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银行股权质押问题与风险分析
股权质押风险分析

股权质押是由出质人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为标的而设定的一种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作为融资一方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股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银行据此提供贷款的融资业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随着商业信用的票据化,资产的证券化以及相应的票据与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股权逐渐成为物质财产的异化形态,由于这些权利具有确实有效与便捷融通的特点,从而使权利质押不但成为可能,而且在市场经济中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股权质押贷款在我国现有法制体系内是可行的,作为一种新兴而又潜力巨大的融资方式、不仅符合国家鼓励企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导向,为企业拓宽了融资的渠道,逐渐成为管理层收购再融资的重要手段,也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资金运作与效益空间,促使资金能在更加广阔的空间进行优化配置,对盘活整个国民经济的存量资产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股权不具有物质承载性与可真实占有性,它只是根据法律而设的一种无形权利,因而在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这些可能直接影响质权的效力,最终使得质押的目的难以或不能实现,不能充分保护质权人利益。
本文将针对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股票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
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权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上市股份公司法人股由于企业运作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高、市场监管严格,并且在权利转让上有法定的登记机构,成为业界普遍接受的担保品。
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缺少合理的质押登记机构,从而加大了法律维权的难度。
而商业银行以股权质押发放的贷款中,大多数质押物标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在进行资产保全时容易产生法律纠葛,从而影响到债权的顺利实现。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股权之所以可用于质押最根本还是源于股权的财产性、价值性。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与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依然存在着金融供给严重 不足,银行网点覆盖率较低,金融支农力度较为有限等 诸多问题。因此,从 2006 年底开始,银监会逐步试行了 包括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子公司在内的三 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一举措开启了中国农村金融的 深化改革,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缓 解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金融抑制问题。但同时也应该看 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问题亟 待解决。
[收稿日期] 2012-08-20 [作者简介] 李墨(1980-),女,黑龙江木兰人,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金融和农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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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 第 2012 年第 9 期
SHANGYE JINGJI No.9,2012
由于我国当前实行存款准备金率差别化管理的制度, 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遵循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新型 农村金融机构实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应当和农村信用 合作社一样,还是应当和商业银行一样,或者是实行专 属于自己的存款准备金率,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 步明确。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定范围与概念界定
从 2006 年 12 月开始,中国银监会制定了一系列政 策,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包括 注册资本金、高管人员资格、公司治理条件等方面给予 较大放宽,同时农村金融市场面对包括金融资本、民间 资本以及产业资本等社会所有资本开放,在农村金融市 场率先试点设立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以及小额贷款公 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在全国六个省区进行试 点。自此之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就如雨后春笋般在我 国农村金融市场中铺设开来。2007 年,我国首批成立 31 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8 年,全国迅速新增新型农村 金融机构 107 家。截至到 2011 年末,全国已经组建新型 农村金融机构将近 800 家,贷款余额 1300 多亿元,八成 以上贷款投向为涉农贷款与小企业贷款,因此,我们可 以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为广大农户提供了甚为 有效的金融服务,有力的支持了我国农业的发展与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镇银行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化解路径研究

村镇银行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化解路径研究摘要:河南村镇银行事件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化解处置其潜在金融风险迫在眉睫。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但不可因矫枉过正掣肘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村镇银行要继续服务“三农”,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不可因为一些突发性、偶然性事件因噎废食。
要全力解决村镇银行制度架构、监管层面及自身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村镇银行行稳致远。
一、引言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于2007年,设立初衷在于增加县域经济金融供给,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更好服务农村实体经济。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村镇银行应当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聚焦主责主业,创新信贷模式,加强内控管理和公司治理,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顺应宏观经济形势,逐步向创新、绿色、普惠、可持续的现代化农村金融机构转变。
二、村镇银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我国村镇银行在经历了快速扩张期后,近几年资产增速有所回落,普遍存在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股权管理混乱、风控能力弱、运营成本高等问题。
(一)业务基础薄弱、经营成本过高,盈利能力弱由于村镇银行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且业务模式单一,仅能依托存贷利差维持经营。
异地业务开展受限,目标客户主要集中在社区、村庄及小微企业,存款稳定性差。
随着大型商业银行农村业务下沉,凭借规模优势和现代化服务管理模式形成同业竞争,不断压缩生存空间。
部分村镇银行房屋租赁、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方面耗资巨大,囿于发展规模无法享受财税补贴和央行再贷款,导致各项指标劣变,发展经营陷入危机。
(二)贷款集中度较高,隐形风险识别难度大村镇银行为实现既定存贷款目标,往往存在对个别客户大额授信的情况,容易易因经营不善和道德风险形成不良贷款,村镇银行关联交易制度不够规范,股东股权治理存在乱象,内部控制监督乏力,严格“董监高”选任标准,持续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密切关注异常指标变化情况,及时识别隐藏风险,做到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股权质押纾困方式及其风险要素的识别

股权质押纾困方式及其风险要素的识别股权质押纾困方式及其风险要素的识别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金融市场的波动性也变得更加剧烈。
在经济周期中,企业经营和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会给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带来挑战,甚至出现危机。
股权质押纾困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以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
然而,股权质押纾困方式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要素,需要在实践中进行识别和管理。
一、股权质押纾困方式的简介股权质押纾困是指企业将其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以解决资金困境。
具体来说,企业将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作为贷款的担保,以获取所需的资金。
这种方式一方面解决了企业的短期流动性问题,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
二、股权质押纾困方式的风险要素1. 股权价格波动风险:企业质押股权的市值可能会因股价波动而发生变化。
如果股价下跌,企业可能需要补充额外的担保或返还部分贷款。
2. 额度风险:股权质押往往有一定的贷款额度上限。
一旦企业急需更多的资金,但质押股权的额度已经达到上限,将失去进一步解决资金问题的途径。
3. 赎回限制风险:当企业质押股权后,很可能面临股权发行者对股权赎回的限制。
这意味着企业可能无法在需要资金时及时赎回股权。
三、股权质押纾困方式的识别方法1. 评估股权市值和风险水平:企业在选择股权质押纾困方式之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股权的市值和风险水平。
这包括分析股权所属行业的风险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治理情况等因素。
2. 梳理合同条款和附加条件:企业应仔细审查股权质押合同的条款和附加条件,确保清楚了解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以及赎回限制等重要内容。
3. 考虑保证金和补充担保:企业在质押股权时,可以考虑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补充其他形式的担保,以增加信贷机构的信任和减轻股权质押风险。
4. 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纾困时,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监测股权市值波动、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和赎回限制等关键指标,以便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中小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分析

中小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分析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各种金融风险也在不断涌现,中小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面临着多种金融风险的挑战。
本文将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四个方面对中小银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中小银行的稳健经营和风险控制。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中小银行面临的首要金融风险之一,指的是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债务余额支付义务而造成的潜在损失。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信用风险来自于其所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由于其规模较小、资信情况不够稳定,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为了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中小银行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管理和控制:1. 实施严格的信贷政策,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信用评估,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2. 定期进行信用风险测算和监控,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信用风险。
3. 多元化的风险分散策略,通过分散贷款风险,降低单一借款人带来的信用风险。
4. 加强对抵押品和担保品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贷款的资产质量和安全性。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中小银行面临的另一重要金融风险,主要来自市场波动引起的资产价值损失。
中小银行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股票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影响到中小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为了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中小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 制定健全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建立市场风险管理框架,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市场风险管理落实到位。
2. 通过利率对冲、汇率对冲、股票市场套期保值等工具来规避市场风险,保护中小银行的资产价值。
3. 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和风险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和调整。
4. 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
三、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中小银行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金融风险,指的是中小银行面临资金短缺和资金流动性受限的风险。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如何控制,有哪些防范措施

Death comes to all, but great achievements raise a monument which shall endure until the sun grows old.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如何控制,有哪些防范措施1、谨慎选择质押物在目前对股权质押还没有具体的指引性法律条文的情况下,银行在考虑发放股权质押贷款时应持审慎态度,特别对以非上市公司股权办理质押的申请更应慎重。
2、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目前我国相关股权质押政策还不够完善,导致作为质押物的公司股权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容易造成法律纠纷,影响债权的实现。
而且股权的价值在市场中具有波动性,对质权人来说,也是具有风险的。
今天就来为大家介绍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如何控制。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1、谨慎选择质押物在目前对股权质押还没有具体的指引性法律条文的情况下,银行在考虑发放股权质押贷款时应持审慎态度,特别对以非上市公司股权办理质押的申请更应慎重。
建议采用流通性、保值性强的标的作为担保物,股权质押只作为补充担保来发放贷款。
质物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
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为原则。
由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股权具有登记规范、产权清晰、变现性强等特点,对贷款银行而言具有较高的担保价值,因此,使用和接受这一担保措施对借贷双方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我国《证券法》《担保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如下:(1)出质人对质押的股权应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与股权所属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并且上市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关限制股份转让、质押的条款。
(2)出质人如果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含5%)股权的股东。
其进行股权质押,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已获知该事项的确认函。
质押融资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质押融资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内容提要本文投研部首先介绍了我国质押融资的现状,针对实务中经常涉及的动产质押(如存货)、权利质押(如债券、股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最后归纳总结出抵押过程中共性问题,供相关人士参考借鉴。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方式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在经济持续发展的今天,企业融资需求不断增长,对于体量庞大的企业来讲,在资本市场体系日臻完善的环境中,融资自然不是难事,正如一个社会的文明不只是体现在强者更强,更体现在对弱者的关照。
对于中小企业来讲,没有上市公司那么多渠道,如何就现有状况开展融资活动,则对企业发展甚至时生存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在以不动产和动产方式划分的物权世界里,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美国动产(包括权利)融资担保占中小企业融资70%,反观我国,连30%都不到,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普遍存在。
在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国企业能够得到的不动产很少,在这样的境地下,如何利用动产和权利合理融资将再次考验着市场经验尚且不足的许多企业。
在前期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了抵押融资,以及抵押过程中不同抵押物的风险特征。
事实上,质押融资也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
但是抵押和质押有啥不同呢,其实两者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在能够用于抵押和质押的财产中,其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因此,下面我们将主要就各种权利质押过程中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梳理,对动产质押情况仅举存货质押融资一例,其余请参照抵押的相关内容,这里不再赘述。
一、存货质押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些制造类和经销类的企业经常会碰到企业“有货没钱”的状况,但在向上游采购时又会有大额流动资金需求。
如何将企业存货盘活,将其提前变现?存货质押融资提供一种可行的方式,企业可以将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当成质押物向商业银行借款,通过第三方企业对货物进行监管,对质押物进行转移占有,从而达到了融资的目的。
中小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分析

中小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分析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中小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不断增加,这就需要中小银行认真分析并防范这些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于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而导致的银行资产损失。
中小银行在贷款时要严格审核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避免贷款风险。
此外,中小银行还可以采用不同的措施来对抗信用风险,如担保、保证、合同或适当的抵押品等方式。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的波动或金融市场的崩溃等原因而引起的风险。
中小银行要严格控制风险,保留足够的资本,及时进行风险监测并做出恰当的调整,以保护银行资产。
此外,中小银行还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的策略,将资本投资于不同的资产类别和市场,以减轻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失误、员工疏忽、欺诈等操作上的错误而导致的风险。
中小银行在防范操作风险方面要采取全面性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人员培训和监督等。
同时,中小银行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应急预案和监控程序等,以及建立安全保障措施,保护银行数据和系统的安全。
四、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面临的短期现金流无法满足需求的风险。
中小银行需要建立稳健的资产负债管理机制,确保银行有足够的流动性资金来支持业务发展,同时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避免可能的困境。
五、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面临的法律诉讼、资产损失等风险。
中小银行要加强监管法规的遵守和风险监测,建立风险相关的信息记录系统,及时响应并改进管理程序,确保业务合规性,避免任何可能的法律风险。
六、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银行面临的因市场利率波动而导致的风险。
中小银行要及时对利率波动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对冲措施,以保护银行资产。
此外,中小银行还应加强借贷利率的管理,避免市场利率波动对资产造成风险。
总之,中小银行在面对金融风险时,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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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银行股权质押问题与风险分析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要求,安庆银监分局联合安庆市银行业协会对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权质押情况开展了专项风险排查。
排查显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权质押比率管理不规范、股权质押授信额度过高、违规办理本行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与风险值得关注,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加小编扣扣872,545,98一起交流!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末,安庆辖内16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办理股权质押的有6家银行机构,质押股权总数48户32531万元,占总股本的24.72%,所担保授信总额为49407万元。
其中,独秀农商行出质股东最多,共29户,出质额22090万元,占其股本的40.93%。
大多数股权质押业务为贷款担保,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的股权质押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反担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一)股权质押比率管理不规范。
一是被质押股权占比较高。
大量银行股权被质押使得相关股权被冻结、拍卖的可能性增加,进而影响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如,2013年12月末,独秀农商行股权质押金额占总股本的40.93%,望江农商行股权质押金额占总股本比例也达到30%。
二是主要股东股权质押后表决权未受限制。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主要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者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的,未按照监管要求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二)股权质押授信额度过高。
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办理股权质押时,股权价值未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出质股权价值的确定缺乏依据,以致授信额度远高于股权面值,存在高估现象。
本次风险排查的48户股权质押业务,质押股权与授信额度之比大约为1:1.5。
如,太湖农商行办理独秀农商行股权质押授信金额15987万元,质押股权面值9995万元,质押股权与授信额度之比为1:1.6。
(三)违规办理本行股权质押贷款。
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向股东发放贷款时,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为股东提供担保,但同时又允许股东以本行股权向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此类操作实质上是同意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违反了《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60号)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
如,潜山农商行4位股东1343万股股权提供反担保在本行贷款1370万元;独秀农商行4位股东1108万股股权提供反担保在本行贷款1850万元。
(四)股权质押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普遍未按照商业银行统一授信管理要求,将股权质押作为对外担保纳入统一授信,也未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规定: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不得将本行股权进行质押。
如,某工贸实业公司在独秀农商行自借贷款余额3500万元,但同时以其持有的920万股股权在太湖农商行申请贷款1400万元,独秀农商行在报备审查中未予以否决。
(五)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
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权质押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亟待完善和规范。
普遍未制定股权质押管理实施细则,对股权质押比率、金额及质押范围等未做出明确要求;未建立股权质押监测台账,不能及时掌握本行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存在单个银行机构集中办理他行股权质押现象。
如,2013年末,太湖农商行办理独秀农商行股权质押9995万元,占该行股权质押业务的81.29%。
也未建立股权质押报备制度,对超过其总股本的20%以及主要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股权总额的50%的股权质押,未向监管部门报备;对本行董事、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持有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的,事前未报董事会审查备案。
三、政策建议
(一)严格规范股权质押行为。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股权管理工作,将规范股权质押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范畴,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股权稳定,规避因股东质押银行股权产生的各类风险。
严格落实股权质押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股权质押比例。
主要股东质押本行股权超过其持有股权的50%的,要从严控制;已经超比例的,一方面要限制其或其派出董事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另一方面要通过降压措施,将其股权质押额控制在合理比例以内。
禁止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
以本行股权作为反担保为股东在本行取得贷款的机构要立即停止办理此类业务,并到期清偿债权债务;已与担保机构签订合约的,应充分与其沟通、协调,解除其中存在的违规条款。
(二)审慎确定股权质押授信额度。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质押股权的价值,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其他渠道,正确、科学、审慎地评估质押股权的价值,合理确定质押率,并按照“一户一价”的原则,随时调整,逐户核定质押率,确保风险敞口得到充分覆盖。
审慎确定接受单一银行的股权质押额度,合理分散股权集中在单家机构质押可能形成的各类风险。
将股权质押纳入综合授信范畴,认真审核、评估拟出质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据以确定出质的合理性和出质额度。
(三)尽快完善股权质押管理机制。
切实遵循监管要求,制定和完善股权质押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规范本行股权质押的办理流程、备案要求,明确风险评估、后续跟踪等措施。
严格落实股权质押报备制度,按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本行股权质押情况。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章程,对股东质押股权的行为提出规范要求,落实股东的责任和义务。
将股权质押管理规范要求写入银行章程,以制度促规范,以机制防风险。
建立股权质押的监测台账,全面、系统地掌握和控制股东质押情况,对已经质押的相关股东,要定期收集、分析其财务数据,做好风险监测、舆情引导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