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赋予南沙新区的大类条政策定稿版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办法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南沙建成辐射珠三角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一、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第一条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落户三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落户后第一个自然年度起连续5年(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其对我区经济贡献95%的奖励。
第二条对本区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
第三条对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企业,获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连续3年,以该企业按照《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获得的市、区两级总补助资金为标准,再给予相同额度资金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孵化培育和引入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孵化器、科技园区在上一年度培育和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按2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相关孵化器、科技园区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第五条对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根据其所认定级别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配套。
第六条区政府每年安排科技专项资金,采取科技金融、前期资助、后补助、配套支持、补贴支持和奖励等多种财政投入支持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投入。
城市进展战略与定位——南沙进展战略与定位

广州南沙新区定位与进展战略研究一、整体战略定位:用40年左右时刻,将广州南沙建设成国际聪慧海边城市、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新枢纽。
二、四大战略功能解读三、 1 中国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海上门户。
南沙要在开放型经济、商贸旅行、航运物流、会展等诸多领域,成为广州国际交往的新平台,成为中国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海上门户,成为推动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2 粤港澳全面合作的综合实验区。
在粤港澳合作的三大平台中,南沙的区位优势明显,面积最大。
南沙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领域、全方位拓展粤港澳合作领域。
第一层面,利用国家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的机缘,深切开展专业效劳、科技创新与研发设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及影视制作等领域的全面合作。
踊跃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支持,使南沙在港澳科技教育文化资源开放中先行先试,将南沙打造成为科技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特区;第二层面,深化合作领域,从产业领域拓展到文化和社会领域,在经贸科技文化交流、社会治理、公共效劳等领域创新合作模式,率先实验,先行先试;第三层面,深化制度接轨,将南沙建设成为粤港澳共享、经济一体、文化融合、制度对接的一起家园。
3 广州科学进展的龙头示范区。
南沙的进展要落实到“打造一个新广州”,在新时期广州进展中起到龙头示范作用。
一方面,要将南沙建设成为广州国际中心城市的“主城功能新区”,一起承担起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
以更大的气魄、更久远的战略目光,借鉴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国家级新区的进展思路,将南沙建设成为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成为广州经济新的制高点和以后经济进展的龙头。
另一方面,要在进展模式、进展动力、社会治理、公共效劳创新及城市功能提升等诸多方面率先探讨、率先实践,力图冲破,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在经济、社会、生态进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广州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宜居城市“首善之区”的示范区。
4 珠三角湾区的宜居家园。
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指导开发建设,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展现精巧细致的岭南 文化特色,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联合港澳把南沙新区建设成具有中国 风格、世界气派的岭南水乡之都。
重视规划区内山体、水域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充分利用本地山水资源,结合 亚热带季风性气候特征,融入环保、节能理念,注重地区产业发展的协调,营造高品质的生 产和生活环境,塑造山水交融、风景优美的生态、宜居的城市空间。
项目经理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规划师
注册规划师 注册规划师
周彦灵 王美娜 马小宁
陈琳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第一部分(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容纳量核定各类配套公共设施的规模。
第十三条 规划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 2826.76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 1831.86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 33.01 公顷,水域 961.89 公顷。
第十四条 规划建设容量 规划区的总建设量应与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相适应,总建筑面积约 1820.67 万平方米。
目录
总则 ...................................................................................................................... 1 总体定位与规模控制 ........................................................................................... 3 土地利用规划.......................................................................................................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6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 8 市政工程规划....................................................................................................... 9 综合交通规划..................................................................................................... 12 地下空间开发..................................................................................................... 14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 15
南沙政策解析及投资机会

一、南山新区简介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兰州新区之后的第六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三个粤港澳合作平台之一,其余两个分别是珠海横琴和深圳前海。
初步确定南沙的规划范围为沙湾水道以南,总面积80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57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33平方公里,空间布局将以中、北、西、南四大城市组团铺开。
主导产业方面,南沙将主打高端服务业、科技智慧产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产业、旅游休闲健康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群。
北部组团汽车制造基地、高新技术园区、枢纽商务区西部组团装备制造业区、岭南小镇文化旅游区、生态农业观光区南部组团南沙国际保税港区、海洋高新技术区、岭南水乡示范区中部组团中心湾区、湾区交通枢纽商务区、城市综合服务区、钻石水乡示范区和合作配套区二、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主要围绕五大主导产业群而设立,目前已有项目:项目名称总投资所属产业进度功能天运多功能国际物流中心5亿航运物流服务业在建为松下等世界500强企业提供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广东合捷综合物流二期航运物流服务业在建华南地区塑料原料进出口流量最大的通道广东电子信息集团总部高端商务及商贸服务业待进入总部经济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总部高端商务及商贸服务业待进入总部经济晶科高亮度大功率LED芯片项目10亿科技智慧产业已投产晶科电子的生产与研发基地广东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固态硬盘、控制芯片项目科技智慧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力争技术领先英特尔等国际竞争对手两年以上。
广汽丰田油电混合动力汽车生产线高端装备及技术产业第三生产线即将启动东方重机法国U形管核电管材项目高端装备及技术产业已落户华南地区最大的核电装备制造基地中科院南海研究所健康休闲产业在建我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海洋研究机构之一南沙游艇会健康休闲产业正在开展二期工程前期工作规划建设352个水上泊位,国内规模最大的顶级游艇会之一。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01•【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已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15届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温国辉2017年9月1日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设立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产业园管理局),促进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开发建设,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产业园管理局是依据本规定设立的法定机构,依法具有法人资格,依照本规定在履职区域内履行职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产业园管理局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南沙区人民政府的领导。
第三条产业园管理局应当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的体制机制,建立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产业园管理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协助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履职区域内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产业园管理局的工作。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事项,需要在产业园管理局履职区域实施的,由管委会和南沙区人民政府按照下放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产业园管理局履职区域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海港区块、南沙枢纽区块、庆盛枢纽区块、南沙湾区块、蕉门河中心区区块、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以下简称产业园区)。
广州市南沙区城市更新政策流程

广州南沙区作为广州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城市更新政策不断推进,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本文将从南沙区城市更新政策的背景、流程以及成效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以便读者对南沙区城市更新政策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背景1.南沙区的定位南沙区位于珠江口东北部,是广州市的一个新兴城市区。
自2005年建区以来,南沙区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但也面临诸多发展瓶颈。
为了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南沙区开始着手推进城市更新政策,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
2.城市更新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南沙区的一些老旧建筑和基础设施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城市的发展需求。
推进城市更新政策是保证南沙区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市更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对于提高南沙区的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流程1.规划阶段城市更新政策的第一步是进行规划,确定更新范围、更新方式和更新内容。
南沙区政府会委托专业的规划设计团队对区域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提出更新规划方案,经公示和听证后确定最终方案。
2.征地拆迁确定了更新规划方案后,南沙区政府将启动征地拆迁程序。
这一阶段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调整、征收政策的制定、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等内容。
南沙区政府会与被征地拆迁的居民进行协商,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3.建设施工经过征地拆迁后,南沙区将启动建设施工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房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
南沙区政府会招标选取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确保更新工程的顺利进行。
4.验收和交付更新工程完成后,南沙区政府会对更新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标准。
随后,相关房屋和设施将交付使用,让居民尽快享受到更新带来的便利和改善。
三、成效1.城市形象提升南沙区的城市更新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南沙区的城市形象。
一些老旧的建筑和设施得到了更新,整个城市焕然一新,更加现代化和宜居。
广州南沙实施方案

广州南沙实施方案
首先,广州南沙实施方案将着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南沙区作为广州市的重要门户,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南沙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实施方案将加大对南沙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南沙区的基础设施水平,为南沙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实施方案将大力推动南沙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南沙区将以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南沙区产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同时,实施方案还将大力支持南沙区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为南沙区的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此外,实施方案还将积极推进南沙区的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南沙区将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同时,实施方案还将加强对南沙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推动南沙区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
最后,实施方案还将积极推动南沙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
南沙区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实施方案将支持南沙区与周边地区开展更广泛的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的
繁荣发展。
总之,广州南沙实施方案将为南沙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南沙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南沙区将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南沙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广州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畅通链条 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 广州南沙发布“四链”融合政策体系

广洲南沙发布链”融合政策体系2022年6月6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正式发布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以下简称“四链”)融合政策体系。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南沙此次政策体系发布旨在系统提升南沙产业政策体系的稳定性、精准度、灵活度和可获得度,推动南沙经济高质量发展C按照广东省“推动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的部署要求,南沙区立足新的发展定位,围绕技术创新、人才培育、政府服务等方面推出30条更具竞争力的政策措施。
未来5年,南沙区计划投入超过200亿元,全周期、分层次地精准支持企业、人才发展,通过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产业发展环境,构筑起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互促的产业新高地。
“四链”融合政策体系具有稳定性高、含金量高、精准度髙、灵活度髙的显著特点,以坚定企业、人才在南沙扎根发展的信心。
稳定性高。
南沙在政策体系优化中,注重保持政策体系的总体稳定和有效衔接,原政策未兑现完毕的奖励项目可继续兑现,已落户企业可按原政策申请扶持奖励。
结合政策实施情况,继续实施最高2000万元提升能级奖励、最高2000万元推介交流经费奖励、最高1000万元购這办公用房奖励、最高100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励等政策。
含金量高。
南沙将对研发和人才团队的支持摆在重要位置,针对企业研发创新需求,给予新型研发机构最高1亿元补助;对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最高奖励1亿元。
对企业、人才给予“百分百”的扶持力度。
落户企业可享受企业经营、高管个人收入及上市后股权行权“100%”三重经济贡献支持。
企业进驻重点集聚区给予最高3年免租扶持。
加强企业资金支持,成立总规模50亿元的南沙产业引导基金,给予企业股权投资支持;设立最高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对世界500强、主板上市企业等龙头企业,可给予综合政策支持。
与区内原政策相比,新政策总体力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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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赋予南沙新区的大类条
政策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赋予南沙新区的7大类30条政
策
一、财税政策
1.根据南沙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二、金融政策
2.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稳妥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外汇管理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南沙新区在内地金融业逐步扩大对港澳开放的过程中先行先试。
3.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根据CEPA优惠措施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
4.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
5.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6.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三、与港澳往来便利化政策
7.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提供便利,积极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
8.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给予居留便利,制定放宽免税居留期限、往来便利化等优惠政策。
9.打造世界邮轮旅游航线着名节点,便利邮轮及其载运人员出入境。
10.允许在南沙新区办理港澳地区航运公司所属船舶及非本地住所的个人所拥有游艇的船舶登记。
条件成熟时,探索粤港澳游艇通关新模式。
11.在南沙新区放宽进口游艇相关政策,试点游艇保险制度,便利粤港澳游艇出入境。
四、扩大对外开放政策
12.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
13.条件成熟时,在南沙新区部分区域探索实行分线管理政策。
14.简化南沙港区与香港葵涌码头船舶进出境手续。
15.将广州港口岸整车进口港区范围扩大至南沙港区,支持南沙港区口岸开展零担拼柜出口业务。
16.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
允许在南沙新区试点开展离岸数据服务。
17.积极引导广东境内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测实验室服务南沙新区注册的港澳企业。
18.增加南沙新区粤港澳直通车指标数量。
五、土地管理政策
19.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
20.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的前提下,保障南沙新区科学发展的必要用地。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在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
首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以内,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确需增加建设用地
规模的,依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
21.在南沙新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强化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
22.南沙新区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用地规模涉及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进行占补平衡和补划,确保广东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3.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试点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实施。
24.在保障河口地区泄洪纳潮安全和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依法适当围填水域,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滩涂资源,围填水域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滩涂占用使用审批手续。
六、海洋管理政策
25.严格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使用二级市场。
26.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不破坏海岸带、海域和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
27.允许南沙新区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按照相关政策依法申请使用海域,优化申报程序,探索用海管理与用地、供地管理衔接试点。
七、社会事业与管理服务政策
28.积极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
29.鼓励和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国际教育合作试验。
探索创新内地与港澳及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模式,在自主招生、课程设置、学位授予等方面给予合作办学高校更大的自主权,并在国家承认方面给予支持。
30.允许港澳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持港澳地区许可(授权)机构颁发的证书,按照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规定经备案或者许可后,在南沙新区开展相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