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相关流程管理办法等

小作坊相关流程管理办法等
小作坊相关流程管理办法等

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

对于一些新创业者和一些自认为规模比较小的微型企业,有扩大经营或者规范经营的创业者,只要满足450平以上厂房,厂房不在居民区或村子附近,就可以考虑办理正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除非您的销售渠道就是当地,譬如豆腐,豆芽,小磨香油,馒头,包子等产品,可以考虑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实际上,目前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基本不办理,主要原因是没有依据,目前是原来内蒙古食药局公布的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办法。

重点是:销售渠道不适合,不能用于电商,超市,不能超出本乡镇销售。

一、内蒙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一批)

小麦粉、面粉

大米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粉条、粉皮、粉丝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皮、豆腐干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小磨香油

糕点:除面包、裱花蛋糕、月饼以外的糕点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花生、炒瓜子等坚果炒货食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糁、玉米粉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

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

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

1.乳粉、炼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

2.含乳固态成型制品;

3.婴幼儿配方食品;

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5.特殊膳食食品;

6.保健食品;

7.新食品原料;

8.大米;

9.酱油;

10.食醋;

11.味精;

12.碳酸饮料;

13.包装饮用水;

14.蜂蜜;

15.花粉;

16.方便面;

17.罐头;

18.食糖;

19.淀粉糖;

20.冷冻饮品;

21.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配制酒;

22.食品添加剂。

二、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2012版)

三、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乳制品、白酒、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二)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

(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四、发证对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个体工商户

五、小作坊销售范围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销售。

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不得使用定量包装。

不能进入淘宝网,京东网等网络销售平台。

1.管理对象

草案所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生产经营者。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二章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

第十一条开办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相适应的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所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标准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冷藏、运输、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污染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设备和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器具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符合卫生要求;

(四)用于包装食品的容器和材料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包装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应当经旗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第十三条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址、生产加工地点、生产加工食品名称和品种、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品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资料。

第十四条旗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开办食品小作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旗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决定,并且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五条自治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品种目录管理制度。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二)建立进货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生产加工中原辅料投放数量、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量、使用人等内容。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四)生产带有简易包装的食品应当附带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标签;

(五)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六)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单独的设施中;

(八)生产加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分离,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

使用;

(九)保持运输食品的车辆和装卸食品的设备、容器清洁卫生,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十七条严禁食品小作坊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三)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

(四)使用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品、洗涤剂清洗处理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五)使用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生产加工食品;

(六)使用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物质以及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

(七)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

(八)生产加工掺假、掺杂的食品。

(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二)与所经营的食品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其他设施;

(三)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的制度;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表;

(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所有员工有效期内健康证;

(五)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设施清单;

(七)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其实,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提交的材料并不简单太多,只是面积和检验报告之类的环节要求比较简单,但是销售渠道和所经营的食品加工的种类是有限制的,所以需要各位企业负责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具体抉择。

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实用版)

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西安君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须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其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 第三条公司实施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目标是规范管理,统一业务流程标准,集中反映和逐级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职责,达到“职责清晰、管理有序、精简高效、风险可控”的管理目的。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管层所有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五条公司总经办(战略规划部)为公司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主管部门,行政人事部配合总经办负责完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的工作,总经办(战略规划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拟定公司经营与管理制度流程规划和方案拟定、推进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工作; (二)负责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司层面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相关规定; (三)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内控有效性审查与评估; (四)负责业务流程方案的设计与维护; (五)指导参与公司各部门(单位)业务流程规范设计、专题改进研

讨。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单位)应按照业务分工,分级落实制度及业务流程管理责任,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所负责部门和业务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订本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二)负责规范本部门(单位)主管业务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参与相关业务流程的设计和改进讨论; (三)负责本部门(单位)业务流程设计与优化,流程专题改进研讨;(四)负责本部门(单位)制度及业务流程的运行及管理等相关工作;(五)负责本部门(单位)流程的解释。 第七条跨部门或跨业务的制度及业务流程的编制,按照职责分工,由总经办(战略规划部)牵头组织,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公司总经办(战略规划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制定、运行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价。 第三章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设计 第九条公司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公司制定的业务流程充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为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而设定事项或文件流转程序、路径,关键控制,以及对应的操作岗位。第十条公司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注意按照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要求,对公司经营和业务管理的模式、标准、管理授权,流程和程序控制、监督考核等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和描述。 第十一条业务流程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业务流程端到端的设计理念,准确描述业务流程的整体走向。 (二)业务流程设计应与规章制度保持一致。

制度制定发布执行管理流程

制度制定、修订、发布、执行管理流程 (行政内部) 第一条:总则 为完善行政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工作的规范化,保障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制定 1、制度的草拟: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草拟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 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订立部门规章或管理制度,可由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自行拟订。 2、行政人事部草拟的各项规章制度,经适用部门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制度的实用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 部门及分子公司拟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须经综合管理部对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审核、审查规章制度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结束。 3、行政人事部、其他拟订制度的部门或分子公司应根据修改建议或意见,做好制度的修正工作。 4、经审核、审查的规章制度修正后,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制度。 5、制度会签后,由行政人事部公布,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须落实执行。

6、新制度试行三个月,在执行过程中须检查制度的合理性、实用性、可行性;在确定符合公司需要的情况下,报经执行董事审批。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修订 1、行政人事部定期检查公司已有制度的执行状况,发现规章制度在合法性、实用性等方面影响到公司经营环境时,应主动提出修订。 2、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发现部门规章或公司制度影响公司经营时,也可以提出修订。 3、制定修订的内容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对修订的制度条款进行列表分析,说明原因。 4、制度修订的过程参照制度制定流程:草拟、审核、修正、会签、审批,原则上,修订制度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修订后制度,须重新编号,标明版本级次。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发布 1、新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董事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适合的场所进行公布;同时以邮件方式,将规章制度发送给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 2、部门及分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均经行政人事部备案。行政人事部可协助职能部门公布,并组织部门内部实施,或由部门自行实施。 3、行政人事部、其他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均对公布的所有规章制度存在宣导或督导义务。 4、公布的新制度或修订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或公司)人员学习。 新进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执行

生产组织协调管理办法

协调组织完成生产作业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大队生产管理上水平,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生产任务,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生产组织协调 第二条对上级生产部门的生产组织协调 1、依据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合理安排组织生产,确保月、季、年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计划准确率97%、生产实效90%、单井平均施工周期2.5天/口井、设备完好率95%、车辆保障及时率98%、物资保障及时率98%。 2、及时把大队生产运行情况向上级生产部门汇报。 3、按时参加分公司组织的生产会议,并按要求及时把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落实。 4、对生产运行中出现需要分公司帮助解决的问题,和上级生产部门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第三条对分公司各协作单位的生产组织协调 1、与生产准备大队的协调 (1)每天都要及时和生产准备大队调度联系,确保作

业队搬家计划的准确落实。 (2)搬家后井架系统如不符合开工许可证中的关于井架的有关标准,及时与之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3)对于施工后的井,如果地面较脏,及时与生产准备大队取得联系,由他们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处理,大队要责成小队去验收处理效果。 (4)对于施工后井,小队要组织人员立即抽水回复设备,并及时通知调度,调度要建立台帐登记,并由调度与准备大队联系,在3天之内必须恢复井场原样,否则对作业队进行考核。 2、与压裂大队的协调 每天的压裂计划由调度与压裂调度联系落实,当天计划早上由生产组人员跑井进一步作现场协调。 第四条对采油厂的生产组织协调 1、施工前对占用土地和施工条件差的井场,及时向分公司生产部门汇报,并和采油厂的有关部门一起协商解决。 2、施工中针对各采油厂对施工质量的不同要求、不同规定,细致周密的组织生产。同时对厂家进行及时回访,对回访中厂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尽快予以落实,协调好和采油厂的关系。 3、修压井就位前,及时通知采油厂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修压井过程中需要修井监理签认的工序,与监理沟通好,及时联系,及时确认。

甘肃省小作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的加工制作活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加工并用于销售的小作坊,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并取得加工食品许可证。未取得加工食品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是指在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售货摊点及有形市场之外,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按照一定的工艺流程,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分装、预包装食品(不含现做现卖)的小作坊。 第四条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制作的食品目录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 第五条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全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的加工许可工作;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级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工作的实施;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的证后监管。 第六条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将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的全部或部分事项委托县级局实施。县级局依照委托事项组织实施加工许可,不得再进行委托。 第七条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的加工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许可程序 第八条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应当在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办小作坊加工食品许可证。 第九条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申请取得加工食品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一)作坊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二)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制作、包装、贮存等场所面积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有必要的消毒、更衣等设施和防尘、防蝇、防鼠、洗涤以及处理废水等卫生防护设施;

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 一、设计单位的确定: 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关于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 (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

计; 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 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 二、施工单位的确定: 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 三、监理单位的确定: 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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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 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操作流程,增强管理能力的重要准则。为规范和指导公司管理制度的发布,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帮助公司员工对管理制度的发布、执行、评估程序有所了解,使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制度制定要求: 1、制定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讨论一致认为有必要撰写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流程,有些一次性的工作不必撰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必须有详细的文字内容,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执行表格等。 2、制度表头填写要求: 2.1、文件名:文件名称 2.2、文件类型: “管理制度”,即对某一领域的工作做出的规范性规定。 “流程”,即对某一项工作流程做出的规范性规定; “作业指导书”,即对保障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做出的操作性文件,是对流程的补充。 “产品标准”,即对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做出规定的文件。 2.3、文件号: “管理制度”“流程”是以流程制度的主导部门加上文件序号的方式,如:业务001,财务 002。 “作业指导书”“产品标准”是以归属“管理制度”“流程”的文件号加上文件序号的方式, 如业务001—003,财务002—001。 2.4、页码:流程制度正文包含的页数,包括附件页数。 2.5、修改号:修改的次数,如00表示未修改过,01表示第一次修改。 2.6、版本号:以文件撰写或修订日期加修改号为版本号,如090305—01。 2.7、编辑人:流程制度发起人。 2.8、修改人:修改流程制度的发起人。 2.9、复核人: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 2.10、签发人:一般由分管领导签发,有特别涉及到公司全部人员的,由总经理签发。 2.11、生效日期:签发人签发当日日期。 2.12、发布范围:该制度所适用的部门或职位,由流程制度起草人提议,流程制度复核人确定。 3、格式要求: 制度标题,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章节标题,宋体,小四加粗,居中;段落标题,宋体,小四加粗;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固定值20磅,首行缩进2字符。 4、文件署名与日期: 署名为,日期为发布签发日期。 二、流程制度发布程序: 1、流程制度的编辑:由制度发起部门、制度发起人撰写。

施工总承包管理组织协调措施

施工总承包管理组织协调措施 一、内外对接管理措施 我方将结合市政道路工程对接设计、对接管理的实际经验,编制划分合理、界线清晰、明确的《对接管理办法》、《对接管理细则》,制定最佳的对接方案,使其在设计、建设、运行等阶段,得到有效的控制。 我方将按照对接程序与PPP工程外部专业进行对接配合,提供双方所需相关资料。我方将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提交有关外部对接的建议文件,详细说明外部对接的内容及协调程序。在业主审批后组织实施,将派专人负责现场解决或配合业主组织的与其它单位对接协调工作。 二、对接管理措施 1、由项目经理部施工对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各专业之间对度界面》建议书,经与各分包商和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参加施工各方会签,作为各专业对接施工实施的依据。 2、各专业分包单位要根据总部编写的《建设项目各专业之间对度界面》进行细化,并向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做到施工人员个个心中有数,明确对接位置。 3、严格图纸自审与会审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牵头、工程部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图纸自审、会审工作,图中明确标注各专业管道的水平位置、标高,防止各专业空间错位,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变更,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对接协调领导小组应根据各专业进度实施情况,质量要求及业主、监理的意见,对对接界面的设置进行不断优化,以进一步减少施工对接,避免出现扯皮现象。 三、工程内部对接方案 工程内部根据公司内部对接实际情况,制定相映程序。保证对接顺利实施. 1、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日生产协调会制度。项目经理牵头每天下午5:00组织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管理层参加的生产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施工对接的矛盾。 2、公司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各项目经理部经理、总工参加,分析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公司下达下周施工生产计划。 3、工程与外部对接方案 (1)与业主的对接 施工过程中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工作例会,及时和业主衔接各项工作,做好各节点的对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销售范围固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从事地方特色或者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小作坊集中生产经营场所,鼓励小作坊进入集中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依

照各自职责对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安排人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于工商登记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小作坊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开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 (五)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无食品安全标准的,提供食品原料、辅料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图、包装形式等加工技术规范; (六)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小作坊的

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1.1本程序规定了公司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必须遵循 的原则、程序,使公司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规范 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并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以提高公司 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事业部的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 工作。 第二章定义 3.流程——流程是指一个任务从需求提出到任务完成所经过的一个 或一系列行为,包括每个部门在这个过程中所处的节点和承担的任务,以及该节点的输入、输出信息和成果。 4.制度——制度是对流程的描述,是流程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的 具体表现,包括各部门在流程中所处的节点和承担的职责,以及该节点的输入、输出信息和成果。

第三章原则 5.公司和事业部的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应遵循全面性、 战略性和及时性等三项原则: 全面性:公司制度建设的规划管理应覆盖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经营领域,以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有规可循,消除随意性和盲目性; 战略性:公司流程制度的建设应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 及时性: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调整,公司的制度和流程也应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 第四章部门职责和权限 6.战略规划部:战略规划部负责公司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 作的总体规划,并对公司各部门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7.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战略规划部的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 工作的整体规划,负责公司一级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并就流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于事业部、分公司、办事处的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负责协助战略规划部制定公司流程和制度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的总体规划。

生产指挥协调管理办法

生产指挥协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指挥协调,保证分厂生产运作高效、有序、顺畅运行,实现精益生产,结合钛白一分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指挥协调的主要任务是以公司生产预算为依据,科学、均衡地组织生产,及时发现、分析、处理生产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各车间需严格执行,确保生产计划全面、顺利完成。 第三条生产指挥协调的基本原则 1.集中统一原则。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对生产运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实现协同效应。调度室是生产指挥协调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有权提出要求,进行安排。 2.效益最大化原则。用最少的劳动和最经济的资源消耗,生产出尽可能多的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3.均衡性原则。建立稳定的生产秩序,保证设备和人力的负荷均衡,保证产量的均衡。 4.连续性原则。消除或减少生产运行中的停顿与等待损失,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工时利用率。 5.适应性原则。适应市场变化,使生产的组织形式和方法灵活多变。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生产指挥协调管理由分厂级和车间级两级管理。分厂级指挥协调系统以主管生产副厂长为主、以分厂调度室为中心、由生产车间及分厂管理专业职能组成。 第五条生产调度管理 1.生产调度对当班生产过程中出现临时停车、停供等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和相互沟通。 2.生产调度及时反馈生产过程中主要设备、工艺异常状况及原材料库存等生产信息。 3.生产调度反馈信息要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和拒绝提供生产信息。 4.生产调度必须严格按记录要求的格式,及时准确填写和上报各种相关的生产

运行记录,记录数据不得出现纰漏、错误及未按规定时间上传。 5.生产调度对生产过程中原料消耗、当班产量要按实际计量数据报出,不得擅自调整产量数据及弄虚作假。 6.生产调度负责生产运行的监督、检查,处理生产运行中的各种异常问题,保证生产系统均衡、有序、顺畅。 第三章生产运行 第六条实行月度生产协调例会制度。分厂每月中旬召开有分厂厂长出席、生产车间主任及相关专业职能人员参加的生产、安全协调例会,研究、解决生产运行过程中制约生产的问题。会后形成记录下发,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第七条发生重大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向分厂当班调度报告。当班调度在向分厂相关领导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组织、协调恢复生产。 第八条设备出现异常并严重威胁生产时,各单位在报告当班调度的同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第九条各单位关键设备及主要工序因某种原因需临时计划停运,须报当班调度同意。事故和突发事件状态下的停产立即向当班调度报告。 第十条任何生产车间在未接到当班调度指令前,不得擅自开车、停车、停供。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活动,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登记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登记实行一坊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第五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式样。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并建立食品小作坊登记档案。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派出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其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 第六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小作坊登记审查工作的需要,依照食品小作坊登记审查要求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小作坊登记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食品小作坊登记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登记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 第九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按照食品类别提出。食品的分类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执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5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 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操作流程,增强管理能力的重要准则。为规范和指导公司管理制度的发布,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帮助公司员工对管理制度的发布、执行、评估程序有所了解,使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制度制定要求: 1、制定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讨论一致认为有必要撰写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流程,有些一次性的工作不必撰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必须有详细的文字内容,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执行表格等。 2、制度表头填写要求: 2.1、文件名:文件名称 2.2、文件类型: “管理制度”,即对某一领域的工作做出的规范性规定。 “流程”,即对某一项工作流程做出的规范性规定; “作业指导书”,即对保障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做出的操作性文件,是 对流程的补充。 “产品标准”,即对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做出规定的文件。 2.3、文件号: “管理制度”“流程”是以流程制度的主导部门加上文件序号的方式, 如:业务001,财务002。 “作业指导书”“产品标准”是以归属“管理制度”“流程”的文件号 加上文件序号的方式,如业务001—003,财务002—001。 2.4、页码:流程制度正文包含的页数,包括附件页数。 2.5、修改号:修改的次数,如00表示未修改过,01表示第一次修改。 2.6、版本号:以文件撰写或修订日期加修改号为版本号,如090305—01。 2.7、编辑人:流程制度发起人。 2.8、修改人:修改流程制度的发起人。 2.9、复核人: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 2.10、签发人:一般由分管领导签发,有特别涉及到公司全部人员的,由总 经理签发。 2.11、生效日期:签发人签发当日日期。 2.12、发布范围:该制度所适用的部门或职位,由流程制度起草人提议,流程制度复核人确定。

某某公司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生产组织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有序进行,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生产组织管理要坚持“以销定产,以产促销”原则、重 点合同优先的原则、重要客户优先的原则。做到资源配置效益最 大化,生产效率最高,确保合同按期交付兑现。 第三条生产组织管理的工作重点是计划、平衡、协调生产资 源,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保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生产组织管理根据公司管理模式,实行按职能、分级 管理。本办法与专业部室有关的,专业部室遵照执行。生产厂参照

本办法制订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销售单位负责按生产经营计划要求签订产品生产合同,经评审后下发。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门、产品研发单位负责制订产品技术标 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其它工艺技术文件,并提供给相关专业 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维护、检修等的管理。第八条 物资采购部门负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设备(备品备 件)以及其它物资的供应保障。 - 1 - 第九条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用能源、动力供应管理。 制造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第十条组织管理。主要负责 生产计划(月、周)制订和分解下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 程过程跟踪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管理;负责检测管理;负责

生产安 全和环保管理。 第十一条各生产单位负责按生产计划(月、周)及工艺技术 要求组织生产,并及时反馈生产信息。 第十二条其它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支持。 理管章合同第三 合同生成管理产发及生第十三条销售合同下 (一)销售单位按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中产品产量目标组织合 同下发。 (二)每月15 日前将次月要生产高合金材和其它重点品种 材合同按计划量下发生产管理系统。每月25 日前将其它合同下 发。 (三)合同下发时,销售单位需明确确保合同类别(A、B…类 合同)。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 管理条例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具体认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应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评议考核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可以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提高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生产经营本地传统、优质特色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健康发展。

制度流程管理制度

1 总述 1.1 制度/流程管理流程树 : 1.2 目的 为使公司颁布的体系文件(质量体系、服务体系、信息安全体系等)、管理制度、业务及管理流程、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得以正确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改进,不断完善公司的制度体系,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3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1.4 职责 1.4.1 企管部:统一负责公司各类体系文件、管理制度、流程、规范、标准、临 时规定等的协调管理。 1.4.2 各部门:明确本部门制度/流程建设要求和计划,并负责具体制度/流程的制

定,涉及到跨部门的需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涉及到部门内部的企管部仅 备案及审核是否与公司规定冲突。 1.4.3 关联部门:提出修改和会签意见,并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1.4.4 技术中心/企管部:负责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的管理。 1.4.5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作标准(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课程表等)的管理。 1.4.6 总裁办:负责行政公文的管理。 1.5 定义、分类及编号规则 1.5.1 体系文件:在ISO9000系列、20000系列、27000系列内的一、二、三级受 控文件;分为一级文件、二级文件、三级文件; 按相关体系文件编号规则编号。 1.5.2 受控管理制度、流程:在公司范围内执行的具有较大稳定性的管理规章; 按职能分类,分为品质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 类、营销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安全管理类、其它类 1.5.3 临时规定:带有明显时间性的临时管理规章; 按时间分类。 1.5.4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各部门自己制订或修订的仅在部门内部执行的管理规 章。 按部门分类。 1.5.5 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 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 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按属性分类,分为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1.5.6 基础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 意义的标准。例如术语标准,符号,代号,代码标准,量与单位标准等。 1.5.7 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订的标准。 1.5.8 管理标准:对需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如与实施及保障开发、生产、质量、 能源、计量、工艺、设备、安全、卫生、环保、物流等技术标准有关的重 复性事项)所制订的标准。 1.5.9 工作标准:对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即在执行相应技术标准和管理标

公司管理制度发布流程.doc

公司管理制度发布流程1 公司管理制度发布流程 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操作流程,增强管理能力的重要准则。为规范和指导公司管理制度的发布,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帮助公司员工对管理制度的发布、执行、评估程序有所了解,使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制定本发布流程。 一、管理制度发布流程图: 二、管理制度发布流程解释: 1、管理制度的起草:根据工作职责,由责任部门根据运营改善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模板》起草管理制度(填写《管理制度发布签发单》)。 2、征求意见:管理制度起草后由责任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或OA办公系统发给相关 部门或人员征求修改意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反馈意见。 3、管理制度的讨论、修订:管理制度起草责任部门收集反馈意见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订,并形成记录。 4、审核:责任部门把制度修订稿交由运营改善部审核,运营改善部审核制度的格式,审核配套的附件、流程图是否齐全。 5、管理制度的复核:运营改善部审核通过后,交由责任部门的分管或协管领导复核。 6、管理制度的签发:分管或协管领导复核后,由公司执行董事签发。

7、管理制度的备案:管理制度经过起草、讨论、审核、复核、签发后,责任部门需将制度的电子版本及《管理制度发布签发单》(原件)交由运营改善部备案。 8、管理制度的发布:运营改善部将制度原件备案后,由综合管理部通过公司OA 办公平台发布。 9、管理制度的执行:管理制度发布后,由运营改善部根据管理制度内容组织责任部门对发布的内容进行解释、培训、指导,推进制度的执行,并形成记录。 10、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评估:由责任部门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由运营改善部对管理制度组织年度评估。 管理制度发布签发单 说明:此表由责任部门办理,办理完毕与管理制度原件一同交运营改善部备案。讨论主要修改意见可另附页。 版本号由运营改善部统一编写。 管理制度模板 名称:XX制度(办法)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山西省小作坊管理办法.doc

山西省小作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应当履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能,建立部门间的联动机制,研究解决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行政村、社区聘用食品安全监督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管理职责,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零售食品摊贩和有形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如遇监管职责不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教育、商务、公安、民族事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设区的市、县(市、区)按其规定实施监管。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规范经营和发展予以支持;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扩大生产规模;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第九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二章食品生产加工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未经备案的不得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贮存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环境整洁,周围无污染源,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

流程管理制度新版-制度流程

流程管理相关说明 一、目的: 企业运行流程中,流程质量决定企业的运行效率,也决定企业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并最终决定企业的盈利能力。 通过制定规范的公司流程管理制度,确定参与流程者得职责,理顺公司流程编制程序与方法,从而加强公司对流程的控制管理,提高公司流程运行质量,最终达到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 二、流程主体: 流程所有者:办公室主任。 流程承担者:流程管理专员。 流程协作者: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级流程参与人员 注:有关流程管理者、所有者、承担者及协作者的定义及解释详见“七、名词解释” 三、使用范围: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都使用本流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四、流程边界: 信息输入:满意度调查、流程执行监督及质量审核结果 信息输出:流程文件 活动起点:发现流程编制与优化的需求 活动终点:对流程执行进行执行监督及质量审核,并提出改善意见 五、流程管理程序: 5.1管理程序流程图 5.2流程管理程序步骤 5.2.1流程需求 公司各部门围绕客户满意原则与公司发展规划要求,根据日常流程执行工作的监督及审核结果,不断发现流程编制与优化的需求与机会,提出流程编制及优化的建议。 5.2.2流程编制 办公室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及发展规划编制和优化优化公司整体流程体系结构,各部门在公司整体流程体系结构要求下,运用科学流程方法,依据客户满意原则及闭环原则,根据实际业务的特点,按公司流程统一格式编制和

优化各主流程,并可进一步细分编制并优化子流程和操作流程。 5.2.3审批及发文 根据流程的不同层次,按以下权限对流程进行审核审批并发文。 公司各级流程都需由办公室在发文前进行审核,公司主流程再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文,子流程及操作流程则由编制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文。 5.2.4流程培训 审核通过后,由各流程所有者对流程各承担者及写作者进行培训,保证流程各主体都能理解流程执行应达到的效果、流程运行的规范步骤和流程考核的指标,以确保流程运行后能达到流程要求的效果。 5.2.5流程运行 由流程各主体按流程规定开展工作,并得到预期的效果。 5.2.6执行监督 流程实施后,由流程所有者所负责流程的操作的规范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考核流程承担者是否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开展工作及是否达到流程中规定的指标要求,并根据监督结果不断改进流程执行管理,使流程运行效果达到流程编制要求。 5.2.7质量审核 流程实施后,由流程管理者根据对流程运行的过程跟踪、流程指标要求结果的分析、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反馈,审核流程运行的质量,并根据流程质量审核的结果,对存在问题及需要调整的流程环节提出优化建立,并协助与督促流程所有者对流程的执行管理进行改进,必要时进行流程重新设计与优化,不断提高流程运行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企业运行效率。 六、流程编写格式规范 6.1公司流程文件必须包含以下要素: 6.1.1流程的名称 6.1.2目的:制定与执行流程计划起到的作用和达到的目的。 6.1.3适用范围:流程所适用的业务类型或范围。 6.1.4流程主体:流程中涉及的相关角色,具体包括流程所有者、流程承担者及流程协助者。 6.1.5流程边界:流程信息和活动的起止点,是不同流程之间的接口,保证流程的顺畅衔接。 流程边界由流程所有者和办公室共同确定。 信息输入:流程与上道流程的接口,表现形式为表单。 信息输出:流程与下道流程的接口,表现形式为表单。 活动起点:主体流程活动的起始点。 活动终点:主体流程活动的终止点。 6.1.6流程图:适用规范绘图符号及要求,通过图形模式描述流程过程。 6.1.7流程步骤:以文字方式详细描述流程步骤,注意各步骤必须有明确的活动主体。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doc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4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布流程 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操作流程,增强管理能力的重要准则。为规范和指导公司管理制度的发布,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帮助公司员工对管理制度的发布、执行、评估程序有所了解,使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制度制定要求: 1、制定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讨论一致认为有必要撰写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流程,有些一次性的工作不必撰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必须有详细的文字内容,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执行表格等。 2、制度表头填写要求: 2.1、文件名:文件名称 2.2、文件类型: “管理制度”,即对某一领域的工作做出的规范性规定。 “流程”,即对某一项工作流程做出的规范性规定; “作业指导书”,即对保障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做出的操作性文件,是对流程的补充。

“产品标准”,即对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做出规定的文件。 2.3、文件号: “管理制度”“流程”是以流程制度的主导部门加上文件序号的方式, 如:业务001,财务002。 “作业指导书”“产品标准”是以归属“管理制度”“流程”的文件 号加上文件序号的方式,如业务001—003,财务002—001。 2.4、页码:流程制度正文包含的页数,包括附件页数。 2.5、修改号:修改的次数,如00表示未修改过,01表示第一次修改。 2.6、版本号:以文件撰写或修订日期加修改号为版本号,如090305—01。 2.7、编辑人:流程制度发起人。 2.8、修改人:修改流程制度的发起人。 2.9、复核人: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 2.10、签发人:一般由分管领导签发,有特别涉及到公司全部人员的,由总 经理签发。 2.11、生效日期:签发人签发当日日期。 2.12、发布范围:该制度所适用的部门或职位,由流程制度起草人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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