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资料档案管理

审计资料档案管理第一节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司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由审计部主管。
三、审计部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法建立我司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工作。
四、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采取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位排列的立卷方法。
五、应当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二)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三)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决算执行情况的记录等文件材料;(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问函、复函等文件材料;(五)其它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六、不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一)与具体审计项目无关的行政文书及审计综合管理文书;(二)未用作审计依据,或未经核实的证明性材料;(三)审计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文件中的无条款及其他参考材料;(四)未经领导审签的文电草稿;(五)其他不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七、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八、审计案卷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序的方法进行排列;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审计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审计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审计处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要求,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审计档案,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审计整改报告等。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的程序,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三、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归档:审计档案归档前,应由立卷人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和立卷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审查,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2. 保管:审计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管要求,分别存放于档案室或档案柜,并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的查阅与利用1. 查阅:查阅审计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由查阅人填写《审计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2. 利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
(2)合法原则:查阅、复制档案应依法进行,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便民原则:为查阅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
五、档案的销毁1. 销毁档案前,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要求,对档案进行审查,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2. 销毁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销毁。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审计处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为准。
审计署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审计档案质量,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署及其所属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审计档案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审计署设立审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审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审计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审计档案的利用、统计和报告工作;(四)负责审计档案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五)负责审计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六)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审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防止遗漏或损坏;(二)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真实性,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三)连续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连续性,便于查阅和分析;(四)安全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审计项目、审计类型、审计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编号:为每份审计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检索和利用;(三)装订归档:将整理好的审计档案装订成册,按顺序归档;(四)数字化整理: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审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存储、传输和利用。
第四章审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审计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二)保密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审计档案的泄密;(三)规范保管: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定期检查、清理、消毒等。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无缺,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分类、编目、保管、利用等工作有序进行。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露、破坏和丢失。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审计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
2.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底稿等。
3.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像、录音等。
4. 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档、电子表格、电子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规则,分为分类号、年份号、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审计部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2. 收集的档案应确保完整、准确,不得有缺漏、伪造和篡改。
3.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整理。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a. 档案封面: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整理人、整理日期等;b. 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码、备注等;c. 档案正文: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d. 档案附件: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a. 档案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b.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柜的完好;c. 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安全。
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公司内部所有审计项目、审计成果、审计资料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流程。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四)高效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审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审计项目文件: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论等。
(二)审计成果文件:包括审计通报、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整改报告等。
(三)审计资料文件:包括审计制度、审计标准、审计规范、审计案例等。
(四)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审计部门内部管理文件、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调研报告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
(二)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并在档案封面、封底及档案袋上注明档案编号。
(三)对档案内容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保管与查阅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存放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
(二)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查阅要求:(一)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撕毁档案。
(三)查阅完毕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并及时归还档案管理部门。
审计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科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通知书等。
第三条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依法归档,定期检查;(四)保密安全,确保完整。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审计项目分类,建立审计档案目录;(二)对收集到的审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档案材料归档;(二)归档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符合档案归档要求;(三)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密级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上架;(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后,应当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携带、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九条审计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当办理销毁手续;(二)销毁档案前,应当对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三)销毁档案应当采用焚烧、碎纸机等无害化处理方式。
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公司内部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审计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审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
(三)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
(二)档案收集应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内部管理文件、财务文件、合同文件、人事文件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内容的历史顺序,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
(二)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防止档案损坏。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销毁手续。
(三)档案销毁后,需将销毁情况记录在案。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参与审计业务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审计业务档案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真实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三)完整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审计业务档案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审计业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整改报告等。
(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包括审计证据、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分析报告等。
(三)审计其他档案:包括审计会议记录、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审计整改通知等。
第五条审计业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分别建立档案卷宗。
(二)每卷档案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
(三)档案封面应标明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归档时间、归档人等。
(四)档案目录应详细列明档案卷宗的构成及顺序。
(五)档案正文应按照审计工作过程依次排列,保持内容完整、顺序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审计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分别设置档案柜(架),实行分类存放。
(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三)档案柜(架)应设置安全锁具,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审计员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审计部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审计部门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个人档案的总体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档案管理员负责个人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借阅、销毁等工作。
3. 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绩效考核、奖惩记录、离职证明等。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目录、索引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时间、顺序、目录归档。
五、档案查询与借阅1. 查询: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可查阅本人档案,其他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询。
2. 借阅: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时间、归还日期等,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后办理借阅手续。
3. 查阅和借阅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撕毁档案。
(2)查阅和借阅档案时,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3)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档案管理员联系。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实施。
2. 销毁档案前,需对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销毁。
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环保、安全的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七、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 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3. 档案管理员应加强档案管理知识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八、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审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审计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审计档案的秘密,防止未经授权的查阅、复制和泄露。
3. 可用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利用。
4. 节约性原则:合理利用审计档案资源,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审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档案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审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审计档案室,负责审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2. 制定审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负责审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4. 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5. 对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2. 按规定将审计档案报送审计档案室;3. 严格执行审计档案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收集范围应涵盖审计工作的全过程;2. 实用性原则:收集内容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3. 完整性原则:收集的审计档案应完整无缺。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根据审计档案的性质、内容和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审计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3. 编目归档:编制审计档案目录,实现档案的快速检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保管设施:配备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2. 环境控制:保持档案室温度、湿度等环境适宜,防止档案霉变、虫蛀;3. 安全防范: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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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司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我司的审计档案工作由审计部主管。
三、审计部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法建立我司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工作。
四、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采取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位排列的立卷方法。
五、应当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
(二)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三)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决算执行情况的记录等文件材料;
(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问函、复函等文件材料;
(五)其它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六、不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一)与具体审计项目无关的行政文书及审计综合管理文书;
(二)未用作审计依据,或未经核实的证明性材料;
(三)审计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文件中的无条款及其他参考材料;
(四)未经领导审签的文电草稿;
(五)其他不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七、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八、审计案卷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序的方法进行排列;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九、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一)正件在前,修改稿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十、审计项目一经实施,立卷责任人即应及时收集本项目的文件材料。
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人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和取舍,并按立卷的方法和规则进行组卷,经审计部部长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
十一、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的2个月。
十二、借阅审计档案,一般应当限定在公司内部。
凡需将审计档案借出公司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应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