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上册)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上册)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上册)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上册)综合解释

一、总说明及建筑面积

1、84定额的综合解释条款是否仍适用于94定额?

答:84定额的综合解释,只适用于84定额。对94定额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律以新的综合解释为准。

2、同一建筑物内,有部分檐高在20米以上,另一部分檐高在20米以内,塔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应如何计算?

答:均按檐高在20米以上计算垂直运输增加费用。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如何划分?

答: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增加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划分如下:

单位:元

4、烟囱、水塔、贮仓等的超高费用如何计算?

答:构筑物定额中,均已考虑了相应高度的工、料消耗定额,不再另计超高费用。

5、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时,凸出屋面的旋转式观光厅,可否计算超高高度?

答:可以计算建筑物超高高度。

6、现浇斜屋面住宅的跃层,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跃层的净高均大于2.2米者,按跃层的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跃层的最高点高于或等于2.2米,最低点高于1.6米时,按跃层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二分之一计算。

二、册说明及附录

1、定额子目所列的砼二次分析中碎石未分具体规格,其价差如何计补?

答:为简化计算,便于结算,砼中的碎石材料价差计补时,按碎石综合价格直接调整基价差,综合的权数如下:

碎石料径(mm) 综合权数(%)

6-13 20

13-25 30

25-38 50

砼中的碎石基期(94年)综合价格为43.56元/t。各地造价信息中心也应据此增发砼的碎石综合市场信息价。

2、册说明四-2规定:宁、温、舟三市的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用量和部分市(地) 采用强度等级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用量,是否按单项定额分别调整?

答:应以一单位工程为单位,统一调整水泥用量。

例如:某一幢大楼的钢砼基础、柱、梁、墙、板和雨篷、阳台等全部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合计用量为1000t,则宁、温、舟三市应增加的水泥定额用量为1000t×2.5%=25t;部分用卵石砼的市(地),在一单位工程中,使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的合计用量为1000t,则应合计减少水泥量为1000t×(1-0.975)=25t。

3、根据上册说明,单根钢筋连续长度每超过8米增加一个搭接,对盘圆钢筋是否适用?

答:适用。

4、在第五分部现浇整体楼梯(5-31)定额及第十一分部化粪池、隔油池等定额中所用的525#水泥用量,在二次分析中未与425#水泥分列,在调整水泥价差时,如何处理?

答:签于上述定额子目中525#水泥用量极少,不影响工程造价,为计算方便,仍按二次分析所列的水泥用量调差。

5、卷扬机带冲抓锤的桩机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如何计算?

答:该桩机的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已包括在机械台班费内,不另计算。

6、震动打拔桩机(激震力40t以内)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

答:按锤重1.8吨柴油打桩机取费。

7、机械的停置台班费如何计取?

答:机械台班定额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临时性机械定置时间,包括在机械幅度差内,不另计算。但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机械停置时,施工单位应收取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按停置机械的折旧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计取。

8、按定额规定可计算场外运输费和安拆费的机械,在同一施工点内,单位工程之间的转移,费用如何计算?

答:单位工程之间转移距离在50米以内,按相应的场外运输费乘系数0.1计算;距离在50米以上300米以内乘系数0.4计算;距离在300米以上500米以内乘系数0.6计算;若机械自行移运者,按机械移动的台班费计算(移动时间在4小时以内,按0.5台班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1台班的,按1台班计算),需铺设轨道的,轨道铺设费另计。需解体转移的,安拆费另计。

9、下册册说明规定:装饰定额也适用于二次装饰。"二次装饰"是何含义?与"单独装饰"有何不同?

答:"二次装饰"是指为改变原有装饰的功能和效果而作的再次装饰;而"单独装饰"是因目前有些工程采用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故称"单独结构"、"单独装饰"。就装饰预算定额而言,

既适用于结构与装饰一次总包的工程,也适用于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但应注意,三者取费标准不同,应按省费用定额规定分别套用相应取费项目。

10、二次装饰与房屋修缮装饰,如何分界?

答:二次装饰如前所述是再次装饰,不是修缮,而房修中装饰是修缮装饰,不是再次装饰,其中可能也有局部新做,但与房修同时进行,仍属修缮范围。从两者施工目的不同,定额是可以划分的,但应注意,按照省现行房修预算定额规定:凡与房修同时进行的翻修工程,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下应套用房修定额。200m2以上套用建筑工程定额。

11、目前装饰材料品种花色繁多,价格档次拉得很开,使用不同品种规格材料,对造价影响很大,新定额有哪些调整换算规定?使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根据装饰工程工艺性强,设计多样,材料品种规格和花色繁多等特点,新定额对中高档装饰项目,适当留有调整换算余地,但应注意,调整换算定额量差和价差必须是定额规定允许调整换算的项目;调整换算定额价差应以省(94)材价水平为准,(94)有价材料可按(94)价直接换算,无价材料应通过折定价换算;必须把定额量价差与市场信息价差区别开来。

12、采用塔吊施工的七层跃层住宅,如跃层檐高超过20米,其塔吊垂直运输增加费如何计算? 答:仍按檐高20米以内的标准每平方米4元执行。

13、自行式大型机械(如汽车式起重机、压路机等),如直接从甲施工现场行驶至己施工现场,如何计算场外运输费?

答:运距在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费,一律按该机的台班费乘0.5计算。压路机如需采用拖车装运者,其场外运输费仍按原定额规定执行。

14、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是否不分起重量大小,执行同一定额基价?

答:应根据起重量大小分别处理,起重力矩在20t?m以内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其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按起重量2t以内的塔式起重机标准收取;起重力矩在40t?m以内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其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按起重量6t以内的塔式起重机标准收取;其余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仍按原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标准执行。

15、商品混凝土补充定额中的泵送费附注3所提及的"计算塔吊垂直运输增加费的工程,应另扣塔吊垂直运输增加费10%。"具体如何操作?

答:为了便于计算,规定如下:塔吊垂直运输增加费的扣除口径与扣垂直运输费相一致,即凡套第五分部现浇构件定额的子目,檐高在20米以下的每10m3扣除0.4元,檐高在20米以上的每10m3扣1.45元。

16、同一建筑物如有不同檐高,在计算混凝土泵送费时,其泵送高度以哪个为准?

答:檐高差在三层(或10米)以内的,按较高的檐高为准,檐高差在三层(或10米)以上者,按不同檐高分别计算。

三、土石方工程

1、内墙的地槽挖土方长度,遇有钢筋砼柱时,如何计算?

答:内墙地槽挖土长度,应扣钢砼柱基长度后再乘系数0.97。但当内墙的两端外墙有钢砼柱时,则该内墙的地槽挖土长度,按两柱基间的基底净长计算(柱基土方另计)。

2、在同一槽坑内挖土,遇有两个增加工作面的条件时,是否可叠加计算?

答:不得叠加计算,应按两个条件中较大的一个增加工作面计算。如某工程在基础的垂直表面需做防腐处理时,应按基础垂直表面起增加工作面80厘米;又如在地下室墙的外表面需做防潮处理时,则挖土增加的工作面按砼垫层宽度外加1米计算。

3、挖半地下室土方的工作面,如何计算?

答:同挖地下室土方的工作面。

4、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中"井点排水台班使用日历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基础施工期另增加30日历天计算"如何理解?是否凡采用井点排水施工的工程均可按基础工期另增加30日历天计算?

答:此规则仅适用于地下室工程采用井点排水时可按规定另增加30日历天。其余工程的井点排水台班使用日历天数应按实际工期计算。

5、定额第12页,定额编号1-30和1-31场地机械平整碾压的计量单位为100m2是否有误?

答:定额编号1-30和1-31定额的计量单位应改为1000m2。

6、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定额,当运土距离超过1000米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自卸汽车运土距离超过1000米时,可套土石方工程第8节1-49#每增加1000米定额。

7、石方开挖,如何计算超挖量?

答:岩石爆破允许超挖量按定额第4页第(三)条第2点规定计算,但人工凿石,应按图示尺寸计算,不另增加超挖量。

8、槽坑岩石爆破定额允许超挖石方的深度,可否计算垫层数量?

答:石方超挖后的垫层增加量,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列入结算。

9、按房屋综合土方计算规则,计算的地槽土方,如超过规定深度需放坡时,因交叉、重叠部分较多,其工程量会大于按大开口挖土计算的数量,定额对此有何规定?

答:如遇上述情况,工程量应按大开口开挖的土方量计算,仍套综合定额。

10、机械土方的放坡系数如何计算?

答:按下表计算。

注:凡有围护桩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四、打桩工程

1、钢筋砼预制空心方桩接桩套何定额?

答:预制空心方桩接桩按钢筋砼方桩接桩定额执行。

2、打沉管(钻孔)灌注桩的试、锚桩,定额中哪些内容可乘系数?

答:仅沉管(钻孔)部分可乘系数1.5,其余均不得乘系数。

3、震动式沉管灌注砼桩的桩全长,定额有18米以上,其上限是多少?

答:该定额是按浙G20-91标准图集编制的,桩管的外径为325、377、426毫米,根据该图集规定,震动沉管施工长度不宜大于18米,在具有保证桩身质量的可靠措施和成熟经验时,可适当增长,但不应大于25米,故定额未定上限。

4、沉管灌注桩定额内有否考虑地下室的空打因素?如未考虑,实际工程中碰到时怎么处理?答:定额中未考虑地下室的空打因素。实际发生时,空打部分长度为自然地坪标高与桩顶标高之差再减1米,工程量为空打部分长度乘桩截面面积,套相应的沉管部分定额(扣除人工探桩费及枕木路基箱摊销费)。

5、用于围护设施的沉管灌注桩,灌注长度如设计桩顶高度已达自然地面时,是否仍可计算加灌长度?

答:不再另加加灌长度。

6、钻孔灌注桩的泥浆工程量,定额规定按成桩砼工程量乘3计算。从桩顶到自然地面之间空钻部分的泥浆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定额已考虑,不另计算。

7、小型的钻孔桩成孔,可否套用2-43定额?

答:旋转式钻孔桩机成孔定额,不适用于设计桩径在500毫米以内,或桩长在25米以内的小型钻孔桩,均应另行补充。

8、旋转式钻孔桩的枕木路基箱摊销费如何计取?

答:已包括在机械台班定额内,不另计算。

9、卷扬机带冲抓锤冲孔定额,砂粘土层和砂砾层定额如何划分?

答:砂粘土:粒径不大于2毫米的砂类土,包括轻亚粘土、淤泥。

砂砾:粒径在2-20毫米的角砾、圆砾,含量在50%以内(指重量比),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10、水泥搅拌桩的凿桩头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沉管灌注桩的凿桩头定额(2-98)乘0.3系数计算。

11、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人工土方定额中的地槽内墙长度和基础及垫层定额中的垫层、带基等的内墙长度,均按内墙净长线乘0.97计算,不扣除重叠搭接部分体积。如遇大宽度带基时,计算结果与实际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定额对此有何规定?

答:如带基宽度超过1.6米时,该地槽或带基不乘系数,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

12、钢筋砼地下室底板中的钢筋砼柱基,套何定额?

答:钢筋砼柱基的工程量并入地下室底板中(包括加深部分),套地下室底板定额。

13、人工挖孔桩

1、桩径:是指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

2、人工挖孔桩的土方工程,应按护壁外围的截面积乘孔深,以立方米计算。孔深按设计桩底至井口(自然地

坪)的深度。护壁砼的平均厚度按10cm考虑,设计不同可以调整。

3、挖淤泥、流砂的工程量,是按签证后的实际挖掘深度乘断面积计算。

4、入岩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入岩应以次坚石和普坚石为准,强风化岩不得计算入岩增

加费。

5、桩芯砼,按设计桩芯断面积乘以桩底至桩顶的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14、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加0.5米)以立方米计算。

3、连续墙砼浇注工程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乘墙厚度深加0.5米以立方米计算。

4、清底置换及接头管安、拔,均以段为计量单位。

段——是指分段施工时的槽壁单元。

5、导墙如需拆除、外运,费用另计。

6、成槽是遇有粉砂土,需采取措施者,措施费另计。

7、如设计要求进入中风化或微风化基岩时,入岩增加费可按实计补。

15、预制砼管桩

1、预制砼管桩的打桩及压桩定额中,管桩只列含量,基价中未含管桩的价值,管桩按市场价另计。

2、打桩及压桩工程量,按设计全长计算。接桩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如发生就位供桩时,按实体积,套九四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4、送桩的长度按设计要求送入自然地面以下的长度另加0.5米计算。

送桩定额补充如下:

(1)打桩机送桩单位:100m

(2)压桩机送桩单位:100m

5、补充定额第15页,静力压桩的表头,在桩长(m)的下面,漏印一行内容,对应定额2-B130~133四个子目,应增列“25内、25上、25内、25上”一行。表头式样与第16页同,特此更正。

6、定额未考虑桩芯填料,如设计需要填料时,费用另计。

五、基础及垫层

1、局部圆弧形的满堂基础,工程量如何计算 ?

答:按弧形部分的面积乘厚度(如图中有斜线部分)套圆弧形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一般满堂基础定额。

2、柱网结构的钢筋砼带形基础,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柱网结构的钢筋砼带形基础,工程量应按图示尽寸计算。

3、弧形地下室底板套何定额?

答:地下室底板不分弧形和非弧形、有梁和无梁,均执行同一定额。

4、地下室底板(3-33)定额,对下翻梁的下翻深度有何规定?砖胎模含量与实际施工差距较大时,定额可否调整?

答:地下室底板,梁的下翻深度达到或超过300毫米时,定额中的砖胎模含量,分别按不同板厚,乘下表系数,其余不变。

砖胎膜系数表

例:某地下室底板厚度为500毫米,梁下翻,凸出底板深度为700毫米。

则3-33定额中的砖胎模含量调整为1.16×4=4.64m2/10m3砼,其余不变。

注:胎模壁厚按半砖考虑,如设计规定砖壁厚度为1砖时,上述系数乘2计算。

六、砖石工程

1、圆弧形的砖墙,如设计采用M2.5者,定额如何换算?

答:与外、内墙定额换算相同,即除砂浆标号换算外,每10立方米砌体另加水泥11千克。

2、圆弧形空斗墙套何定额?

答:圆弧形空斗墙每10立方米砌体增加人工1.7工日、标准砖0.17千块、M2.5披刀灰0.03立方米。

3、烧结多孔砖墙、柱,与彩色水泥瓦屋面等补充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九四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墙、柱、屋面的计算规则

七、砼及钢筋砼工程

1、钢筋砼扇形板的弧形板增加费,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按扇形板的实际弧长计算,如图:工程量=L1+L2;带梁的弧形板,应包括弧形梁梁侧的曲线长度,如图应另加虚线部分L3、L4的弧长。

2、现浇钢筋砼板有坡度时,定额可否调整?

答:现浇钢筋砼板的坡度在10°以内时,按定额执行;当板的坡度在30°以内时,相应定额中的钢支撑乘系数1.3,合计人工乘系数1.1,其余不变;板的坡度在30°以上时,相应定额中的钢支撑含量乘系数1.5,合计人工乘系数1.2,其余不变。

3、与沿沟相连的钢筋砼雨篷,设计上既有雨篷作用,又有沿沟功能,定额如何套用?

答:钢筋砼雨篷与沿沟难以区时,可按构件板面是否有细石砼找坡为界,有找坡者套沿沟定额;无找坡者套雨篷定额。

4、钢筋砼雨篷有上、下翻口时,翻口高度如何计算?

答:钢筋砼雨篷有上、下翻口时,翻口高度按上、下翻口之和(不含板厚)计算,超过25厘米

时,其超过部分套每增高10厘米定额。

5、带花槽的弧形栏板怎样套用定额?

答:不分带与不带花槽,执行同一定额。

6、钢筋砼墙与柱相连时,柱是否另套定额?

答:凸出墙面的柱,凸出部分套钢筋砼柱定额;嵌入钢筋砼墙内的柱,并入钢筋砼墙内套墙的相应定额(嵌入地下室钢砼墙的柱,包括凸出墙面的柱、套地下室墙定额)。

7、钢筋砼电梯井壁与钢筋砼墙(剪力墙)相连时,两者工程量如何划分?

答:应以电梯井四周井壁外围为界,以内为电梯井壁,以外为钢筋砼墙。

八、钢木结构

1、定额第128页,定额编号6-23铁栅平开门的计量单位为100m2是否有误?

答:定额编号6-23铁栅平开门的计量单位应改为t。

九、构件运输及安装

1、空心板安装定额中有否考虑板的堵头?

答:未考虑。堵头按安装每10立方米空心板增加140元(其中砼工1.8工、标准砖340块、水泥81千克、砂310千克)。

2、分包的构件安装,其安装高度超过20米时,如何计取超高费?

答:安装超高费已包括在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内,如分包的构件安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系数:安装高度在20米以上30米以内者,乘超高系数1.2;安装高度在30米以上40米以内者,乘超高系数1.3。塔吊、卷扬机不乘超高系数。

3、构件安装定额中,综合起重机械(Ⅰ类、Ⅱ类)是按履带式起重机及汽车式起重机综合编制的,如采用塔式起重机或卷扬机连架安装时,如何执行定额?

答: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按相应Ⅰ类机械定额的起重机的起重机台班单价乘系数0.75;并扣除枕木路基箱摊销费,其余不变;采用卷扬机连架安装时,按相应Ⅰ类机械定额的起重机台班单价乘系数0.5,并扣除枕木路基箱摊销费,其余不变;用人力代替机械时,按采用卷扬机连架执行。已列入第十一章定额内的砼小型构件安装,不再调整。

十、屋面工程

1、屋面预制钢筋砼隔热板定额中二次分析所列水泥,未将隔热板制作中的525#水泥与425#水泥分列,在调整水泥价差时,如何处理?

答:定额(8-4及8-5)中隔热板制作用的525#水泥用量为1260kg,其余为425#水泥量。在调整水泥价差时,按不同的水泥标号分别调整。

十一、附属工程

1、砖砌窨井定额未考虑挖土费用,是否另行计算?

答:砖砌窨井定额的挖土人工包括在管道铺设内,不另计取。如套用不带土方的管道铺设定额时,计算管道挖土长度则不扣窨井所占尺寸,底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窨井,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怎样使用11-135#、11-136#单独砖脚定额?

答:单独砖脚定额适用于成品水池下的砖脚。

3、厂区及住宅小区的道路、下水道工程应套土建定额还是市政定额?

答:应根据设计图纸套用定额,即:按土建标准设计的,套土建定额,按市政标准设计的,套市政定额。

4、砖砌窨井定额,井深按1米考虑,如实际井深超过或小于1米时,对套用"每增减20厘米深"的定额有何规定?

答:砖砌窨井"每增减20厘米深"定额,应在满足增减幅度大于或等于10厘米时方可套用。例如:有一窨井深度为l.29米,另一窨井深度为 0.75米,则此两只窨井应分别套用增加 20厘米深和减少20厘米深定额各一次。

5、化粪池的余土外运,是否可另计?

答:化粪池定额中,已包括 200米以内的场内弃土运输费,不再另行计算,如必须外运,运距超过200米时,可按规定另行计算。

十二、脚手架工程

1、檐高在20米以内的脚手架垂直面围护设施费如何计算?

答:檐高在20m以内的脚手架垂直面需铺设围护设施时,每100平方米实铺面积增加212元(其中架子工2工、竹脚手板摊销15平方米)。

2、檐高在20米以上的建筑物,其20米以下的脚手架垂直围护设施费可否另行计算?

答:该项费用已包括在20米以上的超高增加费中,不得另行计取。

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1、土石方工程中沟、槽、基坑发生湿土排水费用后,挖运土方是否乘湿土系数系数1.18? 答:按挖土相应定额乘系数1.18。 2、拆除砖石构筑物、砖砌雨水井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实体积计算。 3、围堰工程定额中填心按粘土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土者,定额可否调整?答:围堰实际采用其他土填心,单价可以换算,定额量不变。 4、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应按伸缝、缩缝的面积计算。93单估表第二册84页伸缩缝的计量单位应为10平方米。 5、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144页中料石价格637.3元/吨是否有误? 答:有误。料石价格应为340.6元/吨,定额字目3-152~3-157每10立方米基价相应改为5247.95,5235.61,5422.30,5261.79,5226.06,5346.40元。 6、彩色人行道板安砌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样、运料,砂浆拌合,铺设道板,扫缝。

7.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在套用挖、运定额过程中是否仍能乘湿土系数?答: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在套用相应定额时不再乘湿土系数。 8.市政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是否应乘以扩孔系数?答:市政定额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灌注混凝土子目在编制时没有考虑扩孔因素,所以在计算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时应乘以扩孔系数,见下表: 9、针对目前市政定额防洪堤防工程中仅有干砌块石基础定额,没有干砌块石挡土墙定额的实际情况,现补充如下: 干砌块石挡土墙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线、选石料、锤改、对缝。 10、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280页中,定额单位100立方米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改为100平方米。 11、排水工程第三章的非定型井砌筑定额中已综合了井内铁梯安装,定额说明规定使用时不再调整。但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如何处理? 答: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的,应扣除定额中的铁梯含量以及人工5.87工日。 12、市政定额第二册第283页圆钢Φ16的单位是否有误?

2000年定额解释

2000年定额解释 1、问:施工中的建筑垃圾外运,定额中是否包括? 答:按施工规范和现行定额规定对建(构)筑物进行合理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定额中未包括,若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2、问:定额中砂是按干砂还是净干砂计算的? 答:定额中除砂浆是净干砂计算的,其他的砂浆按干砂(含水为)计算的,膨胀系数和过筛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问:先打桩后挖土,采用人工挖土时,定额是否应增加系数? 答:人工挖桩间以上土方是按桩顶设计标高以上厚的上层考虑的,人工挖桩顶以上土方,厚度在1m内,(包括1m)按相应定额乘以1.2的系数计算,超出1m 以外的部分按相应人工挖土定额执行。 2、问;机械土方施工中土壤内砾石比例大于30%,或为多年沉积的沙砾以及泥砾层石质时, 应执行什么定额? 答:可执行机械出渣运渣子目。 3、问:机械挖土方,其中10%人工挖方量及人工挖桩间土定额部分土方的坑内运输如何 计算? 答:定额中不包括运输,发生时另计。 4、问:机械填土碾压中,黄土的用量为1148m3,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为1179m3. 5、双轮车从坑下向上运土、石方时,坡道部分增加推车工,如何执行定额? 答:双轮车运土、石方,定额中已考虑了15%的坡度,如超过者,其中斜坡长度可按其水平距离乘以1.5系数计算,仍执行双轮车运土、石方子目。 6、问:《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6页注2:“定额中不包括井点管的进出场费用”,发 生时如何计算? 答:经综合测定,在25km以内每台套井点机组进出场需使用8T载重汽车一个台班,单价为405.25元/台班,8T汽车起重机一个台班,单价为449.96元/台班,每台套井点机组进出场费合价为855.21元,列入预算。 7、深井降水时,降水井以外的管道、地沟排水如何执行定额? 答:定额中没有包括,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8、问:潜水泵抽水,执行什么定额? 答:执行泵类排水定额,实际使用潜水泵时,泵类单价可以换算,台班用量不变。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1、问:空桩的预算价格如何计算? 答:空桩预算价格是由空桩部分的成孔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组成的。 人工费=打桩机械台班消耗量*打桩小组成员数*人工工日单价 打桩小组成员数见下表: 砼体积

2010版浙江省预算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2003安装定额综合解释

2003版定额综合解释(第一期)(安装部分) 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 答:可以。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0.5%~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 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 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其后各级照明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 住宅小区的每幢楼宇用电,由小区变电所供电,可按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 例1:某综合楼变电所由六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2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综合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2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例2:某教学楼主配电室两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16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教学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16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例3:某住宅小区变电所八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8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住宅小区“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8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当三相照明主配电箱带有调试元件,如交流接触器、磁力起动器、各种继电器和与之配套的二次回路、表计等,则应套用“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定额。 5.由变电所动力柜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电源,经过就地动力配电箱控制一台电动机,是否应套一个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和一台电动机调试? 答:凡用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动力电源,包括在电动机调试之中,不能再另计交流供电系统调试费用,电动机调试应按不同的电机类型和不同的控制方式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例:建筑物内变电所动力柜用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电源,经过楼层动力总柜的自动空气开关再送到就地动力配电箱,控制一台电动机,以上都应属于电机调试的内容。

电缆工程量计算部分定额说明,部分计算规则(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电气,电缆说明部分)

第八章电缆 说明(2010版本浙江定额) 二、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定额系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厂外电缆敷设工程按本册第十章有关定额另计工地运输。 三、电缆在一般在山地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6在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 四: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综合了除排管内敷设以外的各种不同敷设方式,包括土沟内,穿管、支架、延墙卡设、钢索、沿支架卡设、垂直敷设等方式。定额将各种方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了综合,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论采取上述何种方式(排管内敷设除外),一律不作换算和调整。 五:本章的电缆敷设及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均按三芯及三芯以上考虑的,单芯及双芯电力电缆及电缆头制安系数调整见系数调整表,截面400mm2以上至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执行,截面800mm2以上至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乘以系数1.25执行。截面400mm2以上单芯电缆天制安,可按同材质240mm2电力电缆头制安定额执行,24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可按实际加工价计补差价(或调整定额价格)。 六:电缆在竖井内桥架中垂直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2,电缆在竖直通道内采用支架固定直接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6. 七、电缆沟挖填方定额亦适用于电气管道沟等的挖填方工作。 八: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合、吊装、固定,弯头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式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跨接、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做调整。 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以下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泥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 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5)箱型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位)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地下构件采用砖模时,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浙江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浙江造价信息网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一)建筑工程 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 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 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所谓止水帷幕,指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3.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是否还应计算定额的材料费? 答:空搅部分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其余不计。 4.冲孔桩机带冲抓锤和带冲击锤的成孔定额按桩长不同设置定额子目,但如建筑物带地下室产生空桩,导致桩长和成孔长度相差较大时,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应按单桩成孔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5.现浇混凝土斜梁是否可以参照上册P118第10点斜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可以。 6.保温工程8-1~8-4墙面保温砂浆定额中保温浆料的定额含量是否有误? 答:定额未考虑墙面砂浆的压实偏差系数,经测算,定额含量及基价调整如下: 7.定额11-227~11-228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是否有误? 答:有误,其他材料费均应调整为42元,同时调整相应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

安装定额解释(综)2004-6-19

安装定额解释(综合)2004-6-19 1、安装工程中,施工用水、电如施工单位未设置计量表,由建设单位供应,其费用如何结算? 答:施工用水、电原则上应由建设单位单独设置水、电计量表,施工单位按实支付,如果建设单位未设置水表、电计量表,可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安装工程7‰~14‰结算,其中水2‰~4‰,电5‰~10‰。 2、89省单估表综合解释48条“管道工程中挖土方套用土建定额”是否继续适用? 答:执行九四安装单估表之后,不再套用土建定额,如用机械挖土方参照全统第七册管沟土石方工程,人工挖填土参照全统第三册接地槽挖填方工程,取费按主体工程类别执行。 3、如果使用九四安装单估表时用到3、 4、 5、7册,按哪部份分册标准取费? 答:用到3、4、5、7册时,可参照水、电、暖、通分册的标准取费。 4、九四安装单估表4、5册一些子目的基价比八九安装单估表低,如何理解? 答:八九单估表把4、5册中部分未计价主材也列入了基价中,而九四单估表按全统4、5册编制,未计价主材一律未进入基价。因此当用到4、5册子目时应参照全统定额,把未计价主材列入直接费。 5、新计价依据执行日期以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为界,结算中碰到材料设备划分原则问题,是否亦以此日期为界? 答: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以前执行“浙计经施一九八六年121号”文件规定。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后执行浙江省九四费用定额中的有关规定。 6、配合系统联动试车费用如何计算? 答:九四安装单估表未包括配合系统联动试车费用,本省尚无统一规定,如专业部定额有规定,可参照执行,或按确定的联动试车方案有关规定计算。 7、在《全安定额》中各册定额有子目系数和综合系数,具体应如何计算? 答:子目系数是按各章定额子目制定的系数。定额规定,除章节子目系数外,超高系数和高层建筑增加系数,也属子目系数。注意,子目系数计算出的人工费,不互为基数,例如超高系数算出的人工费,不作为高层建筑增加系数的计算基数。但实际操作中还有比较复杂的情况,为便于操作,针对浙江的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 零星单项的子目系数可按子目乘系数形式进入基价,一个部分或全部子目需乘子目系数的则应在工程量汇总以后再乘,如使用第八册“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其定额人工乘1.3”条款时,应将该部分人工费汇总后乘0.3,作为安装费(其中工资百分之百),子目系数计算出的人工费,应作为综合系数的计算基数。综合系数是带综合性的系数,定额规定脚手架搭拆费系数、系统的调整费系数、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系数、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降效增加系数等都属综合系数,综合系数计算时,其计算基数应包括子目系数的人工费。 8、执行九四安装单估表后,定额基价内的材料差价能否计算?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 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 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按相应定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打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桩,则仅限于强夯层部分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6.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中是否需要扣除重叠部分的长度? 答: 为与基础地槽土方计算口径保持一致,在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也应扣除重叠部分长度。因此,将定额上册P.122工程量计算规则三-3-(2)中的“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删除。其他材料的垫层长度也参照此规则计算。 7.植筋定额的深度,定额是按多少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植筋深度,定额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8.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脚手架和天棚脚手架,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天棚饰面脚手架,可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脚手架费用,其中:内墙饰面脚手架按高度在3.6m以内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天棚饰面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9.实际工程中如何运用含模量参考表? 答: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按含模量计算外,未约定的均应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10.定额14-188和14-189中,金属墙纸和织物墙布的计量单位为“kg”,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为“m2”。

山东96定额解释

山东96定额有关问题解释 2011-05-15 15:17:32| 分类:资料文档| 标签:山东96定额计算规则解释工程量套用字号:大 中小订阅 96定额有关问题解释 1.坡屋顶加以利用的> 2.2m,计算建筑面积。 2.变形缝不计算建筑面积。 基础 1.基础土石方适用于设计室外需大开挖的工程量。 2.甲方分包土方,剩余工作施工单位施工,则执行(2001年第4期造价信息颁布):现场内2km以 内运土,不得调整。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函[2001]11号 关于对《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有关定额子旨所含内容的答复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济标定便函[2001)2号文收悉。现将文中所提《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第一章l—30子目 所含工作内容及定额含量答复如下: 一、定额编号1—30子目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自卸汽车增运土;推土机推渣;推土机推渣增运;挖掘机挖渣、自卸汽车运渣;自卸汽车运渣增运;钎探;回填土;回填灰土;运回填土;地坑坑底清理等。 二、定额含量: (一)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 1、挖掘机:0.3677台班/100m3; 2、推土机:0.1847台班/100m3; 3、自卸汽车:2.1352台班/100m3; 4、洒水车:0.0648台班/100m3; 5、人工工日(包括挖边角及地坑坑底清理):22.32工日/100m3;其中:挖掘机挖土配合用工0.54 工日/100m3;人工挖边角及地坑土方清理:21.78工日/100m3; (二)自卸汽车增运土:自卸汽车0.6188台班/100m3; (三)推土机推渣: 1、推土机:0.3213台班/100m3; 2、人工工日:0.36工日/100m3; (四)推土机推渣增运:推土机0.2124台班/100m3;

94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上册)综合解释 总说明及建筑面积 84定额的综合解释条款是否仍适用于94定额? 答:84定额的综合解释,只适用于84定额。对94定额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律以新的综合解释为准。 2、同一建筑物内,有部分檐高在20米以上,另一部分檐高在20米以内,塔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应如何计算? 答:均按檐高在20米以上计算垂直运输增加费用。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如何划分? 答: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增加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划分如下: 单位:元 4、烟囱、水塔、贮仓等的超高费用如何计算? 答:构筑物定额中,均已考虑了相应高度的工、料消耗定额,不再另计超高费用。 5、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时,凸出屋面的旋转式观光厅,可否计算超高高度? 答:可以计算建筑物超高高度。 6、现浇斜屋面住宅的跃层,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跃层的净高均大于2.2米者,按跃层的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跃层的最高点高于或等于 2.2米,最低点高于1.6米时,按跃层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二分之一计算。 二、册说明及附录 1、定额子目所列的砼二次分析中碎石未分具体规格,其价差如何计补? 答:为简化计算,便于结算,砼中的碎石材料价差计补时,按碎石综合价格直接调整基价差,综合的权数如下: 碎石料径(mm) 综合权数(%) 6-13 20 13-25 30 25-38 50 砼中的碎石基期(94年)综合价格为43.56元/t。各地造价信息中心也应据此增发砼的碎石综合市场信息价。 2、册说明四-2规定:宁、温、舟三市的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用量和部分市(地) 采用强度等级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用量,是否按单项定额分别调整?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精编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浙江定额解释(94、03定额适用)

浙江定额部分解释 (94、03定额适用) 建筑工程 1、请教您关于甲供材料的扣除方式: (1)、甲供材料退款=市场信息价(合同价)÷(1+采购保管费率)(甲方送到工地现场或指定地点)。 (2)、甲供材料退款=市场信息价(合同价)÷(1+采购保管费率)-运杂费(乙方自己运输)那么退款时把规费和税金要否一起扣除。也就是说把甲供材料的退款是否也列入直接费。 (3)、甲供材料数量如果是实际提供的数量来定,那肯定与定额用量有差异的(如商品砼等),这说明在结算时赢亏都是施工单位的事了。 答:甲供材料退款额应放到工程造价之后。计算退款额时不计算规费和税金。甲供材料数量如何计量(即计量方法)由合同来约定。一般情况下是按甲方实际提供的数量来确定的。 2、厂区内的道路和排水工程属于土建项目还是市政项目,应该套用土建定额还是市政定额? 答: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上册第323页第九章说明一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厂区、小区中的室外道路、排水项目,如按市政要求单独设计的,套用市政工程定额,否则套用建筑工程定额。 3、03定额中木地板楼地面,龙骨断面为50×60,间距为200mm,设计不同时,用量调整。假使断面、间距都与定额不同,如:断面为45×55,间距为300mm,怎么调整? 答:定额下册第21页附注:木地板木龙骨断面为50×60,间距为20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用量调整。 你提出的问题:假使断面、间距都与定额不同,如:断面为45×55,间距为300mm,怎么调整? 回答:木龙骨断面设计与定额不同,可以用简单的比例关系来进行换算。假设断面换算系数为K1,则K1=(45×55)/(50×60)。木龙骨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是不能用简单的比例关系来进行换算的。假设硬木长条地板沿房间净长方向铺设,设房间净长为L(mm),净宽为B(mm),则:木龙骨长度(定额)=(L/200+1)×B 木龙骨长度(设计)=(L/300+1)×B 假设间距换算系数为K2,则K2=[(L/300+1)×B]/[(L/200+1)×B]=(200/300)×[(L+300)/(L+200)]。所以,每100平方米:换算后的木龙骨(杉木枋)用量=原定额用量×K1×K2 =1.575×(45×55)/(50×60)×(200/300)×[(L+300)/(L+200)](立方米)。 4、屋面砖砌女儿墙下为650高砼翻口,在套价的时候,这个翻口内外侧的抹灰是并入女儿墙呢,还是拉出来,按砼墙的抹灰来套? 答:可并入女儿墙计算。 5、深层水泥搅拌桩的定额套用: 1、除了套用上册P54页相应定额外,其余还有项目应计算吗?另外其双头喷浆和单头喷浆如何区分? 2、水泥搅拌桩的空搅部分是否指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部位的工程量? 答:还需计算桩机进退场、安拆凿桩头等费用。双头、单头喷浆采用机械不同。空搅工程量计算规则见29页。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擎洲广达-浙江2010定额软件操作说明书

一、文件菜单功能 1、在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开始选择是杭州投标报价模板,但是实际上需要的是杭州的招标控制价模板,那要如何操作 答:首先打开做好的文件,之后点击软件上方的【文件】菜单,选择【替换工程模板】按钮,选择正确的模板,之后确定,在弹出的窗口里面点击【全选】按钮,之后【开始更新】-【确定】。将文件另存一个名称保存 2、在做工程的时候遇到专业节点或者类型比较多的文件时,如果分成两人或者多人制作,完成之后如何将文件合并成一份文件 答:首先点击软件菜单栏的【文件】—【合并工程文件】功能,在跳出的窗口里。对应的选择基准文件,被合并文件及生成新的合并后文件。基准文件一般选择主编制人的工程文件,基准文件结构必须是完整的,要有空专业结构来防止被合并过来的专业节点。之后先点击校验按钮,对文件进行检查,提示可以合并后,在右边选择需要合并的专业工程,拖拉到左边相应的专业节点进行覆盖,提示合并成功后在对下一个专业节点进行合并操作。全部合并内容操作完成后,点【确定】按钮完成工程合并操作 3、擎洲广达软件审计审核功能怎么操作? 答:审计审核功能只有在我们专业版的软件里面才有此功能,打开擎洲广达软件,之后点击左上角文件菜单下面的【导入送审文件】,之后,选择送审的文件,打开。在跳出的模板窗口里面一定要选择【审计审核】--【审计模板】,之后下一步导入文件完成。自动打开的文件左边为审定内容,右边是送审内容 二、工程参数菜单功能 1、擎洲广达软件里面定额人工费用如何修改 答:首先将软件上方功能菜单栏里面【工程参数】菜单下方的【允许修改定额价】打上勾,之后回到【工料机汇总界面】直接修改人工费的定额价即可 2、在制作非电子标的工程时,导入excel文档,工程量都是三位的,可是导入 软件之后发现有些清单的工程量变成两位,有些变成一位,如何解决? 答:导入excel之后看一下在【工程参数】菜单下面的【量小数】是否是打勾的,如果打上勾,将这个勾去掉。量小数主要是表示按照我们国标规范来保留小数位 3、导入excel清单之后,如何将清单锁定不被修改掉 答:导入excel清单后,点击软件上方【工程参数】按钮,将这个菜单下面的【锁清单】按钮打上勾,之后的清单就不会被修改了 4、在安装专业里面,想将定额的单位设置成基本单位(一单位),如何操作?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0-12章含注解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 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买面层及底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不包括踢脚线。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及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找平扫毛,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铁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分色线性铺装按部品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20。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底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05。 十八、不锈钢踢脚线折边、铣槽费另计。 十九、扶手、栏板、栏杆的材料品种、规格、用量设计与定额规格不同时,按设计有关规定调整。铁艺栏杆、铜艺栏杆、铸铁栏杆、车花木栏杆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二十、扶手、栏杆、栏板定额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定额已包括扶手弯头制作安装需增加的费用。但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有整体弯头时,弯头另行计算,扶手工程量计算时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 扣除。 二十一、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及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项目。

浙江2010版定额换算解析

2010版浙江省市政定换算解析 1、人工费的换算主要是由于用工量的增减而引起的。 2、材料费的换算则是由材料耗用量的改变及材料代换而引起的。 3、换算四要素:定额编号H、定额计量单位、基价、计算式。 4、换算基价=原基价+全部(或部分)人工费×(系数-1)+全部(或部分)材料费×(系数-1)。 5、预算定额的换算类型 预算定额规定允许换算的换算类型大体上可分为四类。即: 1)定额乘系数换算。根据系数所乘部位不同,又可分为: (1)定额综合基价乘以系数换算 (2)定额全部人工乘系数换算 (3)定额全部材料乘系数换算 (4)定额全部机械乘系数换算 (5)定额部分人工乘系数换算 (6)定额部分材料系数换算 (7)定额部分机械乘系数换算 2)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换算 3)木门窗木材断面的换算 4)其它换算 6、预算定额的换算方法 (一)定额乘系数的换算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换算方法。根据定额的换算规定,定额基价或部分内容乘以系数换算,从而得到新的定额基价。在进行换算时应注意,定额规定的调整系统数中,已包括定额本身的内容,所以在计算定额调整值时,应用系数减1。例如:定额规定某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或0.9)是指在定额的基础上另外增加20%(或减少10%)人工费。所以,换算公式为 换后综合基价×综合基价系数 换后基价=定额综合基价+调整部分金额×(部分调整系统数-1) (1)要正确区分定额系数与工程量系数。定额系数一般在定额分部说明或定额附注上,而工程量系数一般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定额系数是对定额基价的调整,应在定额基价中反映;而工程量系数是对工程量的调整,应在工程量中反映。(2)要正确区分定额系数。定额系数有七种。在进行换算之前,一定要正确区分和确定是哪一种系数。这是正确换算的前提。 7、若换算题中,消耗量和单价均发生变化,要将原定额中的扣除,将新的材料及消耗量换算进去。 8、根据浙江省2010版市政定额换算。

(完整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cyx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08及有关规定,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编制,反映我省施工企业的平均消耗量水平,是完成定额项目规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工序作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三、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四、本定额分上下两册,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 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五、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绿化和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及仿古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道路、庭园、建筑内外和建筑物之间的绿化及小型园林建筑工程。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5.1t~3 -2008为基础,结合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特点及本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定额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人工)及人工幅度差。定额每工日按8h工时制考虑。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日工资单价按一类人工40元计算;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打桩、基础垫层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围堰、脚手架工程日工资单价按二类人工43元计算;其他工程日工资单价按三类人工50元计算。 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说明: 1.定额中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是按合格产品考虑的。 2.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3.材料价格包括市场供应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定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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