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原创版3篇)篇1 目录一、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二、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具体内容三、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实施效果四、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推广建议篇1正文一、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爱心超市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治理模式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旨在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乡村产业升级,实现乡村振兴。
二、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具体内容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爱心积分制度:通过村民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公益事业、家庭文明建设等活动,获得爱心积分,积分可在爱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农资产品等。
2.积分管理制度:设立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积分的审核、登记、管理等工作,确保积分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3.超市运营制度:爱心超市由村委会组织运营,负责商品的采购、销售、管理等,确保爱心超市的正常运行。
4.激励机制:对于积分排名靠前的村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三、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实施效果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提高了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增强了村民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2.促进了乡村环境整治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
3.推动了乡村产业升级,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
4.增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推广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对爱心超市制度的认识和支持。
2.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爱心超市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3.加强资金保障,对爱心超市的运营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4.完善激励机制,发挥爱心超市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篇2 目录1.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3.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效果和影响4.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篇2正文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是我国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以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为目的,推出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社区爱心超市积分

民主路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社区党建工作载体以及为培育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提供工作抓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主路社区“爱心超市”(以下简称“爱心超市”)就是以社区为依托,借助社会大家庭得力量搭建起得长期关爱、扶助弱势群体,体现党内关爱,党员服务群众得平台。
社区居民、党员(含在职、无职)可通过参加扶贫济困、法律政策宣传、心理咨询、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卫生整治、捐赠爱心物资、矛盾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攒积分,再用积分兑换“爱心超市”里得生活用品。
第三条“爱心超市”以“以党带群、传递爱心”为宗旨,秉承“以党性焕发爱心,用爱心净化人心”得理念,采取“盈利反哺公益、积分唤醒动力、奉献收获回报、共建幸福社区”得模式,以在职党员进社区、治安联防、集体文艺活动、卫生整治活动或其她公益活动等为平台,全力助推文明、与谐、美丽社区创建。
第四条爱心超市由社区党支部管理与运行。
主要服务对象为辖区所有符合条件得居民与党员,重点就是贫困户及老人户、残疾户、大病户等各类生活困难群众与生活困难党员。
第五条“爱心超市”实行半盈利、半公益运行制度,对未登记成为爱心超市服务对象或积分卡上得累计积分不足以兑换超市商品得,所有商品一律按市场价格出售。
超市盈利资金作为超市周转资金用于“爱心超市”建设与运行,若有剩余资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也可以用于其她公益项目或社区办公设施设备改善。
第二章积分管理第六条分值设定。
积分分值为基础分值与递加分值,普通居民以户为单位进行计分,党员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登记。
普通居民、普通党员基础分值为10分,贫困户及老人户、残疾户、大病户等各类生活困难户与党员基础分值为30分,已经登记即有效。
每一分抵现金一元,但不能兑现金。
第七条评分标准。
具体为:(一)在职党员或社区无职党员积极主动参加社区举办得法律政策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活动,每次参加时间30分钟以内获2积分,30钟至1小时以内获4积分,一小时以上或6积分。
小悟乡“爱心超市”专项爱心积分管理办法

小悟乡“爱心超市”专项爱心积分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总要求,顺利实现我乡2019年村出列、户脱贫的目标,激发贫困群众投身脱贫、参与脱贫的内生动力,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积分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和时限爱心积分适用对象为全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包括稳定脱贫户),积分使用时限为2018-2020年,每月考核一次。
二、管理方式成立小悟乡“爱心超市”(以下简称超市)积分管理专班,各村(社区)确定一名村干部、一名工作队员、一名信息员负责爱心积分考核、打分、发放等工作,积分管理专班不定期复核和抽查。
三、积分标准和使用1.积分标准:为每名贫困户设立一个积分账号,初始积分100分,实行一户一卡累计积分,且初始积分不可参加超市物品兑换。
积分实行加分制,主要项目包括家庭环境卫生、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参与公益事业、自主创业增收、激励奖励加分等内容,每项内容根据参加次数及效果评分,每月25日进行评定公示,每户贫困户每年累计可获得爱心积分上限为600分(含初始积分100分)。
2.积分获取:每月20日前,组织村民代表、贫困户、工作队入户进行现场评定,通过贫困户户主会进行集中评议并公示。
由各村(社区)书记填写《村(社区)贫困户爱心积分申报明细表》,经村(社区)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干部签字盖章,于每月25日前上报乡扶贫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超市工作人员将积分导入贫困户爱心积分卡内。
3.积分使用:本乡贫困户可携《爱心积分手册》、爱心积分卡及本人身份证到超市兑换实物,积分被兑换成实物后即从贫困户账户中予以扣除,超市工作人员在手册中填写兑换记录及贫困户相应积分余额。
四、责任追究乡“爱心超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年终成立考核专班,实地检查各村积分汇总情况,对在评定爱心积分过程中出现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户贫困户爱心积分卡使用资格。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小悟乡“爱心超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社区积分超市实施方案

社区积分超市实施方案社区积分超市实施方案(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二)管理人员店长:管理员:监督员:(三)村组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积分审核、组织评议及爱心超市运行工作;管理员负责爱心超市日常管理、超市物品入库、发放物品领取告知单、物品发放、积分登记、过程公示等工作;监督员负责爱心超市日常运营监督工作,及时对捐赠物品、积分兑换情况予以监督;村组信息联络员负责登记本组内事迹登记册、初审和上报工作。
(一)原则及程序爱心积分实行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村小组信息员核实登记或村组信息员直接登记后,上报村委会;经村委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登记分值,并在爱心超市公示栏内,公示无异议后(公示3天),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告知单;积分可以累积,但不兑换现金。
(二)评分标准第一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积极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家庭,推动文明行为、诚实守信、崇尚先进、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家庭记15分,被评为好媳妇、好公婆、好家庭、好妯娌、好邻居、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记60分,子女受到就读学校表彰的记5分)。
第二条社会公德。
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活动(参加一次活动记10分);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每做到一项记5分)。
第三条家庭美德。
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和睦记5分,邻里团结记5分)。
第四条个人品德。
在日常接人待物中,做到和善亲切、谦虚随和、知恩感恩、理解宽容、诚实守约、注重言行等(每做到一项记5分)第五条村规民约。
按照当地风俗,促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健康时代新风,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按规定报备举办(按规定举办一次记10分);邻里互助、互帮互爱,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每帮助一次得到受助者认可记20分,协调邻里纠纷、化解矛盾一次记15分);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义务活动等(每参加一次记5分);爱护环境,主动捡拾入户道路、房前屋后垃圾、废纸、烟头、粪便等杂物(每捡拾垃一次垃圾记5分,户容户貌整洁、室内室外干净整洁记10分)。
超市会员积分兑换细则会员积分制度

超市会员积分兑换细则会员积分制度
超市会员积分制度是指超市针对会员推出的一种积分兑换服务,会员在购物过程中累
积积分,然后可以将积分用于兑换商品或享受其他会员福利。
以下是一般的超市会员积分兑换细则:
1. 积分累积方式:会员在超市购物时,根据消费金额累积相应积分。
一般来说,每消
费1元可以获得1积分。
2. 积分有效期:积分通常有一个有效期,例如一年。
在有效期内使用积分兑换商品,
超过有效期积分将失效。
3. 积分兑换比例:超市会规定积分的兑换比例,例如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的商品或折扣。
4. 兑换方式:会员可以在超市设置的积分兑换终端或在线网站上兑换商品。
也可以通
过手机应用程序进行兑换。
5. 兑换限制:有些商品可能有兑换数量的限制,或者有一定的积分要求才能兑换。
6. 兑换商品种类:超市通常会根据会员需求提供各种商品选择,包括食品、日用品、
电子产品等。
7. 其他会员福利:会员还可以享受其他福利,例如生日礼品、专享优惠、积分加倍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超市的积分制度细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细则可以在超市官网或客户服务处查阅。
同时,积分制度可能会不定期调整,所以会员应及时了解最新的规则。
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分兑换管理办法

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分兑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广大社区志愿者服务热情,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调动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将爱心超市“多劳便多得、积分即奖励”积分兑换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将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阳光社区“爱心超市”(以下简称“爱心超市”)是以“为心搭建桥梁,让爱继续流动”为宗旨,采用“以联合党委帮扶、爱心人士捐助为渠道,以超市运作为模式,以志愿服务为牵引,以社会资源为突破”,全力助推文明、和谐、美丽社区创建。
第三条“爱心超市”通过开展群众劳动积分兑换工作,发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主动性、创造性、学习性、社区实行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一核多元”治理工作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进社区基层治理工作落实落细全面铺开积分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居民。
第四条“爱心超市”由社区党总支管理,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运行,服务对象为辖区所有居民、党员和志愿者。
“爱心超市”实行全公益运行制度,其建设和运行由社区链接社会资源和辖区共建单位共同建设。
第二章积分管理第五条积分制度及兑换方式(一)对首次参与积分兑换活动的社区居民每人发放一张《阳光社区爱心驿站积分卡》,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或社区活动后由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认定并进行登记,根据提供志愿服务和参与活动的时间、内容、质量等为志愿者量化积分。
(二)所得积分累计额可免费兑换相应的日常用品。
以定期开展活动与常态化服务相结合作为积分兑换形式,志愿者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携带积分兑换卡到社区爱心驿站兑换自己想要的物品。
(三)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社区每季度通过公示栏对所有参与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活动志愿者积分兑换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志愿服务类别及积分细则(一)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积分1、主动参与调解居民之间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每次奖励积分10分。
XX社区慈善超市爱心积分卡管理办法

XX社区慈善超市爱心积分卡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社区居委会负责印制发行“积分卡”,负责积分卡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积分卡注意要用于记录爱心历程,积累爱心成果,让爱心得到社会公认,享受爱心回报。
二、使用和管理第三条社会慈善超市具体负责积分卡的编号登记,配发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区居民均可办理会员登记,并集中登记领取积分卡。
第五条个人须持有效证件办理会员登记。
一经登记,即成为慈善超市个人会员,一个哟UI想哦啊证件只可办理一张卡。
第六条会员可以通过提供捐款捐物,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环境整治、卫生保洁、结对帮扶、公益活动等爱心服务获得积分。
第七条爱心行动可兑换为相应分值存入爱心积分卡。
具体规则如下:(一)捐款一元=爱心积分1分(二)衣服、床上用品、儿童玩具、书等小物件等(必须无磨损褪色,干净整洁)以件积分,1件给予1—5分;(三)旧家电等物品(必须无功能缺陷,不影响正常使用)分为大、小两类,大件物品(如冰箱、彩电、电脑、轮椅等)视折旧情况,没见给予20—50分的积分;小件物品(如微波炉、电磁炉、自行车、电暖气、手机、U盘、电动玩具等)视折旧情况,每件给予5—30积分。
(四)爱心服务时间1小时=爱心积分1分,不足1小时的积0.5分。
(五)常年参与社会管理、义务为居民服务的楼院长、老干部、志愿者等,连续1年=100分。
第八条会员提供爱心服务须经过慈善超市认证方可予以积分。
第九条会员可在慈善超市以积分兑换所需商品、物品或爱心服务。
具体规则如下:(一)旧衣服以件消减积分,1件=消减爱心积分3分;(二)旧家电等物件以捐助时计入积分等值消减积分;原则上规定,会员一日内换购累计消分不得超过50分,月换购累计消分不得超过300分。
第十条积分事项累计制,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在违反积分管理办法的行为,慈善超市可以收爱心卡,该卡积分作废。
三、附则第十二条本卡是会员积分回馈的唯一凭证,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须持有效证件到慈善超市挂失(自挂失止24小时之内,积分如有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并持有效证件办理补卡手续,同事原卡作废,积分转入新卡。
超市积分制度(3篇)

超市积分制度(3篇)超市积分制度(通用3篇)超市积分制度篇1一、申请申请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认真填写办卡手续栏,内容应真实、准确,开业期间会员卡免费办理并且赠送礼品,开业后,办理会员卡收取会员卡卡费1元。
二、积分细则1、食品类、日用品类每消费2元积一分。
2、肉鱼类、蔬果类、奶类、粮油类等每消费5元积一分。
3、超市内员工及导购不得参与积分。
4、批发价商品、特价商品,大宗优惠政策商品不参与积分。
三、积分优惠、奖励活动1、持会员卡的.顾客会不定期收到超市海报、新品上市和活动信息。
2、持会员卡的客户可享受到一个月不低于2次的会员价(此价格会员独享)和优惠活动。
(如:特殊活动,特别积分及会员抽奖等。
)3、持会员卡的顾客积分返利如下:(商品将不定期进行更换)500分不锈钢盆、太空杯等1000分洗发水、沐浴露等1500分蒙牛、伊利奶、炒锅分电动玩具、毛绒玩具等2500分电水壶、电吹风等3000分蒸锅、陶瓷成套餐具等3500分床品等4000分电饭锅、电火锅等5000分以上电饼铛、电磁炉等四、使用须知1、返利每月限兑换一次,返利时须出示会员卡。
每次返利兑现后,系统会自动减去兑换的分数。
2、购物时应提前向收银员出示会员积分卡,积分卡只限于福客多超市使用,此卡不得外借、不得代用、不得转让。
3、会员积分卡遗失补办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及原卡卡号、补办需支付1元工本费。
(注:保留原卡号积分分数)4、自办卡日起一年内积分未积满100分,系统将积分卡自动清零。
5、会员积分卡为超市所有,如发现异常积分超市将有权收回,并将积分清零作废。
超市积分制度篇2家友超市会员到家友超市各连锁店一次性消费满50元(市外门店满30元),电脑自动对消费金额进行累计,在收银小票上获得相应积分,积分满面一定分数,即可凭小票领取相应奖品;1、会员注意事项:会员一旦换得相应的奖品,该会员积分将重新从零开始累计;如会员放弃前一奖项,则可继续累计直至心中所想的目标;本活动最高积分档为5000分,超额不再另设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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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1、贫困户基础积分为10分,非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
2、家庭院落卫生整洁,改厨、改圈、改厕,不乱丢垃圾,不乱排污水,加2分。
3、家庭成员穿着干净,精神面貌好,生活惯健康,加2分。
4、熟知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并在群众中主动宣讲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
5、积极响应镇村号召,发展各项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4分,贫困户加5分。
6、贫困户自主创收,并主动提供印证凭据申报的家庭年收入每一千元,加2分,人均年收入超过3200元的,一次性再给予该贫困户加10分。
7、参加修路,环保等公益劳动的,每小时记2分。
9、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
10、孝老爱亲,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市、省、国家层面评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50分,100分,300分的加分。
11、调节村民矛盾纠纷一例,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举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3、积极共同省、市、县、镇各级督查和检查验收的,积极共同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4、积极参加乡镇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5、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满月、庆生、祝寿、升学、参军、乔迁、开业、买车等喜事一概不办,自发破除成规,树文明新风的加20分。
16、在道德评议中,作为正面典型上红榜表扬的加20分。
17、因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法律政策范畴内的各项调查核实,据实提供真实情况的加5分。
18、辛勤劳动,勤劳致富,成为发家致富能手,加20分。
19、遵纪守法,不信奉邪教,自觉抵制加2分。
20、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