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论文重复发表与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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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 - 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北京交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 - 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中国药科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倡导学术诚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成员,包括: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在籍学生,及以中国药科大学名义从事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离退休教职员工、兼职人员等。

第二章 学术不端的行为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二)伪造或者篡改实验数据、实验记录与图片、文献引用证明、注释,捏造事实。

(三)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

(四)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五)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六)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

(七)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或者报复。

(八)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九)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十)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行为。

第三章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中国药科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承担学校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决策责任。

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是开展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专家组织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

中国药科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受理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材料,并及时向校学风领导小组报告,执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决议等工作。

第四章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调查 第五条 举报人可向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举报。

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管理办法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管理办法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管理办法院教〔201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促进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计〔2011〕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2〕74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专、兼职教职员工及学生。

第三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主要包括:(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八)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九)夸大研究成果,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十)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调查和处理程序第四条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应遵循合法、客观、公正,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

第六条对需要调查的举报或投诉,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抽调由与调查事件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至少5名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查小组。

第七条调查小组负责收集、分析有关材料,对举报内容进行查实,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第八条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评判意见前,应当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情节轻重,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评判意见。

院长办公会根据委员会提出的评判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处罚决定。

第十条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诉。

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十一条调查结论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投诉材料和调查结论应做好保存。

关于学术论文如何才能成功发表的论文

关于学术论文如何才能成功发表的论文

关于学术论文如何才能成功发表的论文,希望你们看完对你们有帮助。

(一)了解学术期刊的定位和风格,关注拟投刊物发稿历史文、理、工、医各学科的相关学术刊物都有着严格的专业论文选择定位与风格特征;即使同一学科领域的不同学术期刊,也因具体研究方向的不同,有着内容定位、论文风格、行文格式等特征上的差异;尤其是高级别的学术刊物,有着更为细致、显着的学术倾向与行文特点。

投稿者应对拟投稿的学术期刊进行更多的关注与研究,认真深入地阅读拟投期刊已发表的论文,了解拟投期刊的学科领域、行文风格、来稿偏好,以及在选取论文时是否有其他特别的要求和限制。

每一个学术刊物都有独特的专业领域与学术视角,以及特色化的办刊方针和宗旨,其学术受众群也较为固定。

投稿者在投稿前应对拟投刊物的办刊宗旨、读者群有所了解,对刊物的发行出版周期、具体栏目分类及其刊登的论文类别要求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投稿者要对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适合于发表在哪类期刊及其哪些栏目,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自我认识。

投递论文时可以撰写一份对投稿期刊认识、自身论文价值的简单文字说明,并注明拟投栏目名称,以便于编辑人员及时准确地处理稿件,从而增加投稿成功的概率。

投稿者应对拟投刊物的发稿历史和动态保持较为密切的关注,因此平时需要增加对拟投刊物己发论文的阅读量,认真阅读近年来拟投刊物刊登过的学术价值较为显着的论文,特别是那些与白身论文研究领域和课题相关的已刊论文,因为这些论文都体现了这一课题研究领域最新的学术倾向和研究成果。

投稿者掌握和了解这些研究动向,并对照自身所研究的学术问题,考察是否有前人已对这一问题进行过解读、探讨,并呈现出怎样的研究现状,还存在着哪些不足,从而利于投稿者从更加新颖的角度修改自身的学术论文,也才能提升投稿成功的概率。

(二)对自身学术水平有充分认识,井把握好投稿时机学术期刊种类繁多,同类期刊的办刊水平、在学界的学术地位和刊物级别差异较大。

投稿者应对自己的学术水平与所探讨的问题有着清醒的自我认识,尽量选择与自身撰写论文的学术水平相当的刊物,这样才能增加编辑录用论文的可能性。

学术不端行为有哪些

学术不端行为有哪些

学术不端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狭义上讲,学术不端是指在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中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例如,美国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 规定,在研究计划提交、执行或评审、结果报告过程中存在的捏造(fabrication)、弄虚作假(falsification) 、剽窃(plagiarism) 等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其中“捏造”是指编造数据或结果,并将其进行报告;“弄虚作假”是指操控研究材料、设备或过程,改变或删除数据及结果,导致研究结果在记录中不能准确地体现;“剽窃”则是在没有给出恰当引用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想法、实验过程、结果或语句。

这不包括“诚实”的错误和对事物的不同解释与判断。

从广义上讲,学术不端行为除了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还包含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如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

有学者将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概括为10大类。

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抄袭是指抄袭者将被抄袭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论着,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剽窃是指剽窃者将被剽窃者的文字或学术观点,经过改造后移入自己的论着,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

论文发表时如果引用文献注释不明确或有意不注明出处,而引用内容又是论文的关键信息,也属剽窃。

在论文、研究报告、着作等科研成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实验数据、图表分析甚至大段的文字描述,这种现象多存在于少数研究人员特别是少数硕士生、博士生和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学者中。

2.伪造、篡改实验数据没有进行社会调查和科学实验,凭空编造调查和实验的数据,称为“伪造数据”;虽然进行了社会调查和科学实验,但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有选择性地挑选一部分数据或直接将原始数据修改为自己所需要的,称为“篡改数据”。

在社会调查和科学实验的数据、图表分析中,编造数据或有选择性地采纳数据证明自己的论点,极易导致错误的结论,比抄袭、剽窃他人成果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更严重。

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部分初级研究人员和大学生中。

“一稿多投与二次发表”的复杂性分析

“一稿多投与二次发表”的复杂性分析

的期 刊上 使用 同一种语 言或多种 语 言 ( 译文 )的
形 式发表 ,特 别是 翻译 后在 另外一 个 国家 再次发
个复杂的过程 , 存在着复杂系统的机理和演化规
表。依据学术惯例 ,也可把二次发表统称为多余发 表( r e d u n d a n t p u b l i c a t i o n)、重 复 发 表 ( r e p e t i t i v e p u b l i c a t i o n) 或 自我剽窃 ( s e l f - p l a g i a r i s m)。 2 . 复杂的表现形式 ( 1 )将一篇论 文同时投稿给多个期 刊。 ( 2 )在收 到首次投稿期 刊 的回复之前 或在期 刊规定 的回复期 内, 将论文再次投稿给其他期刊。 ( 3 ) 将 只有微小差别 ( 论文题 目、关 键词 、 摘要 、 作者排序或作者单位不同 、 论文正文有少量 差异 )2 篇或多篇论文 同时投稿给多个期 刊。 ( 4) 在不 做任何说 明的情 况下 ,将 自己或 自 己作为作者之一的已经发表论文的全部 / 部分 ,原 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 ( 如仅改变作者排序或作者单
如, 经 常上知 网上去查询 , 经常浏览相互交流的期
刊。
间就有 了类似合 同的格式条款关系 。 《 合 同法 》的
基本原则是各个相关 当事人 的地位平等 , 合 同订立 必 须要 遵循 自愿 、公 平 的原则 ,其 中还特 别强调
三、 “ 一稿 多投与二次发表”应对策略
讨论 “ 一稿多投与二次发表”的 目的是建立一 个 良好 的学术监督和评审制度 。面对一稿多投 , 应 采取对 策略如下 : ( 1 ) 每个 期刊都要规定 收到稿
处理 意见;对 已经通知作者 录用, 作者又不同意刊发的 , 列入 不再接 受其投稿的黑名单;尽量缩短 用稿周期; 建立健全 学术监督和评议制度 。 关键词 :复杂性 ;一稿 多投 ;二次发表 中图分类号 :G 2 3 5 文献标识码 :A

一稿多投现象再思考

一稿多投现象再思考

稿多投给期刊或出版单位带来 的损失 ,作者应予适 当 所 区别 。如一稿多投与一稿多发 、一稿多用、重复发表
赔偿 。”该规章是禁止一稿 多投行 为。同时 ,该条第5 等学术不端行为应有区别。编辑 出版界和 法律界对于一 款还对审录稿期限作 了规定 : “ 大型期刊或学术性期刊 稿多投多定义为 :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将 同一或内容 收到稿件后 ,三十天 内如不能决定是否采用 ,应通知作 高度近似的作品投给两家或两家 以上的出版单位以寻求 者已收到稿件 ,并延至三个 月内通知作者是 否采用 。如 发表 的行为现象。多投 的结果是或全不中 ,或中一 ,或 过三个 月不通知作者 ,作者可要求限期退还稿件 另行处 中两及 以上 ,对 于获得两及以上刊物发表机会的情况而 理 ;如超过六个 月不退还稿件 ,又不采用 ,作者还可要 言,涉及同一作品是否会重复发表的问题 。对于学术论文 求按资料费赔偿损失 ,但 已刊登声 明不退稿件者除外 。
律规范 、行业规范 角度寻找 “ 护身符” ,因为 《 著作权 评价而径取一稿 多投 ,关键还是在于学术成果发表资源
法 》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并未禁止投稿人多次行使作品 的紧张 。而学术 刊物的等级评价标准等硬性指标又无形
的发表权 ,即没有禁止一稿多投 ( 当然也没有鼓励一稿 中推波助澜 ,加剧 了发表资源 紧张的氛围,从而造成许 多投行为 )。法不禁民可为 ,投稿人所作出的一稿多投 多投稿人出现全面撒网、广种薄收等心态。
栏 目 主

持 张

稿 多投现象再 思考
/吴庆 晏
摘要 :
如何看待 、界 定和规 范一稿 多投 行为是编辑 出版领域讨论的热 点之一 。本 文从 出版者、行业主管和投稿人 角度分析一稿 多投现 象的主客观原 因,并探 讨减少一稿 多投现 象的对策。

跟一稿多投说再见,如何合理的进行二次发表......

跟一稿多投说再见,如何合理的进行二次发表......

跟⼀稿多投说再见,如何合理的进⾏⼆次发表 (1)7:⼀稿多投是指同⼀作者或同⼀研究群体中的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多余发表(redundant publication) 或⾃我剽窃(self-plagiarism)。

⼀稿多投有什么后果?⼀稿多投⾏为如果在稿件的同⾏评议过程中被发现,通常会被简单地退稿,有些期刊编辑部可能会在退稿的同时函告作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

如果⼀稿多投⾏为事实上已经发⽣(即⽂章已经发表),相关的期刊有可能会采取以下制裁或处罚措施:1)在⼀定期限内拒绝⼀稿多投作者向该刊继续投稿;2)在刊物上刊登关于该作者⼀稿多投的声明,并列⼈⽬次页,以便被检索系统收录,供同⾏检索;3)可能在某特定专业群体的刊物中对⼀稿多投的⾏为进⾏通报;4)可能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什么情况不属于⼀稿多投?通常情况下,以下重复投稿或发表不属于⼀稿两(多)投:1)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头报告,或者以摘要或会议板报形式报道过的研究结果,但不包括以会议⽂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公开发表过的全⽂;2)对⾸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以上数据的学术论⽂;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但此类报道不应通过附加更多的资料或图表⽽使内容描述过于详尽,以上再次投稿均应事先向编辑说明,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免可能会被编辑或审稿⼈误认为是相同或相似成果的重复发表。

再次发表需满⾜什么条件?需要提及的是,⽬前国内科学界和编辑界时常把正当、合理的⼆次发表或再次发表(Secondaw Publication)也视同为重复发表,从⽽造成了⼀些不必要的混乱,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已被600余种⽣物医学期刊采⽤的《⽣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要求》指出,以同种或另⼀种⽂字再次发表,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是正当的,(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但必须满⾜以下所有条件:1)作者已经征得⾸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次发表⽂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一稿多投界定

一稿多投界定

一稿多投行为是怎样界定的?一稿多投行为是怎样界定的?答:构成“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相同作者.对于相同作者的认定,包括署名和署名的顺序。

鉴于学术文章的署名顺序以作者对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的贡献而排列,调整署名顺序并且再次投稿发表的行为,应当从学术剽窃的角度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因同一篇文章的署名不同,应认定为“剽窃”,不属于“一稿多投”。

(2)同一论文或者这一论文的其它版本。

将论文或者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经过文字层面或者文稿类型变换后的同一内容的其他版本、载体格式再次投稿,也属于“一稿多投”。

(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且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

(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的“一稿多投”。

根据国际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以下类型的重复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以再次发表:(l)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会议墙报的形式发表过初步研究结果的完整报告,可以再次发表,但不包括以正式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发表的全文。

(2)在一种刊物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类文稿,可以再次发表,但此类报道不应通过附加更多的资料或图表而使内容描述过于详尽。

(4)重要会议的纪要,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可以再次发表,但应向编辑部说明。

(5)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可以再次发表。

但要引用上次发表的论文(自引),并向期刊编辑部说明。

(6)论文以不同或同一种文字在同一种期刊的国际版本上再次发表。

(7)论文是以一种只有少数科学家能够理解的非英语文字(包括中文)己发表在本国期刊上的属于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可以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再次发表。

当然,发表的首要前提是征得首次发表和再次发表的期刊的编辑的同意。

(8)同一篇论文在内部资料发表后,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再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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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界,每一位学术人都有义务牢记:符合道德规范的研究与发表行为,是诚信学术和科学研究的基础。

如今,大多数期刊都敏锐地意识到:他们应公布关于这类问题的政策,并期望作者了解并遵守最佳发表行为准则。

本文中笔者将讨论两种普遍存在且又相关的违规发表行为,即重复发表与一稿多投。

首先我们谈谈重复发表,重复发表是指某作者发表与自己已发表论文大体相似的论文,而且不注明来源也未经原版权持有者同意。

原论文和新论文可能存在着没有意义的差别,例如:采用新标题或经过修改的摘要,但是数据集和研究结果完全相同。

未经允许或确认的论文重复发表是一种严重违反发表道德的行为,其理由如下:大多数情况下会侵犯版权,论文的版权属于期刊而不是作者;因此,作者不能随意重复发表论文。

可能误导实验性证据,因为本学科的研究者会将某组结果误解为两组(因为研究结果分别包含在两篇独立的论文中)。

由于实验性研究是制定政策和其它医学/科学决策的基础,因此,这是个严重的问题。

这相当于“自我剽窃,”因为其涉嫌使用其它作品的材料而未注明出处。

导致编辑和评审资源的浪费。

不合理地占用竞争激烈的有限期刊空间,减少了其他作者的论文发表机会。

是一种“不良学术现象”,其后果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研究对文献的贡献度。

”?
举个例子:一位作者在由其大学出版的区域性英文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

作者后来又将论文投递至美国的一家期刊。

这种行为应视为重复发表吗?
回答:是!作者必须告知第二家期刊论文已在大学期刊上发表。

大家不能重复其它任何已发表论文的内容。

未经期刊允许,不能向媒体、公司或其它机构提供关于未发表论文的初步报告。

引用自己已发表论文的材料时,只能从发表论文中摘录少量句子。

另外,引用文字应添加引号并注明出处。

当使用单组数据撰写多篇论文时,必须确保
每篇论文分别解决具有独立性和重要性的问题,论文应交叉引用,在投稿信中将相关事项告知期刊编辑。

如果已发表了相关论文,应在投稿时向期刊编辑提供这些论文的详细信息。

投稿时应同时提交这些论文。

这样才会确保完全的透明度并帮助期刊编辑做出正确的决定。

道德和编辑委员会及学术期刊都明确要求作者不能提交已在其它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或变型论文。

好几个期刊出了严厉的规定,要求作者在研究结果和主题存在重叠的情况下,投稿时须一并提交以前发表过的相关论文。

某些期刊规定的非常具体,要求在重叠率超过某特定比例时必须提交以前发表过的相关论文。

而有些期刊则只允许存在少数与已发表论文相同的句子;照搬已发表结果或作者已发表论文的大部分文字的论文将被拒绝但是,某些特定类型论文则允许重复发表。

虽然存在一些例外,但作者在这些情况下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获得版权持有者的允许;既要获得原先发表论文的期刊编辑的允许,也要获得将要重新发表论文的期刊编辑的允许;确认论文为整体性重新发表或基于已发表论文,并提供原论文的完整引文。

一稿多投是指在未告知期刊编辑的情况下,“同时向两家或两家以上期刊投递同篇论文的行为”。

一稿多投也称为多重投稿或一稿两投。

一稿多投包括向其它期刊投递已发表论文,也包括投递另一家期刊正在评审中的论文。

但是,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如果作者将一稿多投的情况告知所有的相关期刊编辑,可允许一稿多投行为。

这些例外情况包括:?两家(或多家)期刊编辑同意同步或联合发表论文时,因为这样做符合全社会的最佳利益;当学术或科学会议明确授权作者在相互同一投稿时间范围内向其它会议同时投稿。

为什么一稿多投是个严重的问题?虽然某些研究者认为这种行为并非欺诈,而只是为了解决期刊漫长的发表过程的一种方法,但期刊却将其视为“不道德的发表行为”。

如果有多家期刊决定发表论文,肯定会导致侵犯版权或版权纠纷。

可导致学术和科学资源浪费,因为将有两家(或多家)期刊耗费时间和财力从事相同的工作。

作者必须保持谨慎,不得尝试重复发表和一稿多投。

这类行为除严重违反版权法及危害科技文献的公信度外,还被视为可“危害作者的诚信”及严重影响作者的声誉或学术能力。

因此,我们建议,作者应参阅以下参考资料中的资源,并阅读相关案例研究,以了解并遵守道德的投稿规范。

国内大多数医生研究者都背负着科研压力,或为了学术成就,或为了职称晋升,发表论文的数量、发表杂志的水平与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之路息息相关。

在巨大的论文3110643181
论文发表企鹅压力下,逐渐有医生提出疑问——已经在国内医学期刊上发表过的论文,能不能翻译改写成英文稿,再投到其他SCI类刊物?
围绕这个话题,我们听到了来自四面八方不同的声音。

既有表述支持的“这是中国特色嘛,要顺应游戏规则,文章越多越好”。

也有质疑的声音,“除非研究成果实在是太牛太重要必须要摇旗呐喊大力推广的,不然99%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单纯为了增加文章数量而已。

”“老外Pubmed一搜就知道了,同样的研究为什么原封不动再发一次?根本没办法回答。

SCI要创新,不要重复。


对此,笔者的看法是:把国内医学期刊发表过的论文再拿去投SCI期刊,这其实是一稿两投的行为,原则上我们并不提倡。

当然,中国医生研究者渴望多发论文的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真的想把已经发表的论文再投到其他期刊,同时还要“规避”学术不端行为,那必须先完成两个步骤:
Step1:获得已刊登杂志的同意。

比如给杂志主编写一封信,说明你的论文已经发表,接下来想把英文稿投稿到其他的SCI类期刊,让其他杂志的读者了解自己的科研成果,并征求同意。

Step2:告知预投稿杂志。

诚实地向预投稿杂志主编说明情况,明确告知这篇文章的中文稿已经在什么时间发表在哪本杂志上,考虑到这个研究结果和意义比较重要,而且不同的杂志有着不同的读者群体,所以再投稿,希望更多医学研究者能够看到这个研究的意义。

这两件事情缺一不可。

站在杂志社立场上看,作者投稿录用时会与杂志签一份版权转让协议,这张表格并不是形同虚设,一定程度上是对“一稿多投”的约束。

从作者自己的角度出发,也可避免被怀疑学术不端和诚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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