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反缠足运动大规模兴起原因试探

合集下载

浅析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

浅析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

浅析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作者:孙连芹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09期【摘要】缠足是中国汉族妇女特有的、有悠久历史的陋习;鸦片战争后,一些来华的外国传教士通过多种形式抨击缠足陋习,倡导放足新风,开了反缠足运动的先河。

近代社会,对反缠足做出重大贡献的运动主要是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

本文重点介绍辛亥革命对缠足的历史贡献,并观察当时的妇女放足情况。

同时,也阐述了与之前维新变法时期的三大进步,主要体现在:官方的参与和干预更多;戒缠足的宣传声势更加浩大;戒缠足的实效性更强。

【关键词】缠足历史;辛亥革命;移风易俗;放足缠足是中国汉族妇女所特有的、通过后天的改变来“美化”身体的陋习,缠足意识深深地根植于人们的传统思想意识之中,缠足的历史跨越了近千年。

缠足之风于北宋时期开始蔓延,在南宋时期流行起来,至明代,大盛。

明清两朝,女人的小脚成为一个甚于脸蛋和身材的重要审美标准,富贵人家娶妻、纳妾甚至嫖妓都要选择脚小的漂亮女子。

近代之前就有一些文人志士抨击和批判缠足。

清代钱泳说:“妇女裹足,则两仪不完;两仪不完,则所生男女必柔弱;男女一柔弱,则万事堕矣!” i龚自珍也曾作诗说:“娶妻索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

”但这些愤世嫉俗的言论却被湮没在“小脚拜物教”的氛围之中,没有引起世人的普遍警觉和关注。

以政府行为来禁止缠足也并不是在近代才有的。

早在清朝定鼎之初,就曾下令禁止缠足。

崇德三年(1683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

ii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

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重申禁条,规定康熙元年以后所生女子裹足违法。

清政府颁布的禁足法令虽严,但仅出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维护满族旧制的需要。

加上当时民族矛盾激烈,所以使得缠足之风屡禁不止。

一、反缠足的原因在知识分子看来,废除缠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缠足严重危及女性身体健康。

梁启超在《戒缠足会叙》中讲到:“彼方毁人肢体,溃人血肉,一以人为废疾,一以人为刑戮,以快其一己之耳目玩好。

民国社会史

民国社会史

对缠足与反缠足的相关阅读和思考一、缠足的起源和文化根基女子缠足,作为一种对女性形体任意摧残的陋俗,相传始于五代。

到了清代,缠足之风愈来愈盛,对于缠足的惨无人道,有书记载到:“两只金莲被众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数段,十趾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

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只剩下几根枯骨,两足甚觉瘦小。

”时人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女子缠足之后,形体上重下轻,步履维艰,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

缠足的传统既使女子饱受身心的摧残,又对实际的生产生活百害而无一利,那么这一陋习为什么还能在传统中国盛行千年、并且深深地渗透进社会生活之中呢?《中华妇女缠足考》论述了礼教文化是缠足的根源,认为缠足的原因有四:其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男权文化,传统思想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中无不体现者男权文化的特色,“男尊女卑”的观念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同的公理。

女人成为男人的附属品,摧残、压抑女子的现象被视为是天经地义的。

其二是为了束缚女子身体和灵魂。

《女儿经》上说:“为甚事缠了足?不是好看如弯弓,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足之后的妇女无法参与社会劳动,被拒之于社会公共事务之外,这就导致女性在经济上对男性的依附,成为男性的玩偶和生育工具。

其三是体现男女有别、保持女子贞洁。

传统文化一直很看重贞洁观念,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

缠足后女子的行动受限,对于保持女子贞洁具有很好的制约作用。

由此可见,缠足与传统礼教文化有着很深的渊薮。

二、近代的反缠足运动及其社会影响近代的反缠足运动的发展阶段是从维新派领导的戊戌变法开始的。

这一时期,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阶层的形成,为反缠足运动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

1898年,康有为上书光绪皇帝,请求禁止缠足:“奏为轻禁妇女裹足,以全肌肤。

”光绪发布上谕:“命各省督抚劝诱禁止妇女裹足。

”由皇帝下令禁止缠足,震动全国,把反缠足运动推向高潮。

“靖康之耻”,大量妇女失节,或为推动缠足发展的重大诱因

“靖康之耻”,大量妇女失节,或为推动缠足发展的重大诱因

“靖康之耻”,大量妇女失节,或为推动缠足发展的重大诱因缠足,这一社会习俗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很难考证了。

从出土的大量女性尸骨来看:在清代以前,还没有出现缠足的现象。

但是从众多史料的记载看:缠足早就兴起了,至少从宋代起,缠足已经达到了一个小高峰。

为什么史料的记载和考古的发现不符呢?我们来看一看缠足的发展历程(综合推测)。

虽然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关于缠足的一些零星记载,但那只是只言片语,且没有延续性,所以不能作为起源的依据。

直到宋代,缠足的记载才多了起来。

从北宋后期开始,特别是在南宋,缠足到达第一个小高峰。

所以,我们暂时可以认为:缠足始于北宋。

记得小时候,笔侠曾经见过真实的缠足,那是笔侠的曾祖母,那时(80年代)已经距离清末、民国几十上百年了,一个普通的民间妇女都还缠着足,这说明什么?说明清朝绝对是缠足的兴盛期,且影响力和范围都非常广,已经普及到了社会基层。

说实话,看到我曾祖母的那一双脚,真的感到于心不忍。

为什么我们认为“病态”的东西,在古代会那么兴盛呢?北宋时期,由于朝廷走的是文化发展路线,所以人们更注重生活品质和追求享受。

缠足就像今天穿高跟鞋一样在社会上层普及开来。

看了图你就知道:女子缠足是将大脚拇趾抬高,其它四趾向下蜷缩,用布牢牢的缠起来,使脚尖变得更小。

这样做会使脚后跟受的力越来越多,久而久之走路就会有一种“模特范儿”(清朝的格格走路姿势大家记忆犹新吧?不过清朝恰恰是禁止缠足的,只是屡禁不止,后来就作废了)。

能创造这种审美观,只能说:北宋人,城会玩儿。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玩物丧志的北宋人后来被金兵给羞辱了,都城汴梁被一锅端了不说,里面的大部分女性(包括皇室和社会上层)都被金人给抢了去。

除了少数不屈就义外,大部分都选择了顺从。

金将金兀术就专抢这种裹脚的“小”女人,结局自然不用细说。

“靖康之耻”,对宋朝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冲击很大,南宋的报国热情异常高涨,同时人们对于女性的贞洁观念也看得越来越重。

民国初年四川的反缠足活动(1912-1917)--以官方措施为主的考察

民国初年四川的反缠足活动(1912-1917)--以官方措施为主的考察

Struggling against Foot-binding in Sichuan Area in the Early Tim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1912-1917)——An Investigation Mainly Based on the Official
Measures
作者: 杨兴梅
作者机构: 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成都610064
出版物刊名: 社会科学研究
页码: 120-121页
主题词: 反缠足;民国四川;思想与社会;政府与士绅
摘要:民国四川的缠足状况与不缠足努力甚少为学界关注。

依据地方档案和报刊资料,可初步重建1912-1917年以官方为主的反缠足努力。

晚清开始的从劝到禁的进程在民初得到延续,
但政治权势的变更导致已经被打压到边缘的东西又变成可以重新讨论的问题,在究竟以官力禁
罚为主还是以劝导为主,以及劝导之责主要在民间士绅还是仍由官方进行等方面,民国初年出
现了分歧。

一段时期内曾出现民间反复要求官方严禁,而官方却认为应当由士绅进行劝导的现象。

近代化浪潮下的缠足与放足

近代化浪潮下的缠足与放足

近代化浪潮下的缠足与放足缠足,作为一种习俗,在中国大约延续了一千年之久,并且在中国历史上起过重要的作用。

为了便于论述,本人仅聚焦近代的缠足,自定义了三次放足运动,其时间段和范围都较为宽泛,抑或有失偏颇。

第一次是清初政府颁布法令禁止缠足,此次收效甚微。

第二次是鸦片战争后,国门打开,西方传教士介入,用宗教的教义对缠足做出了一番全新的阐释,可谓掀起令人惊喜的波澜。

第三次是改良维新的知识分子觉醒并逐步成为放足运动的主流,直至缠足这一根深蒂固的陋习消失。

本人试图根据三次放足运动中的不同主体,即国家政权、外国传教士、知识分子进行叙述。

通过对这些主体关于放足所做的努力或是对放足做出的反应,再现近代史上三次放足运动行进过程。

并试图通过三次放足运动结果的对比,找出第三次放足运动较为成功的原因——国族主义语境下的一次胜利。

最后,回到缠足的主体——女性自身。

通过对于女性身体感受的关注,进而聚焦于在宏观的、以父权夫权为主导的叙事语境之下,那些被“大历史”所遗忘的女性主体。

1 清朝初年:禁止缠足作为争夺政治合法话语权的手段返观清朝,第一次放足运动可谓在跌跌撞撞中得以成型,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失败。

早在皇太极时期,就有了禁止缠足的律令:“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

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戴绒帽,务要束腰;女人不许梳头、缠脚。

该管牛录章京稽查,若有违者,本身及该管牛录、拨什库俱有罪。

” “崇德三年七月……谕礼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重治其罪。

’”。

从这两处叙述中我们可以窥见,前朝汉人的衣冠束发裹足之种种,皆为清朝统治者所禁止。

并且在这个语境下,裹足被视作与衣冠穿戴同等类型的礼仪。

正如高彦颐所指出的,“缠足标志的是国家之间的界限”。

清人入关前缠足演变成了上层精英汉族女子的一种行为规范,并且作为一种礼仪,被纳入了汉人的礼仪体系内。

这一套系统还包括如何得体地穿衣,梳发,是汉文化中文明的体现。

与此相对的,在蛮夷之地(汉人认为的)的人,若有赤足行走者,在汉族的话语系统里,均会被认为是野蛮的,不文明的。

裹小脚的历史原因

裹小脚的历史原因

裹小脚的历史原因裹小脚是一种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化身体的方式,主要流行于北方农村地区,尤其是明清时期。

虽然裹小脚已经在20世纪初被废除,但它仍然是中国文化历史中一个有趣且引人注目的话题。

裹小脚的历史原因可以从社会、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社会因素在裹小脚的历史形成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明清时期,中国是一个男尊女卑的传统社会,女性地位相对较低,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庸。

裹小脚可以使女性的行动受限,起到束缚女性身心的作用,加强了男性对女性的控制。

裹小脚还被看作是女性能否嫁作人妇的重要标志,因此女性必须裹小脚才能嫁得出去。

这种社会压力使得女性普遍接受并延续了裹小脚这种习俗。

其次,经济因素也是裹小脚流行的原因之一、裹小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只有富贵人家的女性才有条件和机会去裹小脚。

而贫困家庭的女性为了节约成本,通常不会裹小脚。

因此,裹小脚成为了富贵贵妇的象征。

裹小脚可以给女性带来嫁入豪门的机会,因为裹小脚后的小脚被认为更美丽,更具魅力,更符合当时男性审美观念。

这种审美观念导致裹小脚成为了一种对女性容貌的追求,也使得裹小脚成为了富裕家庭的身份象征。

此外,裹小脚还受到宗教因素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宗教中,道教和佛教对裹小脚鼓吹者尤其重要。

尤其是佛教,强调禅宗兴盛的时期,对于“苦行”将小脚约束在束缚带中受苦的做法鼓励者很大,认为通过这种苦行可以净化心灵,积累功德。

因此,裹小脚也成为一种信仰和修行的象征。

裹小脚的历史经过了数百年的变迁,从最初的美体观念,到社会经济的压力,再到文化和宗教的加持,都成为了其流行和延续的原因。

然而,裹小脚在现代已被淘汰,被视为是一种对妇女身体和健康的伤害,是对女性自由和平等的剥夺。

今天的中国妇女已经摆脱了束缚,追求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地位。

中国近代史缠足观念个人学习实践总结

中国近代史缠足观念个人学习实践总结

中国近代史缠足观念个人学习实践总结近代中国缠足观念是封建时代的一种残酷习俗,对特定群体的妇女进行缠足,严重损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地位。

在个人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对这一历史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以下是我的总结。

首先,个人学习实践让我充分认识到缠足观念对妇女造成的伤害。

缠足不仅损害了妇女的身体健康,造成了脚趾畸形、行动不便等问题,还限制了妇女的社会活动。

缠足的妇女往往无法参与农田劳动或其他重体力劳动,社会地位低下,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

这种观念无疑剥夺了妇女的人权,是对妇女自由和尊严的严重侵犯。

其次,学习实践中我认识到缠足观念深受封建礼教的影响。

传统封建观念将男女地位差异化,强调男尊女卑、男权至上。

缠足作为一种封建礼教的表现,使妇女成为家族中廉价劳动力,完全依赖于男性的庇护和供养。

这种思想束缚了妇女的发展与解放,也是中国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一个原因。

另外,缠足观念背后还有一些社会心理学、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利益的影响。

缠足被视作是美丽的象征,在当时的社会中,缠足后的女性被认为更具有吸引力和嫁娶的价值,因此一些家庭为了增加女性的婚嫁机会而强制进行缠足。

此外,缠足还成为一种社会身份的象征,只有拥有缠足的女性才能得到有地位的男性的婚姻追求。

在个人的学习实践中,我还探索了缠足观念消失的原因以及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随着现代思想的传播和社会进步的推动,以及外来文化和女权主义思潮的影响,缠足观念逐渐被社会广泛质疑和拒绝。

20世纪初,中国新文化运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反对缠足的思想家和女性解放者,他们呼吁废除缠足,追求妇女独立自主的权益。

此后,中国社会逐渐开始废除这一残酷习俗。

然而,尽管缠足习俗已经消失,但缠足观念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并未完全消失。

在当代中国,封建的男权思想依然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

女性在家庭、职场和社会中仍然面临着很多不平等和歧视,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综上所述,个人对中国近代史缠足观念的学习实践让我深刻认识到这一现象对妇女的伤害以及其根源。

古代缠足的由来与近代的不缠足运动

古代缠足的由来与近代的不缠足运动

古代缠足的由来与近代的不缠足运动古代缠足的由来与五代十国南唐后主李煜有关。

李煜,是五代十国南唐最后一个君主,他好读书,善作文,工书画,知音律,但在政治上却是一个昏君。

在南唐政权岌岌可危之时,他仍怠于政事,用情声色。

有一个宫女轻盈善舞,用帛缠足,足纤小,弯屈如月,她穿着素袜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上跳舞,飘飘然若仙,很得后主喜爱。

于是李煜便传令让宫中嫔妃都要缠足,并且认为足缠得越小越好,走起路来婀娜多姿,并以什么“三寸金莲”、“三寸弓鞋”作为衡量“娇娘”的标准。

到了宋朝以后,民间妇女也争着效法,缠足之风很快遍及全国,男子求偶也将大脚小脚作为衡量女方美丑的标准之一。

女人缠足,其实是对女子足部的一种摧残,这种陋俗在中国盛行了千年之久。

据《陔余丛考》记载,清康熙三年,曾下诏禁止女子裹足,但仅仅过了七年又开禁了。

太平天国也曾禁止缠足,在势力所及的范围内,女子停止了裹足。

但在全国范围内,直至辛亥革命以后,缠足之风才渐渐废绝。

在19世纪末的维新运动中,维新志士提出了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主张,形成了一股思想潮流。

维新派认为,要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必须首先实行妇女形体和思想的解放,要实行妇女形体上的解放,必须倡导妇女不缠足运动。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陋习。

缠足使女性肢体深受其害,“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疡充斥,脓血狼藉”,还使女性无生存自卫能力。

因此,维新派呼吁务要解除女性的缠足之苦。

早在1883年,康有为曾在广东海南发起成立“不缠足会”,他的女儿康同薇和康同璧均不缠足。

1895年,康有为与康广仁又组织了“粤中不缠足会”,曾产生过一定影响。

1897年,梁启超同谭嗣同等10余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总会,在其带动下,1897年下半年至1898年上半年,全国各地许多地方纷纷设立分会,使不缠足运动广为开展,“父召而兄勉,家喻而户晓”,使不缠足运动成为舆论的中心,许多人不断向《时务报》寄来书信和赠款。

在运动高涨的基础上,康有为于1898年6月奏请皇上禁止妇女缠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初反缠足运动大规模兴起原因试探胡康莉(邵阳学院中文系湖南邵阳 422000)[摘要] 满清和南京临时政府相继推行反缠足政策,晚清西学东渐过程中男女平等思想的广泛传播,女学和戒缠足会的纷纷建立,社会审美观的巨大变化,再加上近代环境压迫,女子生存权利受到威胁,女子自身也厌倦了缠足生涯。

这一切终于导致反缠足运动在民初大规模兴起。

[关键字] 民初反缠足运动大规模兴起原因[Abstract]] The Qing Dynast y and t he Nanjing Provisional Government carries out the counter-foot-binding policy consecutively, the late Qing Dynasty W estern learning east process is hit by t he equalit y of the sexes thought widespread dissemination, female study and abstains thefoot-binding meeting in abundance est ablishment, the social aesthetic st andard changes greatly, in addition due t o the modern environment oppression,the female right to subsistence is threaten, female oneself has also been weary of the foot-binding profession. All these finally cause the counter- foot-binding movement large-scale to emerge in early Republic of China[Key word]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 Counter- foot-binding movement, Large-scale , Emerges, Reason中国汉族妇女断骨缩筋的缠足陋习所经时间之长,地域之广,流弊之大,世所罕见。

历史上虽不乏有识之士针砭其陋,倡天足之言论,却并无具体行动。

笔者认为反缠足作为一种运动肇始于清末,真正形成大规模则应在民初。

而民初为何能够大规模兴起,却是由晚清以来的诸多因素促成的。

一、满清和南京临时政府相继推行反缠足政策1、清政府的法令措施满族入主中原前,长期过着游牧生活,逐水草而居,性格豪爽,不仅如此,满族女人还习骑马、射箭之术,甚至有些还参加军事格斗。

因此满族妇女并未形成缠足之俗。

满人入关后一段时期,也极力反对汉族女子缠足。

据载,清廷曾多次颁布谕旨禁止妇女缠足。

顺治年间崇德三年(1638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妇女“束发缠足”[1]。

孝庄皇后曾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

”[2]顺治二年规定:二年以后所生子女永禁缠足。

顺治十七年,皇帝谕旨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其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康熙年间,又重申禁止规定:“康熙六年以后所生子女禁止缠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兵二部议处,兵民之家交刑部,责二十板,流征十年,家长行稽察,枷号一月,责四十板。

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

”[3]法令虽严,但统治者的举措还仅仅是为了稳定传统秩序和维护满族旧制,所以缺乏变革文化的深层意义。

又因之禁缠足与汉人的民情与生活观念大相径庭,所以缠足之风屡禁不止。

康熙十年七月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上奏言,要求“相应免其禁止”。

于是,自后弛禁。

然而,自西人入侵中国以来,民族危机日益严重。

到19世纪末,为了国富种强,反缠足被再次提上日程。

1898年,光绪皇帝支持变法,于8月13日采纳康有为的主张,发出上谕:“命各省督抚劝诱禁止妇女缠足。

”[4]1901年1月,那拉氏宣布“新政”上谕。

2月1日正式发动戒缠足上谕,各地纷纷响应,其中四川行动最为积极。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905年),慈禧太后寿诞时,又颁布懿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恶习。

”[5]中央政府的提倡,使得地方督抚和下层官吏成为晚清反缠足运动的鼓励者和参与者。

他们也积极响应,参与到运动中来。

如:直隶总督袁世凯亲自撰文劝戒缠足,并让自己的子女亲属不缠足或放足。

四川总督岑春煊刊印五万本《不缠足官话浅说》,颁发属下。

两江总督端方也订立不缠足章程,札饬各地遵行。

到1904年,“中国十八省总督皆有戒缠足之示,所缺惟闽浙与陕甘而已。

”[6]清末不缠足运动的肇始为民初大规模兴起无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2、南京临时政府劝禁缠足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为扫除积弊更新气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条件。

同时,1911年10月19日,即辛亥起义成功后的第九天,湖北军政府即发布妇女放足的通告。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立即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禁缠足文告,即《各省劝禁缠足文》,“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7],从而得到社会各界和地方政府的支持。

满清直到民国时期,反缠足的政令措施虽有张弛,却从未间断过。

满清与南京临时政府虽为性质不同的两个政权,但反缠足的基本态度是一致的。

反缠足从清末肇始到民初社会出现“天足兴,纤足灭”的局面,是两个政权的政策前后呼应,首尾一贯的必然结果。

二、西学东渐,风气见开人类历史的陈迹,显示了“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8]。

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伦理纲常根深蒂固,政权、神权、族权、夫权四大绳索的束缚,使广大的妇女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对于妇女被凌侮被桎梏的悲惨境遇,明清时期一些开明人士曾发出不平之鸣,但当时中国还没有什么新的力量足以瓦解中国封建的经济基础,也没有什么新型的理论武器足以摧毁封建的意识形态,因此不平之鸣只能是唏嘘叹息而已。

直到鸦片战争,西方的坚船利炮惊破“天朝上国”的迷梦,情况才有所改变。

从闭关到开放是日趋衰颓的大清帝国对处于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的痛苦而又无奈的让步,同时也是儒家社会对外来文明不自觉的承认和容纳。

国外生产技术、自然科学和政治学说络绎东来,它从价值观念、伦理思想、生活方式等方面对中国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并引发了近代化女权运动,这给中国妇女解放,尤其是双足的解放带来了新的契机。

诚如柳亚子在1904年所概述的那样:“海通以来,欧美文明窈窕之花,将移植于中国,弥勒约翰、斯宾塞之学说,汽船满载,掠太平洋而东,我同胞女豪杰亦发愤兴起,相与驱逐以图之。

”[9]在西学东渐过程中,西方传教士充当了历史不自觉的工具——西方文明的传播者。

他们给中国带来了近代新闻、教育、医疗、图书等种种文明,其中也包括了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女权运动的信息和男女平等思想。

另外,相当数量的来华传教士和部分天主教士本人即为妇女,她们来到中国后,对中国妇女深受压迫的处境深感焦虑,尤其对妇女缠足甚为不解。

因此,她们决定将反缠足作为传播西方基督教义的起点。

他们通过对西方文明和社会状况的介绍和在中国兴女学,成立戒缠足会等具体活动将西方男女平等思想输入到中国。

他们利用基督教“上帝创世,男女并重”的教义和依据“上帝造人,不分男女,各予两足”的宗教观念,认为女子缠足“实超越上帝矣”,此事“亦失爱主爱人之道。

”[10]在西学东渐思想的感悟下,中国国人,如资产阶级维新派和革命派,也对中国妇女问题进行思考。

他们从妇女解放的基本要求出发,对缠足陋习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早期维新派认为,缠足“酷虐残忍,殆无人理”,是“合地球五大洲万国九万余里”绝无仅有的陋俗,它既造成妇女“迫束筋骸,血肉淋漓”的惨状,又使他们难以操持家务,遇水火盗贼只能坐以待毙[11]。

康梁维新派从保国、保种、保教的目的出发来鼓吹中国实行男女平等、劝戒缠足、发展女子教育的必要。

资产阶级革命派则从女子参政的女权方面提出,妇女参与政权必解其双足。

中国先进的女性也以天赋人权为思想武器,猛烈抨击传统性别制度对女性的摧残和压抑,强烈要求“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女性自己。

在西方文明思想传入过程中,她们也认识到男女同有天赋之权力,同有生存之能力,而缠足使女性成为“废人”,“病夫”,“乃愚乃顽,乃怯乃惜”,严重侵犯女性身体的健康权,因此,欲争女权,首先就应该铲除缠足陋俗。

西学东渐,促进了中国近代女权思想的产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近代化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进程。

它打破了封建纲常对人的束缚,促进了人们思想的解放,推动了传统妇女观的变革与更新。

它为不缠足运动的开展,提供了思想文化铺垫,加速了社会风气的进化。

三、女学和戒缠足会的宣传组织准备1、女学的广泛建立“不缠足和兴女学今日述为两事,晚清人却合为一体。

”[12]“缠足不变则女学不兴,女学不兴则民智不育”[13],而民智不育,西方平等思想则不进,则中国妇女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愈深,则妇女缠足之俗则愈兴。

西方的传教士和中国的革新人士都看到了只有兴女学,中国的缠足陋俗才能从根本上铲除。

而近代中国女学的兴起始于基督教创办的女学。

鸦片战争后,西方国家通过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攫取了大量特权,其中就包括在华传教士办学。

五口通商之后,各级各类教会学校相继创办。

1844年,英国东方女子教育协会派爱尔德塞夫人在宁波创办女塾,这是近代外国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教会女校,也是中国女子学校教育的开始。

此后,教会女校迅速增加。

早期教会女校因招生困难,对缠足女子一般不加禁止。

随着教会学校影响的扩大,生源日渐增多,再加上课程设置日趋系统化、全面化,教会女校普遍开设体操课,校内社团活动也增多。

因此,对小脚女子而言,参加公共社交活动和上体操课“简直就是一种刑罚”,使她们对缠足感到厌恶,拒绝缠足或把已缠上的双足放开的现象屡见不鲜。

到60年代以后,教会女校也相继开始禁止缠足者入学。

如1864年,贝满女塾要求学生不准缠足;1867年杭州的一所教会女校禁止由校方提供膳宿的女生缠足。

到80年代,废弛缠足已成为所有教会女学的统一想法和规定。

1886年1月2日《益闻录》上公开发表了《创设女学论》,主张“废弛缠足”,文中言道:“女子身未始非父母遗体,况因旋走,端赖足力,如必紧缠之,使肉不长,骨不伸,稍立顿觉难持,百步已知劳瘁,终日要婷婷欲倒,举重无力,行远不由,何异削人足而阻其动作。

是可忍孰不可忍?亟宜弛放双弓,以为一生之硬。

”[14]此后,教会普遍把不缠足作为入学的条件,这在当时的社会起了促进妇女解放和移风易俗的作用。

当时就有部分教徒和一些十分贫穷而不能养活他们的女儿的人接受了这个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