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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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北京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1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申报办法的通知各区地方税务局、地税直征局、地税外税分局、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我市相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现将2012缴费年度(2012年7月-2013年6月)我市职工及灵活就业、失业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通知如下:一、计算依据(一)2011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42元(下称“社平工资”)。

其60%为2305.2 元,300%为11526 元。

(二)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政府公布为准。

二、费基费率(一)基本养老保险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应以职工个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

其中: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额负担;雇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缴纳12%、雇工本人缴纳8%。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1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4)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应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5)从农场和渔业企业分流尚未就业的个人,可按2011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或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6)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参保且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按照2413元的月缴费基数的60%-100%或“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公布

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公布

平湖市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公布各参保单位、个人:现就我市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公布如下:一、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实行单位缴纳与参保个人缴纳计征依据相分离征缴。

单位缴费部分统一以当月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征依据,且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各险种最低参保比例(即工伤保险为工资总额的100%;养老、失业、生育三险种不低于工资总额的40%,医疗保险不低于工资总额的30%)为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为准。

个人缴费部分以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1530元)的,按60%确定;高于上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7650元)的,按300%确定。

2012年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标准由单位应缴费基数与个人申报缴费基数先进行比对再与各险种的缴费费率计算后征缴,具体标准为: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4%(即单位缴费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14.20元);个人缴费费率为8%(即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22.40元,最高标准不高于每人每月612.00)。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统帐方式缴费的费率为7%+2元互助医疗(即单位缴费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9.10元),个人缴费费率为2%(即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每月30.60元;最高标准为每月153.00元);单位按统筹方式缴费的费率为5%+4元互助医疗(即单位缴费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80.50元),个人不缴费。

3、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各为0.5%(即单位缴费最低标准各不低于每人每月7.65元);职工个人不缴费;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即单位缴费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60元)。

城镇职工个人(本地户籍非城镇职工也可自愿缴纳)费率为1%。

即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每月15.30元;最高标准为每月76.50元)。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2012)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2012)

大社保政策问答一、综合1、2012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我市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2年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最低月缴费工资为 1650元,最高月缴费工资为 8250元。

个体劳动者201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月缴费基数为 180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不得超过 6750元。

2、各种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比率怎样确定?答:(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费率为14%,职工个人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自行参保人员的费率为18%。

(按最低缴费基数,我市201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为2772元/人,个人部分为1584元/人;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费为3888元/人。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的费率为8.3%,职工个人为2%;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自行参保人员的费率为6.3%。

(按最低缴费基数,我市2012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为1247.4元/人,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险费为1360.8元/人。

)(三)失业保险缴费:单位费率为2%,职工个人为1%(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按最低缴费基数,我市2012年企业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为396元/人,个人部分为198元/人。

)(四)工伤保险费: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一类行业、二类行业、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8%、1%、1.2%;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费率为0.2。

(按最低缴费基数,我市2012年企业工伤保险费一类行业为158.4元/人,二类行业为198元/人,三类行业为237.6元/人)(五)生育保险费:费率为0.4%。

(按最低缴费基数,我市2012年企业生育保险费为79.2元/人。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我市目前养老金待遇如何?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2012年我市最低养老金标准是为1040元,月平均养老金已达1734元,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缴费满15年每月可领到养老金1040元,缴费满25年每月可领到养老金1450元左右,缴费满35年每月可领到养老金2100元左右。

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

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

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第一篇: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2012-07-23 17:17:29)转载▼ 标签:分类:纵观天下北京市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杂谈北京4月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凡按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新标准执行。

4月10日,市人力社保局根据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016元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确定。

据介绍,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27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

上海随着市人保局日前公布的去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记者采访相关方面计算得出:本市今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也将随之调整。

去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6757元,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比上年增长9.3%。

新年度社会保险社保缴费基数28日起申报 上限9537元,下限1908元(2012年4月25日)

新年度社会保险社保缴费基数28日起申报 上限9537元,下限1908元(2012年4月25日)

中国宁波网讯新年度社会保险即将开始。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28日起,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2012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9537元,下限为1908元。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1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除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外,其他情形由本人按企业参保人员申报办法,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自主申报。

为提供快捷、便利的申报渠道,人社部门继续开通网上在线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实时进行网上申报。

少数网上申报有困难的单位,可到参保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参保人员的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人社部门强调,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职工发现单位申报社会保险参保类型错误或缴费基数不实的,可要求单位予以纠正,也可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举报。

2012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34008/12*0.6
实际工资
收入
8502
34008/12*3
实际工资收入
失业保险
2%
1%(农民工个人不缴纳)
1700
实际工资
收入
8502
3160
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

1700
实际工资
收入
8502
2834
生育保险
二档(80%)
2528
505.60
三档(100%)
3160
632.00
医疗
统账结合(含大病医疗互助)
8.5%+1%
2267
215.37
(192.70+22.67)
住院统筹
4%
2834
113.36
生育
与基本医疗一并征收
0.6%
2834
17.00
2012年度1-5月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标准
缴费档次
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
8%
1896
37924/12*0.6
实际工资
收入
9481
37924/12*3
3160
37924/12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6.5%;
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4.5%;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2%;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1700
1-5月预缴费基数/1-5月应缴费基数(元)
月应当补缴差额(元)
一档(60%)
1655/1896
48.20

2012年烟台企业社保缴费基数

2012年烟台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上调2012-05-24 17:44:05 向日葵保险网[导读]: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0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949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0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166元。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日发布消息称,2012年烟台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最低1900元,比去年提高了214元,不少企业和职工社保缴费将要上调。

以一家市属企业为例,调整后职工个人每月最低需缴纳209元,用工单位则最少为每位职工约缴纳541元社保费。

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最终确定。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0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949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0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166元。

缴费基数是个人缴纳社保的计算基数。

如果企业的实发工资低于1900元,应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社保费;如果企业实发工资高于1900元,则按照实发工资计算社保费。

社保缴费越高,之后发放的数目就会相应提高。

烟台市每年都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201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1686元,今年提高了214元。

各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十分复杂。

以一家市属企业为例,社保费用的个人缴费比例最低为11%,那么每月社保费用的个人缴纳部分就是1900元×11%209元,比调整前多缴23.54元。

用工单位的最低缴费比例为28.5%,即每月社保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是1900元×28.5%541元,用工单位每月最少要为每位职工缴纳541元社保费用,比调整前多缴61元。

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799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37618元。

以此为依据,烟台市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最终确定。

贵阳市调整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告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来源: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录入时间:2012-07-03|字号:【大】【中】【小】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708元/年(2809元/月),贵阳市的2012年度社会保险新缴费基数于7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调整。

一、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1685.4元缴纳,超过300%的按8427元缴纳;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

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从2012年7月起对单位的参保人员1-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足1685.4元的部分一次性进行补收。

其他四个险种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7月。

二、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1685.4元,最高缴费基数2809元。

(详见下表)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月1日起调整)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月1日起调整)档次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额(元)100%280920%561.890%253020%50680%225020%45070%196520%39360%1685.420%337.08(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09元。

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月1日起调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额(元)35岁以下2809 3.40%95.5135岁以上2809 4.40%123.6三、2012年1—6月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并计发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需按新的岗平工资重新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相应待遇。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关于公布2012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2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12-03-20苏人保规〔2012〕4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2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一、2012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54980元(1291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120元(2010元/月)。

二、2012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1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2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1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2915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400元。

四、2012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2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2010元执行。

五、2012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40276元(2002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8055元(4005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2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73864元(6155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2年4月1日。

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抄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法制办,市地税局,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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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发〔2011〕99号
关于2012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依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现就2012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006元和10560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060元。

按照506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060元与210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00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106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006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200元。

(四)困难企业及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006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06元。

(六)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员定额”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0元。

(七)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520元。

(八)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20元。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一)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和计划内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969元。

(二)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4200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一)2012年度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为6850元。

(二)中央、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6492元。

四、农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农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3520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12800元。

五、有关事宜
2012年度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5%;月记账利率为2.917‰。

201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农保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5%;月记账利率为2.917‰。

201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0.50%;月记账利率为0.416‰。

六、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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