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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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读《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全书共六卷,三十一章, 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从多角度阐述了“法的精神”。第一卷中概括论述了法的定义,政体及其原则。从第二卷开始,则是论述了法与防御力,攻击力,政体,公民,宗教甚至气候土壤的关系。第三十章和第三十一章则是针对法兰克的封建理论和其君主制政体的关系。全书在论述中加入了许多例证,既包括西方的罗马、斯巴达又包括东方的中国、日本,全面且深入,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法

孟德斯鸠把近代思想中的理性主义精神运用到法律的研究中,探讨了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认为“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因此,“法律应该与国家的自然状态产生联系;与气候的冷、热、温和宜人相关;还与土壤的品质、位置和面积有关;法律与诸如农夫、猎人或者牧民等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法律必须与政体所能承受的自由度相适应;还要以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以及言谈举止发生关系。最终,法律条款之间也有内在的关系;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的渊源所在,其中包含立法者的主旨以及制定法律所产生的基础性秩序的关联。应该通过这些所有的观点仔细考察法律。”这些多种多样的“关系”就是孟德斯鸠要阐述的“法的精神”。的确,法律是建立在理性上的,是建立在事实上的。古代雅典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全部成年男性公民都有权参与选举他们的管理人员及最高长官。这种方式的确充分体现了民主思想,但如果我们的宪法也将选举方式规定为直接选举显然是不现实的,在一个人口13亿的国家中采取直接选举显然是不明智的。我国的民法、刑法不断的修改,不断的提出新的司法解释,就是在不断地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我们的现行法律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完善。美国50多个州都有其独立的法律针对当地的不同情况,我国实行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针对港澳台采取一国两制,都是孟德斯鸠“法的精神”的体现。

二、政体

孟德斯鸠在书中主要阐述的还有政体的问题,“政体有三种类型:共和政体、

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体制就是全体人民或部分人民拥有最高权力的体制;君主政体意味着只有一个人统治国家,只不过遵循业已建立和确定的法律;至于专制政体非但毫无法律与规章,而且由独自一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以及变化无常的情绪领导国家的一切。”在全书中不难看出,孟德斯鸠本人推崇共和政体并坚持三权分立原则。在第二卷中,孟德斯鸠通过英格兰实行“三权分立”的经验以及罗马等国家行使三种权力的教训,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即它们应该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又不可相互代替的。并且指出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关乎国家政体的巩固,以及民众、社会团体、政党等社会阶层政治自由是否得到保障的重大问题。这一思想被沿用至今,从美国的《1787年宪法》,到法国的《人权宣言》,孙中山的《五权宪法》都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原则的体现。同时,孟德斯鸠还抨击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并且十分正确地指出了古代中国是一个以恐怖为原则的专制主义的国家,且认为古代中国之所以能维持封建专制统治如此之久,在于古代中国的法律、礼仪、道德、宗教是一码事,从青年时代起,人们就进行着将这四种混在一起的礼教的学习,这种礼教全部都是简朴的日常行为准则,比知识性的东西更具有说服力和能打动人心。这比单纯的用酷刑治理要明智得多。事实的确如此,中国古代是男权社会,并且从隋朝以来就形成了科举制度,因此通过考试走上仕途是每个读书人的终极目标。而他们接受的教育大都为儒家思想,因此儒家思想中对礼的推崇就是时刻刻的影响了他们。况且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儒家思想被统治阶级所利用,“三纲五常”中“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学子们在接受教育的同时,这些理念也就渐渐深入他们的思想,听命于君主统治也就成为理所应当。

三、由《论法的精神》产生的对当今社会的思考

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中国人令人奇怪,他们的生活完全受礼教的支配,但是他们却是世界上最狡猾的民族。这特别体现在贸易活动中,它本来很自然地激起人们的诚实,但是,它却从来也没有能激起中国人的诚实。买东西的人要自己带秤。每个中国商人有三种秤,一种是买进用的大秤,一种是卖出用的小秤,还有一种是准确的秤,这是供对他们有戒备的人交易时用的。”由此看来,自古代起中国商人们就在秤上做着文章,那么如今,秤的问题依然很严重,以至于许多家庭主妇在去买菜的时候都会自带弹簧秤。书中的有些文字让我觉得气愤“千万

别把中国人的道德与欧洲人的道德相提并论。在中国,每一个人都要注意什么对自己有利。如果骗子已经在关注自己的利益,那么容易受骗的人就应该多为自己着想了。在斯巴达允许偷窃,在中国允许欺骗。”作为一个中国人,大概我们每个人看到这段话心中都会有不平,但仔细想想,即使到现如今道德问题依然存在着,而且深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小到大街上乱扔纸屑大到碰瓷诈骗,许多社会问题都是道德缺失的体现。就像孟德斯鸠所说,人们过分关注着自己的利益,却不去考虑他人。经历了几千年,我们终于走出了封建统治,又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争还有几十年来祖祖辈辈们的辛勤劳动才有了我们今天的这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才有了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如果真如孟德斯鸠所说古代的中国商人狡猾是因为生活的不稳定,使得人们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经历和过分获利的欲望,那么如今我们的生活早已稳定并且走向小康,那么这些问题应该也不复存在了。难道道德问题已经从中国古代随着血脉传承下来了么?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如果我们依旧我行我素,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为所欲为;如果我们再不进行反思;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很难想象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比起批判社会中的不文明现象,我们更需要做的也许是自我反思,用道德的标准要求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许多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

总之,《论法的精神》不愧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其中所阐述的理论不仅对法律的制定起到了指导意义,其中所提出的现象更是引起我们对许多社会现实的反思。作为当代大学生,知法懂法是必备的素质,同时也应该对社会现实有一定的认识和见解,更应该拥有自己的道德底线。我的见解还很浅显,对《论法的精神》这部著作认识还不是很深刻,所写的只是自己的感受,希望在学习了更多而专业知识后能对这本著作有更深刻的见解和体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二班

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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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后感1000字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1000字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欲望,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欲望只是为了繁衍。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内容摘要:孟德斯鸠作为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其思想在法学界影响深远。《论法的精神》是他伟大的作品,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最近有幸拜读了这一著作之后,有了许多体会和心得,下面我就这部著作谈谈我的感受,愿与大家作为分享。 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一、作者简介: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法学家,是与伏尔泰(1694-1778)、卢梭(1712-1778)齐名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孟德斯鸠出生在一个贵族世家,历代服务于纳瓦尔朝廷。1716年孟德斯鸠继承了其伯父波尔多议会会长的职务,并依遗嘱承袭了伯父“孟德斯鸠男爵”的尊号,这个称号也就同时标记着他的贵族世家的身份。他既好学,又有雄厚的经济力量和充裕的时间去周游列国,阅读资料,吸收经验和知识,从事著述,终于完成了《论法的精神》这部重要的著作。他作为资产阶级法的理论的奠基人之一,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二、写作背景: 此书出自孟德斯鸠时代,也就是法国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前半期,此时政治法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制发展到最高峰正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也就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风暴席卷法国的前几年。当时的法国统治阶级是封建地主阶级,它包括贵族和高级僧侣两大社会集团,专职的国王政府就是这个阶级的专政机关。其余则是“第三等级”,包括各阶层的居民,其中除了

资产阶级和农民之外,还有手工业者和尚未形成为独立阶级的手工工厂工人。这是法国的封建地主阶级和专制政府对广大人民的压迫是无所不用其极。加上长期的战争、饥饿,疫病,真是民不聊生。农民的起义,此起彼伏,说明政治、经济危机已非常尖锐。 三、内容概要: 《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分为上、下两册,四个部分,共三十一章内容,包含基本理论、政治理论、法律理论和经济理论四个部分。在这本书里,孟德斯鸠企图以丰富的历史事实为依据,建立起国家与法的一般性的规律与原则,寻找出历史演进的规律。与此同时,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种种方面去研究法律的“精神“,还从社会的演进去探求这种力量在政治、法律方面所起的作用和一般的规律。孟德斯鸠的思想被资产阶级用作反封建、反暴政的武器,孟德斯鸠关于分权和法制的理论被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采用。孟德斯鸠最大的影响在于他的思想成为资产阶级世界基本社会理论——“宪政论”的主要组成部分,也对中国民国时代的的宪法和法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四、读后感: 通观这本书,其部分政治、法律和经济方面的理论,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政治方面的理论主要有政体分类理论,自由理论和三权分立学说。 其一,关于政体的划分,不同思想家都有各自的划分,划分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根据统治者的人数以及统治的正当性进行划分。孟德斯鸠将政体划分三种,即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民主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的政体,而贵族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一部分贵族手中的政体。君主政体是指最高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但

《沟通的艺术》读后感3篇

《沟通的艺术》读后感3篇 《沟通的艺术》读后感一工作之余,在领导的眷顾下我有幸读了《沟通的艺术》这本书,从中受益匪浅,它让我认识到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在现代经济信息化飞速发展的道路上产生的重要作用。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只有和同事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彼此接纳和理解的关系,并处理好人际关系,已成为事业成功的重要环节。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想想自己在一路走来的工作生涯中,也希望领导能理解我,关心我,希望领导能做我的朋友。更期望同事间能和睦相处,成为亲切的兄弟姐妹。今天我做为一位基层管理者也深切感受到,我何尝又不是时时刻刻关注着员工的一举一动呢。平时关注他们的工作状态,看重员工工作能力和技巧。尤其是新员工为了让他们能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掌握工作流程和技巧,我几乎不允他们犯错误,随时随地的纠正,有时很严厉,也许他们感到我太严厉有点不可思议,可我心里理解他们的抱怨,其实我很想让他们在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中刚开始就建立一种严谨有序的工作习惯,把一切做的更周全更完美一些,让他们在以后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也许是我要求太完美了,感觉同事之间不是很自然,看了这本书我正确的认识到了,在与同事之间不仅要树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更要建立上下级之间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员工才能想我所不能想,做我所不能做

的。随时站在员工的角度上理解员工,要懂得换位思考,只有领导设身处地的为员工着想,并有效地把这些感受传递给员工,让他们感受到理解和尊重,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这样才能唤起领导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体谅和关心爱护的沟通氛围,以便达到心灵与效益的共赢。 建立良好上下级关系还要我们用一颗真诚的心来尊重接纳每个人,一视同仁不会因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就讨厌他们,领导必须承认员工是一个有潜力,有价值的人,不管这种潜力与价值的体现需要多长时间,领导都始终有信心地相信员工有向好的方向去发展的可能性,其实这是领导对员工关爱的表现。我想今后应该以一颗宽大的心去接纳他们,把他们当成我的朋友,尊重他们,学着去爱他们,给他们树立信心,多听听他们的想法,多多沟通,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即使有缺点和不足,但是领导仍然关注我,仍然接纳我”。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走进他们的心灵深处,才能创造一种良好的上下级关系。 看来上下级之间要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我不断的积累经验,不断完善领导方法,不断向更上级领导求教,在以后的教育领导中,我会努力改善我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真正成为员工成长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主动与人多接触多沟通,让对方有个好心情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最大秘诀。在阅读《沟通与艺术》这本书后,深感欣喜,真本书里章节条理清晰,内容丰富全面,

论法的精神 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的代表作,它不仅是一部介绍法学的书,还是一部介绍各国风俗习惯的书。《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孟德斯鸠是波尔多高等法院前庭长,法兰西学院院士,普鲁士王家科学与文学院士,伦敦王家学会会员。他从二十岁开始就为《论法的精神》准备材料,并且外出游历,经历二十年,他才完成了写作。他在游历的时候考察了各国的物质和精神,研究各国的法律和体制。《论法的精神》表面混乱但是内部结构清晰,它可以让读者深入地了解作者的意图和他的思想。《论法的精神》曾经被人指责,但是那些人只是引出了《为<论法的精神>辩护》并且让孟德斯鸠再次赢得了荣誉。《论法的精神》全篇很长,我只看完前五章,并在此谈谈我的感受。 《论法的精神》中,做着先介绍一般意义上的法,然后作者把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并且把各个政体分开论述他的性质,原则,教育法和立法的原则。 作者认为法是各种存在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第一章一般意义上的法),并且指出了人作为一种智能存在物,有自己创造的法则,也有不是他自己创造的法则。人有时会忘掉自己是谁,当人忘记自己是谁的时候就需要借助道德来规范自己,同时人也会忘记他人,这就需要法律来规范他们的义务。作者把法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法,一类是人为法。人为法又包括万民法(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政治法(治人者与人者的关系)和公民法(全体公民的关系)。法的种类虽然很多,但是每种法只适用于特定的国家,不同国家适用的不完全相同。 而自然法是人在社会组成之前所接受的法,书中介绍了其中四条:1、把造物主的观念灌输给人们2、设法填饱肚子3、两性之间互献殷勤4、有在社会中共同生活的愿望作者在“人为法”这一节还提出了“法的精神”的概念,即“法的精神”就是法与各种事物可能发生的关系,包括物质条件和各种事物的秩序。 论法的精神中还论述了三种政体以及各政体中“法的精神”。君主政体是有一人依固定和确定的法律单独执政的政体,它的原则是君主执掌最高权力,并依据法律行使权力,君主政体的动力是“荣宠”。君主政体的教育法也以荣宠为目标,荣宠不禁止阿谀奉承,也允许权术,而且它要求在教育方面讲求礼节,这不只是源自出人头地的欲望,也是基于一种尊重。允许的教育内容也是培养出拥有君主政体要求的美德和品质的君子。荣宠不仅约束公民,也约束君主,即君主不能要求人们做有损荣宠的事情。在君主政体下,国家较为稳定,政体较为巩固,主政者人身较为安全,过激的行为很罕见。但是在君主政体中法律应该促进可能发生的一切贸易,并整饬征收赋税的方式,让臣民在免遭灭顶之灾的情况下满足君主及朝廷永无止境的需求。 孟德斯鸠反对专制,在《论法的精神》第一编第二章直接源自政体性质的法第四节法律与君主政体性质的关系中提到“由于专制政体带来了无穷无尽可怖的祸害,所以只要能遏制专制主义,即令是弊端,也是一种好东西。”虽然孟德斯鸠反对专制,但是他还是详细介绍了专制主义。专制政体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既无法律又无原则,全由他的个人意愿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行使权力的只有一个人,受命替他行使权力的也只有一个人。所以设立宰相是最简便可行的方法,在专制国家中,设置宰相是一条基本法。在专制政体中,人们对君主产生畏惧。由于专制政体下君主的无限权利全部转交给受他委托的那些人,为了防止一些不同凡响的人造反,就必须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扑灭野心于萌芽状态。专制政体的教育旨在降低心态,是奴役性的教育。在专制政体中,知识招致危险,竞争足以惹祸,专制政体的教育窄而又窄,它先把人培养为不良臣民,再把他们培养为奴隶。在专制政体中保存国家不过是保存君主而已,要保存国家也必须先保存军队。君主专制国家都有王位继承法,这让君主的弟兄们既是国王的奴隶又是他的对手,在那里只有实际上的国王,并没有法律上的国王。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院(系)名称 专业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2016年10月14日 早在中学时代,在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来到大学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沟通的艺术的读书心得5篇汇总

沟通的艺术的读书心得5篇汇总 沟通的艺术的读书心得汇总1 在认真拜读了卡耐基的书《沟通的艺术》之后,从中受到了很多的启发与教育。结合自己工作和生活谈点学习体会。 一、与人相处的原则 不要随意的批评别人,要尽量去理解别人,设身处地去为别人去想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比起批评责怪更有益处。如欲采蜜,勿蹴蜂房,你的努力要让人生同情、忍耐和仁慈。 从精神上帮助一个人要比给别人物质要好上多少倍。比如:成长、幸福、成功的人际关系在于我们要真诚的学会赞美别人和捕捉他人观点的能力;看一件事须兼顾对方的角度,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样就不会担心形成内耗,只会形成合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保持稳健快乐的习惯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自我本色,要了解自己的能力,并在身心中保持自我,一个人最糟的是不能成为自己而无效的模仿他人。要改变不良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因为不良的'工作和生活习惯都会影响一个人的身心健康,凡事要分轻重缓急,形成稳健从容处事的方式,并掌握科学的合理的工作方法,才能完成好工作。同时,把工作做的更出色,更完美。 要学会放松自己,解除疲劳,不要对事情感到倦怠,要有持

之以恒的工作热情,对待工作,尤其是工作跨度较长的工作,要有一个对工作充满乐趣,并有长期奋斗、不知疲倦的态度,千万不能有前紧后松,并逐步放松工作热情和责任心的态度出现。 不要对自己认为不对的人进行议论,那样伤害最大的往往是自己,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同样不要指望任何人对你的善举心存感激,因为付出是一种享受施与的快乐。每天要尽力带给他人快乐,一个人要想得到快乐,就要时刻想着他人。 不要把别人的看法看的过重,对的接受,不正确的要心中有数就行了……不要以批评他人为荣,批评别人往往是一种自我满足,做事情要尽力而为,在工作、生活中要撑起一把希望之伞,避开责难之雨,走下去,便会迎来一片蓝天。 要学会反省自己,因为生活中最大的对手往往是自己。卡耐基的书是一贴工作和生活上自我清醒剂,学习他人的长处,即使不能全部做到,但其中确实能够吸收到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但愿通过学习,能够为自己的现实工作和生活带来良好的指导作用。 沟通的艺术的读书心得汇总2 想看这本书,已经有好几年了。当年想看的时候,这本书是第12版,而现在这本则已经是第14版了。我这个人习惯在一本书之前,猜一猜书的大致内容。开始读的时候,看看目录,看看自己猜的是不是跟作者想的一致。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只是猜想,这本书应该是讲"如何说话""如何写信""察言观色"之类的,然而

论法的精神读书报告

《论法的精神》读书报告 《论法的精神》是由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所写的社会学巨著。这本书原著分为三卷: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此书被称为是“亚里斯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一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但是此书在当时触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甚至被巴黎大学列为禁书。 本书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①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②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范例。③地理与政治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④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⑤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学说。⑥一般性结论。 我选取了关于三权分立学说的11章、12章进行了精读。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给我的一个感觉就是,这本书虽然深刻但是不枯燥。因为孟德斯鸠写这本书,提出有关政体,有关分权学说,以及有关法律与地理以及其他因素的关系时,并不是一直大段的去叙述这些道理,而是通过历史给人一种很直观的感受。也许会有人觉得孟德斯鸠的这本书充满了经验主义,很多都是表象。而我觉得,这恰恰是值得思考的地方,通过这些历史来了解孟德斯鸠真正的思想内涵。 在十一章中,孟德斯鸠以英格兰为例提出了他所想的三权分立学说。并且根据第一卷中他所划分的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分析了其中的权力关系。在专制政体中无法律,统治者靠的是个人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在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中都是有法可依的,所以他对专制政体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孟德斯鸠指出:立法权是制定、修正或废止法律的权力,代表国家的一般意志,应由人民集体享有,人民通过自己的立法机关来行使立法权。立法机关定期开会,除此之外还有权监督法律的执行。人民为资产阶级和贵族。平民院享有创议权,贵族享有否决权。贵族院由世袭产生,平民院由选举产生。行政权是决定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的权力,它执行国家的意志,应该由国王掌握。司法权是惩罚犯罪或裁决私人讼争的权力,具有独立性,应由法院和陪审官会使。如果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农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他认为在法制的国家里,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被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并且,他还指出,为了保障政治自由,必须实行“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他主张资产阶级掌握立法权并监督行政权,行政权由君主掌握,君主有权否决立法但无权立法,只能按照法律办事,司法权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来行使,三权同时受制于宪法。这样,三权分立,相互制约,就可以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 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历史书上曾经讲到过美国的三权分立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这正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灵活运用。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不仅成为了美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在民国初期,严复曾经翻译《论法的精神》一书,并且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这种有很多三权分立学说影子,并且孙中山根据这个学说提出了加入了自己的思想,提出了五权宪法学说。但是为什么现在三权分立不能在中国实施呢?上堂课老师讲到了政治权利,政治自由,有时候看到美国的大选,自己会有种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哪去了的感觉。中国为什么采取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呢?感觉三权分立也很合理,行的通啊。但是,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它比三权分立更适合中国。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张燃 在《论法的精神》这一鸿篇巨制中,孟德斯鸠先生对法律和政体、风俗、气候、地理、民族精神、宗教信仰等等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孟先生认为,法律的制定应当把上述因素看作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他认为,制定法律,必须首先理解法的精神。基于法律的精神,才能让制定出适合一定的时间、地域和民族的优良法律。同时,孟先生主张积极地创立法律,主动去适应客观条件、风俗、宗教和地理环境等等。本书从各个方面,以法为中心,阐述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透过这些关系来看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孟先生把政体分为三种,即共和政体、专制政体和君主政体。三种政体中执掌最高权力的人是不同的,而得以鲜明地区分开来。共和政体的原则是美德,专制政体的原则是畏惧,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宠;这种归纳是从整体上入手的,并不代表其中的每个人都有美德或者充满畏惧或者都有荣宠。不同政体的国家公民享有不同程度的政治自由。所以,如何建立自己的国家是人们慎重考虑的一点。孟先生认为,每个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这三种权力必须独立,正如孟先生所说“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担心君主或者议会可能制定一些暴掠的法律并暴掠地执行。司法权如果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就不复存在。”这就是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所以,必须以权制权来防止权力的滥用,必须通过统筹协调,将自由变成每个人的权力。但是,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做法律允许的任何事。 对一件往事的感悟 在中国,前不久在网络上有一个热火朝天的讨论,即关于是否应当将拐卖妇女儿童的罪行定为死刑。网络上的意见几乎是一片倒,大多数人都认为,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这种令人深

《沟通的艺术》读书笔记感悟:第一章沟通入门

《沟通的艺术》读书笔记感悟:第一章沟通入门 《沟通的艺术》读书笔记感悟:第一章沟通入门 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都要相互接触,与家人、朋友、同事、上下级间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沟通关系,不管你是性格开朗还是沉默内向都离不开沟通,可以说沟通无处不在。它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必须方式,也是人的一项最基本的需要。在生理方面,没有沟通健康会产生重大影响,疾病率会增大。在认同方面,沟通也是自我认识的重要方法,通过对方的反应、评价等认识到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新生儿也是通过周围人的各种表现逐渐认识自我。在社会交往中,沟通是与他人之间重要的联结方式,是表达目的的方法。 那么沟通是什么样的呢? “交流式的沟通并不是我们‘对’别人做了什么,而是我们‘跟’别人做了什么。” 沟通是双方面的,各方的表现会相互影响,甚至于会决定进一步交流的方式、走向。有时候无意识的行为也会被对方接收并产生效果,而沟通又是不可逆回的,一旦进行了就不可能回到最初的状况。这也让我想到了,有时因一些情绪问题(当然影响情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也许根本就和现在沟通的对象无关)而对对方说了一些带情绪或是负面的话,这很可能给对方造成伤害或负担,而事后虽然尽为挽回,也不可能全当没这回事,发生的事

情已经留下印迹。这也说明沟通是与他人息息相关的。 沟通很重要,但有时也不是越多越好,当双方固执己见钻牛角尖时,沟通往往会陷入僵局,也达不到良好的效果。“太多的负向沟通只会导致更多的负向结果。”在沟通过程中自己所想表达的和对方理解的信息很可能不是同一个意思,可能被误解,读书笔记.也可能是自己表达的方式有问题。相同的话在不同的情形下效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沟通是变化的,不会有一模一样的情况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要依情境而定。 那沟通高手是什么样的呢? 沟通高手拥有多样性的行为反应。比如在面对对方的无礼时回应的方式有许多种。许多时候,面对这样的情况自己往往找不到适合的方式,要么是沉默、要么是强硬回击以保护自己,这些方式简单,但同样也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而高手总能挑选适当的行为。 良好的沟通还应以对方的角度去感受事物,不断观察自己的行为并进行调整,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人,善于为对方着想,从而赢得了更多的良好关系。 现在的生活还会有许多与不同文化交流的机会,跨文化间的沟通也很重要。不同文化间有许多事情观点不一样,在交流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有开放的心胸。首先要有意愿进行交流,然后要接纳理解。自己所不认同的事情对对方来说可能是正常的,开放的心胸也是要承认差异接受不一致,这样也能赢得更多的尊重。

论法的精神

永不落架的书 ----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杰出的思想,每个时代都会产生一些比大众对真理的形态看得更清楚的人物。美国思想家,诗人埃默森说:“从所有文明国度里精挑细选出那些最具智慧、最富机趣的人来陪伴你,然后再以最佳的秩序将这些选择好的伴侣一一排列起来。”在网上搜索要了解法学,应该首先读的书,映入我眼帘的即是这本最经典的著作,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拜读后,受益匪浅,我不禁感叹:“不愧为法学经典”。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一生重要的著作,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它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现在读来这些详细的有关立法的记录,几乎达到了面面俱到,考虑到了所有影响法的精神的因素,是一本教化人类的指导性著作。 《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分为四卷,共三十一章内容,包含基本理论、政治理论、法律理论和经济理论四个部分。开宗明义,法是从客观存在物的本质中推导处理的必然关系,是处理与协调人与客观存在物之间关系。所以所立的法律必须要起到协调这些关系的作用,而这些关系与国家的政体选择以及自然状态,譬如与气候的冷热,土壤的品质,国土的面积,人口的多少,人民所从事的活动,风俗习惯、

宗教等息息相关,所以在立法时便要考虑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性,同时还要考虑法律内部之间的关联性,这便构成了“法的精神”。在这本书里,孟德斯鸠企图以丰富的历史事实为依据,建立起国家与法的一般性的规律与原则,寻找出历史演进的规律。我们从书中不难看出孟德斯鸠在各个方面的详细调查与研究,贯穿古今,结合对货币和经济的研究,使整部作品更加内容丰满,更提高了其研究价值。 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可以概括为:法是对自由的界定,法无禁止就是自由活动的范围;自由的保证在于对权力的约束,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是节制权力的唯一可行之方案;认识法律现象必须结合一定的社会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来考察;社会现象的变化源于社会内部结构中某个因素的变化,所以,法律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法律也可以带动社会的变化。 说起孟德斯鸠,身为理科生也一定可以第一个想到他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当然三权分立制度也在本书中占有极大的部分,书中对于三权分立是这样解释的: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有利于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同他的著作所说“当我一旦论证了原则,人们便将看到法律从原则引申出来,如同水从泉源流出一样”。他的分权说并非空洞的政治理论,而是顺应时代的步伐,提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政治纲领,其实质在于“阶级分权”,这在当时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参与政权的需要。 孟德斯鸠还把法律区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部分,人为法又分为国际法、政治法和民法。他认为,人为法富于普遍性;政治法使人类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是法国著名的法学家、社会学者----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的代表作,他是法国十八世纪杰出的政治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国启蒙思想家,是资产阶级理论的创始人和奠基者。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论法的精神》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孟德斯鸠关于法的精神的的论述和他探索的思想进路和普遍联系的思想方法已成为人类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 孟德斯鸠以他辽阔的视野、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通过这部著作详细的阐述了从皇权向人权转化的历史过程中,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与人的自有的精神,他以法律为基础,以详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完全新式的社会蓝图,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决定人类命运的将不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一部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没有一个机关会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将不再是臣民,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而公民的权利是被得到充分的保护的。一、《论法的精神》阐述的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论 理性论是孟德斯鸠政治法律哲学中最基本的理论。他不但将科学与神学加以区分,而且将上帝和人截然分开。以其鲜明的战斗性向欧洲愚昧的神学主义发起了猛烈地进攻,具有伟大的历史使命感。何谓法?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序中说“我的原则不是我的成就,而是从事物性质中推演出来的”。从这一根本的观点出发,他在第一章便开宗明义的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法就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根据孟德斯鸠的观点,自然状态中的自然法不是渊源于人的理性,而是渊源于人类自然本性,这种自然本性与自然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孟得斯鸠认为,一般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各国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在各个特殊场合的适用。在其对“法”所作的定义当中,虽然与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关注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但又有其独特之处,其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以此来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开篇便提到了法与存在物的关系。他坚定地认为,法是由存在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认为一切存在物都有自己的法。孟德斯鸠的这个观点从一开始就给予了法律崇高的地位,法律不再仅仅是统治者说使用的一种工具,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用来约束人的一个条文,而成为了同自然法则具有一样高度的真理。孟德斯鸠把法看做是人类社会的定理,这些定理同理科中的公理是相同性质的,只不过理科真理作用于自然科学领域,而人类社会的定理作用在人类当中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 (二)、“地理”说 (1)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

《沟通的艺术》读书心得体会

( 心得体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1838 《沟通的艺术》读书心得体会Reading experience of the art of communication

《沟通的艺术》读书心得体会 《沟通的艺术》读书心得体会 工作之余,在领导的眷顾下我有幸读了《沟通的艺术》这本书,从中受益匪浅,它让我认识到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在现代经济信息化飞速发展的道路上产生的重要作用。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只有和同事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彼此接纳和理解的关系,并处理好人际关系,已成为事业成功的重要环节。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想想自己在一路走来的工作生涯中,也希望领导能理解我,关心我,希望领导能做我的朋友。更期望同事间能和睦相处,成为亲切的兄弟姐妹。今天我做为一位基层管理者也深切感受到,我何尝又不是时时刻刻关注着员工的一举一动呢。平时关注他们的工作状态,看重员工工作能力和技巧。尤其是新员工为了让他们能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掌握工作流程和技巧,我几乎不允他们犯错误,随时随地的纠正,有时很严厉,也许他们感到我太严厉有点不可思议,可我心里理解他们的抱怨,其实我很想让他们在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中刚开始就建立一种严谨有序的工作习惯,把一切做的更周全更完美一些,让他们在以后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也许是我要求太完美了,感觉同事之间不是很自然,看了这本书我正确的认识到了,在与同事之间不仅要树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更要建立上下级之间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员工才能想我所不能想,做我

自由在刑法中应有之义-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自由在刑法中应有之义 ———关于定罪和量刑的思考 “自由是现代价值观的核心。自由不仅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和其他与自由主义不同的社会政治理论核心价值观。”①自由一直是人类所所追求的目标,自由价值在法律价值体系处于最高的价值之一。其作为一种价值理想,是法律的灵魂。正义的法应当是建立在自由基础之上,既要保障人的充分自由;同时,也要限制人的一定自由。质言之,法律一方面要维护和保障人的自由权利,另一方面自由又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应该是“自由的法”。 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一词,在拉丁语的意思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自由相对于外在障碍而言,无处在障碍的束缚,即无自由问题的存在。②孟德斯鸠在阐述自由时无不感概的说到“没有一个词比自由的含义更多,并以更多的方式影响人的精神。”自由一词微言大义,我们很难为自由寻求一个统一的没有分歧的定义。但是,我们似乎可以从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潮流中找出自由的基本内涵。自由和平等是人权最基本的精神内核,维护和保障人权是当今世界面临巨大的挑战,发展和保护人的权利自由也是刑法的应有的重要任务。笔者以为孟斯鸠认为人的自由蕴涵着哲理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即“就哲理而言,自由就是行使自己的意志,或者至少是自己认为在行使自己的意志。政治自由是享有安全,或者至少是自己认为享有安全。”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集体中,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的,如果一个人的自由可以凌驾于另一个人,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的财产,甚至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而不受处罚,没有依据的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不受处罚,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永无宁日,人的生存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人的自由是互相依赖的,为了人类的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人的自由必须受到来自法律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又不能是没有边界的无限的限制,只要人在社会生存的过程中没有损害或者侵害到他人的利益和自由就应该得到保障的。孟德斯鸠在阐述政治自由的法与公民的关系时颇有意味的提到,在每一种政体中,特别法既能帮助也能伤害每个国家可能采用的原则。孟德斯鸠很是钟情于刑法对自由的保障,提出了公民自由主要依赖优良的刑法的重要命题。然而刑法的日臻完善并非一日之功,我们似乎并非总是在刑法中找到自由。自由是在不断更新的刑法中获得,依赖可靠的不断更新的刑事规则实践中获得自由。如果刑法对每一种刑罚的确定都是以罪行的特殊性质为依据,那就是自由胜利。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刑法的目的应当是保护和扩大人的自由,但是刑法目的的实现需要一个复杂的规范和评价过程。简而言之,刑法首先要确定什么是犯罪,然后再确定怎么样处罚犯罪,我们意识到依据什么精神来定罪和量刑的刑法更有利于人的自由。笔者以为一部刑法典是善法还是恶法与这种精神有关。在刑法领域上,刑法应当承担自由保护功能和自由保障功能双重任务。事实上,刑法也确实担当起了这种任务。所谓善法之治,说的就是法律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用孟德斯鸠的话就是,在一个拥有最佳法律的国家里,即使是一个死刑犯的人,其自由的程度总是要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 综上,我们认为刑法中关于犯罪的定罪和量罪所依据的原则或标准应当符合人的自由,即犯罪的定罪和量刑要有利于自由。这样的自由才是具体的,人们是可以看得见的,而不单单是刑法哲学的概念。这样只有出发于犯罪本质问题去中寻找刑法的自由。现实犯罪是比较繁杂的,我们知道需要以一定的标准将具体犯罪分为若干类型,同时进一步对各类犯罪进行以及各类犯罪中具体犯罪进行合理

读《小学家校沟通的艺术》有感

读《小学家校沟通的艺术》有感 衡阳市高新区祝融小学孔雀暑假里,我有幸读了《小学家校沟通的艺术》这本书,从中受益匪浅,它让我认识到了和谐的家长和教师关系在教育效能产生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教育的认识也逐步深化,教育由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支柱组成,逐渐成为一种共识。不仅如此,人们还进一步意识到,教育这三大支柱还是有主次之分的。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第一支柱,是所有教育基础之基础,家长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是孩子的终身教师。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是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开始的。孩子从出生到走向社会的整个成长阶段,需要学会生活的本领、养成良好的习惯、培育优良的品德……这些都是家庭教育的责任。父母是一切教育的开始,家庭教育也是孩子所有社会生活的开端。 学校教育是教育的第二支柱,是帮助学生从自然人转变成社会人的教育场所和机构。一个人要融入社会,必须要熟知这个社会的符号系统、运行法则,以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和公民素养,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就在于此。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很鲜明的区别,教师的职责范围和家长的职责范围也完全不同。家长和教师需要互相配合,才能够培育出全面发展的人才来。

社会教育是教育的第三支柱。有效地社会教育,比较注重在以下两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努力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督家长和学校的教学行为,并努力配合家长和学校拓展孩子的学习视野;二是明白“谁想为孩子谋福利,就必须随时随地先为父母谋福利、做实事,余下的事情只需顺其发展”的道理,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来加强对父母的教育。 虽然然人们认识到了单一学校教育的局限性,更加强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力量的共同发挥,但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家长是教育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时常缺位,对父母提供教育的专业基础也很缺乏;学校作为教育的第二责任人,承担了很多职责之外的事情,大包大揽的情况比比皆是;社会教育的着力点是在强调学校教育,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父母教育的重要性,一些出台的教育政策,常常还在削弱父母教育。 在“家校沟通”这个话题中,涉及到“家庭”、“家长”、“学校”、“教师”、“沟通”等一系列的词汇,于是至少就有学校和家庭的沟通、教师和家长的合作等不同的组合。前者是两个“组织”之间的沟通,后者是两个个体之间的沟通,其意义有所不同。王怀玉老师所谈的“家校沟通”,指的是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 “家校沟通”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出邀请 学生在学校里的很多行为表现,与家庭教育是有密切联系的。教师和家长之间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让家长主导参与到孩子的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在初中历史课本里就在一起了,我被他们在各种场合成双出现的画面深深洗脑,以为孟德斯鸠一辈子除了折腾出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制衡关系再无其他吸睛之点。读此书前也是做好了纯粹探究三权分立之神秘的准备,但,果然是我太年轻,书中涉及内容之广是我始料未及的,“三权分立”仅是充当限制权力滥用的一个理论工具,孟老并没有为其置留很大篇幅,亦无强调其地位有多重要的刻意。在我看来“三权分立”就像某首歌曲中一句广为流传的歌词,其经典地位并非作者有意为之,而是在于观众的评价罢了。其实《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它涉及政治、法律、文化、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经济、军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因由孟德斯鸠在此书中第一次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又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此书也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孟德斯鸠并没有建立所谓理想国的念头,对于柏拉图口中的理想国亦无肯定评价。他不像孔子执着追求那单凭主观想象而构建的大同社会,而是客观分析在不同气候区、不同地理环境下、拥有不同大小幅员的国家适合哪种政体。因此在他心中最好的、可供所有国家仿效的政体是不存在的。建立能避免权力滥用的分权制约体系以及良好的法治才是他心之所往。 依照掌握国家权力主体的不同可将政体分类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又分为民主政体(全体人民掌握最高权力)和君主政体(最高权力掌握在部分人民——贵族手中);君主政体是指最高权力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依照固定和稳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的政体;专制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根据反复无常的意志来进行统治的政体。 政体原则是维系政体运转的动力,各政体的原则是由政体的特点决定的。民主政体的特点是平等、自由、宽容、和平等,从表面看真真我们现在口口声声要追求的民主,但柏拉图对其的批判却让我看到了民主的另一面。柏拉图首先批判了民主制度下的过度自由。“在这种国家里,如果你有资格掌权,那你也完全可以不掌权;如果你不愿意服从命令,你也完全可以不服从,没有什么可以勉强你的……”而不顾一切追求自由的结果,破坏了民主的基础,导致了极权政治的需要,极端的自由其结果只能变成极端的奴役。接着批判了民主制度下的宽容:这种制度是宽容的,对我们建立的理想国时所宣誓的庄严原则是蔑视的。民主制度以轻薄浮躁的态度践踏所有这些理想,完全不问一个人原来是干什么的,品行如何,只要他转而从政时声称自己对人民一片好心,也就能得到荣誉和尊敬。而对于过度的自由,柏拉图挖苦的描述了这样一幅画面:父亲尽量让自己像孩子,甚至怕自己的儿子,而儿子也跟父亲平起平坐。教师怕学生,迎合学生,学生反而漠视教师和保育员。年轻人普遍的充老资格,与老一辈分庭抗礼,而老一辈则顺着年轻人,说说笑笑、态度谦和,像年轻人一样行事,担心被他们认为可怕可恨。在这种民主制度下,若不对自由进行限制,必然会产生灾难性后果以及民主制度的毁灭。法律是一个重要的限制手段,除此,人民的品德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的品德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如果人们品德败坏,自由就会沦为他们堕落和干坏事的工具。所以,为确保民主政体下人民的自由得到恰当运用,人民须具有一定美德。因而品德是民主政体的原则。当人们的品德普遍衰落时,其野心膨胀、私欲泛滥,把规则视为束缚,把谨慎视为胆怯,人们为所欲为,这时民主政体离毁灭已为时不远了。因此要想建立民主政体,首先要考虑人民的品德。在贵族政体中,人民不是政治活动的主体,因而不像民主政体那样强烈需要品德,贵族政体的原则是节制。节制乃是一种权力分配,贵族政体下的节制指的是最高权力至少应由贵族全体掌握,而不应该掌握在某个或某些贵族手中。因贵族能较容易控制人民,但不容易抑制自己,如果把大权交给少数贵族,他们就会利用权力为所欲为,只有让贵族们共同掌握大权,相互制衡,才能避免贵族政治的堕落。共和国不适合广阔的领土,在一个庞大的共和国里,众多的财富会勾起人们贪婪的欲望,在共和国中,私人经营庞大金银宝库,国家利益被私有化了。人们开始相信,没有国家他们也是能幸福的,也许会更加幸福。伺候,他们甚至会认为,通过把子经济的国家引向灾难能够给自己带来财富和显赫。在君主政体中,人民的地位较贵族更低,故品德并非其原则,权力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亦不需节制,据其特点,荣誉是原则。专制政体中,君主只能依靠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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