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处罚制度

1.未戴安全帽进入工地,罚款50元/次;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

50元/次;

2.穿拖鞋、凉鞋上班,罚款20元/次;

3.严禁酒后进入工地,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出场;

4.施工用地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赤膊上班,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场内材料应整齐堆放,若发现用完后未清理,罚款50元/次;

7.下班必须遮盖水泥,若未遮盖,罚款50元/次,出现的损坏,由班

组全额赔偿;

8.混凝土浇筑,抹灰砌筑等产生的落地灰必须回收使用,若发现未

处理,则按5元/kg处罚;

9.混凝土浇筑时出现爆模情况,罚款50—200元/处(视实际情况而

定)并全额赔偿材料费用;

10.混凝土完成拆模后,若发现蜂窝麻面、露筋、孔洞情况,每处罚

款50—200元(视实际情况而定),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该返工的进行返工,并全部赔偿材料费;

11.砖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偏差严重超过规范时,罚款50—2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造成的返工及材料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

1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缝留设和处理未按规范要求,每处罚款

50—200元;

13.混凝土的养护,前7天每天必须达到4—5次(由天气而定),若

发现未养护,每次罚款100元;

14.钢筋保护层未按规范支垫,每次罚款50元并整改;钢筋的焊接长

度未按规范,每次罚款20元;

15.混凝土搅拌必须按现场管理人员提供的配合比上料,严禁随意改

动,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每次召开例会,各接到通知的施工班组人员必须到场,缺席一次

罚款50元;

17.每次抄平放线,各施工班组必须派专人进行配合,缺席一次罚款

50元;

项目部:(签字)

施工班组:(签字)

沱牌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部

二0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东方名苑1-5#楼工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文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东方名苑1-5#楼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建设为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措施: 1) 施工不符图纸(规范)要求,经检查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改正的处于罚款100元/次; 2) 尺寸不符规范要求,梁、柱轴线位置偏差超规范的经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整改处于罚款100元/次;

3) 预埋件、预留管及预留洞遗漏或尺寸、位置不正确,经书面指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整改处于罚款100元/次; 4)现浇混凝土施工中,应有项目部值班技术人员及钢筋工、木工、水、电在现场护筋、护模、护管,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以上人员,处于罚款100元。 5)钢筋下料、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验收过程中每发现一处50元,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发现一处100元,钢筋电渣压力焊焊接不符合要求,对施工班组处以罚款10元/根钢筋。 6)模板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验收过程中每发现一处50元,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发现一处100元。 7)现浇混凝土浇筑出现质量缺陷的(蜂窝、麻面、孔洞、烂根、缺棱、掉角、裂缝)视其严重性每处罚款50,500元。 8)现浇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处于罚款50,100元。 9)墙体砌筑垂直度平整度水平灰缝墙顶标高观感质量出现质量缺陷不符合规范及图纸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10)在关键部位施工,项目技术部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处于罚款100元。 2、材料质量不符要求的处罚措施 1) 所有材料进场需经现场监理验收,如发现现场使用未报审的材料每批将处于200元/次罚款; 2) 材料未经送样复试而使用的每次处于罚款500元; 3) 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及不合格材料; 3、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处罚措施 1)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建设单位、施工监理提出的问题应积极整改落实,监理采取口头通知、工作联系单、工程例会以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限规定时间内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安全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 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3)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2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 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 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元。 (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100元。 (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500元。 (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200元。 (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的必须按规定设置,如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罩的每台罚 款200元。 (1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15)进入施工现场吸烟,罚款500元/人/次。 (16)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电褥子、煤油炉、热得快、电炉、酒精炉、汽油炉,否则,罚款1000元/台/次。 (17)建筑物内和库房内不准住人,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18)施工、装卸材料的过程中故意制造人为噪音、扬尘,罚款,500元/人/次。 (19)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场地清、不得有建筑垃圾,否则,罚款100元/处/次。 (20)油漆库单独设置,否则,罚款200元/次。 (21)建筑垃圾及时分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22)对其他单位已完成工序、工程造成破坏的,视破坏的情况和大小否罚款500~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50元/次。 3、施工机械非专职人员,其它人员禁止动用,违者处罚200元。 4、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处罚50元/次。 6、未经审批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 7、严禁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违者罚款100元/次。 8、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处以罚款100元/人次。 10、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处以罚款100元/人次。 11、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或随意拆除,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12、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个人私自做饭,严禁厨房电器进入宿舍、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没收电器,并罚款200元,宿舍内除USB电源外,一律不得私自安装、改装插座及电源线,违者处罚200元。

13、对任何破坏工程成品(水电管线、各类箱体、砼工程、防护设施、标识、消防设施及各类油漆、涂料工程)设施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14、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时,所有施工人员均应听从指挥,积极投入工作,旁观、围观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15、对其它突发事件或违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根据现场情况及安全隐患大小,视情节给予处罚。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分公司第六项目部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 一、总则 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复检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5、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对项目部成员不敬及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则每次罚款500元。 6、每道工序施工完毕自检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并由项目部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罚款500元。 6、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500元。 7、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50-200元。 8、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承担,且采取监理罚款翻倍措施进行罚款。 二、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新进模板,在使用前必须向项目部进行申请,如果造成浪费的则违者罚款200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30-5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50元。(返工费责任者承担) 5、混凝土墙、梁、板、柱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该班组承担。 6、混凝土墙、梁、板、柱模板接缝不能大于2mm,违者视其后果,每处罚款5-50元。 7、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者,罚款10-50元; 8、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9、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罚款50-100元。 10、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20元。 11、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并刷好脱模剂,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300元/次。另外,每根柱子要留有清理口,保证柱内的卫生,避免出现烂根情况。 12、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100元/次。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XXXX集团成都市金牛区XXXX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XXXX集团成都市金牛区XXXX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8年8月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一.说明 1.为了有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项目部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检查责任和义务;各班组对出现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中的违章现象负主要责任,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按本条例中的责任单位处罚。 3. 施工现场的硬件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及XXXX集团关于施工现场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4. 本管理处罚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望项目部各责任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查找不足,认真整改,严格遵照执行。现场由安全员XX担当直接责任人,XX为监督责任人,处罚统一交办公室主任刘俊兰处作项目奖惩专项资金,XX义务统计专项资金收支明细。 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岗位),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穿工作服,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 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3. 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且无可靠防护措施时,不

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系法不正确警告提醒一次未改正罚款50元/人/次。 4.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5. 作业人员进场前未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三级教育培训的, 罚责任单位/班组200元/次。 6. 作业时打闹嬉戏、擅离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者,罚款1000-5000元/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次。 7. 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罚款1000-5000元/人/ 次。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8. 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9. 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停留,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0. 禁止攀爬脚手架、龙门架或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1、严禁擅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违者罚款200元一处。 12. 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设备,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3. 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违者罚款200元/次。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 一、总则 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复检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5、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对项目部成员不敬及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则每次罚款500元。 6、每道工序施工完毕自检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并由项目部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罚款500元。 6、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500元。 7、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50-200元。 8、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承担,且采取监理罚款翻倍措施进行罚款。 二、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新进模板,在使用前必须向项目部进行申请,如果造成浪费的则违者罚款200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30-5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50元。(返工费责任者承担) 5、混凝土墙、梁、板、柱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该班组承担。 6、混凝土墙、梁、板、柱模板接缝不能大于2mm,违者视其后果,每处罚款5-50元。 7、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者,罚款10-50元; 8、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9、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罚款50-100元。 10、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20元。 11、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并刷好脱模剂,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300元/次。另外,每根柱子要留有清理口,保证柱内的卫生,避免出现烂根情况。 12、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100元/次。 13、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除赔偿

工地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工地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市质量验收规范操作,生天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处以2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无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奖励。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罚款3 元/处。 3、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5元,绑扎不符合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5元/处,弯起点偏移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6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疑现象每处罚款2元,漏放拉结筋罚每处2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正确罚款5元/处,灰缝隙不饱满每米0.5元,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每米1元,墙面砂灰光洁,落地灰清扫干净,辅灰不超过50cm,砌砖湿度不低于70%。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款3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3元/处,空鼓2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要水平,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费及人工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罚。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最完整版.doc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员,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及无企业司徽标志的安全帽,每 人一次罚款100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 3、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人。 4、在2米以上施工操作的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不系好安 全帽带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有损形象的 行为,违者罚款100元/人。 7、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 元。 8、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人。 9、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违者罚款500元/次。 10、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 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200元/人。 11、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 械设备,违者罚款100元/人。

12、施工现场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 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13、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 罚款100元。 14、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 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15、凡是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 工各罚款100元。 16、凡是发现电线和金属绑扎,拖地(含拖地碾压),泡在水里 的对用电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17、电工应按用电规范进行作业,非电工不得擅自进行作业,违 者罚款200元。 18、移动开关电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19、开关箱在干燥的地方应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应 悬挂,离地至少60cm,违者罚款100元。 20、不准以任何理由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罚 款200元。 2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申报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 动火作业的,罚款500元。 22、损坏或随意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严禁在危险区域,临边及外架上抽烟,违者罚款100元。 24、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500元每次。 25、在未经项目安全部门同意,随意拆除、损毁安全防护设施、 标语、标志等,罚款200元。 26、严禁在外架上,临边等危险区域休息,睡觉,违者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8、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 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2)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保证思南乌江文化健康产业园(新悦·滨江花城)工程质量,项目部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处罚条例,特制定以下条例,并根据本例执行罚款金额。 1、因施工队伍或劳务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监理对总包单位给予的经济罚款,总包单位将加倍对责任班组处罚。 2、施工不符图纸(规范)要求,经检查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改正的处于罚款100元/处,且负责承担所有返工费用; 3、尺寸不符规范要求,梁、柱轴线位置偏差超规范的经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整改处于罚款100元/处; 4、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至200元以下罚款; 5、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队伍整改外,处以200至500元罚款,且承担全部返工费用; 6、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7、自检合格报验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的给予罚款处理,具体处罚标准如下,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的,一次性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一次性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8、钢筋规格、型号错误,按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500元,另加所发生的错误品种钢筋重量计算,每公斤钢筋处以50元罚款,两项合并计算。 9、竖向钢筋数量缺少,按每一处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100元,另加缺少钢筋数量每公斤钢筋处以10元罚款。 10、梁、柱(包括梁、柱加密区未加密的、暗柱及梁柱节点)箍筋缺少,按箍筋缺少数量计算,每少一个箍筋处以50元罚款,按规范要求每多一个箍筋处以50元罚款,累计计算。 11、水平钢筋数量缺少,按每一处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100元,另加缺少钢筋数量每公斤钢筋处以10元罚款。 12、竖向钢筋移位3㎜以内,责令整改。竖向钢筋移位移位达30㎜以上的,上报整改方案,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整改。并处每处50元罚款。 13、搭接、锚固长度不足的,责令整改,并按所发生的点数计算,每个点处以50元罚款,累计计算。 14、预埋钢筋遗漏,每一处处以500元罚款,累计计算,并责令整改。 15、梁、柱截面尺寸、墙宽、板厚尺寸错误,按构件数量计算,每个处以500元罚款,累计计算,并责令整改。 16、擅自用气割、电焊割断已绑扎的钢筋,每个割断点处以100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二、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200元/人次: (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处、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20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漏脚指头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禁止穿裙子进入施工现场。违反者处罚200元/人次,班组长处罚400元/人次。 (4)焊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出示焊工证,并开具动火作业票,配备相应的灭火措施,和看火人。无焊工证、动火作业票、无灭火措施的,又无看火人的,每次处罚1000元/人次 (5)严禁饮酒后上岗作业,违者对机械操作人员处罚300元/人次,高处作业人员处罚200元/人次,其他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相关班组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次:

(6)禁止高空抛物,《任何物件,都禁止直接从高空直接扔(抛)至地面,对违章者一经发现,处罚2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由抛物者本人及班组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抛物者承担法律责任,项目部将抛物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作业,即塔吊司机、信号工、外架工及电工焊工。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次。 (7)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的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未组织职工到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班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8)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含(口头或文字)未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施工班组处罚200元/次,班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9)高处作业、临边及危险区域作业,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1000元/人次:(10)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胡乱拆除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罚款500元/人次。 (11)外来人员,严禁在本工地宿舍留宿,违反的班组及个人,处罚500元/次. 三、安全生产专项规定 (1)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安全规定,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拖线板,违章者处罚200元/次。 (2)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安装时,必须按照“TN-S三相五线制”的规定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

施工质量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处罚标准 一.总则 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标准,请劳务公司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国家相关规范等严格施工。 2、施工中由于施工班组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劳务公司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每处500元罚款。 3、凡是项目部要求限期整改返修的而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返修完毕或整改返修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对拖延整改期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4、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工序出现问题,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所造成的待工,劳务公司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由此给项目部带来的损失。 5、每次要求项目部进行质量验收前,劳务公司必须做好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项目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3处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则视班组未做到三检制度,将不予验收,并处以500元罚款。 6、针对主体分部三大分项工程特制订如下处罚标准(罚款的金额未含整改返修及造成损失的费用)。 二.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

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处罚款50元。 3、混凝土墙体、板面等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30mm以上者,除按照规定返修合格外并接受每处100元罚款。 4、混凝土墙、梁、板体发生爆模,除返修合格外并接受每处200元的处罚。 5、墙、梁、底板模板接缝不能大于2mm,违者,每处罚款20元;模板拼缝位置不得错台,对发生错台必须进行剔除修补,并接受每处20元的处罚。 6、梁、墙等几何尺寸及轴线位移偏差在5㎜-10㎜者,每处罚款50元;偏差10㎜以上的,每处罚款100元;偏差20㎜以上的每处罚款200元。墙身起拱的,每处罚款100元。剪力墙墙体垂直度、平整度超过4㎜的除按规定整改合格外,还需接受每处50元的处罚。 7、模板拆除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30元。 8、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罚款200元。 9、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20元。 10、封模前必须对模板内的锯末、杂物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未清理干净的,处以500元罚款(按栋号、层数划分单位);封模之后不得在模板面锯方木、模板,一经发现,每人每次200元。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试行)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正常进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我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150元,发现某班组一次性三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5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班组长5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5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学习后仍然不改正者,开除施工现场;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一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15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100元,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30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高空作业(2m以上)必须穿带安全带,如发现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5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6、严禁在易燃易爆处吸烟,一经发现,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如果由此造成火灾或者爆炸等严重事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7、现场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听从调配,不服从者罚款200元。 8、施工作业期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者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 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10、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求各种施工材料要按类堆码整齐,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否则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20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必须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如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罚电工班组长200元每处。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20200519065247)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保证恒大御景湾工程质量,项目部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处罚条例,特制定以下 条例,并根据本例执行罚款金额。 1、因施工班组或劳务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监理对总包单位给予的 经济罚款,总包单位将加倍对责任班组处罚。 2、施工不符图纸(规范)要求,经检查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改 正的处于罚款100元/处; 3、尺寸不符规范要求,梁、柱轴线位置偏差超规范(10mm)的经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整改处于罚款100元/处; 4、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 整改外,处以200至500元罚款; 5、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劳务单位返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6、自检合格报验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的给予罚款处理,具体处 罚标准如下,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的,一次性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一次性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7、钢筋规格、型号错误,按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处 品种每次罚款100元

8、竖向钢筋数量缺少,按每一处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 每个品种每次罚款100元 10、梁、柱(包括梁、柱加密区未加密的、暗柱及梁柱节点) 箍筋缺少,按箍筋缺少数量计算箍筋处以50元罚款。 11、水平钢筋数量缺少,按每一处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 每个品种每次罚款100元。 12、竖向钢筋移位3㎜以内,责令整改。竖向钢筋移位达30㎜以上的。每处50元罚款。 13、搭接、锚固长度不足的,责令整改,并按所发生的点数计算,每个点处以50元罚款,累计计算。 14、预埋钢筋遗漏,每一处处以100元罚款,累计计算,并责令整改。 15、梁、柱截面尺寸、墙宽、板厚尺寸错误,按构件数量计算, 每个处以500元罚款,累计计算,并责令整改。 16、擅自用气割、电焊割断已绑扎的钢筋,每个割断点处以100罚款,累计计算,并责令整改。 17、搭接过长、固定钢筋不回收利用等浪费钢筋现象,按浪费 钢筋数量计算,每公斤钢筋处以10元罚款,累计计算,并责令整改。 18、混凝土浇筑后发现露筋的,每处50元罚款。 木工工程 24、轴线位置偏差的,按构件长度和偏差程度进行计算,每1米长构件超差10㎜,处以100元罚款;每1米长构件超差20㎜,处

(完整版)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1000—2000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95%,奖励1000—2000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500-1000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0-2000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0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300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3)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签发人: 为了保证新疆奇台县国信住宅小区B标段工程质量,搞好工程质量,提高施工队伍在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管控能力和质量意识,项目部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处罚条例,特此定本条例。 特制定以下条例,并根据本例执行罚款金额。 1、因施工班组或劳务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监理对总包单位给予的经济罚款,总包单位将加倍对责任班组处罚。凡是分公司限时要求整改的,而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不及时回复整改通知单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分公司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2、施工不符图纸(规范)要求,经检查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改正的处于罚款100元/处; 3、尺寸不符规范要求,梁、柱轴线位置偏差超规范的经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整改处于罚款100元/处; 4、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至200元以下罚款; 5、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200至500元罚款;

6、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7、自检合格报验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的给予罚款处理,具体处罚标准如下,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的,一次性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一次性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8、钢筋规格、型号错误,按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500元,另加所发生的错误品种钢筋重量计算,每公斤钢筋处以50元罚款,两项合并计算。 9、竖向钢筋数量缺少,按每一处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100元,另加缺少钢筋数量每公斤钢筋处以10元罚款。 10、梁、柱(包括梁、柱加密区未加密的、暗柱及梁柱节点)箍筋缺少,按箍筋缺少数量计算,每少一个箍筋处以50元罚款,累计计算。 11、水平钢筋数量缺少,按每一处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100元,另加缺少钢筋数量每公斤钢筋处以10元罚款。 12、竖向钢筋移位3㎜以内,责令整改。竖向钢筋移位移位达30㎜以上的,上报整改方案,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整改。并处每处50元罚款。 13、搭接、锚固长度不足的,责令整改,并按所发生的点数计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一、文明施工 1、严禁在厕所外面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举报者奖励50元。 2、爱护公共设施,损坏成品、半成品者罚款100-200元。 3、凡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灭绝火种,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内严禁乱倒水、乱丢建筑垃圾、乱掷物、违者每次罚款50-2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闹事甚至班组群殴、集体滋事,违者双方每人每次罚款各2000~100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作业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方,扣件及其他材料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归堆,堆码整齐,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7、现场的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志及灭火器材,未经允许随意损毁、拆除或移动的,每次罚款当事人50元。 8、施工现场不能随意焚烧建筑垃圾或废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用灭火器扑灭的加500元/次;施工现场不允许明火取暖,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用灭火器扑灭的加200元/次。 9、上级机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如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检查不合格,其罚款由施工队支付,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另将整改材料及时上报,否则视其不作为,予以双倍处罚。

二、钢筋工程方面 1、钢筋制作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发现规格、型号、数量及几何尺寸不符,每次罚款100元。 2、制作好的钢筋无误后,挂牌成捆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3、钢筋的绑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如发现缺口、松口数量、绑扎网和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绑扎接头位置及长度不合的,每次罚款100-200元。 4、梁、板、柱的钢筋的位置、间距、数量、形状、尺寸规格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发现一处不符者罚款100-200元。 5、、钢筋构件中,主筋保护层必须保证不准出现漏筋,偏差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6、新浇砼面上出现梁板负筋露筋等,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每道钢筋工序施工完后,工作面上不准有剩余钢筋乱丢乱放,必须清理成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每次罚款200元。不收捡扎丝,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8、钢筋分项工程在每次自检完后,项目部验收合格然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凡验收一次性不能合格者罚款500-1000元。 9、浇捣砼时,必须指派人员进行看筋,如检查无看筋人员跟班作业,每次罚款100元。 10、浇捣墙、柱、板砼时,必须派人将墙、柱上口塞好保护层,保证墙柱轴线。平板放完线后,发现墙、柱钢筋位移超过允许偏差,每次罚款100-200元。 11、钢筋工每天应把所有机具清扫干净,绑扎余留的钢筋扎丝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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