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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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规定

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规定

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规定一、综述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是指为师生提供生活便利以及促进学习和交流的各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等。

为了保障学校住宅区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设施使用原则1. 公用设施的使用应当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活动。

2. 公用设施的使用应当尊重公物,保持设施的完好。

如发现设施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3. 公用设施的使用应当遵守时间限制,不得超时使用。

4. 公用设施的使用应当根据需要提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进行使用。

三、设施预约管理1. 对于需要提前预约使用的公用设施,预约方式可以是线上或线下。

预约时间应明确规定,并向用户提供充足的预约时间。

2. 用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预约,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

3. 如用户不能按时到达或无法使用已预约的设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消预约,以便他人使用。

4. 预约的设施应当遵守先到先得的原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次序,应事先通知相关用户并得到同意。

四、设施维护与安全1. 所有使用公用设施的个人或组织应当保持设施的清洁和整洁,离场时应及时清理垃圾,并保持设施的原样。

2. 对于易损坏的设施,使用者应当谨慎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其结构。

如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3. 在使用设施时,应当注意安全,不得进行危险活动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4. 如发生设施安全问题或紧急情况,使用者应当立即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指示采取相应措施。

五、设施监管与投诉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公用设施的监管与维护。

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巡视和检查设施的使用状况,并处理相关问题。

2. 用户如对公用设施的使用规定、管理制度或管理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学校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并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

3. 投诉处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街道(社区)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规范管理使用规定

街道(社区)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规范管理使用规定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规范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是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社区群众和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和载体,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社区日立照料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居民学校、社区警务室用房等。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保证社区综合服务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施配置标准第四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城市社区应达到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应达到600平方米以上。

达不到600平方米的,如有房源,街道可以采取购买、划拨、租赁等方式,配齐社区综合服务场所用房;也可就近社区施行共享。

第五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根据服务需要合理布局,方便居民办事,并按照功能相对独立的要求进行相关配套。

第六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设施功能设置及标准:1.室内服务大厅。

设立服务窗口办理公共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项目。

主要是党建、社会救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综合类等便民服务。

凡不涉及居民日常事务、切身利益的,原则上不单独设置窗口。

2.多功能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远程教育室等):用房面积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配备课桌、电脑、电视机、投影仪等。

按照满足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以及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实际需要确定设施配备。

3.警务室:用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按照公安部警务室建设标准建设,统一设置警务室标识、标牌、灯箱、外墙外观和公示牌。

4.调解室:用房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5.文体活动室(娱乐室、健身室):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6.办公室: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7.图书阅览室: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并配备书橱、阅览桌,有条件的可配备微机和网线。

8.养老或托老服务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房面积。

9.室外文体活动场所。

配有健身器材,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可以满足群众健体、娱乐等需求。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1999年12月21日计投资[1999]2250号)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计委(计经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3号文件有关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建设标准进行了改革、调整和重新规范,制定了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第三章选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标准第五章装修标准第六章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

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六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六章  城市总体布局

4、组织公共建筑群,形成城市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通常是城市主要公共建筑物分布 最为集中的地段,是城市居民进行政治、经济、社会、 文化等公共生活的中心,是城市居民活动十分频繁的 地方。此中心包括社会政治公共活动中心、科技教育 公共活动中心、商业服务公共活动中心、文化娱乐公 共活动中心、体育公共活动中心等。 各类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一般都由一组建筑群和开放 空间的组成,要使各类公共活动中心的建筑物、绿化、 雕塑及广场的布置与自然人文环境的特色协调,融为 一体,既要满足实用、经济的要求,又要体现建筑空 间艺术审美的要求,还要能表现出城市空间艺术上的 协调与展现出城市功能、技术和艺术的三位一体的完 善效果,以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需要。
第二节 城市总体布局要求城市各主要用 城市总体布局
地功能明确,各用地间相互协调, 城市总体布局要有利于城市环境的保护 总体布局必须具备长远观点和科学预 同时有安全便捷的联系。城市总 与改善,有利于创造优美的城市空间景 见,力求方向明确、留有余地。对于 一、基本原则要求: 体布局要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江 观,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要认真选择 城市总体布局应在充分发挥城 远期规划,要坚持从现实出发,充分 河水系、城市道路、绿地林带等 城市水源地和污染物排放及处理场地的 市正常功能的前提下力争节约 利用现有物质基础发展新区,对城市 1、立足全局,讲求效益,以城市的整体效益作为布局准则; 空间来划分功能明确、面积适当 位置,防止天然水体和地下水源遭受污 用地,缩短各类工程和道路的 近期建设,必须以远期规划为指导, 的各功能用地。同时应在明确道 染;要慎重地安排污染严重的工厂企业 2、集中紧凑,节约用地; 长度,节约城市建设投资,达 坚持紧凑、现实、由内向外,由近及 路系统分工的基础上促进城市交 的位置,防止由工业生产与交通运输所 到各类用地布局的集中紧凑, 远,成片开发。并在各规划期内保持 通的高效率,并使城市道路与对 3、城乡结合,注意区域发展的内外部条件,统筹安排; 生的废气与噪声干扰;要注意按照卫生 方便城市管理、城市生产和居 城市总体布局的相对完整性。 外交通设施与城市各组成要素之 防护的要求,在居住区与工业区、对外 民生活。 4、抓住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要矛盾; 间均保持便捷的联系。 交通设施之间设置卫生防护林带;要注 意加强建设绿化建设,尽可能将原有水 5、规划结构清晰,内外交通便捷; 由于城市总体布局的 面、森林、绿地有机地组织到城市中来, 综合性很强,要立足城 在进行城市总体布局方案 6、远近期结合,兼顾旧区与新区发展的需要;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因地制宜地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市全局,符合国家、区 时,要从综合分析中,分 7、保护环境、美化城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域和城市自身的根本 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 尽量满足能够反映城市性 利益和长远利益发要 质的主要建设用地和重大 求。取得社会、经济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进而 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促成各组成要素的有序布 局。

重庆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重庆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重庆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2005年重庆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2第二章重庆市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配套规范 3 第三章重庆市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配套规范条文说明 15第一章总那么1.0.1为确保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的设置,提供适宜的寓居生活环境,满足居民的物质和肉体生活的需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规范«城市寓居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02〕,结合重庆市的实践状况,制定了本规范。

1.0.2 本规范和准那么以国度和重庆市的有关规范、规范及政策为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兴旺地域同类技术规范和准那么,并结合重庆市城市开展的要求和实践状况制定。

1.0.3 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配套除契合本规范规则外,尚应契合国度先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迫性规范的规则。

1.0.4 本规范解释权属重庆市规划局。

第二章重庆市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配套规范2.0.1 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也称配套公建〕是寓居功用的重要方面,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明、体育、商业效劳、金融邮电、社区效劳、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九类设备。

2.0.2 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按寓居社区、寓居区、寓居小区三级配置。

寓居社区人口规模为7-12万人,寓居区人口为4-6万人,寓居小区人口为1-2万人。

2.0.3 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的配建水平,必需与寓居人口规模相对应。

在契合规则的公共效劳设备面积总目的的条件下,可依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一致布置,合理布置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

按配套目的的规则,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建成后,不得改动其运用性质。

2.0.4 新建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树立和同时投入运用,对分期树立的寓居区,其公共效劳设备可采取过渡措施。

2.0.5 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的项目,应契合表2.0.5-A的规则。

配建目的,应以表2.0.5-B规则的千人总目的和分类目的控制,并应遵照以下原那么:2.0.5.1 鼓舞寓居区规划采用开放式空间结构,使寓居区公共效劳设备充沛与周边地域分享,结合市场规律,使地域效劳资源失掉整和。

第4篇-建筑构造第6章楼梯与其他垂直交通设施

第4篇-建筑构造第6章楼梯与其他垂直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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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平台下需设置通道时,为保证平台下净高满足通行要 求,一般净高≥2000mm,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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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梯梯段尺寸
➢梯段宽度:(开间-墙厚-扶手-梯井)/2 ➢梯段长度:L=(N/2-1)b;L=梯段长度,N=步数,b=踏步宽 ➢梯段高度:步数×踏步高 35
6.2 楼梯的结构形式
70
6.4.3 双跑楼梯的设计实例(续)
(4)反算满足净空要求,需要的踏步级数
➢ 首层平台下净空高度=平台标高-平台梁高 ➢ 按经验估计梁高,假设为400mm;则需要16步,可通过降低地坪
3步,则长跑梯段为13步,短跑梯段9步
(5)计算出楼梯段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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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板式楼梯
——当楼梯梯段较宽或负 荷较大,采用板式楼 梯不经济,可增加梯 段斜梁。
➢ 减少板跨,较少板厚, 经济;
➢ 模板较复杂,比较笨重; ➢ 分双梁式、单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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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板式楼梯(续)
• 单梁悬臂式楼梯 • 单梁挑板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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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预制装配式楼梯
——将梯段、平台等构件单独预制,现场装配的楼梯。 ➢ 特点:
平台宽度: ➢ 平台的净宽度不得小于梯段的净宽度,且不小于1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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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建筑楼梯梯段净宽的最小值
建筑类别 楼梯使用情况
楼梯梯段最小净宽(m)
商场
住宅 图书馆 电影院 汽车库
医院
顾客使用的主要楼梯 一般住宅建筑 6层及6层以下,一边设有栏杆时 住宅套内楼梯 一边临空时
两侧有墙时 书库内工作人员专用楼梯 观众使用的主要楼梯 疏散楼梯 主楼梯 主楼梯与其他疏散楼梯的平台宽度
➢ 预制楼梯梯段与平台梁的连接(齐步怎么做)
梯段构件在同一高度进 入支座平台口上下跑错 开一步或半步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0.3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 盲杖1者及.0使.用4助根行据器无者障的碍通环行境与建使设用的要用求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 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地下铁道入口等0.25~0.50m处应设提示
盲道,提示盲道长度与各入口的宽度应相对应
5 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m; 6 提示盲道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图4.2.3-5)。
4.3 公交车站
4.3.1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 4.3.2沿人行道的公交车站,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图4.3.2):
6.2.4公用厕所的入口、通道及厕位、洗手盆等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 章第68节.2的.有5关居规住定区。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 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6.2.6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6.3 公共服务设施
6.3.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实施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6.3.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计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5 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5.1 公共建筑
5.1.1办公、科研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5.1.2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注:1.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宜设无障碍入口。 2.设有公共厕所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5.31..3有楼文层化的、大纪念型商建业筑进与服行无务障建碍筑设应计设的无范障围碍应电符梯。合表5.1.3的规定。 5.1.4观演、体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苏州市新建住宅区服务设施规划管理规定

苏州市新建住宅区服务设施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我市新建住宅区规划建设水平,规范新建住宅区服务设施的合理配置,创建方便、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姑苏区、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范围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区服务设施仅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或划拨、具有明确边界范围的新建住宅区内配置的服务设施。

第二章分类第四条住宅区服务设施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

包括: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物业设施、社区居委会等。

第五条住宅区服务设施按照不同的产权属性和使用特点分为三类:(一)物业服务设施:指为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等提供保障的物业配套设施,产权由全体业主所有。

内容应包括:物业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用于补贴物业经费的物业商业用房两大类。

(二)商业服务设施:指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业等服务的设施,产权由开发商所有或由其自由处置。

(三)公益性服务设施:指为住宅区以及周边居民提供公益服务的设施,具有公共产品属性,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运作管理。

内容可包括:幼托、文化、体育、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社区居委会、公厕、垃圾收集点等。

第三章设置原则及要求第六条按照物业服务设施、公益性服务设施不得少于规定的下限,商业服务设施不得超出规定的上限的原则进行配置。

第七条物业服务用房设置要求:(一)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的非居住房屋,相对集中安排在住宅区中心区域或者住宅区出入口附近。

物业商业用房应设置在一至二层范围内;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房屋,物业服务用房应设置在一至三层范围内,如物业用房设在二至三层,则应在一层设有业主接待处以方便群众使用;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应当具有独立通道。

设计单位应在图纸上标注物业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并在经济技术指标中注明面积。

(二)商品房住宅区内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地上建筑总面积的7‰且不低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物业办公及辅助用房为地上建筑总面积的3‰,物业商业用房为地上建筑总面积的4‰。

第6章 居住区道路




四、静态交通系统 主要指停车场、道路、标志等,动态交通系统是 人-车-路, 1、静态交通的特性
A、大多数汽车的停车时间要超过行车时间 B、机动车的出行和目的地都需要停车 C、停车位和道路功能应分开 D、居住区道路以居住者行走和休闲功能为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静态交通组织

3).在车行路周围尽量设置适当数量的住户停车位, 且有回车场。

4).步行路应该贯穿于住宅区内部,将绿地、 户外活动、公共服务设施串联起来,并伸入到各住 户或住宅单元的正面的入口,起到连接住宅院落、 住家私落和住户起居室的作用。


2.人车混行与局部分行 人车分行的交通组织与路网布局在居住环境的保 障方面有明显的效果,但在采用时必须充分考虑经 济性和它的适用条件,因为它是一种针对住宅区存 在较大量的私人机动车交通量的情况而采取的规划 措施。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我国,人车混行的 交通组织方式与路网布局有其独特的优点。



宅间小路:是直接通道住宅单元入口或住户的道路,宽度 不宜小于2.5米。 三、道路规划设计的其他规定
一般较大的小区需要两个对外联系的通路出入口 当住宅区向城市交通性干道开出入口时,间距不要小于150米 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交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 无障碍通道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小于2.5% 尽端路的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在尽端处要设置12*12的回车场。 地面坡度大于8%时,设置台阶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要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米时,宽度和高度不 小于4米的消防车 通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在建筑物底层设置人行通道,以满 足规范要求 。

居住区规划原理学习通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居住区规划原理学习通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住宅区的公共建筑以及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按“ ”设置与布局即所谓的“公建配建”。

参考答案:分级2.下面哪一项距离不适合选用步行交通?()参考答案:1500m3.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请问该项目的容积率是多少?()参考答案:2.04.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外。

参考答案:1/25.在住宅单元组合方式中,最常见的也是最便于施工的为哪种组合方式?()参考答案:平直组合6.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4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请问该项目的容积率是多少? ()参考答案:4.07.某城市居民小区,有居住户数1000户,居住人口3200人,小区车位比为1:1.5,请问该小区有多少停车位?()参考答案:15008.当建筑物总长度超过 220米,或沿街部分长度超过()米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消防通道,如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环形消防车道用以解决。

参考答案:1509.在北方城市中,哪种住宅形式使用的数量占比最大?()参考答案:普通单元式住宅10.15分钟生活圈内的配套设施的距离应为多少公里范围内?()参考答案:1公里11.一般而言,越接近市中心的住宅区其居住密度(),土地资源越紧张的城市其住宅区的居住密度(),环境质量标准越高的住宅区其居住密度()参考答案:越高、越高、越小12.在城市中心,如想住宅建筑每一层均有较大的室外活动空间,同时又能保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可采用哪种住宅形式?()参考答案:退台式住宅13.在住宅区规划中充分地考虑如何()是社区发展原则的基本核心内容。

参考答案: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14.以下哪些选项不可作为居住区景观设计的立意构思来源?()参考答案:甲方的个人喜好15.根据住宅防火间距的要求,两栋高层住宅建筑,层数均为18层,两侧间距应最小满足()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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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商业性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置
一、沿街布置。

(一)沿街双侧布置

(二)沿街单侧布置
商业服务设施沿街布置
(三)步行商业街
二、成片布置
三、混合布置
四、集约化布置
采用平台式 内庭院集约布局 组织商业服务设 施,一二层为商 店,上面为住宅。 商店屋顶可供居 民活动,购物就 近,方便,但隔 音和安全不是很 好。
公共服务设施按营利与非营利性质分为2类
1)营利 2)非营利
二、公共服务设施的特征
1.系统化 2.综合化
3.步行化
4.景观化 5.社会化 6. 完善化
6-2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及规划布局

一、配建水平 二、配建的项目(P3) 以人口规模的级别,对应配建配套的公共设 施项目,见“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级配建表”。 三、配建的面积 公共服务设施规模以每千居民所需的建筑和 用地面积作控制指标,即以“千人指标”控制。 (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表)当居住人口介与 两级人口规模时,其配套设施面积进行插入法计 算。
车位/100 车位/100 车位/100 车位/100
m2营业面积 m2营业面积 m2营业面积 m2建筑面积
7.5 7.5 3.6 1.5
0.3
1.7
0.2
三、汽车库的设置
汽车库的基本形式
汽车库的竖向交通
汽车库的尺寸要求


室内最小净高:小型车2.2米,轻型车2.8米 疏散口:地上>50辆,不小于2个,地下 >100辆,不小于2个; 疏散口 距离不小于10米,汽车疏散坡道宽 不小于4米,双车道不小于7米;
第6章 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
6-1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与内容 6-2 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置要求 6-3 商业设施的布置 6-4 停车设施的规划布局 6-5 其他设施的规划
6-1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与内容
一、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 (2)按使用频率分 (3)按配建层次分
(4)按营利与非营利性质分
160~400
6~20 18~24 150~370
300~500
12~40 40~60 100~400

社区服务
金融邮电 (含银行、 邮电局) 市政公用 (含居民存 车处) 行政管理及 其它
59~464
20~30 (60~80) 40~150 (460~820) 46~96
76~668
25~50
59~292
居住组团级150-200米
2、确定服务半径的因素
1)居民的使用频率
2)设施的规模效益
五、规划布局应考虑下列因素
(1)与规划结构相适应
(2)保证各级公共服务设施有合理的服务半径 (3)形成各级生活中心 (4)相关项目可组合布置 (5)结合上下班人流方向、公交站点布置
(6)充分发挥设施的经营效益
(7)充分考虑到发展的需要
教育
医疗卫生 (含医院) 文体 中 商业服务
600~1200
78~198 (178~398) 125~245 700~910
1000~2400
138~378 (298~548) 225~645 700~910
330~1200
38~98 45~75 450~570
700~2400
78~228 65~105 100~600
----▲

▲ ---
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变电室 开闭所 路灯配电室 燃气调压站 市 政 公 用 高压水泵房 公共厕所 垃圾转运站 垃圾收集点 居民存车处 居民停车场、库 公交始末站 消防站 燃料供应站 街道办事处 市政管理机构(所) 行政管理及其他 派出所 其他管理用房 防空地下室
△ --▲ --△ --▲ △ ----△ △ △ △ ▲ ▲ ▲ ▲ △②
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按使用性质分为8类 1)教育 3)文化体育 5)金融邮电 7)市政公用 2)医疗卫生 4)商业服务 6)社区服务 8)行政管理及其他
公共服务设施按使用频率分为2类 1)经常使用
2)必要而非经常使用
公共设施按配建层次分3类 1)即基层生活公共服务 2)基本生活公共服务设施 3)整套完善的生活公共设施
小学规划布 置实例:
二、幼儿园的规划布置
幼托最好布置在环境安静,接送方便的单独地段 上。幼托规划布置,一般分4、6、8班,以8班为宜, 以联合设置为好。用地紧张可设置在住宅底层,但应 该将住宅出入口和幼托入口分开。建筑层数一般以一 到二层为主。用地紧张可考虑三层。 布置方式(如图)
托幼规划布 置实例:
16~22
76~328
22~34
19~32~360 (500~960) 37~72
30~120 (400~700) —
50~80 (450~700) —
9~10 (350~510) —
20~30 (400~550) —
注: 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 规定; ③总指标未含其他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 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 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在采暖地区应自选确定。
文 化 体 育
金 融 邮 电
银行 储蓄所 电信支局 邮电所 社区服务中心 (含老年人服务 中心)
△ --△ ----△ --△
--▲ --▲ ▲ --△ ---
-----------------
社 区 服 务
养老院 托老所 残疾人托养中心
治安联防站
居(里)委会 (社区用房) 物业管理
-------
配建指标的控制: 住宅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规范规定的千人 指标。并以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进行总量的控 制。 使用时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和规划用地四周的 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 但不应少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
四、服务半径
1、定义
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所服务的空间距离 或时间距离。 居住区级800-1000米 居住小区级400-500米
△ ▲ --▲ △ --▲ △ ----△ △ --△ ------△ △②
△ △ ------△ △ --▲ ▲ △ --------------△②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2/千人)
居住规模 类 别 总 指 标 居 住 区 建筑面积 1668~3293 (2228~4213) 用地面积 2172~5559 (2762~6329) 建筑面积 968~2397 (1338~2977) 小 区 用地面积 1097~3835 (1491~4585) 建筑面积 362~856 (703~1356) 组 团 用地面积 488~1058 (868~1578)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级配建表
类别 托儿所 教 育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医 疗 卫 生 医院(200~300床) 门诊所 卫生站 护理院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 年活动中心)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 居民运动场、馆 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综合食品店 综合百货店 餐饮 商 业 服 务 中西药店 书店 市场 便民店 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项目 居住区 ------▲ ▲ ▲ --△ ▲ --△ --▲ ▲ ▲ ▲ ▲ ▲ --▲ 小区 ▲ ▲ ▲ ------▲ ----▲ --▲ ▲ ▲ ▲ △ △ △ --▲ 组团 △ --------------------△ ------------▲ ---
中小学的规划布置 一般小学的服务半径为500m左右,中学为1000m左 右。 一般在小区一所小学的建筑面积是2500-3000平方米, 20班,1000人,一所中学的建筑面积是5250-6000平方米, 30班, 1500人。 中小学的布置一般应设在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的边缘, 沿次要道路比较僻静的地段,不宜在交通频繁的城市干 道附近布置,避免噪音干扰。 应有与新建学校相应的用地面积; 便于学生就近上学,有方便的道路连接,出入口明显; 有良好的日照、通风条件,并远离铁路、城市交通干 道,避免噪音的干扰。 形状有利于校舍及运动场地的布置。 布置方式(如图)
汽车库前留有足够场地供停车、洗车、调 车

6-4 其他设施的规划布局
一:小学的设置
项 目 名 称
小学
服务内 容
设置规定
每处规模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6-12周岁 儿童入学
1-学生上下学穿越城市道路时应 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 小时的日照标准
-
12班≥6000 18班≥7000 24班≥8000
集约化布置形式
6-4 停车设施的布置

一、机动车的停车组织 车辆停放的基本方式
二、停车场、停车位的设置

分散布置 集中布置
表6.0.5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
单 位 名 称 公共中心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自行车 7.5 机动车 0.3
商业中心 集贸市场 饮 食 店 医院、门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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