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立阳明大学远距教学实施办法
国立阳明大学交通路线

国立阳明大学(National Yang-Ming University),简称阳明,是位于台湾台北市一所以医学为主的大学。
创立于1975年,当时称之为“国立阳明医学院”,直到1994年才改为“国立阳明大学”。
创校宗旨即秉持校训“真知力行、仁心仁术”之精神,培养深具爱心的优秀医生下乡服务,以解决偏远地区之医疗问题。
第一届医学系公费生于1982年毕业,由政府分发至各公立卫生医疗机构服务,阳明毕业生自此深入台湾地区每一角落,成为台湾岛内基层医疗尖兵,并深受社会肯定,阳明医学院也成功地完成了阶段性的使命。
360教育集团说,阳明大学,简称阳明、阳大,是一所以医学、生物科技、生命科学研究为主的研究型“国立”大学,前身为1975年设立的国立阳明医学院,现址位于台湾台北市北投区石牌地区。
该校现设有医学院、医学技术暨工程学院、生命科学院、牙医学院、护理学院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院学院六个学院,二十八个研究所(十九个博士班)。
为培育新世代的医学专业与尖端领域之研究人才,阳明医学院在生物医学领域逐步扩编,并于1994年奉核改名为国立阳明大学,成为台湾岛第一所以医学为主的综合大学。
其后陆续成立医学技术暨工程学院、生命科学院、通识教育中心、护理学院、牙医学院,2007年奉准成立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08年元旦起,原署立宜兰医院改制为国立阳明大学附设医院,自此,阳明终能贯彻三十余年来所秉持的医疗服务理念。
“国立”阳明大学,是一所以医学为主的综合大学,位于台北市北投区。
该校目前于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200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的世界大学排名当中,分别名列全世界第498名、第306。
地理位置阳明大学栖身于台北盆地东北缘的唭哩岸山坡上,环境优美,绿意盎然,远离尘嚣、安详静谧;到了夜晚,从阳明远眺台北大都会灯火阑珊,仰望苍穹星光点点,宛若置身世外桃源。
交通路线阳明因位处山坡地,为方便学生进出校园,定时派出短程校区巴士行驶校区、荣总、石牌及捷运车站间;市区交通除可搭乘淡水线捷运,并有公车十余线,交通十分便利。
国立阳明大学

2.體諒與接納,讓心住在安靜的港灣裡,
靠岸並痊癒
人流浪在心與新的距離之間 溫柔昰一艘經得起碰撞的船 慢慢靠岸-----------黃素菲
諮商心理學對心理健康的看法與做法
協助自己過想要的人生 探索內在, 探索內在,以自己為師 知道你是誰, 知道你是誰,比知道你要去哪裡重要
我期許自己: 能不能我就靜下心來聽案主說故事, 並且能夠就緊貼在案主敘說的故事脈 緊貼在案主敘說的故事脈 絡與情韻之中,不必「出來」 絡與情韻之中,不必「出來」故事之 外用大腦工作, 外用大腦工作,把案主一個人單獨留 在他所置身的世界。 在他所置身的世界
將外在的焦點放在個人經驗的社會與文化層面上, 將外在的焦點放在個人經驗的社會與文化層面上, 察看內在受困頓的自我如何遭遇、 察看內在受困頓的自我如何遭遇、反映與抗拒文化 的詮釋, 的詮釋, 將焦點經由時空上的前、 將焦點經由時空上的前、後、內、外、移動而擦拭 個人與文化之間的界限, 個人與文化之間的界限, 使得線條模糊掉,甚至無法分辨, 使得線條模糊掉,甚至無法分辨,故而自我得以 展現」其生命的原初樣態。 「展現」其生命的原初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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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察覺並掌握自己的內在對話:--------------------------------------------------------------------------------------------------------------------------------------------------------------------------
安全卫生工作守则阳明大学

國立陽明大學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目錄(90年12月26日第二次環安委員會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安全衛生管理與各級之權責第三章設備之維護與檢查第四章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第五章教育與訓練第六章急救與搶救第七章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及使用第八章事故通報與報告第九章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工作事項第十章附則國立陽明大學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九十學年度第二次環安委員會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教職員工安全與健康,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訂定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以下簡稱本守則)。
第二條本守則適用範圍包括本校各科系所及中心所屬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室等場所(以下簡稱適用場所)。
第三條本守則適用人員係指工作性質需進出適用場所,受本校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之教職員工、專兼任研究助理及領取工讀津貼之研究生(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一項勞工之定義者)。
第四條本守則所稱職業災害,係指適用場所中因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汽、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所引起之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第五條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參酌下列事項訂定之。
一、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二、設備之維護與檢查。
三、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
四、教育與訓練。
五、急救與搶救。
六、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與使用。
七、事故通報與報告。
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工作事項。
第二章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第六條本校之安全衛生組織:一、環安委員會:依本校環安委員會設置辦法組成。
二、總務處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組(簡稱環安組):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若干人。
第七條各級之職責:一、環安委員會:(一)、研議本校環安有關規定。
(二)、研議健康管理事項及環安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三)、研議各適用場所環安缺失改善對策,防止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之危害。
(四)、研議適用場所防災與緊急應變計畫及作業環境測定結果應採取之對策。
国立阳明大学人体试验暨伦理委员会申请作业实施细则.

國立陽明大學人體試驗暨倫理委員會申請作業實施細則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人體試驗暨倫理委員會決議並奉校長核定第一條「國立陽明大學人體試驗暨倫理委員會申請作業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實施細則)依據醫療法第8條、第78條及醫療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3條、第50條、第51條、第52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校人員進行人體試驗研究,應向研究所在之醫療機構或本校人體試驗暨倫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提出審查申請,以保護受試者權利。
第三條人體試驗研究分為下列兩項:甲類:於人體施行新醫療技術、藥品或醫療器材之試驗研究。
乙類:其他涉及人體之各種研究計畫。
試驗主持人應依據本實施細則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請。
第四條試驗主持人資格:甲類:具本校及本校建教合作醫院專任主治醫師資格,並曾參加人體試驗相關訓練課程者。
乙類:本校專任教師及專任研究人員,或本校建教合作醫院專任醫護行政人員,並曾參加人體試驗相關訓練課程者。
第五條申請時應持繳款通知單至出納組繳交審查費,費用如下:甲類:每件新台幣貳萬元整;乙類:本校專任教職員每件新台幣貳仟元,校外人員每件新台幣伍仟元。
若為自費研究,未獲任何機構或廠商支助並經公文簽送校長核准者,得免繳審查費。
審查費用支用如下:1.初審審查費:甲類每件新台幣壹仟元,乙類校內委員不支費,但校外人員申請案每件新台幣壹仟元。
2.本委員會所需各類文具、紙張、影印費、紙杯、誤餐費及其他雜支等。
3.餘款列為學校管理費第六條申請所需文件:甲類:1.人體試驗申請表及內容摘要表2.基本資料表3.人體試驗計畫中英文摘要4.主持人簽名之詳細計畫書,內容應包含:(1)試驗主題。
(2)試驗目的。
(3)試驗方法。
i.接受試驗者標準及數目。
ii.試驗設計及進行方法。
iii.試驗期限及進度。
iv.追蹤或復健計畫。
v.評估及統計方法。
(4)試驗主持人及主要協同人員之學、經歷及其所受訓練之背景資料。
(5)有關文獻報告及其證明文件。
(6)所需藥品或儀器設備,包括必須進口之藥品或儀器名稱、數量。
国立阳明大学编制内教师及研究人员本薪(年功薪)、加给以....doc

國立陽明大學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行政人員工作酬勞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支應原則95年5月26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95年10月24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3次會議修正通過96年12月12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5次會議修正通過97年04月15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6次會議修正通過97年10月9日教育部台高(三)字第0970200164號函同意備查98年03月31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9次會議修正通過98年5月26日教育部台高(三)字第0980082670號函同意備查99年06月8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24次會議修正通過99年11月12日教育部台高(三)字第0990193600號函修正備查一、本校為因應校務發展需要,特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訂定本原則。
二、本原則之經費來源為本校捐贈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推廣教育收入、建教合作收入、投資取得之收益等五項自籌收入及學雜費收入。
三、本原則支應對象如下:(一)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
(二)編制內行政人員。
(三)編制外人員:包括講座、特聘講座、特聘教師、客座人員、校務基金自籌經費進用教研人員、合聘教研人員、約用人員、工讀生、各單位自聘人員。
四、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支給項目如下:(一)講座、特聘講座、特聘教師之人事費及特聘教師生活加給。
(二)教師及研究人員額外加給。
(三)內聘人員酬金(社團指導、運動隊指導等)。
(四)兼任功能性主管職務工作費、支援學校各項學術或行政工作服務費。
(五)建教合作、推廣教育專案計畫主持人研究費、創新育成中心主持人費。
(六)在職專班、推廣教育之教師鐘點費、臨床測驗試務鐘點費。
(七)導師費。
(八)課程規劃費、講義編撰費。
(九)論文口試費及指導費。
(十)教師獎勵(績優、優良教師奬勵;教師績效奬金或績優額外加給;教師加強學術研究提昇教學品質奬勵金)。
国立阳明大学各学系修读英文课程相关规定及免修标准

國立陽明大學各學系修讀英文課程相關規定及免修標準96年11月14日第32次教務會議修正單位修讀英文課程相關規定免修標準備註醫學系大一除修習4學分之英語文領域外,二年級4學分進階英文,學生得以本系認可之有效期限內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辦理免修二下2學分,學生需於二上開學日至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未辦理免修者,一律需修滿4學分一、托福550分(含)以上。
二、電腦托福213分(含)以上。
三、新網路托福79分(含)以上。
四、國際英語測試(IELTS)6級(含)以上。
五、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70分)。
六、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含校方舉辦之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及格)。
七、多益測驗750分(含)以上。
自91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起實施。
牙醫學系大一除修習4學分之英語文領域外,大二必修2學分應用英文,學生得以本系認可之有效期限內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辦理免修,學生需於二上開學日至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未辦理免修者,一律需修滿2學分應用英文。
一、托福550分(含)以上。
二、電腦托福213分(含)以上。
三、新網路托福79分(含)以上。
四、國際英語測試(IELTS)6級(含)以上。
五、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70分)。
六、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含校方舉辦之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及格)。
七、多益測驗750分(含)以上。
自96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實施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學系大一除修習4學分之英語文領域外,另外畢業前需必修2學分應用英文,學生得以本系認可之有效期限內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辦理免修,學生需於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未辦理免修者,一律需修滿2學分應用英文。
一、托福550分(含)以上。
二、電腦托福213分(含)以上。
三、新網路托福79分(含)以上。
四、國際英語測試(IELTS)6級(含)以上。
五、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70分)。
PBL教学法的发展历程及对中国医学教育的影响.docx
PBL教学法的发展历程及对中国医学教育的影响PBL教学法是一种以学习者为中心、以问题为核心的全新学习模式和教学模式。
英教学理念是使学生学会学习的方法,使之具有自我获取知识与更新知识的能力,并确保有较髙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率。
其学习方法灵活多样,不受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能适合各种学科,满足终身教育的需求,顺应时代的发展。
文章首先介绍了PBL教学法的创建及发展历程,然后重点阐述了PBL教学法在中国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中国医学教冇的影响,为中国的医学教育改革提供参考和历史借鉴。
关键词:PBL;教学法;医学教冇;作者简介:宋向秋,女,研究生,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医学教育研究与管理。
基于问题的学习(Problem-BasedLearning.简称PBL)是近年来国际上受到广泛重视的一种教学模式,是目前西方的主流教学模式之一。
它是把学习设置于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通过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共同解决复杂的、实际的或貞•实性的问题,来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并发展自主学习和终生学习的能力[1]。
一、PBL教学法的创建'‘基于问题的学习”作为一种特指的概念和方法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岀现的。
1966年,加拿大的麦克马斯特大学临床医学教师Barrows教授提岀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是通过问题情景学习比以记忆为基础的学习效果要好:第二个假设是最重要的看病技能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记忆。
在此基础上,他抛弃了以学科为中心设苣课程的标准方法,制世了一个“三年规划”,标志着PBL的诞生[2]。
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医学院在Barrows 教授的协助下,以信息加工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为基础,根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四大要素"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开发出PBL教学法,并把它作为该医学院主要的学习和教学方法。
二、PBL教学法的发展历程(-)PBL教学法在国外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新墨西哥大学、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林堡大学、澳大利亚的纽卡斯尔大学这三所研究型大学相继推行PBL,但主要还是在医学院的教学中推行。
民国大学的教学管理制度
民国大学的教学管理制度一、教学计划在民国大学,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基础,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校教学任务的完成,并保证学生能够学有所得。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每学期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选用等方面的规定。
民国大学通过制定教学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科学规划,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指导,保证教学质量。
二、教学组织民国大学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求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在教学组织方面,学校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自主学习作用。
教学组织侧重于提高师生的教学效果,完善教师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保证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教学评估民国大学教学管理制度要求对教学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
教学评估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评估和学生学业水平评估。
教师教学评估是通过学生评价、同事评价、学校领导评价等多角度进行,以科学的方法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是通过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评估,以客观的标准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
四、教学改革民国大学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求学校不断进行教学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学生的需求。
教学改革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教材选用等方面的改革。
通过教学改革,学校力求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
五、教学道德在教学管理中,民国大学非常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做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做学生的榜样。
同时,学校也要求学生要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完成学业任务,爱护学校财产,珍惜学习机会,做到自律、守纪、自强、自信。
六、教学设施教学管理制度还要求学校要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教育资源,以保证教学条件的完善。
学校要加大对教学设施和教育资源的投入,不断完善教学设施,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
学校要求教学设施要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提供舒适的教学环境,为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七、教学安全在教学管理中,民国大学还要求学校要保障教学安全,确保学生的学习环境安全稳定。
国立阳明大学促进教学暨行政整合要点
國立陽明大學促進教學暨行政整合要點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九十三學年度第七次行政主管會報通過第一條本校為因應校務發展,提升競爭力,鼓勵整合跨系所業務,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前條所稱「整合」,不含現行已運作順暢合一之科所或系所整合,而係指獨立之系所進行「實質合併」或其它方式之「行政與教學的整合」。
「實質合併」係指兩個(或以上) 系所依本校「教學研發單位設立、變更、撤銷辦法」規定申請合併,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請教育部核定後,修訂本校組織規程,對外亦以合併後之名稱為獨立招生單位;「行政與教學的整合」則係指兩個(或以上)系所依實際需求,進行師資共享、合班教學、行政統籌、減少會議等皆涵蓋之整合事項,整合後只設一名主管,統一行政窗口,但在組織規程上仍維持原各系所分設,對外亦以原各系所分別招生。
第三條系所進行本要點所稱之整合,應提報整合計畫書(含增置人力之理由、行政之配合及相關資料),經院級自訂審查程序通過後,其為「行政與教學整合」者,再經校級審查小組(審查小組成員由校長遴聘)審查其確為可行後,簽請校長核定;其為「實質合併」者,應另依本校「教學研發單位設立、變更、撤銷辦法」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進行整合之兩單位,整合後得增置業務助理(或兼任行政之教師)一人,凡超過兩個以上單位整合者,其所提配合事項,以業務合理性為原則。
第五條兼任行政之教師職銜及人選產生由計畫中訂定之,陳請院長、校長核定後,由校長致送聘函,任期以不超過擬聘單位主管任期為限。
第六條兼任行政之教師得比照簡任第十職等主管,支領行政工作費,其費用由校務基金自籌經費相關項下支應,業務助理人事費用亦同,總經費以不增加原行政人事費用為原則。
第七條兼任行政之教師得依其本職核減每週基本授課時數,院級核減三小時、系所級核減二小時。
第八條本要點經行政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国立阳明大学生命科学院专业技术教师教学工作说明书
申請人姓名:擬(升)聘等級:任級
年度
教 學 工 作 說 明
佐證資料
編 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班數
學生數
其他(如評鑑或學生反應)
註1:申請新聘教師者請敍明擬授課目、學分數、教學大綱,並附教學經歷、評鑑記錄及重要具體表現,免用此表。
註2:申請升等教師者請敍明自取得前一職級起至申請升等期間之每一年的授課情形。
註3:佐證資料中相關數據可自行提供或至教務處課務組查詢。
註4:如篇幅不足,請另以4繕打填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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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立陽明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九二年四月一六日第二十次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國立陽明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全面推動遠距教學,建構多元化學習環境,並促進學術交流及資源共享,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作業規範」,訂
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遠距教學,包括同步(即時群播)遠距教學、非同步遠距教學及網路輔助教學。
一、同步(即時群播)遠距教學:開設主播遠距教學課程及收播他校開設課程。
二、非同步遠距教學:使用本校網路教學平台,開設網路教學課程,全學期面
授課程至少二次以上。
三、網路輔助教學:使用本校網路教學平台部分功能,如教材上網、網路討論
等。
第三條本校設置遠距教學委員會,由教務長、研發長、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資訊與通訊中心主任及校內外相關專業人士組成之,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
校內外相關專業人士由教務長視需要延聘之。
第四條遠距教學委員會負責審查遠距教學計劃、審核教學助理及數位教材製作經費補助、教師授課時數加計等事宜,並對遠距教學課程辦理評鑑。
第五條本校辦理遠距教學,行政權責區分如次:
一、教務處:
(一)訂定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二)遠距教學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三)行政程序訂定及執行
(四)教學行政事務協調
二、資訊與通訊中心:
(一)同步(即時群播)遠距教學教室系統設備建置、操作及維護
(二)非同步遠距教學平台建置及維護
(三)訂定製作補助申請及管理辦法
(四)協助教師製作數位教材,編製教師手冊
(五)辦理教育訓練
第六條教師開設同步(即時群播)、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應擬定教學計畫,訂定教學目標、修讀對象、課程大綱、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作業繳交、成績評量
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等,並應公告於網路上提供查詢。
第七條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應依下列程序審核通過,始得開課:
一、本校遠距教學委員會初審。
二、本校課程委員會複審。
三、教務會議核定。
四、教育部備查。
第八條遠距教學授課教師得依課程需要,舉行平時測驗、期中及期末考試,或以繳交報告、作業方式,評量學生成績;平時測驗可採線上測驗方式為之,但期中及
學期考試均應於教室實地舉行。
第九條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以使用本校提供之網路教學平台系統為原則,此系統應包括下列功能:教學、課程內容、進度時程、師生交流、教學系統使用說明等。
第十條開授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網頁上之全學期教學內容大綱、教材、師生互動紀錄、評量紀錄、學生全程上課紀錄及作業報告等,應於學期結束後送請遠距教
學委員會審查。
並應保存一年以上,供日後成績查詢、教學評鑑或接受訪視時
之參考。
第十一條教師開設同步(即時群播)、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一學期以開設一門為原則。
開設遠距教學課程經審核通過者,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每一學分加計授課時數
每週一小時,同步(即時群播)遠距教學及網路輔助教學課程每一學分加計授課
時數每週零點五小時。
第十二條本校教師開設同步(即時群播)、非同步遠距及網路輔助教學課程者,經審核通過後,給予下列補助:
一、教學助理補助:
(一)同步(即時群播)、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經遠距教學委員會審
查通過,每門課程每學期補助一萬五千元,以安排教學助理,協助遠
距教學相關事宜。
(二)網路輔助教學不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數位教材製作補助:
(一)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經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給予本項補助,
每門課程以補助六萬元為原則。
(二)同步(即時群播)遠距教學及網路輔助教學課程,數位教材內容經遠距教
學委員會審核通過,每門課程以補助五千至三萬元為原則。
三、數位教材製作補助,以第一次開設課程為原則,已獲補助之課程,如有教
材全面更新或局部修改情形者,經審核通過得酌予補助。
四、教師獲獎助開設同步(即時群播)、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者,應於學期結束
後繳交報告一份,經遠距教學委員會評鑑成效卓著者,得酌予經費獎勵。
五、數位教材製作補助申請程序、審核標準及申請辦法由本校資訊及通訊中心
另訂之。
第十三條學生修讀遠距教學課程,其選課及成績考核等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
修習同步(即時群播)及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學分(含抵免學分)總數,以畢
業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為限。
第十四條本校師生對於網路教材之製作及使用,均應符合網路著作權相關法規。
第十五條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作業規範」及相關辦法辦理。
第十六條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