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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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为了确保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本文将介绍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供参考借鉴。

1. 首诊负责制度: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度,规定医师必须在接诊后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 三级查房制度:医疗机构实行三级查房制度,即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分别进行查房,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3. 病例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实行病例讨论制度,对疑难病例、特殊病例和病例发生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质量。

4. 急诊抢救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急诊抢救制度,配备急救设备和专业人员,保障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5. 术前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术前讨论制度,对拟手术治疗的患者进行术前评估和讨论,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和风险评估,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效果。

6. 术后总结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术后总结制度,对手术治疗患者进行术后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质量。

7.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对护理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评估,确保患者的护理质量和安全。

8. 感染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感染控制制度,制定合理的感染控制措施,加强感染监测和管理,确保患者的感染控制和安全。

9.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维护,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

10. 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11. 信息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实行信息安全制度,对患者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12. 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实行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制度,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简述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简述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简述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是一个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机构的声誉。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我国健康部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核心制度。

以下是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简述:1.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和规划,保证医疗服务的合理分布。

2.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确立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

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监测和评估医疗质量。

4.医疗技术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技术的管理要求,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可靠。

5.医疗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

6.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立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制定控制医院感染的标准和措施,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8.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的报告与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9.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医疗风险管理方案,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减轻其影响。

10.异常用药监测与评价制度:建立异常用药的监测与评价体系,预防和减少药物错误使用。

11.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确立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原则,及时处理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2.医疗质量情况公示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公示医疗质量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13.建立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区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14.医生执业管理制度:规定医生执业的管理要求,确保医生合法、规范、安全执业。

15.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制度: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6.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与教育制度:加强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

17.强化科研伦理管理制度:建立科研伦理管理制度,规范科研行为,确保科研质量和伦理道德。

18.客观评价医疗质量制度:建立客观评价医疗质量的指标和方法,提供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参考依据。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1范本)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1范本)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1. 组织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应以设立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基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并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将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医院全面管理体系。

2. 资源保障医院要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场所、信息等资源,确保质量安全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应建立完善的资源保障机制,做好物资采购、设备维护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3. 安全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医疗知识、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等。

4. 医疗规范医院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医疗规范,包括临床操作规程、手术操作规程、质量评价标准等,确保医疗行为符合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5.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机制,要求医务人员及时上报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加强对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质量评价和监测医院应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掌握和分析医疗风险。

要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7. 医疗事故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调查,并对涉及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或培训。

同时,要积极向患者或家属进行解释和赔偿工作。

8. 数据分析和挖掘医院应建立数据分析和挖掘的机制,对医疗行为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和分析,识别问题和风险。

同时,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分析效率和准确性。

9. 质量风险评估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风险评估方案,评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隐患,为制定预防措施和管理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10. 安全检查和监管医院应建立安全检查和监管制度,定期对医疗环境、设备设施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11. 医患沟通医院要加强医患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对医疗治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医疗事故和纠纷。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医疗质量安全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升医疗质量的基本要求,而核心制度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18项核心制度。

1. 危急重症救护与急救制度:建立针对危急重症患者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救治患者。

2.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包括信息透明、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

3. 医疗巡查制度:建立医院巡查制度,定期对医院内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设备采购、使用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对患者安全造成影响。

5.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每一起医疗事故都能及时报告,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和追责。

6. 护理质量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护理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提升护理质量。

7. 医务人员培训和教育制度:建立医务人员持续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8.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立和优化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范临床过程,提升医疗效率和质量。

9. 感染预防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预防交叉感染等内容。

10. 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存储、发放、使用和处置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11.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病历书写、归档和评审等制度,确保病历记录准确完整,便于医疗质量评估。

12. 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挂号、就诊、收费等环节,提供优质的门诊服务。

13. 综合管理制度:建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财务、行政等方面,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14. 医学伦理和道德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伦理和道德教育,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15. 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保障基层患者的就医需求。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医疗管理、技术标准、人员配备等。

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设施、操作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重大医疗事故进行报告,通过事故分析和诊后教育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纠纷事件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 病案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病案的管理和归档,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6.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包括设备选型、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流程。

7. 药品管理制度:规定了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

8.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消毒、隔离、洗手和废弃物处理等。

9.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0. 医疗质量评估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的评估方法和周期,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11.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少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12. 医疗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以提高医疗质量和能力。

13. 医疗人员考核与激励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4.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15. 医疗投诉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投诉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护患者的诉求权益。

16. 医疗知情同意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进行治疗和手术之前,向患者充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并取得知情同意。

17.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安全。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一、质量方针制度:医疗机构应确定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确保医疗质量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各级领导职责和权力,确保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责任,确保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

四、质量管理计划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和方法,确保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和改进。

五、质量评价与改进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评价和改进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周期性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

六、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

七、医疗质量监测和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反馈制度,对医疗操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

八、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

九、医疗事件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进行申报和处理,以及追踪其影响。

十、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明确医疗事故和不满足患者需求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十一、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对医疗质量达标和不达标的行为进行奖励和惩处。

十二、知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对医疗知识进行积累、分享和应用。

十三、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符合规范。

十四、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制度,要求医务人员秉持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

十五、医疗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十六、医疗质量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质量管理能力。

十七、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国家医疗质量十大安全目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国家医疗质量十大安全目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国家医疗质量十大安全目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医疗质量十大安全目标包括:提高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
疗率、提高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提高肿瘤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评估率、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提高静脉血栓栓塞症规范预防率、提高病案首页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降低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降低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生率、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

这些制度和目标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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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 一、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强化医务人员职责、防止推诿病人,贯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体现,首次接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次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生为首诊医生。首诊负责制要求: (一)各级医生应对接诊病人认真询问病史,详尽体格检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作出初步诊断及诊治处理意见。 (二)病人无论转科、转诊和住院都必须书写病历。 (三)危重病人转诊或收住院须有医护人员护送,严密监测途中病情变化。 (四)病房值班医护人员如发现收治病人病情可能属于其它专科时,不能推诿病人,应先接收,先处理,及时请相关专科人员会诊,在他科同意转科后转入相关科室。有争议者,提请医务处协调或裁决。 .

.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是住院诊疗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活动。通过查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进一步明确诊断,制定合理治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通过查房可以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完成的情况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科室应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要求自上而下逐级严格执行,参加查房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严肃认真,查房时不得接私事电话,不得谈论与查房无关的话题。 (一)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化验报告单分析检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督促病人配合执行医嘱,按时服药、卧床休息、适宜活动、饮食要求等。 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及时做好查房记录。 (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每日上午带领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一次,接下. . 级医师或护士报告应随时到场重点查房。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重症、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必要时报告主任(副主任)医师或提交病例讨论。 5、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6、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7、检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 9、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三)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1、每周查房2次以上,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 . 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

. 三、会诊制度 会诊既是一种对疑难病例的集体性检诊活动,又是一项技术协作,有益于医师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医院技术建设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保证诊疗计划的正确性。因此,会诊制度是住院诊疗质量的有效的把关制度。 会诊形式分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和急诊会诊,医院应根据病情和会诊目的以及医院实际技术能力来决定会诊的形式。 (一)科间会诊 住院病人病情伴有他科情况,需要他科协助诊治时,应及时申请科间会诊。 1、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2、会诊单由经治医师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初步诊断,会诊科室、应邀医师、会诊时间和病情摘要及会诊目的。 3、应邀会诊医师原则上要主治医师以上并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任务,同时写好会诊记录。应邀医师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疑难病例,应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来会诊。 4、邀请科室原则上应执行应邀会诊医师的诊疗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由科主任决定是否再会诊或讨论等事宜。 (二)院内会诊 复杂疑难需要多科协同诊治的病例,应及时组织院内会诊。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 1、会诊前科主任应向医务处报告科内会诊情况,提出院内会诊. . 的理由和目的,计划邀请人员名单和会诊时间。 2、医务处同意后,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报告,按确定的会诊时间、地点、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3、申请科室应整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在会诊前一天分送给应邀有关人员,以便会诊人员作好准备。 4、院内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处主任酌情参加,但医务处要有人参加。 5、院内会诊应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会诊意见不统一时,由主持人做出诊疗决策。 6、申请科应设专人负责院内会诊记录,记录应另面专记归入病历存档,包括参加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主持人及会诊人员发表的意见和会诊意见结论。 (三)院外会诊 院外会诊对象为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院外会诊必须按照卫生部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实施。 院外会诊由科主任申请,经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前往会诊。 1、科主任在提出院外会诊申请前,应对病人进行较全面的检诊,审查相关检查是否完成,并分析检查结果,明确院外会诊的目的。综合性医院一般应在科内会诊或院内会诊的基础上考虑申请院外会诊。会诊申请单由经管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包括一般项目、诊断、. . 床号、会诊时间,邀请医院科别及医师姓名、病情摘要和会诊目的,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在会诊申请单上签名。 2、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经管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简要报告病历,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应邀医师应详细对会诊病例进行检诊,提出会诊意见,并在病历中记录,必要时可根据邀请医院要求,向病人家属反馈会诊意见。 3、会诊医师意见如无特殊理由,应予执行,科主任应综合分析作出诊疗决策。 4、病情较轻的病人,必要时可携带病历由经治医师陪同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四)急诊会诊 急诊会诊是指病情发生紧急变化时的会诊。急诊会诊由经管住院医师直接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邀请,急诊会诊应突出”急”字,应邀医师要随叫随到,院内急会诊,会诊医师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特殊情况不能前往时,应报告科主任进行协调,派相应医师前往。 急诊会诊记录应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抢救情况下,可待抢救结束后及时整理记录,会诊医师应签全名以示负责。 .

. 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二、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四、分级护理原则 (一)特级护理 1、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6)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一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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