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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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7.01•【文号】农业部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已被《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日实施日期:2007年5月1日)废止 *注:本篇法规中的《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已被《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5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1日)废止*注:本篇法规中的《农业部关于加强外海作业渔船管理的通告》已被:农业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废止 *注:本篇法规中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被: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11年8月22日,实施日期:2011年9月25日)废止 *注:本篇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2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1日)废止本篇法规中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改,自2022年1月7日起施行。

本篇法规中修改《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3月5日农业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改,自2022年1月7日起施行。

本篇法规中修改《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7月8日农业部令第30号)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改,自2022年1月7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12.0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8.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本篇法规中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自2022年1月7日起修改。

本篇法规中修改《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6号)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自2022年1月7日起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现公布《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的要求,农业农村部对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农业农村部决定:对5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第十二条修改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删去《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第九条第二款。

三、删去《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八条第二款。

四、删去《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6号)第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

五、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 2018年第2号)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所有人应当于 3个月内到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转入,提交身份证明、登记证书和档案,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农业部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关 于 加 强 外 海 作 业 渔 船 管 理 的 通 告 ( 9 4年 l . 19 1月 9
日农 业 部 令 第 4号发 布 , 0 4年 7月 1日农 业 部 令 第 3 20 8号
修订 )
1. 牧 渔 业 部 颁 布 《 药 登 记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 通 知 6农 农 的 (9 2年 9月 1日【2农 ( ) 第 7 18 8] 农 字 2号 )
1. 8农牧渔业部、 化工部关于转发《 国内农药登记工作会
议纪 要 》 通 知 ( 93年 1 的 18 1月 1 0日f ] 农) 第 14号 ) 8 农( 字 3 7 1. 9农牧 渔业 部 关 于 加 强 农 药 质 量 检 测 和 残 留 分 析 工 作 的 补 充通 知 (9 4年 6月 1 日【 1 农 ) 18 6 8 农( 字第 2 4 7号 ) 2 . 牧 渔 业 部 关 于 转 发 《 药 登 记 评 审 委 员会 第 二 次 0农 农 全体 会 议 纪 要 》 通 知 (9 4年 7月 8日【 ] ( ) 第 2 的 18 8 农 农 字 4 4
弓)
6关 于 如 何 认 定 违 法 所 得 的批 复 ( o o年 9月 2 . 2o 7曰农
政 函 [ o ]7号 ) 2 o1 o 7关 于 如 何 确 定 罚 款 幅 度 的 复 函 (00年 9月 2 . 20 7日农
政 函[0 0 1 2 0 18号 ) 8关 于 杂 交 糯 玉 米 是 主 要 农 作 物 的 复 函 ( 0 1 1月 . 20 年
件进 行 了全 面 清理 ,决 定 废 止 4件 规 章 、 8件规 范 性 文 件 , 4
宣布 l 1件 规 范 性 文 件 失 效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涉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涉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涉农规范性文件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0.08
•【字号】苏农规〔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涉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苏农规〔2018〕4号
各设区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委各相关处室(单位):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要求,我委严格对照国家和省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下,对现行有效的涉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清理结果报经领导同意,决定废止《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苏农业〔2008〕20号)和《江苏省果茶花品种鉴定规范》(苏农规〔2009〕2号)两部文件。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这两部文件不再作为农业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委各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8年10月8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0.19
•【字号】苏农规〔2017〕5号
•【施行日期】2017.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苏农规〔2017〕5号各设区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委各有关处室(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21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新一轮清理。

清理情况报经委党组会议审定,决定废止《江苏省水稻不育系鉴定暂行办法》(苏农业〔2007〕41号)。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该文件不再作为我委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7.11.30【实施日期】2017.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现公布《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了依法保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实,农业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农业部决定:一、对18部规章和4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1)二、对3部规章和36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部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修改的规章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农业部令第39号公布)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项目,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的“审批权限”修改为“初步设计审批权限”。

第三十九条中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修改为“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定期报送项目信息”。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25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7号修订)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有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在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结束后拟申请安全证书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删去第二款第三项,将第二款第五项改为第四项,修改为:“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所需的试验材料、检测方法,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经提交的除外”。

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

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

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1.08•【文号】农业部令第6号•【施行日期】2007.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本篇法规中《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自2022年1月7日起废止。

农业部令(第6号)为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维护农业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我部对建国以来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07年10月30日农业部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XXX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一、继续有效的规章1.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2002年12月27日农业部令第25号发布)2.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4月25日农业部令第63号发布)3.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2004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35号发布)4.农业部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2004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36号发布)5.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8年10月15日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6.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1997年12月16日农经发[1997]5号发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农业部令第33号发布)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农业部令第47号发布)9.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6月29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10.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993年1月11日[1993]农(绿)字第1号发布)11.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70号发布)12.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71号发布)13.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农业部令第39号发布)14.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一批)(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令第14号发布)15.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二批)(2000年3月7日农业部令第27号发布)16.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5号发布)17.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三批)(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6号发布)18.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2002年1月4日农业部令第3号发布)19.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9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10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1.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2.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2002年12月30日农业部令第24号发布)23.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五批)(2003年8月5日农业部令第32号发布)24.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六批)(2005年5月20日农业部令第51号发布)25.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年1月27日农业部令第59号发布)26.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9月19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27.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1987年8月18日[1987]农(农)字第32号发布)28.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1990年11月8日[1990]农(农)字第40号发布)29.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3月28日农业部令第14号发布)30.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1997年9月8日[1997]农农发9号发布)3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32.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9号发布)33.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50号发布)34.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51号发布)35.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17号发布)36.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7月8日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37.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2003年7月8日农业部令第28号发布)38.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2月6日农业部令第49号发布)39.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5年3月10日农业部令第50号发布)40.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发布)41.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68号发布)42.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1993年8月21日[1993]农(机)字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43.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令第41号发布)44.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9月21日农业部令第42号发布)45.拖拉机登记规定(2004年9月21日农业部令第43号发布)46.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05年7月26日农业部令第54号发布)47.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发布)48.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2006年8月20日农业部令第69号发布)49.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11月2日农业部令第72号发布)50.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1999年12月9日农业部令第23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51.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00年8月17日农业部令第3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52.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8月17日农业部令第3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53.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6日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54.草畜平衡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农业部令第48号发布)55.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1月12日农业部令第56号发布)56.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1月27日农业部令第58号发布)57.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6月5日农业部令第64号发布)58.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2006年6月5日农业部令第65号发布)59.优良种畜登记规则(2006年6月5日农业部令第66号发布)60.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2006年11月24日农业部令第73号发布)6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1999年5月11日农牧发[1999]8号发布)62.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3月19日农业部令第11号发布)63.兽药注册办法(2004年11月24日农业部令第44号发布)64.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04年11月24日农业部令第45号发布)65.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2005年5月20日农业部令第52号发布)66.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5年5月24日农业部令第53号发布)67.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2005年8月31日农业部令第55号发布)68.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6月26日农业部令第67号发布)69.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1月23日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70.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3月29日农业部令第3号发布)71.兽药进口管理办法(2007年7月31日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2号发布)72.农业部国营农场农机化管理暂行细则(1989年5月10日[1989]农(体改)字第8号发布)73.乡镇企业登记备案规定(1997年12月29日农业部令25号发布)74.农业部关于确定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目录的通知(1989年5月30日[1989]农(渔政)字第13号发布)75.农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油类记录簿”使用方法的通知(1989年6月27日[1986]农(渔政)字第14号发布)76.农业部关于下发《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1989年7月20日[1989]农(渔政)字第28号发布)7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1990年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78.关于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网作业的通知(1991年6月8日[1991]农(渔政)字第3号发布)79.渔港费收规定(1993年10月7日[1993]农(渔政)字第15号发布)80.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1994年8月18日农渔发[1994]11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81.关于加强外海作业渔船管理的通告(1994年11月9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8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1991年3月5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83.农业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事项的通知(1994年11月8日[1994]农渔发21号发布)84.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1995年9月28日农渔发[1995]29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8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1996年1月22日农渔发[1996]2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86.沿海和内陆边境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1996年4月16日农渔发[1996]5号发布)87.内陆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1996年4月16日农渔发[1996]5号发布)88.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1996年10月8日农渔发[1996]14号发布)89.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1997年3月26日农业部令第13号发布)9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7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24号发布)9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1998年3月2日农渔发[1998]2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92.农业部关于在东海、黄海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1998年4月2日农渔发[1998]6号发布)9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验船师资格考评管理规定(1998年12月16日农渔发[1998]11号发布)94.吕泗、长江口和舟山渔场部分海域捕捞许可管理规定(1999年2月13日农渔发[1999]3号发布)95.农业部关于在南海海域实行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1999年3月5日农渔发[1999]2号发布)96.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3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9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98.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8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99.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1999年11月8日农渔发[1999]10号发布)100.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4月12日农渔发[2000]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2000年6月13日农业部令第33号发布)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2000年6月13日农业部令第34号发布)103.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2001年2月16日农业部令第4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104.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修订)105.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4月18日农业部令第2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106.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7月24日农业部令第31号发布)107.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2004年2月12日农业部令第34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10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1号发布)二、部分条款修改的规章1.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修改内容:(1)删除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决定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决定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决定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为落实我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主任:徐绍史2013年8月20日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108件)序号类型名称及文号发文单位及日期1规章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煤办字[1995]第150号)煤炭工业部1995年3月29日2规章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煤生字[1996]第128号)煤炭工业部1996年4月11日3规章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综[1997]500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9月4日4规章关于颁发《电力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综[1998]9号)电力工业部1998年1月12日5规章关于颁发《水电建设起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五项规定的通知(电综[1998]133号)-附件四:水电建设混凝土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工业部1998年2月21日6规章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1999]第10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6月16日规章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33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6月24日8规范性文件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电力工业部1979年9月27日9规范性文件关于将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计社[1986]2124号)国家计委、国家计生委1986年10月24日10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利电力勘测设计单位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水电财字[1988]1号)水利电力部1988年1月13日11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的通知(能源电[1988]37号)能源部1988年8月29日12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墓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计科技[1989]4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1989年1月21日1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企业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计科技[1989]1545号)国家计委1989年12月13日14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电力建设行业管理的通知(能源计[1990]955号)能源部1990年10月26日15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审批规定》的通知(能源安保[1990]961号)能源部1990年10月27日16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能源部电力专用产品质检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的通知(能源技[1991]900号)能源部1991年9月29日17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能源部关于加强电力系统外国经济专家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能源外[1991]1021号)能源部1991年12月3日18规范性文件关于发布烟草专卖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8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年4月23日19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保证城乡人民生活照明用电工作的通知(能源电[1992]622号)能源部1992年5月30日20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通知(电安生[1995]86号)电力工业部1995年2月14日21规范性文件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煤生字[1995]第249号)煤炭工业部1995年5月16日22规范性文件关于现有电厂利用外商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经[1995]336号)电力工业部1995年6月6日23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发电主机设备合同范本》的通知(电政法[1996]185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3月21日24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暂行)的通知(电建[1996]202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3月26日25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电力工业利用存量资产引进外商投资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电经[1996]467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7月19日26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电安生[1996]484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7月29日27规范性文件电力工业利用存量资产与外商合营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电经[1996]635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9月22日28规范性文件关于电力工业引进外商投资建设火电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电经[1996]635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9月22日29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工程建设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暂行规则》的通知(电水农[1996]876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12月18日30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电力工业利用外资项目设备国际招标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电外[1997]3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2月15日31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办法》的通知(煤生字[1997]第74号)煤炭工业部1997年2月24日32规范性文件关于外商投资电力项目的若干规定(电政法[1997]155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3月20日3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电水农[1997]376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6月27日34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邮电价格的通知(计价费[1997]1995号)国家计委、邮电部1997年10月28日35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工程建设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电综[1997]607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10月28日36规范性文件关于明确水电工程安全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电综[1997]645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11月14日37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文件的通知(计价费[1997]2485号)国家计委、邮电部1997年12月8日38规范性文件关于降低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补充通知(计价费[1998]422号〕国家计委、邮电部1998年3月17日39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的通知(电综[1998]219号)电力工业部1998年3月18日40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计价格[1999]134号)国家计委1999年2月10日41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药用阿片收购和调拨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1999]142号)国家计委1999年3月5日42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专用码头征收港口建设费问题的复函(计价格[1999]1998号)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1999年10月8日43规范性文件关于停止向列入清理整顿范围的“五小”企业供电的通知(国经贸电力[1999]1289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12月30日44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火电厂烟气脱硫关键技术与设备国产化规划要点》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56号)国家经贸委2000年2月21日45规范性文件关于茂名石化公司单点系泊系统征收港口建设费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格[2000]232号)国家计委2000年3月31日46规范性文件关于价格指数统计、公布、使用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的通知(计经调[2000]267号)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2000年3月15日47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0]1751号)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0年10月24日48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10月25日49规范性文件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国家计委、财政部2000年12月27日50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授牌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办高技[2001]311号)国家计委2001年3月29日51规范性文件关于车用乙醇汽油定价原则的通知(计价格[2001]1134号国家计委2001年6月29日52规范性文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国税总局公告[2001]第5号)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7月3日5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直供乙烯作价规则》的通知(计价格[[2001]1850号)国家计委2001年9月29日54规范性文件关于明确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设计变更和概算子项调整审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经贸[2001]1152号)国家计委2001年9月29日55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1]1095号)国家经贸委2001年10月26日56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调整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项目概算工作的通知(计办经贸[2002]506号)国家计委2002年4月23日57规范性文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国家经贸委、税务总局公告[2003]第12号)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1月29日58规范性文件关于下达2003年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计投资[2003]353号)-附件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农业部2003年3月10日59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价格预警预报工作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通知(计办价格[2003]244号)国家计委2003年3月12日60规范性文件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合理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3年6月11日61规范性文件关于新标准汽油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3年6月23日62规范性文件关于电子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4年1月5日6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电监输电[2004]17号)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3月29日64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6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4月13日65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04年流通业结构调整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经贸[2004]9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5月24日66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8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9月3日67规范性文件关于民用梯恩梯价格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4]19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9月8日68规范性文件关于请编报2004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国债)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04]1987号)-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人口计生委2004年11月2日69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4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3月18日70规范性文件关于认真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10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6月7日71规范性文件关于下达2005年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增效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506号)-附件: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5年8月9日72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15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财政部2005年8月18日73规范性文件关于按照“一矿(井)一证”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05]17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8月28日74规范性文件关于塑料安瓿包装小容量注射液价格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05]24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1月8日75规范性文件关于新疆天然气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5]25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1月22日76规范性文件关于泛生舒复等药品价格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05]26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1月29日77规范性文件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人胰岛素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05]28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2月23日78规范性文件关于含玻璃酸钠系列滴眼液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月6日79规范性文件关于依法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3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3月1日80规范性文件关于奥美拉唑注射剂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3月16日81规范性文件关于更正枸橼酸氯米芬药品名称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70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4月7日82规范性文件《煤炭经营资格证申报材料规范》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取得、变更、注销)格式与填表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第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4月20日83规范性文件关于下达2006年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726号)-附件: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6年8月28日84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25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1月13日85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内容换发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28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2月20日86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矿井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2月21日87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9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2月24日88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换发新版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1月5日89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1月25日90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5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3月19日91规范性文件关于美洛西林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7]6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3月26日92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体水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8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7月27日93规范性文件关于制定进口荧光素钠注射剂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8月16日94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煤炭经营企业“十一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4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9月19日95规范性文件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1月29日96规范性文件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墓金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08]10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5月6日97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中央直属猪肉储备冷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8]11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5月21日98规范性文件《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规范》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延续)与填表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第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6月10日99规范性文件关于停止收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和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申领管理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09]1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1月21日100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9年4月14日101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1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5月7日102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09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2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5月16日103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9年7月23日104规范性文件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2010]8号)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010年3月15日105规范性文件关于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贡献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11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5月28日106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0]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6月18日107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19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8月11日108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三批)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26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9月25日109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四批)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32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12月3日110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1年1月31日111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五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1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1年2月11日112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6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2011年3月24日113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六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7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1年5月11日114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2011年3月30日115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2012年3月23日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性文件5件)序号类别名称及文号发文单位及日期修改内容修改后内容1规范性文件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东北[2009]21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10月19日正文中的“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分两批界定了全国44座资源枯竭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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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1.07•【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部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集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立法协调处(邮政编码:100125)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

农业农村部2021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部决定对13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对《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作出修改(一)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应当填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申请表》,并报申请者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审批表》。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签发的进出口许可审批表抄送农业农村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海关等部门。

”(二)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六项。

二、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公布)作出修改删去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中的“第三款”。

三、对《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6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中的“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二)删去第三条第一款中的“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开展农药登记试验之前,申请人应当根据农业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通过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向登记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

备案信息包括备案主体、有效成分名称、含量及剂型、试验项目、试验地点、试验单位、试验起始年份、与试验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安全防范措施等。

新农药试验备案还包括作用机理和作用方式。

”(四)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五)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属于新农药的,还应当提供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复印件。

”四、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作出修改(一)在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二)将第六条中的“登记”修改为“登记、备案”。

(三)将第三十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掺混肥备案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和备案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掺混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具体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土肥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肥料登记工作。

”(四)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的“掺混或”。

五、对《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2005年5月20日农业部令第52号公布,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二条中的“实验室资格”。

(二)删去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删去第十八条第二项中的“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并”。

(四)删去第二十三条中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申请表》”。

六、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作出修改删去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一条中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删去第二十三条。

七、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将“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修改为“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二)删去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

(三)删去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七条中“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修改为“饲料添加剂”。

(四)删去第九条中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格式为:×饲预字(××××)××××××”。

八、对《兽药进口管理办法》(2007年7月31日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2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

(二)删去第十一条第二款中的“但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不得销售进口的兽用生物制品”。

(三)删去第三十条中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兽药进口申请表可以从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下载。

”九、对《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12月3日农业部令第4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中的“组织现场核查”修改为“并自商定的现场核查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现场核查”。

(二)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抽检不合格1批次以上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换发时应当进行复核检验,其他情形不需进行复核检验。

”十、对《渔业行政处罚规定》(1998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36号公布)作出修改将第十四条中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渔业企业”修改为“外商投资渔业企业”。

十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作出修改(一)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审批机关在批准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以及重要的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等特许申请前,应当委托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对特许申请进行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2个月。

评估未获通过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二)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国内管理,按照农业部核准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级别执行。

”十二、对《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8月27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3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三十八条。

(二)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种子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由考核机构撤销其合格证书。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的,由考核机构取消其种子检验机构合格证书。

”十三、对《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70号)作出修改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中的“及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编号”。

十四、废止《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8月8日农市发〔2007〕23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一是修改《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将“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由农业农村部下放为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是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将新农药登记试验由许可改为备案,删除规定许可审查的相关条款,并增加备案要求的内容。

三是修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将七类肥料(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由登记改为备案。

四是修改《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删去农业农村部进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认定”的规定。

五是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改为备案。

六是修改《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删去农业农村部对已经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进行审批的规定。

七是废止《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不再开展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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