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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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保存】

物品损坏、丢失赔偿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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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损坏、丢失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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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6、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桌面一张50元。 (2)学生椅椅脚一把30元,椅面20元,椅背撑10元,橡皮脚套一只1元。 (3)日光灯管一支10元,灯座30元,开关一只8元。 (4)铝合金大玻璃窗一扇90元,玻璃60元;铝合金小玻璃窗一扇60元,玻璃40元;教室、寝室门上风窗玻璃一块5元。 (5)教室玻璃黑板损坏一块150 (6)门损坏根据不同程度赔20一120元。

(7)电风扇调速器一只30元。 (8)讲台根据损坏程度赔30~100元。 (9)床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100元。 (10)面盆架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60元。(11)衣柜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80元。 (12)铁皮柜一只100一200元。 (13)教师财产根据损坏程度按半价至全价赔偿。(14)未包括的内容按情况制定赔偿金额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学习计划表 周一至周五

财产保护责任书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责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社团财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杜绝人为的损坏、财产流失,减少学院财产的损失程度,真正做到人尽其美,物尽其用,特制定财产保管责任协议书: 一、责任界限 1、学生社团活动室内财产属本社团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社团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社团成员共同负责,若有损坏(未找到损坏人的),由该社团成员共同赔偿。 2、社团负责人对活动室内财产应全面负责,应对社团成员开展经爱护公物全面的教育,不损坏公物,若有损坏,应责成当事人赔偿。 3、社联对活动室内财产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作好记载,通报情况,兑现赔偿,问题严重的,按照校纪校规处罚。 二、交付使用与验收办法学期初,社联将按各社团具体情况,分配桌凳,并将完好的的门窗玻璃、讲桌等,交付给各社团使用,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面核实,并在财产保管责任协议书上签字,其社团财产的管理责任,由社联承担,社联要做好此工作。 学期末,由社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该社团负责人管理责任终止。若不按此程序操作的,其责任在该社团负责人,在评先时,作一票否决论处。 三、赔偿 (1)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看配套校产及价格表,表未列出的物品按总务处进价赔偿);如当事人或班级按规定时间自行修好的,总务处可视情况免予赔偿。 (2)因故意破坏公物的,根据情节和认识态度进行赔偿,情节恶劣的,要进行罚款和给予纪律处分。

(3)损坏的财产,经赔(罚)款处理后才给予调换或修理。 (4)公物损坏严重、或多次损坏公物,匿情不报告或包庇的社团,取消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资格。 (5)赔偿维修操作办法:下达赔偿通知单,按照总务处办事程序进行报修和验收,院团委督促落实。 (6)如果乙方没有做好财产移交工作,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甲方:乙方: 院团委(签章) 年月曰年月曰本财产保管责任书、财产清单壹式叁份,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社团各执壹份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校产管理原则,为明确权利和责任,牢固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思想,避免一切损坏维修费用都由学校买单的现象,形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让每一个学生明确赔偿制度,清查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损坏方式:分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 1、学校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2、学校公物受到非自然损坏,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由损坏者给予赔偿。 二、责任认定: 公物损坏,由校区负责追查。查清责任的,应由损坏者给予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校区承担,学校从校区奖励资金中扣除。 三、赔偿办法:总务处加强公物维修管理,严格履行维修签字手续。本着有损坏,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的原则。每月总务处和德育处对校区进行公物和校产检查,对长时间损坏无发现的情况,对校区进行通报批评。 赔偿分现金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形式。 1、损坏公物后,损坏者应主动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教导处,并办理损坏赔偿手续。赔偿完成,校区报总务处维修。 2、原则上应在当日一次交清赔偿款。 3、现金赔偿,按照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规定的金额,交校区教导处。 4、实物赔偿,按照原物、原样、原位进行赔偿,由损坏者应限期 (一般3日内)负责维修好。 5、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6、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7、损坏公物后,隐瞒不报,校区发现后查问班级的,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四、处理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3-5倍)。 (1)故意损坏或唆使他人者,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者所在班级每人次奖励1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并对举报学生进行重奖。 六、赔偿标准: 1、课桌桌凳:课桌椅每套120元。木质桌腿折断每根20元。

幼儿园维修、公物、报损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文件编号: 版本/更改:A/0 发布时间:年月日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 制定: 审核: 批准: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试行) 为规范卓思道下属幼儿园财产、设备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随着幼儿园办学条件的不断完善,使用、管理好校产、设备尤为突出和重要,在切实保管好财产的同时,但由于使用时间长,使用频率大等原因,总有一些校产及设备需要修理、报损、报废、更换。为了更好地做好这一工作,使幼儿园财产、设备发挥最大程度的使用价值及延长使用寿命,特拟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管理部门 后勤公司负责幼儿园维修、赔偿、报损、更换的统筹管理,使学校财产、设备发挥最大程度的使用。 幼儿园仓管员负责幼儿园设备需要修理、报损、报废、更换统计具体实施维修工作,包括幼儿园的日常维修登记造册等工作。 二、财产设备报修制度 (一)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仓库 管理员统一安排维修处理。 (二)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 送交仓库管理员。 (三)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负责人或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仓库管理员。 (四)经仓库管理员核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当天修复;较大的故障,仓库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

若仓库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七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仓 库管理员及时说明原因。 (五)如报修延缓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项,可申请由园长批示限时修复。执行不力,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则追究仓库管 理员及相关人员责任。因仓库管理员工作人员无故推迟维修时 间或服务态度不当,轻者要经济处罚,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 个月考核奖金。因报修负责人没有及时填写报修单、导致财产 二次损坏、设备长期损害,遭到家长投诉,轻者要经济处罚, 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个月考核奖金。 (六)经仓库管理员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卓思道教育公物维护条例》赔偿后,按第4条规定时间修复。 (七)教师公寓水电维修及房门,办公桌换锁等。免收人工费,材料费由报修宿舍人员支付,学校财务室统一扣除执行。 三、财产设备赔偿制度 (一)、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寝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四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1、班级课室由班主任负责; 2、功能室、辅导室、活动室等由管理老师负责; 3、无专人管理的公物(如路灯、安全指示牌等)被学生损坏时, 凡目击教职工均有责任报办公室。 (二)、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仓库管理员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2、赔损公物价格由财会部据实查报,使用寿命有严格规定的公物

物资损坏赔偿标准

物资损坏赔偿标准 公司物品的齐全,是为了我们能更好的为客人服务,为了我们的工作能更好的开展。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物资铺张浪费,人为破坏、丢失等。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茶具、用具损坏、丢失 茶艺部茶具、用具: 1、员工在操作中,如有不慎损坏茶具、用具,应及时上报主管,主管 应清楚登记日期、责任人、物品名称,月底进行赔付汇总,赔偿金额按公司规定的赔偿标准执行 2、员工在操作中,如有不慎损坏茶具、用具,但未及时上报主管或隐 瞒不报,栽赃嫁祸于他人者,经举报或者核实,参照赔偿标准金额双倍赔偿。 3、在接待客人时,因客人不慎损坏茶具、用具: ①损坏物品是普通茶杯、垫子等小金额物品,员工应及时上报主管,主管应清楚登记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客人签字确认,月底进行汇总上报,做报损处理 ②损坏物品是茶壶、盖碗等金额较大或销售品时,员工应及时上报主管级以上领导进行衔接处理,与客人协商解决;或参照公司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之后,主管应进行详实登记。若未处理或未登记,盘存时出现差缺记入茶艺部应赔偿物品内; 4、茶艺部的茶具、用具损坏,无法查实责任人的情况下,该物品记入 茶艺部应赔偿物品内; 5、茶艺部的茶具、用具出现差缺,由主管再次清点物品,确定是否丢 失,无法查明原因,记入茶艺部应赔偿物品内;如发现是员工私拿,

处以物品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茶艺部的茶具、用具损坏属正常使用消耗报损的,月底由主管汇总 上报作报损处理。 库存茶具、用具损坏、丢失 1、茶具、用具在入库时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准确,在入库 前发现的损坏、缺失由采购人员处理; 2、茶具、用具在入库后出现损坏、丢失,首先确定是不是人为损坏或 出现盗窃,是不是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若排除上述情况,由物资保管者负责赔偿。 二、茶叶 茶艺部茶叶: 1、员工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茶叶损坏(打湿、霉变等),不能冲 泡,由当时的操作者负责赔偿; 2、因日常存储不当,导致茶叶变质不能冲泡,由大堂经理、主管负主 要责任,由大堂经理、两名主管各承担应赔偿比例的15%,剩余55%记入茶艺部应赔偿物品内。 3、茶艺部领出的茶叶出现差缺,首先核对已销售、领出茶叶数量, 查明差缺原因, ①若是登记出错,立即调整数量,并对责任人处以20-100元/次罚 ②若为员工私自拿取,一经查实,按拿取茶叶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③若找不到原因,则视为丢失,记入茶艺部应赔偿物品内 库存茶叶: 1、库存的茶叶,在入库前应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准确, 在入库前发现质量问题或缺少,由采购人员负责处理;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音乐教学设备专供学生音乐、音育教育事业,不得外借或供它用。 2、音乐教学设备由于正常教学等使用损坏,报相关领导批准销账。 3、音乐教学设备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要按现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型号的完好的教学设备。 4、音乐教学设备如因故意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者,除按现价(或原物)赔偿外,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加两赔款。 5、损坏的音乐教学设备要及时购买补充,保证教学。 音乐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音乐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音乐器材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学生爱护各类音乐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便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

价赔偿。 4、保持室内正解,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 5、严禁烟火,闲人免进。 6、经常检查门窗关闭情况,保管员随手锁门。 7、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及时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音乐器材室规则 1、音乐器材室应建立物资账目。器材、设备、模型的调入、购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明细账,每学期核定一次。 2、做好常规管理。音乐器材室平时应保持整洁,器材设备应保持完好。 3、器材设备应定为放置。音乐教学所需的器材应按要求编定号码。分类存放,放置应坚持注意科学性、教育性和实用性,突出音乐教学的特点。 4、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准备好教学所需器材。 5、音乐器材设备应按产品说明书经常进行常规维护、保养,并按要求,认真做好

防潮、防震、防尘灯工作。 6、严格借还制度。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需要外接音乐器材应办理借还手续,做好登记,限期归还。 7、音乐式器材、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应加以爱护,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 赔偿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8851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Provisions for Damage and Loss of Student Dormitory I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为加强公寓物品及设施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在学生入住公寓后,公寓中心与住宿学生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本验收的物品状况。 (二)公寓设施维修工作由公寓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维修后交费。 (三)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质量原因需维修的,由公寓中心免费负责维修。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1.公寓各种玻璃和纱窗;

2.桌椅板凳断裂; 3.水龙头开关断裂; 4.桌面、壁橱、储物柜破损; 5.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 6.电视、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 7.地面、墙面污染、破损; 8.床板断裂; 9.洗刷池、蹲便器、水箱破裂、部件断裂; 10.管道破裂及下水道堵塞; 11.人为原因造成门锁、门把手损坏; 12.各种线路人为造成的破损。 (五)楼长下发赔偿通知单,宿舍舍长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楼长下发维修单予以维修。 (六)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安全或节约资源,可在下发赔偿通知的同时予以维修。 (七)接到赔偿通知单不办理赔偿手续的,每超一天加收1%元的赔偿金,损坏设施维修费直接从公物押金中扣除。 (八)宿舍内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的,由责任人予以原价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学校公物是国家的财产,为了增强全校师生爱护公物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尽量减少财产损失,惩处故意损坏行为,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公物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失)坏谁赔偿”的原则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赔偿范围:校内用于教育、教学及生活的设施和装备。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及附属第一医院全体师生员工、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二节责任管理部门 第三条后勤处为学校家具等公物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范围内家具等公物设施的维修、更换和监管。 第五条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国际交流处作为中国学生及留学生的主管部门,协助后勤处做好学生公寓的公物管理,负责学生爱护学校公物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部)、各行政处室、国际交流处、附属第一医院以及下属科、室、班级等分别为二级、三级管理,负责对使用的办公室、仓库、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日常公物管理应予以重视,并指派一名公物管理责任人报后勤处备案。 第七条国际交流处、各院系(部)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者,是

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考核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各教学楼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第三节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公物清查实行“三查”制度:每一学年,学校进行一次全校大清查;每一学期,学校各二、三级管理部门自行核查登记造册,并上报数据,后勤处对部分部门进行帐目、实物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第十条公用家具由二级或三级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凡超标准占用的或闲置的家具等公物不能擅自处理或者任意丢弃,须上报后勤处以便合理调配。 第十一条全校办公桌椅的领用均按个人办理、建卡,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新增人员由调入部门的公物管理员到后勤处办理领用手续;调离人员离校前须将所借家具归还后勤处销账,由后勤处盖章后方可离校。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更换公物管理员时,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否则,因交接不清造成公物丢失或台账不明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及公物管理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学生不得改装、拆卸、挪动家具和电器,在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墨、胶水等致使家具、墙面破坏,应保持门窗、家具、墙壁的整洁。调整宿舍时,各院系(部)

公物赔偿规章制度5篇

公物赔偿规章制度5篇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五、本规定自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执行。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班级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双层钢床、灯具、黑板、讲桌、宿舍内公物由总务处、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班级班主任签字、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 二、教室、宿舍内外的墙壁,教室前楼道栏板磁砖,由所在班级维护其整洁不能有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公共场所(梯间、楼厅)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由班主任全面管理。 三、对上述公共物品,学校由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一月一次)。如在教室、宿舍内有丢失、损坏现象,墙壁、楼梯有磁砖损坏、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按规定由损毁人(或责任人)赔偿,如查不到损毁人(责任人)时,由责任班级赔偿。(公共场所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责任班级追查损坏人) 四、学校管理人员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每月检查公物,发现有损坏现象,立即查找损坏公物人和责任班级,及时通知班主任,

货物损坏赔偿协议书

货物损坏赔偿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20xx年2月25日早晨,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 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 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运输货物合同损失赔偿认定 1、违约金 违约金就是在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这是合同违约责任最常见的形式。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我国原《经济合同法》规定了法定违约金,即发生违约时,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新《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取消了法定违约金,这是合理的。因为合同的内容是千百万化的,违约金由立法者详细的规定是不可能的,由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有助于充分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 第二,违约金的数额是事先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确定,当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可以按照违约金条款迅速得到补偿。 第三,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当一方违约时,违约金条款才能生效。没有违约发生,违约金条款就不生效。所以,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违约时的一种补救措施。 第四,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要与损失赔偿额相当,因此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补偿性。 正是违约金有以上的特点,我国《合同法》规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并存。当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责任之后,就不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当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就不再承担违约金责任。 在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逾期运到,承运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2、实际损失 发生运输货物损害赔偿时,首先要确定货物的实际损失,然后才能决定具体的赔偿责任。确定货物实际损失的原则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加上该批货物的必要支出的费用。实际价值通常是指货物的市场价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损失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又不能确定的,以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实际价值。这里出现三种方式: 第一,约定。约定优先。约定的方式通常是托运人声明货物的价值,承运人同意后按声明价值运输,也就保价运输。托运人声明的价值,就应当认定为货物的实际价值。 第二,交易习惯。一般而言,是指托运人购买或者销售货物的证明,比如,发票、销售凭证等。托运人能够提供此类证明的,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否定的,应当认定为货物的实际价值。

美术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美术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要赔偿。 二、课外体育活动时各班一律凭借物证领取体育器材,用后按时归还。 三、体育教师上体育课所用器材,下课后应及时清点,归还体育保管室。 四、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学校体育器材,一般须经体主管主任同意,贵重器材须经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 五、及时做好调出教职工所借体育器材回收工作。 六、体育保管员应掌握体育器材使用、损坏情况,并向学校反映,以便及时购添、修理。 七、所有体育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八、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九、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十、在归还体育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照价或加倍赔偿。 十一、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管理教师,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十二、赔偿办法:由体育器材管理老师核填《损坏、遗失器材赔偿单》,由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签名,经主管校长批准,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收款

后,上交学校财务科。 十三、器材室管理老师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十四、对体育器材保管员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严格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丢失或损坏要赔偿。 二、课外美术活动时各班一律凭借物证领取美术器材,用后按时归还。 三、美术教师上美术课所用器材,下课后应及时清点,归还美术保管室。 四、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学校美术器材,一般须经体主管主任同意,贵重器材须经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 五、及时做好调出教职工所借美术器材回收工作。 六、美术保管员应掌握美术器材使用、损坏情况,并向学校反映,以便及时购添、修理。 七、所有美术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八、在使用美术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九、在使用美术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十、在归还美术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班级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财产归学校所有,未经校长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教室及其内财产私自借出。如有发生,经学校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各班级要加强对教室财产和保洁区内公物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三、每学期开学初总务处对各班配发班级的财产进行检查登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对损坏的公物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根据损坏程度扣除班级量化1~20分。 四、班级公物一旦损坏,由班主任当天报总务处,并将损坏公物当事人的赔偿款缴总务处后,总务处安排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好。主动报修的不扣班级量化分。 五、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总务处维修好以后,赔偿款将由全班学生共同承担。 六、对无意损坏公物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由政教处在全体学生集会上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 七、班级在无意损坏公物后,立即报告总务处,除现金赔偿、学校维修外,也可进行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或能及时自行修好,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不影响该班的量化分。 八、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情况,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给予批评。 。

公物损坏赔偿标准及分值量化原则 (一)课桌凳类 1、学生课桌80元/张,桌面30元/块;讲台120元/张 2、桌面乱刻乱画10元/处 3、桌腿焊接5元/次 4、凳子50元/张,凳面25元/块, & 5、凳腿焊接5元/次,螺丝1元/个(小),2元/个(大) (二)门窗玻璃类 1、新教学楼东面窗户钢化玻璃120元/块,窗框40元/个 2、老教学楼玻璃30元/块(大), 15元/块(小),窗框30元/个 3、门500元/扇,门捎2元/个,门扣5元/个 (三)电器类 , 1、日光灯50元/套,日光灯架30元/个,灯管10元/支 2、吊扇120元/个 3、广播喇叭100元/只 4、开关等面板15元/只 5、饮水机200元/个,水桶30元/个 6、音箱200元/套,电脑、投影仪等原价赔偿 (四)其他 . 1、黑板200元/块,平面白板600元/块,挡灰条50元/根 2、班牌40元/块 3、走廊墙面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五)分值量化原则 1、金额小于等于50元的每件次1分 2、金额大于50元小于100元的每件次2分 3、金额大于等于100元的每10元1分 4、光线充足(不影响学习)未及时关灯的每次2分(包括课间操不关灯)

幼儿园维修公物报损管理制度

幼儿园维修、公物、报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0 版本/更改:月日发布时间:年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 制定: 核:审 [] 键入文字1 ] 键入文字[ 版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标题:本/更改:A/0 批准: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试行) 为规范卓思道下属幼儿园财产、设备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随着幼儿园办学条件的不断完善,使用、管理 好校产、设备尤为突出和重要,在切实保管好财产的同时,但由于使 用时间长,使用频率大等原因,总有一些校产及设备需要修理、报损、 报废、更换。为了更好地做好这一工作,使幼儿园财产、设备发挥最 大程度的使用价值及延长使用寿命,特拟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管理部门 后勤公司负责幼儿园维修、赔偿、报损、更换的统筹管理,使学校财产、设备发挥最大程度的使用。 3 版标题: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本/更改:A/0 幼儿园仓管员负责幼儿园设备需要修理、报损、报废、更换统计具体 实施维修工作,包括幼儿园的日常维修登记造册等工作。 二、财产设备报修制度

(一)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仓库管理 员统一安排维修处理。 (二)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 送交仓库管理员。 (三)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 负责人或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仓库管理员。(四)经仓库管理员核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 当天修复;较大的故障,仓库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若仓库 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七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仓库管理员及时 说明原因。 (五)如报修延缓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项,可申请由园长批示 限时修复。执行不力,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则追究仓库管理员 及相关人员责任。因仓库管理员工作人员无故推迟维修时间或服务态 度不当,轻者要经济处罚,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个月考核奖金。因 报修负责人没有及时填写报修单、导致财产二次损坏、设备长期损害,遭到家长投诉,轻者要经济处罚,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个月考核奖金。 3 版标题: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本/更改:A/0 (六)经仓库管理员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卓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 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 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 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 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 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 1000 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1234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06-3-2 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 如下赔偿规定: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 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 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五、本规定自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执行。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班级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双层钢床、灯具、黑板、讲桌、宿舍内电话等公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班级班主任签字、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 二、教室、宿舍内外的墙壁,教室前楼道栏板磁砖,由所在班级维护其整洁,不能有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公共场所(梯间、厕所、楼厅)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由班主任全面管理。 三、对上述公共物品,学校由校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一月一次)。如在教室、宿舍内有丢失、损坏现象,墙壁、楼梯有磁砖损坏、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按规定由损毁人(或责任人)赔偿,如查不到损毁人(责任人)时,由责任班级赔偿。(公共场所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责任班级追查损坏人)

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天祝煤业公司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规范》和《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保养规范》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第二条:各区队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2.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3.若因区队对维护保养工作不做安排,既不安排维修时间, 又未确定专人负责(包括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 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第三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如:胶带运输机、移动式空压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护人员罚款50元,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50元。 第四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时,未经机电运输部

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给责任者及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各罚款100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给责任者及设备维护人员罚款200元,并按电气失爆进行处理。 第五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200元,因甩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第六条:机电运输部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50元。 二、设备及其部件人为损坏罚款制度 第一条:在设备安装及回收过程中因未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或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丢失部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罚款,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检修费用,维修不完好和配套不齐全不予验收和发放。 1、开关: (1)接线咀、接线柱、电源罩、消孤罩、开关把手损坏单项罚50元。 (2)分励线圈、变压器损坏单项罚100元。 (3)保险管、触头、按扭损坏单项罚50元。 (4)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项罚200元。 2、局部通风机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共财物铺张浪费、人为损坏、流失等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物品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 由于物品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时间限制而损坏,损坏公物,由学校负责及时报修,经后勤处审查属于正常损坏,免予赔偿;处理。 2.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3. 各部门公物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部门集体赔偿。 4. 严禁私拉乱扯、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如造成严重后果由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对于浪费现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制止,根据浪费情况对责任人或部门做出经济及扣分处罚。 6. 把公共财物挪作私用以及对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注:公物损坏后如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赔偿,按公物原价进行赔偿。对于举报公物损坏并落实到人时,学校应对举报人或班级进行嘉许或适当加分,以作鼓励。 二、赔偿标准 1. 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维修费用的 50% 100% 200%+价赔偿。 2. 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学校领导另行处理。 3. 赔偿责任一经确立后,后勤根据赔偿缴费单据进行维修。(如被损坏公物价格表内无价格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 如因公物损坏赔偿金缴费不及时,导致教学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以及造成浪费的由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根据检查问题数及问题整改数双重对学校进行考核。 四、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把《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交至校长(园长),校长(园长)根据《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中的问题及时落实。其中物品损坏划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五、赔偿流程 1. 由责任人到德育处(政教处)或教务处领取公物损坏赔偿缴费证明。 2. 按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填写完整。 3. 部门主管签字后到会计室缴费。 4. 后勤凭缴费证明维修或购买。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宝兴县蜂桶寨小学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学校一切器物财产都属于学校所有,为加强学校器物财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把爱护公物纳入班主任考核和班级评优,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总务主任为总负责人,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各负责人负责在学期初对本班教室和功能室的公物核实无毁坏后,在管理承包责任书上签字,然后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由各责任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查的依据。每学期初由总务处将室内固定资产公布在墙,期末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如属自然损坏应由总务处核查确认后处理。 三、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后勤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损坏的教学公物,要及时维修,便于教学使用。办公室的公物,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特种教室的公物,由学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后勤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后勤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电脑、语音设备等在使用时不懂可多请教辅导老师,随便乱操作而损坏按价赔偿。体育室、实验室内的器材,药品等有任意丢弃到实验室外面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电脑房、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管理人员应各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由总务处核实后,一式两份,进出物品应及时登记,每学期检查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五、学校公共场所的设施、树木、花卉等的损坏也遵循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 六、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七、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后勤处。对正常实验或劳动时,有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属于正常损坏,经后勤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 八、赔偿金额的认定和执行由总务处负责,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并将赔偿金交会计室入帐。 九、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十、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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