”,造成了混淆,“目的港外运公司”在本案例中可以是梧州外运,也可以是黄埔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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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被告博联提起上诉。上海高院二审认为,依《海商法》 第61条规定,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范围内, 《海商法》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也适用于实际承运 人即被告法国达飞。
达飞未履行凭其签发的正本提单向博联交货的义务, 也损害了原告的权利,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海 商法》第63条的规定,应由博联与达飞对原告中化 连云港因此所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此维 持一审法院关于被告博联承担无单放货责任的判决, 同时判决被告法国达飞对被告博联的赔偿款项及利 息承担连带责任。
证明提单项下货物已经被承运人接管或者 已经被装至相应船舶上准备装运。除非另
有批注,承运人负有义务在目的港依提单
所载货物件数、数量、表明状态将货物交
与收货人。若出现不符,承运人要承担赔
偿责任;但是若能证明承运人确实没有收
到货物或收到货物与提单不符,则可以否
定提单的证据效力,免除承运人的相关责
任,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者。
❖ 最初证据:对托运人与承运人
❖ 最终证据:对善意第三者
5
(2)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3)提单是物权凭证
❖ 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谁占有提单谁就占有提单上所记载的货物, 他有向承运人要求支付货物的请求权。承 运人有责任在目的地将货物交付正本提单 的善意持有人,“认单不认人”。
第4章
海运提单与海 运单
1.海运提单
1.1定义和性质
1.1.1定义 ❖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承运人
或其代理应托运人要求,在收到货物归其 掌管之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据,用 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 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 货物的凭证。
2
1.1.2性质
6
【案例4-2】 2000年2月28日,原告中化连云港 (卖方)与美国国际化工采购公司(下称“美国化 工”,买方)签订条件为FOB的合同。
4月10日,被告博联签发提单,载明托运人为原告, 收货人凭美国化工指示,船名CMA CGM DELACROIX E01D,装货港上海,卸货港纽约。
博联又将涉案货物交被告法国达飞运输,上海联合国 际船舶代理公司代理达飞签发了提单,其上载明托 运人、收货人及通知人均为博联,装货港、卸货港, 船名同博联的提单。
C公司认为,因为上述事由的发生,致使其遭受巨大的经济 损失。故起诉于青岛海事法院,请求依法判令A承担其直 接经济损失97812美元,并赔偿C为处理事故而发生的费 用3179.13美元,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活动费。
v 问:请对这个案例进行分析,并说明C公司的请 求能否得到支持。
4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出具的货物收据:
收货人,只注明提单持有人,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 指示提单(order B/L):须背书转让 (3)按提单有无批注划分 ❖ 清洁提单(clean B/L) ❖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
10
(4)按运输方式划分 ❖ 直达提单(direct B/L) ❖ 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 联运提单(through B/L) (5)按格式划分 ❖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 ❖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simple B/L) (6)按提单使用的有效性划分 ❖ 正本提单(Original B/L) ❖ 副本提单(Copy B/L)
9
1.2提单的分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n Board B/L) ❖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提单收讫待运 (2)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划分 ❖ 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定特定的人或公司为收货人,
不能转让 ❖ 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Open B/L; Blank B/L):没有指明
货物在1996年11月4日到达迪拜港,集装箱外表状况及铅封装的并非睡衣而是泡沫 枕头,遂根据阿联酋国的法律向C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 偿货款损失97812美元。1999年12月11日,迪拜政府最 高法院对原告与收货人的诉讼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C 向收货人赔偿货款损失128276.29美元。2000年1月16日, C向收货人实际支付了该判决判令的应付款项。
【案例4-1】
1996年10月8日,我国某纺织品公司(A)与土耳其某公司 (B)签订一份出口男睡衣的《销售合同》。10月10日, A公司向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C)订舱,要求 将四个集装箱货物从青岛港运往阿联酋的迪拜,货物名称 为男睡衣,由托运人装箱、铅封并计数。10月11日,A公 司将货物送到场站装入四个集装箱,并铅封完毕。10月 13日,C将该集装箱装上自己经营的“玉和”轮,并签发 了全套正本提单三份,提单号为YUE100P1057,托运人 是纺织品公司,收货人凭指示,运费到付,并将提单交付 给纺织品公司。10月15日,纺织品公司将上述提单交付 给B公司的代表。
5月3日,博联发传真给达飞的代理人,要求凭正本提 单放货。11月6日,美国化工与博联之间就涉案货 物下落进行传真交涉。11月9日,博联发传真给原 告称货物已被达飞无单放出。达飞和博联均称自己 已失去对涉案货物的控制。
7
v 法院判决
上海海事法院一审认为,原告作为提单实际持有人依 提单与博联之间有效成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博联不能向原告即自己所签发的正本提单持有人交 付货物,应作为承运人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但达 飞与原告之间未建立直接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其作为受博联委托的实际承运人,仅就其与博联之 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向博联承担凭正本提单 交货的合同义务,不应向原告承担合同项下的货物 赔偿责任。原告亦未能证明达飞具体实施了无单放 货的侵权行为。据此判决:被告博联向原告中化连 云港支付货款和出口退税损失,以及上述款项的利 息。
11
(7)按收费方式划分
❖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
❖ 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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