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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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三篇)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三篇)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提升旅客服务品质,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速服务区广场指停车场、休息区、商业区等公共区域,为旅客提供停车、休息、购物等服务。

第三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合理规划布局和安全保障,提供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

第四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由服务区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和协调,结合执法部门进行监管。

第二章平面设计和布局第五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根据旅客需求和服务功能进行合理的平面设计和布局,拟定停车区、步行区、休息区、商业区等区域。

第六条停车区应根据车型和停车时长划分不同区域,设定合理的标线和指示牌。

第七条步行区应设有安全通道,设置障碍物、广告牌等应符合规范,杜绝影响行人流动的行为。

第八条休息区应设有舒适的座椅、洗手间、儿童游乐设施等设施,保证旅客的休息需求。

第九条商业区应设置合理的商铺,提供旅客所需的餐饮、购物等服务,避免乱摆乱卖现象。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加强巡视巡逻,发现和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置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应涵盖停车区、步行区、休息区、商业区等重要区域。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隐患,如车辆违章停放、酒驾醉驾等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报警处理。

第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灭火器和紧急疏散通道,应定期维护、检查和演习,保证应急处理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广大旅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五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垃圾桶和垃圾箱,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回收垃圾分类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六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工作,确保广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七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洗手间,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净,提供足够的卫生设施,如纸巾、洗手液等。

第十八条高速服务区广场不得随意乱丢烟蒂、果皮等垃圾,不得在广场上做饭、烧烤等活动,保持广场的干净整洁。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服务区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速服务区是指专门供高速公路车辆驶入休息和补给服务的区域,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服务区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服务区秩序。

第四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服务周到、管理严格。

第五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原则,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服务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第八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章高速服务区管理及服务第九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服务区布局,明确服务功能。

第十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清洁卫生岗,负责服务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安全监控岗,负责监控服务区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车辆维修岗,负责提供车辆维修服务。

第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加油加气岗,负责提供加油加气服务。

第十四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休息区,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五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餐饮岗,提供各类美食。

第十六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旅游咨询岗,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儿童乐园,为家庭用户提供儿童游乐服务。

第十八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便民服务站,提供洗车、打气等便民服务。

第十九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购物中心,提供日用品购物服务。

第二十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信息查询岗,提供路况查询、天气查询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在服务上应当做到主动热情、成熟稳重、细致周到。

第二十二条高速服务区应当合理设置价格,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权益。

第三章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及责任第二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23•【字号】渝交管养[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管养〔2012〕9号)重庆高速集团、垫忠公司、铁发遂渝公司、成渝公司、渝邻公司、渝涪公司、中信渝黔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旅客和车辆需求、提供应急服务、保障交通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推进服务窗口精神文明创建,促进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打造星级服务区品牌,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多元的出行需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并经委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委,以便修订时补充完善。

附件:《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促进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推进服务窗口精神文明创建,打造星级服务区品牌,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多元的出行需求,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内运营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星级评定。

第三条为保证星级评定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服务区经营者协会、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第四条服务区按服务管理品质由低至高,依次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三个评定等级;五星级代表服务区综合管理的最高水平。

重庆高速公路收费窗口服务规范(试行).

重庆高速公路收费窗口服务规范(试行).

重庆高速公路收费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前言本规范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世茂、刘素平、彭永益、俞舒、刘斌、李平、朱奇、徐兴兵、马驹、黎琳、高峰、曹崇智、潘桂渝。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服务环境 (5)5 服务礼仪 (7)6 服务质量 (20)7 管理与监督 (22)8 收费服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23)9 收费服务人员的纪律要求 (23)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收费窗口的服务环境、服务礼仪、服务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及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为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提供通行服务的收费窗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本规范的执行单位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运管理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高发司[2001]86号)《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规范收费人员着装的通知》(渝高发司[2004]234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收费窗口收费窗口是指以高速公路营运收费为基础,为广大驾乘人员提供快捷便利、优质文明服务而专门设置的机构或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收费车道、收费亭、收费广场、收费站办公场所等)。

3.2 收费服务人员在重庆高速公路为从事收费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收费站管理人员、收费员等)。

3.3 服务对象重庆高速公路的直接服务对象是通行的车辆,其最根本的服务对象是通过该高速公路完成位移需求的旅客和货物。

3.4 外部环境收费窗口及以内至收费服务工作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范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范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范(试行)一、总则1.0.1目的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全面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区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实现高水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0.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项目办所辖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行业管理,是服务区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经营管理2.O.1机构设置项目办负责各服务区管理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工作,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作。

2.0.2岗位培训服务区必须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新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对老员工要进行岗中在职培训,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以不断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2.0.3经营机制服务区的经营逐步向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过渡,加快引人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和对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并存的经营机制。

2.0.4各服务区要做到各种服务证照齐全、规范。

2.0.5监督管理2.0.5.1服务区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

项目办及各高速公路管理处有权对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保证服务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特别要加大对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形象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保持高速公路的优良形象。

2.0.5.2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要及时向项目办报告服务区年度经营目标、承包或租赁底价估算、招标文件、承包合同以及执行情况。

2.0.6经营宗旨和目的服务区的经营宗旨是为高速公路使用者提供优质服务,目的是在促进高速公路整体效益增长的基础上,提高服务区的经济效益。

2.0.7经营计划、方针和目标2.0.7.1项目办负责制定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短期、中期、长期经营目标和规划。

2.0.7.2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制定本路段各服务区的年度和长远经营计划、经营方针、经营目标,保证经营工作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2.0.7.3各服务区负责具体落实由项目办、高速公路管理处下达的经营计划,做好本服务区的各项管理工作。

高速路服务区工作制度范本

高速路服务区工作制度范本

高速路服务区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路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服务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优质、便利快捷的原则,为旅客提供休息、餐饮、购物、加油等服务。

第三条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确保服务区的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服务规范。

第四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工作制度,确保服务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服务区的整体水平。

二、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第五条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服务区应当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服务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清扫、清洁、消毒公共场所,确保旅客的健康与安全。

第八条服务区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包括餐饮、购物、加油等服务。

第九条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旅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旅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第十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服务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旅客管理第十六条服务区应当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七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对旅客的管理,维护服务区秩序,确保旅客的安全与便利。

第十八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对旅客投诉的处理,及时解决旅客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五、其他第十九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服务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正

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正

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本规范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世茂、刘素平、彭永益、俞舒、刘斌、朱奇、翟福森、龙云霄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服务内容 (2)5 服务质量 (3)6 服务礼仪 (3)7 服务质量和标准 (4)8 服务工作流程 (8)9 服务安全 (10)9 管理和监督 (11)10 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2)11 附表 (14)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的服务内容、服务环境、服务礼仪、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安全、管理与监督、服务区工作人员的职责。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高速公路已开通的服务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本规范的执行单位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设置在高速公路主线边上,能满足驾乘人员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以及车辆安全运行要求而设置的服务设施,是专门为人、车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的总称。

3.2 服务区工作人员在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从事服务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主任、协管、保安、保洁、机电技工、客房及餐厅服务员、加油站工作人员等)。

3.3 服务对象重庆高速公路的直接服务对象为进入服务区的旅客、车辆及货物。

3.4 外部环境服务区及以内至服务工作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

3.5 内部环境包括服务区及服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区域环境。

服务区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服务区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服务区工作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服务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工作人员管理第四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服务区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第七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三、客户服务第八条服务区应设有明显的服务标识,方便客户识别和咨询。

第九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为客户提供服务,解答客户疑问,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十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合理使用客户信息。

第十一条服务区应定期对客户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服务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客户用餐和休息环境的舒适。

第十三条服务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对食品原料、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第十五条服务区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客户和财产安全。

五、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服务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服务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和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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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本规范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世茂、刘素平、彭永益、俞舒、刘斌、朱奇、翟福森、龙云霄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服务内容 (2)5 服务质量 (3)6 服务礼仪 (3)7 服务质量和标准 (4)8 服务工作流程 (8)9 服务安全 (10)9 管理和监督 (11)10 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2)11 附表 (14)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的服务内容、服务环境、服务礼仪、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安全、管理与监督、服务区工作人员的职责。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高速公路已开通的服务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本规范的执行单位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设置在高速公路主线边上,能满足驾乘人员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以及车辆安全运行要求而设置的服务设施,是专门为人、车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的总称。

3.2 服务区工作人员在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从事服务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主任、协管、保安、保洁、机电技工、客房及餐厅服务员、加油站工作人员等)。

3.3 服务对象重庆高速公路的直接服务对象为进入服务区的旅客、车辆及货物。

3.4 外部环境服务区及以内至服务工作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

3.5 内部环境包括服务区及服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区域环境。

3.6 服务岗位服务区内设置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

4 服务内容4.1服务区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餐饮、购物、住宿、休息、公厕、加油、汽车维修、停车、通信、夜间照明及完善实用的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备用电设备。

4.2 停车区应提供公共厕所、座椅等设施和适量停车车位。

4.3 服务区停车广场应设置垃圾桶、座椅、电话亭、地图窗等;广场和重点经营区域应设置电子监控设备。

积极开拓应急医疗、电子商务、信息提示、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

5 服务质量5.1 服务区加油站宜设置在靠近服务区出口端,方便车辆进出。

有条件的服务区积极推进大小车分区加油,逐步实现IC卡自助加油。

5.2 服务区餐厅应配备冷暖以及通风换气设备。

5.3 服务区(停车区)卫生间应配备通风换气设备,容量应满足60~100人同时使用的标准。

5.4 服务区车辆维修设施应符合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5 服务区应设置残疾人通道,在相关服务设施中设置残疾人专用设备。

5.6 服务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设备。

5.7 服务区的匝道入口应设置减速标志,区内各交通节点处应设置规范的引导标线和标志牌。

6 服务礼仪6.1 服务着装及仪容仪表6.1.1服务区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按季节穿着统一发放的配套制服并佩戴工牌。

保持制服干净整洁,衣扣完好、齐全并扣好。

6.1.2 服务区工作人员仪容要端庄、男同志须剪短发,发梢不得遮眉及耳廓、后脑勺头发不得长过衬衣衣领,不准留胡须和鬓角,鼻毛不外露,不准刺青,不准戴戒指、项链等。

女同志不准戴耳环、项链、手镯、戒指,指甲不能过长,不准染指甲、化浓妆、不得染发、披长发,不得烫蓬松发型,发梢不得遮眉及耳廓。

6.1.3上岗作业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脚。

6.1.4 严禁将标牌、证件转借他人。

6.2 行为举止6.2.1服务区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站、坐姿规矩,表情亲切、自然得体、礼貌待客、讲究礼仪,杜绝服务态度冷淡、生硬、顶撞侮辱顾客等现象。

6.3 服务态度6.3.1 与服务对象交流时,应正视对方、态度和蔼。

6.3.2 对服务对象的询问,应明确答复,不能解答或处理的问题,应积极引导及耐心解释,不应推诿、搪塞。

6.3.3 当服务对象出现误解、语言过激时,不应与其争吵和争辩,解释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4 服务语言6.4.1 服务人员应使用普通话服务。

7 服务标准7.1 停车区、免费休息区标准。

7.1.1 地面、出入口无积水(积雪)和垃圾,无大面积油渍。

7.1.2 地面无破损、坑槽。

7.1.3 停车标线完整规范,车辆摆放有序。

7.1.4 墙体、栏杆无污渍、裂痕、破损。

7.1.5 垃圾箱数量充足、美观实用,摆放位置方便顾客,保持清洁。

7.1.6 各种灯箱、牌匾及悬挂物字迹清晰、美观大方、无破损,洁净无污渍。

7.1.7 指示标牌设置合理,无污渍。

7.1.8 夜间照明亮度符合顾客夜间行动需求,做到美观、环保。

7.1.9 绿化带、草坪内无杂物,花木修剪整齐,布局美观。

7.1.10 休息桌椅整洁,无污渍杂物,周围环境良好。

7.1.11 配备常用药品。

7.1.12 免费为驾乘人员提供开水服务。

7.2 公共卫生间标准7.2.1 通风良好,无异味。

7.2.2 地面无积水、脚印、污渍,无烟头、纸屑等杂物。

7.2.3 墙面、柱面、墙角、镜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污渍。

7.2.4 大、小便器无积便、污渍、垃圾和水锈。

7.2.5 便池挡门和挡墙清洁干净,无水锈渍迹。

7.2.6 废纸篓、垃圾桶倾倒及时,无废物溢出。

7.2.7 清洁工具摆放有序、位置恰当。

7.2.8公共卫生间设有残疾人专用厕所(位),并有残疾人专用通道。

7.3 餐厅:餐厅明亮,整洁卫生。

窗帘、台布洁净,纱窗完好无破损,玻璃清洁无破损;桌椅配置摆放合理;餐具按规定消毒,完好无破损;调味器皿清洁、卫生、完好可用;菜单字迹清晰规范,干净无破损;工作用具清洁卫生;地面无垃圾、污渍,干净整洁;洗手处,备有洗涤用品,并保持清洁、卫生。

7.4 厨房操作间: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各种原料、调料、配料无发霉变质、污染、过期等现象;肉类原材料需检疫合格;各工作间、台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食品生、熟分开存放;地面、地沟清洁卫生,下水顺畅、无堵溢;抽油烟设备定期清理油垢,安全有效;设有防蝇虫、鼠、蟑螂设施,操作间无蝇虫、鼠、蟑螂。

7.5 客房:大堂环境雅静,沙发、茶几摆放整齐、干净;服务台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指示标牌、标价牌制作规范、准确、洁净;楼道、扶手干净,无污迹;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整洁、完好,各种设备和用具整洁卫生,床上用品、茶杯、口杯等一客一换一消毒,配备一次性拖鞋;住人房间每天整理、消毒;保持客房空气清新,防鼠、防蚊蝇设施齐全,座便器上有消毒标志;客房内的电器及取电插座能满足正常使用。

7.6 超市:整齐明亮,美观有序,地面、墙面、顶棚干净整洁,无污渍。

商品分类摆放、货架等设施完好整洁;商品品种丰富,能满足司乘人员基本需要;各种商品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与价签相符;根据需要设立地方特色产品专柜。

7.7 加油站:安全警示标志整洁醒目,加油设施卫生整洁,雨棚、立柱及标识整齐美观,地面清洁无污渍;加油设备计量准确;雨棚、立柱及标识整齐完好;按规定配备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油品质量、计量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8 汽修:车辆维修厂房整洁明亮,地面无大面积油污、杂物;空气流通顺畅,各种设备、工具表面干净、整洁;仓库内的配件分类摆放;维修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公示维修、配件、服务项目的价格;按规定配备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7.9 服务时间7.9.1服务区正常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全天开放服务。

7.9.2服务区保洁服务应为24小时全天保洁。

7.9.3服务区保安服务应为24小时全天值守。

7.10 保洁工作要求7.10.1 公共卫生间7.10.1.1 每天早、晚必须全面清洁洗手间、座厕、尿槽、洗手盆;地面应定期清洗,随时冲洗,注意循环保洁。

7.10.1.2 洗手间内发现烟头、纸屑及其它杂物、污渍时,要及时进行清洁,更换垃圾袋。

7.10.1.3 定时喷空气清香剂,使卫生间无异味。

7.10.1.4 地面无积水,座厕、洗手盆、尿槽无积尘、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积尘。

7.10.1.5 镜面、墙面、金属等无水渍、污渍、光亮并干燥。

7.10.1.6 设施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上级处理。

7.10.2 地面保洁7.10.2.1外场地面要循环清扫,要保持地面无烟头、杂物、纸屑,对汽车轮带到门前的泥沙等要及时清理干净,停车场每天定时冲洗,随时清扫,保持整洁。

7.10.2.2走廊、过道、楼梯要保持清洁,确保无积尘、杂物、污渍。

7.10.2.3大理石、瓷砖等硬质地面,要求表面及其接缝清洁干净,水泥地面干净无损坏,墙角线、地角线及客人易发现的地方无积尘、杂物、污渍等。

7.10.3玻璃金属类保洁7.10.3.1定期对服务区内的玻璃进行擦拭或用清洁器进行擦拭,要求无水渍、污渍、尘渍,达到玻璃光洁明亮。

7.10.3.2对铜、不锈钢及其它金属材料制成的装饰、栏杆、指示牌、台架、灯座等用专业清洁剂擦亮,要求无锈痕、污渍、手印等。

7.10.3.3各类金属擦拭时,必须按纹理进行,切勿用硬物刮铲,以防人为性的损坏。

7.10.3.4玻璃门、窗、幕墙、镜面等要求洁净无暇,玻璃趟槽、窗门趟槽干净,无积尘、无沙粒。

7.10.4其他保洁7.10.4.1墙面、墙底干净,无污渍、无破损、无脱胶,大理石瓷片、瓷砖、塑料板墙等干净明亮、整洁,木板墙、胶合板墙、各种雕饰、金属装饰的墙、门窗、挂篓等洁净无积尘,无脱漆等。

7.10.4.2花槽、花盆内无杂物、烟头、纸屑、香口胶等,摆花周围保持洁净,叶片无积尘等7.10.4.3各种悬挂指示牌、天灯筒灯、射灯、装饰灯及装饰物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

7.10.5 保洁工作完成后保洁员应填写《公共卫生巡查记录》备查。

7.10.6 服务区协管员应每天对保洁员的保洁工作对照《公共卫生巡查记录》进行检查。

对检查的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在《公共卫生巡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7.10.7 保洁工具管理和交接7.10.7.1 保洁工具的管理和发放,由服务区协管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7.10.7.2保洁工具落实到人,协管员定期清点抽查保洁工具,每天交接班清点一次工具;丢失或使用不当以致工具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由当班协管员承担;临时性领用工具由协管员每天登记发放,定时回收。

7.10.7.3 日常保洁易耗品的领用,由协管员统一管理发放。

7.10.7.4 日常保洁易耗品管理发放的原则:7.10.7.4.1 由各服务区协管员汇同服务区主任制定出每日保洁耗品消耗量,并报营运公司确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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