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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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 - 3 -

一、装修管理程序 ............................................... - 4 -

1 管理......................................................... - 4 -

2 须知......................................................... - 4 -

3 二次装修流程................................................. - 5 -

4 装修申请及审批细则........................................... - 7 -

5 装修责任..................................................... - 9 -

6 指定承建商.................................................. - 10 -

7 监管........................................................ - 10 -

8 验收........................................................ - 10 -

9 保证金的退还................................................ - 11 -

10 迁入........................................................ - 11 -

二、施工管理规定 .............................................. - 11 -

1 目的与使用范围.............................................. - 11 -

2 施工期及施工时间............................................ - 11 -

3 保护措施.................................................... - 11 -

4 施工安全措施................................................ - 12 -

5 物料运送.................................................... - 12 -

6 垃圾/废料之清运排放......................................... - 13 -

7 噪音及气味管理.............................................. - 13 -

8 动火许可证的申请............................................ - 13 -

9 洗手间的管理................................................ - 13 -

10 其他禁止行为................................................ - 14 -

11 其他管理规定................................................ - 14 -

三、装修施工规范 .............................................. - 15 -

1 敷线........................................................ - 15 -

2 开关、插座的安装............................................ - 15 -

3 风管........................................................ - 16 -

4 用电安全.................................................... - 17 -

5 取孔、钻洞作业.............................................. - 17 -

6 其他........................................................ - 1

7 -

附件一:相关收费 .............................................. - 19 - 附件二:装修材料一览表 ........................................ - 22 - 附件三:技术数据 .............................................. - 23 - 附件四: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 - 26 - 附件五:动火作业规程 .......................................... - 27 - 附件六:成品保护规定 .......................................... - 28 - 附件七:餐饮楼层设计及装修管理规定 ............................ - 30 - 附表1:二次装修施工承诺书..................................... - 33 - 附表2:装修申请表............................................. - 34 - 附表3:业户装修资料清单....................................... - 37 - 附表4:装修期间防火协议书..................................... - 38 - 附表5:临时动火申请表......................................... - 39 - 附表6: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 - 40 - 附表7:装修物品进场登记表..................................... - 42 - 附表8: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 43 - 附表8: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 43 - 附表9:施工/临时用电申请表.................................... - 44 - 附表10:施工/临时用电延期申请表............................... - 45 - 附表11:装修委托书............................................ - 46 - 附表12:工程竣工验收表........................................ - 47 - 附表13:货梯使用申请单....................................... - 48 - 附表14: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 49 - 附表15:加班申请单............................................ - 50 - 附表16:物品放行条............................................ - 51 - 附表17:施工许可证............................................ - 52 - 附表18:装修缴费通知单........................................ - 52 - 附表19:动火许可证............................................ - 54 - 承诺书 ........................................................ - 50 -

导言

为使阁下能顺利完成装修,尽快入住办公/营业,本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依据有关规范制定了《装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装修管理规定)。

本装修管理规定可让阁下及阁下聘请之装修承建商熟悉大厦之装修程序,其内容包括:装修管理程序、施工管理规定、装修施工规范、相关收费标准、装修材料指定一览表等。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恳请阁下及阁下聘请之装修承建商细心阅读本装修管理规定内容。同时,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均乐意为阁下解释装修程序及相关规定,欢迎阁下随时致电或亲临本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垂询。

有关本装修管理规定之装修程序及相关规定内容,本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做出修订或补充,修订或补充内容将会及时通知阁下及装修承建商。

厦门花开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装修管理程序

(一)管理

1、本装修管理规定可直接及有效地提醒阁下在装修之前须予遵循之最基本步骤;违反本装修管理规定时,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直至停止施工,以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自行承担。

2、本装修管理规定所述一切条文及措施,同时适用于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业户或其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倘若对本装修管理规定或装修细节、规则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联系。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物业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3:30-18:00

星期六:8:30-13:00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3:00-17:30

星期六:8:30-13:00

法定节假日: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二)须知

1、单元交收须知

业户需预先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预约以便交收钥匙及单元。业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2、业户二次装修须知

业户装修工作开始之前,业户代表必须出席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之会议,以确保业户清楚以下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之要求:

1)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运输途径及限制

3)装修施工垃圾清运方法

4)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与业户紧急联络方法

5)《装修管理规定》及简述

3、业户聘用承建商施工须知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所有有关电力分布系统、消防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等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必需由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指定分包进行。有关各业户需注意并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的有关设施及系统,详列如下:

(1) 空调系统

a) 新加/移位空调末端设备包括相关管道,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之改动及安装。

b) 其它有关空调安装

(2) 电力分布系统

a) 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

b) 永久电源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 (3) 公共天线系统

有关接驳大厦提供电视广播系统而所需由弱电间接驳到业户单元内的线管及线路接驳。 (4) 给排水系统

a) 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b) 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以便业户自行接驳。 (5) 消防

a) 烟感头新加/移位 b) 喷淋头新加/移位 c) 排烟阀新加/移位 d) 消防广播新加/移位

(6) 其它之特别工程,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认为应聘用指定承造商执行。 4、指定承造商须知

由指定承造商执行工作, 详情如下: (1) 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

a) 有关室内间隔改变而引致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改动工程。 b) 消防有关方面改动之设计图则﹐及向有关消防单位报批。 c) 其它更改而引致消防系统因应规范需要做出的增加或改变。 5、总结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再次提醒各业户只在下列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 (1)持有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装修许可证。 (2)所有有关费用均已缴付。

(3)所有工程符合国家规范及大厦设备系统维修标准 。 (4)装修保险已购备。

(5)所有图纸已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

(三)二次装修流程

1、二次装修流程表

业户申请二次装修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一式四份装修图纸及说明

申请资料及图纸 符合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要求 (书面的整改意见)

C

B

A

2、 二次装修流程表注释

消防部门审批

发出二次装修许可证

符合 消防部门要求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是

业户/分包

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支付相关费用

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进行二次装修 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完工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现场巡查

查核二次装修工程

合格

申报消防部门完成二次装修验收

消防部门人员现场检收二次装修验收

发出消防检收合格证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与分包/业户

检查大厦公众地方 退回装修保证金 进行二次装修整改

F

E

D

符合要求 否

(1) 业户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提出室内装修申请, 填写并提交以下表格:

- 《装修申请表》(附表2)

-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

- 《二次装修施工承诺书》(附表1)

- 《施工/临时用电申请表》(附表9)

- 签订《装修期间防火协议书》(附表4)

(2)业户亦要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数据:

-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

- 装修图则一式四份 - 已办理之装修保险文件

(3)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批阅图则, 检查有否更换结构、外观设施等损坏的装修, 若通过审批后便协助业户呈于消防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报批。

(4) 所有政府批文发放及审批手续完毕后须向物业服务中心交付:(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向业户提交《装修收费通知单》(附表18)

- 装修保证金 - 装修垃圾清运费

- 施工人员出入证保证金 - 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 临时供电安装费(若有需要) - 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

(5)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发放:

- 《施工许可证》(附表17) - 施工人员出入证

(6)施工期间,由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监督及检查整个工程; 另消防部门会定期到场检查, 业户装修单位可按需要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递交:

- 《物品放行条》(附表16) - 《货梯使用申请表》(附表13)

- 《加班申请单》(附表15)

(7)施工完毕, 装修单位申报完工:

a)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

b) 消防部门盖章批核验收合格

c)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

(8)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a) 退回施工人员出入证保证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装修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

b) 退回装修保证金(视乎施工情况及有否损坏公物, 如有需要则扣除整修费用) (四)装修申请及审批细则

1、业户提交二次装修申请

(1) 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装修委托书》(附表11)、装修承建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文件必须加盖有效公章。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不会对未经业户有效授权的承建商给予办理装修手续。

(2) 业户聘用承建商提交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之名单、安装人员资质证(如电工、消防技术安装人员等)并递交至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表格另外分发。装修工作开展

前,所有工人需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请施工人员出入证, 具体办理表格另发。

2、业户提交装修进度计划

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延误,请阁下提供详细装修进度计划,并在图样上标明内部的构造、设备和机电设施等,并应安排所有以1:50比例绘制的图纸一式四份提交到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并应清楚显示如下内容:

(1) 平面布置图

a) 室内布置。

b) 室内间隔或高至结构天花的墙。

c) 保险箱或重型设备的位置、尺码及重量。

d) 高架活动地板的位置。

(2) 天花布置图则

a) 任何伸展至天花以上之空间的间墙,以及在天花以上空间内行的工程(注

意:天花以上空间内不可含有任何易燃物料或外露电线)。

b) 天花吊顶的标高。

c) 电灯安装位置。

d) 空调出风及回风口位置。

e) 消防喷淋头及烟雾探测器位置。

f) 天花维修活口及吊顶资料。

(3) 电气设备图

a) 总开关及所有分开关的容量、种类及位置。

b) 电力分配及布置系统图,及有关数据及电开关细节。

c) 最高荷电量计算。

d) 业户办公内部微机房的设备标识

e) 电灯、电源、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位置分布图。

(4) 剖面图则。

a) 结构天花标高。

b) 任何建议的天花吊顶标高。

c) 固定间隔、饰柜及储物柜等高度。

d) 不论原有或待装,一切有关机电设备配置资料。

(5) 给排水图

a) 给排水布置图,详细列明连接点、水管直径及物料等细节。

b) 水管走向布置图。

c) 地板防水层细部设计。

d) 厨房墙面防水面设计必须达到2米高(餐饮楼层)

(6) 厨房(餐饮楼层)的平面图

a) 厨房设施布置图包括尺寸。

b) 排污口的接驳位置。

c) 卫生通风接口位置。

d) 给排水管位置及管道尺寸。(包括热水供应系统)

e) 煤气管道位置及煤气表位置。(使用管道煤气)

f) 厨房各功能区间及设备分布图。

g) 厨房烟罩位置、管道尺寸及排风量。(排烟系统用运水式)

h)三废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环保规定。

(7) 其他设备图册

a) 任何增加火警检测系统。

b) 任何供电脑室内用的救火系统。

C) 任何数据通讯线路。

d) 任何保安系统。

(8) 装修材料说明

3、装修审批

(1) 接到装修计划及图纸后七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设计院和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审阅有关图纸是否达到大厦要求,如有关图纸达到要求,则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会通知业户安排装修承建商进行消防申报。如有未达到要求者,如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认为所递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认为业户的方案需要做出修改,业户必须重新递交有关图纸,并依规则重新办理此项申请。

(2) 消防申报

a) 业户应填妥《福建省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连同装修进度计划等资料自行呈交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应根据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以达到相应要求。业户应将公安消防机构出具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交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存档备查。

b) 工程竣工后,应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业户在未得到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核准前,不得擅自施工,否则会被停电,后果自负。

(4) 装修保险及装修保证金

a) 在得到核准后,装修承建商应立即购备装修保险,以备在发生意外后,能获得补偿,将损失减少。保单上需添加本物业公司为共同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并且应准确注明施工地点。装修承建商应将保单副本原件及发票复印件交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存档。有关保额大小请见附件1。

b) 装修承建商并应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缴交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毕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或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可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如因装修承建商操作不当对大厦或其他业户造成损失,大厦理处有权从装修保证金扣取以作抵偿,如若保证金不足,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该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追讨。装修保证金金额请见附件1。

(5) 业户在全部通过上述手续后,可随时通知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实际施工日期,于办妥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等手续后即可进场施工。施工许可证必须张贴于施工单位玻璃门上显眼位置。施工人员出入证的办理必须施工单位负责人统一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备案后立即归还。施工人员出入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须补办。装修工程完成后,承建商须于一周内凭押金单一次性办理退证手续,如有遗失,不予退还工作证押金。

(五)装修责任

1、大厦结构性设施指:玻璃幕墙及其框架、梁、柱、楼板、剪力墙、共用的分隔墙、

经过业户室内的共用的各种管线、管道、水管等。

2、除大厦结构性设施外,业户对室内设施进行改造,应充分考虑结构的合理性和维修

保养的便利性,以免为日后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并承担日后维修保养的责任,厦物

业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指定承建商

当业户装修需进行以下改动,有鉴于该项目与大厦中央系统相连,如施工不当,容易对大厦及其他业户造成影响,故必须归于统一管理,以免该等系统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破坏,因此,下述项目必须由业主指定的专业承建商进行施工;施工费用由业户自行承担。

1、电力系统

单元内的总开关及总开关控制的任何主要电力供应改动工程。

2、消防设施系统

有消防系统改动及增加工程。

3、中央空调系统

现有空调系统改动及增加工程。

(七)监管

1、为保持大厦优良的办公营业环境,尽量减少对业户的滋扰,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随时对装修工程进行各方面的监管,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必须充分尊重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的监管人员,并给予配合,否则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中止工程,一切责任由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承担。

2、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对施工人员在大厦内施工期间的行为负有管束的责任。

3、装修承建商在施工现场必须至少保持有一名胜任之负责人,负责管理现场施工及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沟通联络。

4、所有工程不得与国家法律发生任何抵触。

(八)验收

1、消防验收

(1) 凡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的工程项目,均应进行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者,按国家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 消防验收前,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初步自查验收

(3) 自查验收后,填妥《消防验收申报表》,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4) 将验收申请、《消防验收申报表》、《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消防产品相关资料、工程竣工图及工程施工记录等资料送公安消防机构。由消防机构安排时间进行验收。

2、防水验收

(1) 餐饮楼层的厨房装修承建商须对装修之厨房进行防水处理,自检合格后通知大厦物业服务中心验收。

(2) 餐饮厨房在地面铺设瓷砖或其他设施前应通知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进行48小时防水

试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3) 若因施工造成楼板或墙面渗漏,承建商须承担一切维修及赔偿责任。

3、隐蔽工程验收

(1)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初验,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系统、强弱电系统等,否则,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其拆除。隐蔽工程完成后,装修承建商必须按照国家及单元相关规范进行自检,并填妥《工程竣工验收表》(附表12)交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2)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4、竣工验收

(1) 竣工后,装修承建商必须按照国家及单元相关规范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妥《装修工程验收表》连同竣工图(1:50蓝图一式四份)交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竣工图必须加盖业户及装修承建商公章。验收不合格,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发出《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附表14),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

(2) 若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经三次验收不合格,从第四次开始将收取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1。

5、环保验收

经营餐饮业的单位须自行到环保局进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环保验收擅自使者,按国家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6、其他有关装修方面的验收。

(九)保证金的退还

1、所有验收合格后,业户及其承建商可申请退还相关保证金。

2、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本装修管理规定,对违反本装修管理规定而造成之任何损失,从相关保证金中扣取,以作抵偿,不足部分有权向业户及其承建商追讨。

(十)迁入

业户应于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迁入,若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及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同意而擅自迁入,一切后果由业户自行承担。

二、施工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维护大厦的整体形象和全体业户的利益,确保大厦安全运作,本规定适用于本大厦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二)施工期及施工时间

1、装修工作只限于08:00-18:00,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2、若施工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施工时间,可以书面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加班。申请时间只能从18:00-22:00止。

3、所有足以发出噪音、气味之工程、材料运输、施工垃圾之运送,务必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以外进行,不得对其他业户造成滋扰。

(三)保护措施

1、装修承建商必须对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大厦内的结构性设施及装饰妥善做好保护。不得

对该等设施造成任何危害,若有违章施工,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立即终止该工程,业户必须将损害部分恢复原状,并对因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装修工程展开前,必须先在单元筑起保护围板,围板高度与天花保持3CM距离,不得用铁钉稳定围板在天花、地板及墙壁的位置。围板必须漆上白色,并在板上张贴有关业务的资料,在整个装修期内围板出入口必须保持关闭,任何一部分不得向大厦公众走道打开;围板必须保持清洁,无损坏。

3、公众地方保护:业户需在公众地方进行保护措施, 如公众地方墙身及地面材料运输路线、洗手间等, 如发现任何损坏, 业户及分包将承担有关维修赔偿。

(四)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使用之临时电源只能使用单元内供电,不能使用公共用电,且必须使用五芯橡皮电缆线,其电缆线载流量必须满足施工用电负荷的要求,配电箱内必须附有断路器、漏电保护开关等安全设施。临时配电箱应设置在相对安全的地方,避免频繁移动,挂有“有电危险!”等明显标志。临时配电箱箱体应完整,并有完整的门、把手等附件。确保只有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才能对临时配电箱执行相关操作,如:电线接驳、开关安装、电线拆除等作业。若装修机具用电负荷超过指定回路额定电流,由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另行安排。

2、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3、装修承建商在施工前必须配备足够的手提灭火器具(每100平方米不得少于两个)。

4、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油漆或危险品存放于施工范围内,只可存放当天所需用量,用剩的必须当晚运离单元,以免发生火警。

5、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及有关急救药品。

6、施工现场严禁追逐、打闹、推撞,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7、工作完毕后,请关妥所有门、窗、水龙头及用电开关后,方可离开,以策安全。(五)物料运送

1、业户所聘用之承造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之特定路线及程序。所有车辆在上落货后不能停泊在上落货区内。禁止擅自使用客梯载货,运送大量物品时﹐须预先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联络安排载货电梯使用。业户在搬运货物时对大厦设施与装修破坏负责修补费用。运送货物时,必须听从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指挥及安排,并使用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通道。

(1) 一般情况下,业户可在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指定时间内于卸货区使用货梯进出物料。

(2) 业户之运输车辆在进入车场半小时内装卸货物可免费处理,如超逾此时段即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1)倘若业户需要较长时间使用货梯,应提前24小时通知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以便

做出安排。

2、所有散装物料,如水泥、沙石、垃圾等,必须使用适当容器运载,不得污染环境。

3、运送时,大厦只允许使用橡胶轮手推车,其余足以损坏大厦公共设施的手推车均一律禁止使用。同时,严禁将货物在地面拖行。

4、所有废料、废液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不得弃置于大厦任何范围。

5、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六)垃圾/废料之清运排放

1、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碎料、垃圾等必须由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清理,业户及装修施工承建商按大厦规定的楼层装修垃圾清运时间统一将装修施工垃圾清运到大厦指定的大厦垃圾收集站。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存放在业户单元内, 并每天进行清理,大厦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物品。如发现大量杂物或木质存放单元内, 影响大厦安全,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派员清理, 而所有费用将由业户承担。

2、施工产生的废液,若属油料类,则按2.6.3处理;若属污水类,则必须经隔渣处理,去除固形物后倾倒于大厦指定位置。

3、大厦指定临时垃圾收集点,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必须使用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指定通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自行直接从业户单元将施工碎料、垃圾等运至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之收集点。

4、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5、装修单元需要用水的,应用有盖的容器到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取水,运输过程中不能沾湿公共走道或其它单元,同时做好排水措施。严禁为取水方便,未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以及擅自拆卸水龙头等设施或接驳水管。

(七)噪音及气味管理

1、施工期间,单元大门必须保持关闭,以减少噪音。

2、在正常办公营业时间内,严格控制拆墙、钻、凿及捶打工程。若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认为有需要,亦有权要求停止前述以外之其他噪音工程。装修承建商必须配合。

3、未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允许,不得在装修单元内进行所有发出异味的工程,如油漆。施工单位若进行气味工程,必须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外进行,且应该在最短时间内驱散气味,如使用排气扇或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加时付费新风。

(八)动火许可证的申请

1、当需要进行烧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提前24小时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现场勘察检查合格并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

2、承建商必须委派一名现场监焊人,负责监督并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3、每个明火作业点必须准备足够及合用手提灭火器。

4、做好排烟措施。

5、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天。

6、《动火许可证》(附表19)必须张贴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九)洗手间的管理

1、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指定洗手间(负一楼),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楼层洗手间,并应保持洗手间之整洁。

2、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严格监督施工人员,不得践踏洗手台、座厕、座厕板、尿槽等所有洗手间设施;并且不得抛掷或倾倒任何杂物进入洗手盆、座厕、尿槽、地漏,以免堵塞上

述位置。

3、严禁在洗手间进行任何清洗行为。

(十)其他禁止行为

1、严禁私自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煮食及烧水。

3、严禁随意使用单元之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消防用水施工。

4、未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业户及其承建商不得于公共区域或面向公共区域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之招牌或标识。

5、业户或其装修承包商所雇的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并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不得赤足、赤身、穿拖鞋、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及施工现场吸烟及扔烟头,不得在公共地方用餐、聚集闲聊、蹲、坐或睡觉、随地便溺,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绝对禁止赌博饮酒。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施工人员只可在施工范围内活动,严禁于大厦其他范围内游荡.

6、玻璃幕墙:

谨此提醒各业户更换玻璃幕墙是非常费时及昂贵。请通知装修承造商对现有之单元体玻璃幕墙及相关材料,窗把手等正当使用及特别保护。不得在外墙玻璃上钻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及到外墙玻璃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份。单元内的间隔亦不得固定在外墙玻璃上。在非常情况下,业户方可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开启窗户, 如因开启窗户产生之任何损失或意外,由各业户自己承担。

7、大厦设施:

业户必须保持大厦内之所有设备维修门或检查口畅通无阻,不得封死或阻碍公众设备维修通道或空间。所有检查活门、渠盖、门、百页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不能改变防火/防烟门和玻璃门的功能及位置。

8、结构地面/分隔墙:

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如果发现有任何违例,业户有责任自行支付修复损坏部份的所有费用,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将马上停止单元一切装修工作,直至对所有损失做出全面评估为止。

9、排水系统:

业户不得对大厦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业户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洗手盆或其它排水设备等。并需对此行为所作出之破坏而赔偿。(十一)其他管理规定

1、保险:业户及其聘用之承造商需购买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认为足够之保险如火险,劳工赔偿及公众一切险等才展开装修工作。

2、室内环境:业户需对其装修所带出之影响而负责。业户应为其装修而造成单元内室内环境之变迁而负责。

3、政府法例:业户需对其装修所设计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之指引及规定。

4、施工人员之操守:业户需对其聘请之工人在施工现场作出之行为而负责。业户需对此

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之电力供应。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不会对此行动所引致其它后果而负责。

5、业户对外之玻璃幕墙:业户对外或向公众地方之玻璃幕墙或窗户, 不得作为仓库或以任何布障遮挡, 并有足够照明, 使大厦保持高尚形象, 如任何业户违反有关规定, 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业户拆除或修改, 所有费用由业户承担。

6、任何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户负责。

7、在施工前及期间,业户必须在单元外张贴由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施工许可证》,以便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检查。

8、无论任何时候,如需在公共场所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获得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业户应提供及安装良好的,坚固的防护措施,以防引起对第三者的伤害。

9、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国家规范及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业户将获得通知并需在指定时间内负责进行所需更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此影响其他业户正常营业所造成的经济赔偿,一概由业户负责。

10、业户的装修方案,一经付诸实行,不论其为全部或部份,皆视作业户同意接受本装修管理规定所订条款论。

三、装修施工规范

(一)敷线

1、被隐蔽的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检查合格,才能隐敝。

2、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4、保护地线(PE线)使用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L1相用黄色,L2相用绿色,L3相用红色。

5、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边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2)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3) 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4) 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5)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毫米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6)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7) 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少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毫米。

(8)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9) 在地面预埋管道、插座之坑槽深度不得超过25毫米,插座不得超过30毫米。

6、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米,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米。

(2) 可挠金属导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性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3) 可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4)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5) 电源穿管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8.3.2条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Omm的钢导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强电穿管严禁使用KBG管材。电源穿线按《福建省建筑用电线电缆技术政策公告》实行,由于本建筑为超高层、故普通电缆采用ZA-YJY,普通电线采用ZA-BYJ;消防电缆采用ZAN-YJY,消防电线采用ZAN-BYJ,严禁用BV及VV电线电缆。

(6) 线槽接地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实行:

(7)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8)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9)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10)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二)开关、插座的安装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开关、插座要求:均采用安全型,位于潮湿场所增设防溅盒。

5、所有插座均应选用安全型插座。

(三)风管

1、风管板材的厚度或相关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2、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 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3、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米,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4、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与交联聚乙烯(PEX)等管道时,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应有隔绝措施,不可直接接触。

5、风管与部件及空调设备绝热工程施工应在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

6、普通薄钢板在制作风管前,必须预涂防锈漆一遍。

7、支、吊架的防腐处理应与风管或管道相一致,其明装部分必须涂面漆。

8、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且必须采用闭孔发泡结构橡塑保温材料,密度50~70kg/m3,导热系数≤0.035W/m.k(0℃),温度范围-50~110℃,湿阻因子>7500。穿越防火隔墙两侧2米范围内之风管、管道和绝热层必须使用不燃绝热材料。

9、各类空调设备、部件的油漆喷、涂,不得遮盖铭牌标志和影响部件的功能使用。(四)用电安全

1、施工用电缆干线应采用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焊弧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进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五)取孔、钻洞作业

凡需在天花楼板、地板、墙壁、梁柱等部位金刚取孔、使用电锤钻洞之作业,必须提前与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确认预埋管线之走向和隐蔽工程情况,在确保不对预埋管线和其它隐蔽工程造成破坏之后方可从事上述作业。如违反本条特别规定造成预埋管线及其它隐蔽工程之破坏,一切修复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业户和施工方承担。

(六)其他

1、如有任何工程,承建商不能履行本规范,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有绝对权利立即停止该承建商在本大厦施工。

2、所有装修施工,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的标准和规范,采用符合消防要求的材料和工艺。

3、墙壁/间隔板连装修的总重量不可超出负重量。

4、单元内严禁使用石棉。

5、天花上必须提供检修口,方便日后维修工作。

6、未经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于单元内安装音响系统。

7、敷设要求: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实行:

8、穿导管的绝缘电线(两根除外),其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导管内截面积的40%。

9、穿金属导管的交流线路,应将同一回路的所有相导体和中性导体穿于同一根导管内。

附件一:

相关收费

一、装修保证金

按每单元租用面积¥30元/ M2计算。(最低5000元,最高50000元)

二、装修保险

100M2以下购买保险额为¥100万元或以上、100-300M2的购买保险额为¥200万元或以上、300M2以上购买保险额为¥300万元或以上.

三、施工人员出入证

保证金¥50元/个,工本费¥10元/个。(有效期:一个月)

四、消防/空调放水费

¥500元/次

五、临时用水、电费

(一)水费:1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

(二)电费:按供电局电费单价,另加收5%线路损耗

六、清洁费及垃圾清理费

(一)若业户或其装修承建商违反前述2.5、2.6、2.9款,而破坏环境清洁者,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收取不低于300元之清洁费,并有权根据清洁难度而提高收费。若造成设施损坏者,除缴交清洁费外,并须赔偿相应损失。

(二)弃置或存放于公共区域之垃圾、杂物、工具等,按每车400元收费(建议用2.5吨的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算。

7、货梯轿厢保护收费100元/平方米。地面石材保护收费30元/平方米。

8、验收服务费

第四次装修验收开始,每次收取服务费¥500元。

9、其他

(一)有以下行为者,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将每次收取行政服务费¥100元:

1、违反2.2.3条、2.7.2条产生噪音,造成滋扰。

(1) 所有足以发出噪音之工程、材料运输、施工垃圾之运送,必须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小区整体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的生活居住质量,保持物业外立面的统一、美观,延长物业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住宅室内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主(使用人),是指小区物业的产权人、承租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装修公司,是指受业主委托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装饰装修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使用人)和其聘请的装修公司在住宅区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实行跟踪检查、指导监督、管理服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当地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宅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为协助当地政府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住宅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活动,实施具体管理、监督、服务的法人企业,小区管理处为其派出单位。 第八条凡在小区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第九条凡不涉及结构改动的简单房屋装修,业主(住户)可直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申请装修登记备案。 第十条涉及结构改动的房屋装修,业主应当经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做好加固说明后,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申请装修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装修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或其委托人(出具产权人委托书或购房合同),申请内容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 第十二条业主(住户)在装修前应会同装修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室内装修服务协议》,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业主(住户)在装修前在物业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应与装修施工单位对住宅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装修进场前检查表》,明确装修前后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住户)应书面承诺装修管理责任,并对所聘请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装饰装修公司在装修施工前,应与装修人签订装饰装修协议,并当面承诺装饰装修的管理责任,督促装修施工人员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章装修管理 第十六条业主在对物业进行装修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办法的全部内容,并将有关装修内容书面告知装修施工单位或作为装修合同的部份内容。 第十七条装修公司在“装修进场许可证”发放后,须按规定到小区保安队为施工人员

商铺装修管理及规定

商铺装修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商场公共设施安全、装修档次及品牌形象,规范装修审批、监管、验收的程序及要求,有效控制商场的装修,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店铺装修、安装、维修工程。 三、工作原则 1、保障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性; 2、符合公司的品牌定位; 3、维护商户利益,保持商场装修形象; 4、装修效果有良好的通透性; 5、顾客购物的便利性; 6、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四、职责 1、工程部、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的审批; 2、物业部、工程部负责对用电方案审核、装修区域公共设施的清点及装修监管; 3、工程部、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的监管及验收。 五、程序 1、装修申报 1.1、商铺先到招商部领取《装修申请表》并经招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到物业部办进场装修手续并出示装修押金及服务费收据,商铺提交装修施工图(装修方案、平面图、彩色效果图、天花吊顶布置图、商品陈列图、电力分布图及总用电量计算、剖面图、门头结构图、装修材料等相关技术资料(二楼以上的如使用的单件物品重量超过500kg或大量使用重型物品装修的还需提供物体重量参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报物业部审批。 2、装修方案审批 2.1、签订《防火责任书》、《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装修承诺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核发装修许可证。

2.2、施工队交纳装修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人员身份证、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两张,施工队交纳《装修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押金50元,发放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出入证》。 六、交缴装修押金及服务费 1、商户申请装修前交纳装修押金,100平方米内商铺按2000元每户收取装修押金,100平方米以上商铺按20元/㎡收取装修押金,以下收费项目。 (1)施工现场监察及管理、竣工验收。 (2)装修垃圾及废料统一清运费3元/平米(垃圾及废料由商户集中到商场指定地点)。 (3)保安及公共清洁费用及电梯使用费1.5元/平米。 (4)灭火器租赁费每个2元/天 2、商户交缴装修规范保证金后,应妥善保管好收款收据。商户装修结束后物业部、工程部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查合格后,保证金扣除灭火器费用后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七、装修时间 1、商场开业前,装修时间为全天24小时。商场开业后,装修时间为商场20:30至次日06:00,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部申请。 八、装修物料进、出场规定 1、装修期间,所有商铺及施工人员进出必须佩带物业部所发的《装修出入证》,否则不得进入。 2、商户在搬运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物业部安排的指定路线及程序。商户在搬运货物时,如对商场设施和装修造成损坏,须负责赔偿修补损坏或更换的费用。 3、所有装修物品,包括沙子、水泥等,必须用袋子装好后,运至自己装修铺内,不得卸于商场通道外和场外边。 4、施工单位物料运入商场后,若未能及时搬入自己铺内,须派人员看管好物料,并在当天晚上七点前将物料搬入装修铺内。施工单位如不按照上述规定堆放物料和搞好卫生,所发生任何问题,后果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 5、所有装修材料及工具运出商场,必须填写《物品放行条》,否则不予放行。

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积极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子、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管理者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 3、工作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合理配用。严禁材料浪费,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他人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和冲突, 1、遵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工地纪律 严禁赤脚,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严禁在电梯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严禁乱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 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爆炒锅等 第二章、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藏管道引起渗水故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购像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并追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切大小给予100-500元罚款,若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工程质量 1、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缺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3、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程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经一发现,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经第十次部常务会议通过,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己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项目经理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与项目经理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施工现场必须有公司标准的标识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巡查表、有关负责人、客户评价簿及请勿吸烟标牌、保持现场卫生标牌等,且施工进户门必须按公司标准进行保护。 二、项目经理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罚款200-500元。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三、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施工前要详细交底,施工图项目经理、客户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处理。 五、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六、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施工人员解手需到物业指定

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罚款300元。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打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八、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九、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客户购买的材料,项目经理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 十、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十一、本管理制度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维护楼宇结构的安全、外观的整洁和美观,确保共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我司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装修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装修施工技术要求: (一)房屋结构 1、禁止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在楼宇外墙、承重墙、梁柱上穿、开孔或设固定支架、基础,禁止改变门窗结构位置、尺寸,请勿在楼面上开槽、安装管线; 2、装修时严禁改变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3、砌墙砖须使用轻质材料砖,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 4、请勿凿除原楼地面水泥层或破坏防水,只允许凿毛; 5、禁止间隔使用8CM以上射钉、钢钉固定装修材料。 (二)关于外观 1、禁止改变楼宇外观,包括禁止在外墙、门、窗、玻璃、阳台、外墙护拦等喷涂与主体结构、自身设施不同的异色涂料,外墙不得随意粘贴瓷片等; 2、禁止在外墙及外墙玻璃上安装、张贴广告类的霓虹灯、招牌、条幅等; 3、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 4、防盗网及窗花应安装在窗内; 5、进户防盗门严格按照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标准安装; (三)、关于给排水与防水 1、请勿更改给排水(排污)管道的位置; 2、请勿私自更换水表或表外接管;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请勿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严禁以重力碰击给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 5、装修时请勿以重力碰击窗框或震动铝合金窗户,以免引起窗缝开裂或脱落,造成渗水现象; 6、禁止破坏或拆除原室内一切防漏涂层或防水胶带,如须重新做地面或墙体的装修,必须先做好防水、补漏工作; 7、洗手间装修时,必须做好防水(24小时闭水)实验,须在墙面做齐防水1.5米以上; 8、装修施工单位进场装修前,必须先在室内安装简易洗手间; (四)、智能设施及管线 1、请勿更改供水、供电、智能化设施管线; 2、请勿擅自移动或封闭室内的消防报警器,请勿拆卸或移动烟感、喷淋头等消防设施,如因装修改动需提供消防施工图纸报管理公司审批; 3、请勿擅自更改粉刷单元内消防管道标准色(红色); 4、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烟感)安装或者摆放位置; 5、请勿私自拆卸或敲击专用电子设备,如监控探头、火灾报警器、电子门锁、灯光感应器等; 6、装修时应妥善保管好室内智能系统设施设备,若须移动消防接驳位置,须经物业公司同意方可施工; 7、不得在装修室内乱拉电源,重新布线要事先申请,对埋设暗线或天花吊顶穿线必须使用PVC套管; 8、禁止在木质或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墙、柜、厨等设施上安装灯具及插座; 9、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严禁私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XXX商场商户装修管理规定

商场XXX 修管理规户定商装

1. 录目 商户装修资料准备 1.0 2............................................................................................................................ 装修进场手续办理 2.0

3............................................................................................................................ 费用标准3.0 4............................................................................................................................................... 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4.0 4............................................................................................................................ 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项目及处理办法5.0 6........................................................................................ 装修验收标准6.0 7...................................................................................................................................... 验收不合格项限期整改办法7.0 3.......................................................................................................... 办理装修押金退款流程 8.0 (3) 附件9.0 3........................................................................................................................................................ 营 9.1............................................................................................................................................................ ..业期间装修申请表 (3) 装 9.2........................................................................................................................................................ ....修竣工验收单 (12) 商 9.3........................................................................................................................................................ ....户装修隐蔽工程验收申请13...........................................................................................................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一章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12、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

国际甲级写字楼装修标准

一、国际甲级写字楼装修标准: 1.空调系统: ●著名品牌; ●4风机盘管系统或变频空调系统; ●24小时冷冻水供应; ●鲜风供应量不少于30m3/person hour; ●HVAC设计供应量不多于10平方米/人; ●租户独立温控; ●强制性废气排放。 2.电梯: ●著名品牌; ●等待时间不超过30秒; ●每梯服务楼面面积不超过6000平方米; ●电梯速度不低于2.5米/秒; ●设计容量不低于1350公斤; ●高层建筑中电梯分区控制; ●充足的货梯。 3.通信系统: ●楼宇综合布线系统:大厦设垂直光纤主干,水平布线采用三类及五类线; ●多种形式的接入服务; ●电脑接地。 4.供电系统: ●高低压两路供电; ●电量设计为每平方米40-90伏安; ●紧急后备电源保障大厦基本设施及租户信息系统正常运作。 5.照明:

●在大开间情况下不低于500LUX桌面照明; ●全自动的喷淋,烟感,和报警系统; ●24小时热水供应。 6.控制系统: ●知名品牌,全自动的大厦控制系统; ●数字式或模拟式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与大厦控制系统联接。 7.楼宇结构: ●不低于 2.6米; ●楼面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楼层使用率在分租情况下不低于70%; ●大开间,无柱式设计,细分灵活; ●楼层无黑房; ●间墙至主墙距离不低于9米; ●楼层公共水房; ●租区内管道预留; ●每间坐厕服务面积不多于500平方米; ●楼层设行政卫生间; ●不少于80个位每10000平方米楼面面积; ●承重>300kg/m2 gross; ●优质玻璃幕墙或大理石/铝合金板材; ●不低于四星级酒店的装修标准。 8.其它因素: ●有经验,有信誉的业主; ●业权统一或大部分统一,只租不售; ●单一用途或单楼单用; ●国际水平的物业管理服务; ●高品质的租户组合,并有国际性的旗舰客户; ●交通方便;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己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长乐府小区商铺 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各位业主或承租人顺利进行室内外设计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章现象,损害公共利益及因装修影响毗邻商户的正常工作而引起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各业主或承租人和装修公司依据本规定进行装饰装修。 一、装修工程申请程序: 1、装修申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须在装修前10天向物业管理部申报,应提交: ①详细填写的装修申请; ②装修方案: a. 施工图纸:电路改造图、消防设施改造图、监控设施改造图、铺位改造图等平、立面图; b. 地面、顶面设计资料; c. 卫生间等的给排水及防水系统; d.整体用电负荷; e.广告位:安装所需提供尺寸、重量、所用材料规格、用电负荷、承重、安装位置等。 ③业主/承租人必须将消防相关材料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并得到书面批准的消防许可证。 2、交纳装修保证金及管理费。 业主需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及装修监督管理费,用以保证施工期间不损坏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按照已批核的图纸方案进行施工,并符合本协议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 各项费用如下: ①业主/承租人缴纳装修保证金: 100㎡以下5000 元/户(大写:伍仟元整) 100㎡--200㎡7000 元/户(大写:柒仟元整) 200㎡以上10000 元/户(大写:壹万元整) ②持商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底)在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施工人员在商城内必须佩戴出入证。 3、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相关人员随时进入施工现场检查,业主或承租人和装修公司应积极配合。 4、装修完工后,业主或承租人应及时告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对装修是否符合装修申请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验收。 5、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装修工程经物业公司验收符合要求,装修完六个月内无相邻业主投拆的,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0装修须知 为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任何进入礼宴中心的装修施工作业,须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1.1装修时间 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7:00至19:00,超过该时间需向项目部申请施工,届时楼层水、电供应停止供应。 2.0施工人员管理 2.1行走路线 所有施工人员由专用通道出入。 2.2戴证 出入礼宴中兴与礼宴中兴施工期间须佩戴项目办统一制作的《施工证》。 2.3禁止到非施工现场逗留,不得在楼层里喧哗、打闹、随地吐痰。 2.4禁止在大厦内煮食、饮酒、留宿。 2.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厦,油漆料或易燃品入场时应主动向申报,并安排专人保管,放在指定位置。 2.6携带物品出厦时,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出厦单经登记后方可放行。 2.7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如发现有随地便溺的行为,将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2.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将处以500元罚款。 3.0施工材料管理 3.1材料进场应提前与项目部预约,以便协调安排货梯使用。 3.2材料进场时必须从专用通道进入,使用货梯运送上楼。材料超长超宽而无法运输时,要按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上楼。运输途中应注意爱护电梯及现场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3如需对材料进行截短,装修单位须使用施工管理人员确定。工作完毕之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4.0按图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批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木质隔断必须涂3遍防火涂料。 4.2如有新增、变更的施工项目应及时沟通,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施工。 5.0施工注意事项 5.1施工中,如有噪音过大、粉尘、异味等施工喷漆作业时,提前通知,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在非装修区域、公共走廊或消防楼梯里施工作业。 5.2装修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护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卫生,如发现卫生间及公共走廊有污损及破坏现象,应承担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的责任。 5.3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易燃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若装修垃圾去向不明,项目办将视为施工方把垃圾丢弃施工现场。对

甲级写字楼交房标准参考

甲级写字楼标准 写字楼交楼(装修)标准举例 ?写字楼交楼标准(装修标准),一般分为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两部分。交楼标准一般作为合同要件一并写入合同当中。办公区域的装修主要包括办公室天花、地面、外窗、通讯等方面;公共区域包括大堂、电梯厅、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等方面。从目前市场上来看,除部分硬件外各写字楼交楼(装修标准)标准基本类似,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与细化,相信发展商在细节上会继续下功夫,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大堂:高档大理石地面,墙面大理石,钢拉索点式玻璃幕墙,带喷沙条钢化夹胶玻璃天蓬。 ?电梯间:地面、墙面大理石,大理石门套,艺术天花吊顶,高级灯饰。 ?公共洗手间:高级铝板天花,高级瓷砖地面、墙面,高档卫生洁具。 我们从硬件设施、装饰装修、商业配套、及软件服务四个方面对甲级写字楼的标准进行了初步归纳: 一、硬件设施 目前市场上的甲级写字楼硬件方面分以下几个方面,特点是体现科技与创新。 1. 建筑类型:框架或钢结构,抗震在8级地震以上; 2. 办公空间:能提供可灵活分隔适应各种变化的办公空间; 3. 标准层高:室内净高2.6m以上(楼层吊顶后净高); 4. 标准承重:楼板承重在2.5KN/m2以上; 5. 供电系统:双路供电(配备后备电力供应设施),办公面的供电容量在 80W/m2以上; 6. 空调系统:国际知名品牌中央空调系统,用户能根据自我要求调节室内温度、湿度,空调系统充具有分区域控制能力,新风量在30立方米/人/小时以上; 7. 电梯:国际知名品牌,每部电梯服务面积小于3900平方米/吨·台,候梯时间不超过30秒钟; 8. 停车位:每60~90平方米出租面积提供1个机动车位,并实现智能化高效管理; 9. 供水系统:24冷热水供应,并有中水处理系统; 10. 智能化系统 :达到5A级标准; 办公(OA):预留OA电力负荷50VA/m2以上,办公室OA布线采用网络地板或地面线槽;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9933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Residential decora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屋产权、省市家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城市的整体规划等有关管理规定,所以对您的房产装修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为确保您和本小区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住户)应严格按照申报并经批准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装修,应委托具备装修施工资质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二、装修申请 业主(住户)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

三、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上报管理处(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同时交纳装修管理的有关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标准》。 2.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装修施工(详见附一)。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切实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商户管理手册

商户进场及装修 管理手册 目录 一、商户进场手册 二、商户进场手册附件 三、装修手册 四、装修手册附件 一、商户进场手册 1.目的 明确对商户的进场及装修管理实施控制的职责、方法和要求,以确保商户顺利而有秩序的进场及装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窗户的进场及装修管理。 3.职责 招商部负责进场管理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财务部负责收取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工程部负责进场、装修有关工程方面的监督管理等。 保安部负责对进场、装修的人员物品的出入管理及消防、安保的管理等。 4.工作流程

鉴定《商业、物业管理公约》 收取商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确认无误后,与商户签定《商户、物业管理公约》,并填写《商户进场登记表》,并根据《商户进场登记表》上的要求,收取商户提交的相关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复印件上需商户加盖公章,以备物业公司留档存查。 向商户发放《缴费通知书》、《进场手续书》等。 预交费用 商户持《缴费通知书》、《进场手续书》在规定期限内来我公司财务部预交物业管理费(一年)、商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财务部留存《缴费通知书》。 至招商部领取《装修手册》、《装修申请表》等,留存《进场手续书》。 房屋交接验收 招商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与商户一起交接其所承租区域,登记水、电、气三表底数,双方在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商户二装的管理及流程 具体内容参见运作规程《装修手册》。 二、商户进场手册附件 1、商户进场登记表 2、进场手续书 3、缴款通知书 4、商户装修申报资料清单 5、装修区域开工之前交接表 三、装修手册

第一章装修程序 所有窗户在商业中心的装修工程开始前,必须按照本公司物业部装修程序办理有关的手续,在经过物业部审核,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按审批盖章签字后的方案施工。商户须指定设计单位及装修公司负责其室内装修,方案外的增补与修改工程须通知物业部并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装修施工流程图 1 2 3 件: 4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已经对于房屋进行了联合确认验 收: 5装修施工方案物业部审核同意,施工单位与物业部签定了《装修管理协议书》、《装修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装修施工保洁责任书》、 《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并且物业部开具了《装修施工许可证》。 6商户的装修方案已经消防部门审批合格。 三装修咨询

酒店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详细]

XX酒店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二、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三、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2、工作人员外出需要向领导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并在综合部备案。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复印件整理归档。

商户装修管理制度

商户装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商户装修管理和服务,确保装修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使得对进场各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确保房屋装修及使用安全,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商业区域商户新进场装修及二次装修的管理。 三、装修管理职责划分 (一)商管中心商管部职责 1.负责跟进商户装修方案的提交,跟进审批结果,如方案出现较大争议时,应组织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确定装修方案。 2.商户装修效果图的审核,需经商管部、集团运营部、集团商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实施。 3.对装修过程的监督巡视(装修进度及装修效果),并在装修过程中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4.装修前项目商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方进行施工要求培训,装修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装修期间负责监管施工进度,商户装修效果,周边商户关系协调。 6.负责对装修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7.项目无商管部的地区,由项目物业部组织人员代理商管部职责。 (二)物业中心项目物业部职责 1.客服组 (1)负责商户进场装修手续的办理。 (2)开工许可证工本费、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及建渣清运费的收缴、装修押金的退还。 (3)装修资料的归档。 2.秩序维护组 (1)负责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的检查。 (2)装修材料、物品的进出、人员出入的控制。 (3)装修如需改动消防,需协调维保单位进行配合。 (4)对装修建渣的堆放及装修现场施工人员车辆的监管。 3.工程组 (1)负责商户装修图纸的技术审核,保证装修符合场地工程条件,确保安全。 (2)按照商户装修现场管理要求,对装修现场进行直接监管,按照商户提交的施工进度排期表进行有效监督(土建、木作、电力线路、防水、给排水等),并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隐蔽工程等进行监督管理。 四、装修方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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