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说起
当前党员干部的腐败现象及其对策

当前党员干部的腐败现象及其对策内容提要:一、我国当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一)、经济犯罪猖獗;(二)、权力运行中弄权勒索、贪赃枉法严重;(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任人唯亲;(四)、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生活腐化。
二、防治腐败的对策:(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二)、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依法行政;(三)、加强监督,着力预防腐败;(四)加大惩处力度,以警示他人。
所谓腐败,就是公共权力行使者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部门、家族、利益集团谋取经济利益并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其重要特征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民经济得到飞速发展,腐败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深恶痛绝的“焦点”。
虽然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有了一定的突破,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还十分严峻,它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
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当前腐败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寻求根治腐败问题的方法。
一、我国当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经济犯罪猖獗。
1、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和残酷,随之而来的"腐败"也日渐凸显。
近年来,尽管加强了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加大了案件查处的力度,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高发态势。
如:陕西省宁强县交通局原局长何超、原副局长刘华斌在2008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分别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2万元和140万元。
案发后,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何超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刘华斌有期徒刑十四年。
2、金融领域的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重要推动力。
随之而来的各种金融腐败现象也日益突出。
近年来,银行大案频发,高官屡屡落马,其案发频次之高、涉案金额之巨、牵连各方之广,前所未有,不仅给银行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资金损失,而且也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银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透明与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透明化显得越来越重要。
个人事项报告是一种反映干部个人情况的透明机制,无疑有助于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治理效能。
本文将从透明度和社会责任两个角度探讨的意义和作用。
一、提高透明度,预防腐败透明是社会的基石,是权力运行的监督保障。
领导干部是权力的集中者,他们的言行和行为举止必然牵动公众的目光。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社会对干部实施透明监督的重要手段。
通过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实现权力运行的阳光化。
透明度是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通过报告个人的经济状况、婚姻家庭情况、教育背景等信息,可以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防止权力被滥用。
二、增强社会责任感,建立良好形象领导干部所担负的责任是重大的,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
通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能够展现出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公平正义的追求。
在报告中,干部可以体现出自己廉政清廉的风采,以及服务群众的态度和能力。
一个干部对自己个人事项报告的透明度表现得好,不仅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也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三、建立权力合法性,增强公众信任权力是社会赋予领导干部的,但同时,社会对权力也有合法性的要求。
通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可以证明自己的财产来源是合法的,避免财产到位、变化等情况引起质疑和不信任。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公众对干部的财产状况有着极高的关注度,如何让公众相信干部的诚实和正直是的重要任务之一。
四、强化责任追究,净化政治生态个人事项报告不能只是一种形式,而应该成为干部追求廉洁自律和谨言慎行的行为的一种保证。
各级组织应对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干部存在的问题。
在发现问题时,要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不给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留下任何遗漏。
通过强化责任追究,可以有效净化政治生态,建立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报告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报告(2011年6月)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
这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深入人心。
而如何看待反腐败形势则因此显得十分重要,这不仅仅是一个工作评估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和正确的认识。
今天,根据安排,由我向大家作廉政形势报告。
一、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是正确决策的前提,也是坚定反腐败信心的基础。
形势判断不准确,不仅会影响人们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还会影响今后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向。
1、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首先要看执政党是否重视,是真反还是假反执政党如果对自身的腐败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党内的腐败问题肯定要越来越严重,最终会导致党失去民心,不可避免走向衰败。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采取积极措施治理腐败问题。
从1992年起,每年江泽民同志都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具体要求。
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是落实教育和制度的措施。
中央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先后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反腐败法规制度,使我国的反腐败斗争由权力反腐、运动反腐步入制度反腐的轨道。
二是不断强化教育的基础地位。
在全党开展了三讲教育、警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等一系列重大教育活动。
2011年理论热点面对面整理

/?wt.mc_id=bk4828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说起——怎么遏制腐败现象蔓延2010年5月26日,一项重大制度开始实施,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项制度就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它涉及全国100多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他们定期报告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情况。
这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应当说,包括这一制度在内的反腐倡廉系列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表明我们党反腐力度正不断加大,反腐之剑将更加锋利。
腐败好像人体内的毒瘤,任毒瘤扩散,生命就难以维持;任腐败蔓延,党的健康肌体就会被侵蚀,党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
能不能解决好腐败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党面临的严峻挑战。
◇成效问题并存:反腐不可松劲腐败问题,并非今日才有,也并非中国独有,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全球性顽症。
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从党诞生之日起,就视腐败为天敌,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度警觉,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保证了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推进。
事实证明,我们对腐败分子是真打、狠打、善打,敢于动真格,坚持严查深挖抓“老虎”,不论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就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特别是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努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据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2010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从51.9%提高到70.6%;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 ) 七 配偶 、 子女从业 情况 , 包括配偶 、 子
( ) 八 配偶 、 子女被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机 关 和 有 关 部 门要 协助 党 委抓 好 任 务 分 解 , 证《 定 》 到 贯 彻 保 规 得
落 实。口
级 副职 以上 的 干 部 ;
关 、 协机关 、 政 审判 机关 、 检察机关 、 民主党
( ) 民团体 、 二 人 事业单位 中相 当于县处
促 进领 导 干部 廉 洁 自律 、 回 应社 会 关 切 的重 要举 措 和 制 度 创 新 ,
对 加 强 领 导 班 子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推 进 反 腐 倡 廉 制度 建 设 特 别 是 健 全 党 内监 督 制 度 具 有 十分 重
者 调整工作 岗位 、免职等 处理 ;构成违纪 的,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 ( ) 一 无正当理 由不按 时报 告的; ( ) 二 不如实报告 的 ;
( ) 瞒不 报 的 ; 三 隐 ( ) 按 照组 织 答 复 意 见 办 理 的 。 四 不 不 按 照 规 定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同 时
股权激励 )期货 、 、 基金 、 资型保险 以及其 投
他 金 融 理财 产 品 的情 况 ;
( ) 五 配偶 、 同生活 的子 女投 资非上 共
市 公 司 、 业 的 情况 ; 企
查 委员会 、 中共 中央组织部 、 察部 的意见 监 答 复报告人 。报 告人 应 当按照 组织答复 意
房产 、 投资等事项 :
贴等 ;
书画等劳务所得 ;
( ) 一 本人 的工资及各类 奖金 、 津贴 、 补
如何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整理版)

怎样遏制腐败问题今天我和大家一起谈谈腐败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讲:什么是腐败、腐败的表现形式、腐败的根源、怎样遏制腐败。
首先我们来看看一、什么是腐败通过字典查找,腐败一词源于植物学是指,农作物发霉、腐烂,不能使用。
后来引入到政治领域,成为政治术语,是指权利的变质,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腐败一词并非法律术语,是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是社会中的领导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私用的表现形式,当腐败涉及到损害或者侵害公共利益的时候,将受到《刑法》及相关的制约。
二、腐败都有哪些表现形式通过阅读大量书籍,我讲腐败的表现形式总结为以下11中(1)贪污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手中的职权,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贿赂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选举中,为了获得某种权力或者职位,向手中拥有选举权的人送上好处费或者以实物的形式,让选民获得利益,通过这种用实物或金钱交换权力的形式,就是贿赂行为。
其中给予好处费或者实物的人是行贿人,而收取好处费或者实物把手中的选票投给别人的是受贿人。
(3)以权谋私国家公职人员或非公职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获得非法的私人利益。
某领导干部,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在发放集体财产过程中,或者再为别人办理合法的手续的事务的过程中,收取礼金、购物券(代金券)或者礼品卡等,能给自己带来利益。
(4)生活腐化利用职权,非法取得财物,过着奢侈高贵、挥金如土、权色交易的糜烂生活。
处在某些特殊岗位的领导,通过手中的权力或者,获得大量的金钱,在生活上,向往奢侈奢华的享受,每餐都是都是鱼翅鲍鱼、购买奢侈品(LV的皮包),情感上保养情妇,不止一个“二奶”(5)挥霍国家资财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某领导干部,在使用公款消费的过程中,为自己购买礼品或者为家人、亲属购买礼物,而将票据交予单位由国家报销,或者借公派外出勘考察之名旅游消费这种表象形式(6)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或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给予自身利益的人提供超越法律规定的便利条件。
2022理论热点面对面-从怎么看到怎么办(官方下载版)(全)
目录1 “涨”字牵动百姓心——怎么保持物价稳定2 劳有所得千有所值——怎么解决分配不公3 重拳抑房价保障助安居——怎么解决住房问题4 优先战略保民生——怎么解决就业难5 铺就13亿人的健康之路——怎么解决看病难6 从有学上到上好学——怎么实现教育公平7 走好统筹路下好一盘棋——怎么解决发展不平衡8 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说起——怎么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第一章“涨”字牵动百姓心——怎么保持物价稳定2022年伊始,历时1个月的“汉语盘点2022”活动揭晓,“涨”字排名第一,获选年度国内字。
人们选“涨”,主要表达了对物价上涨的强烈感受:菜价涨、米价涨、油价涨……2022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一路攀升,连续突破3%、4%、5%、6%,2022年6月达到了6.4%。
物价既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又直接影响百姓的衣食住行,是民众感受的“温度计”。
虽然说物价波动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物价过高、涨速过快,就会造成百姓生活压力过大、心里不安,甚至会引发恐慌。
可以说,物价稳,人心才稳、社会才稳;物价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影响全局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
“汉语盘点2022” ——用一个字、一个词描述2022年的中国和世界。
2022年1月5日,经过网民推荐、专家评选、网民投票等,评出国内字、词和国际字、词,分别为“涨”、“给力”和“乱”、“军演”。
◇组合拳:成效初显压力仍大2022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物价一路走低。
随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揽子计划的实施,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加上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内外重要大宗商品价格止跌回升并大幅上涨。
在这种情况下,11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转正,12月升至1.9%,通胀预期有所显现。
进入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上涨,5月上涨3.1%,10月为4.4%,11月达到5.1%;2022年物价继续在高位运行。
为什么物价上涨这么快?深度解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英文缩写为CPI,反映一定时期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
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月:如何理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我们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一直高度重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都深刻阐明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还是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必然要求。
《建议》重点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2月: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内容“八个为荣、八个为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3月:分公司201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一、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理论引导,不断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理论素养和指导实践能力1、强化理论学习。
2、抓好理论宣传普及。
3、搞好理论调研。
4、开展学习“先进营销典型”活动。
二、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分公司快速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1、明确宣传重点。
2、加大对内宣传指导。
3、积极对外宣传推介。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1、广泛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
2、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3、加强舆情信息工作。
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的重要骨干力量,他们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担负着国家治理和发展的重任。
作为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一项基本要求,不仅是对自身负责的表现,更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如实报告的重要性、如实报告的具体内容及如实报告的具体措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首先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
如实报告使领导干部的个人信息透明化,能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只有将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才能够有效地监督和预防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建立起一个廉洁的政治环境。
其次,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助于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领导干部身居高位,其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
通过如实报告,领导干部能够树立起良好的形象,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第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于选拔任用干部能力素质的公正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如实报告,可以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评估干部的个人背景、家庭状况和个人所持有的资产情况等,从而为正确评估干部的能力与品质提供依据。
只有通过如实报告,才能够选拔并使用那些真正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优秀干部,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具体来说,领导干部的如实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个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个人事项。
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隐瞒或虚报任何信息。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的调查核实,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潜在的违规行为。
为确保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同时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机制。
其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如实报告的认识。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2010年7月,中央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具体明确了领导干部须向组织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这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又一新举措。
本文通过对《规定》落实现状进行分析,找出《规定》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探讨治理对策。
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好《规定》,真正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全面性问题。
《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六个方面的事项。
领导干部报告这十四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引起警觉和重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不致星火酿祸,变成大灾。
但从操作层面来讲,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这十四项都有涉及,而他本人并没有全面报告时,我们的上级组织或管理部门如何来确认这一情况。
在应当报告范围内的领导干部有这么多,应当报告的事项也有这么多,如果一个一个、一项一项来核实,这个工作量是巨大的,也是不容易到位的。
(二)真实性问题。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现实问题是,如果领导干部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怎么办?或者说怎么确认,怎么查实?谁来确认,谁来查实?打个比方,某领导干部当年有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获取了劳务所得的事实,他人不太了解,组织上也不太清楚,而本人不报告,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遇到这种状况,《规定》的执行必然大打折扣。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报告”就可能流于形式,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目的。
(三)合法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