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合集下载

法律的效力与实效概念辨析

法律的效力与实效概念辨析

作者: 程刚[1]
作者机构: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广州510420
出版物刊名: 社会科学辑刊
页码: 105-107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4期
主题词: 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法的拘束力
摘要:法律的效力,就其本质而言不是法律的拘束力,而是法律成其为法律的资格。

因此严格和正确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和实效的关系,并非指法律的拘束力与其实效的关系,而是指一条规则是否具有法律的资格或身份与它是否得到实际遵守之间的关系问题。

就此而言,一条法律是否具有效力取决于它所属的那个整体法律制度是否具有实效,即整体意义的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的基础和前提。

但另一方面,一条法律在具体层面是否具有实效,则不影响它的法律资格,即具体意义的法律实效则与它的效力互不相干。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作者:李怡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02期提要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法律实施、法律效果皆有不同,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主要有立法及法律环境因素,制定法本身的因素和整体因素。

对法律实效等的研究,可找出法律实施的不足,推动我国法治进程。

关键词:法律实效;相关概念;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的价值实现于法的实施过程中,现实生活中法的实施状况影响着法的功能的实现和目的的追求。

法律实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在实际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并由此实现法的目的、法的功能的程度和状态,是文本上的应然效力向生活中的实然效力的转化。

一、相关概念及其比较(一)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一定的空间、时间、对象和事项四纬度中的国家强制力,表示法律自身存在的约束力,属于思想的、静态的应然范畴。

而法律实效是描述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所达到的状况,属于现实的、动态的实然范畴。

首先,法律效力是实现法律实效的基石,法律如果无效力,也无法实现法的功能与目的,谈何法律实效;其次,法律的制定目的就是追求实际的效力,无法律实效,法律效力即被架空。

实效是效力的一个条件,法律须由应然转化为实然,才称有效力;再次,二者是起源与总结的关系,法律效力是法律运行的准备阶段,法律实效是前者的演化模式,是法律运行的实现阶段。

法律创制是对现实权利义务的第一次分配的话,法律实施是对已分配权利义务的第二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是立法者意图的表达,经过第二次分配,才能实现意图。

衡量和判定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优劣,同样要考虑创制的法律是否在运行过程中发挥了效力,实现了立法目的,实现的状况程度如何。

民众反对无法的状态,同样也反对有法而无实效的状态。

(二)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过程,主要有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

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目的、实现法律功能的必由之路。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效的区别在于,前者侧重的是过程及人的活动,而后者侧重于实施的状态、结果。

第七章: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第七章: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确定法律的效力层次需要遵循原则
(1)宪法至上原则。 宪法至上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5)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第二节 法律的效力范围
(三)社会条件 首先, 首先,法律实效的实现必然是在一定的法律制度 下完成的,法律制度的整体有效性是法律实效的 下完成的,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其次, 其次,法律实施是人类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组 成部分之一, 成部分之一,法律实效的实现除了依赖法律制度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历史 文化传统以及科技发展水平等其他社会条件的影 响和制约。 响和制约。
二、法律效力的来源或根据
(一)逻辑的效力观:实证主义法学 逻辑的效力观: 伦理的效力观: (二)伦理的效力观:自然法学 事实的效力观: (三)事实的效力观:社会法学 心理的效力观: (四)心理的效力观:现实主义法学
三、法律效力的层次
影响法律效力层次的因素主要包括 法律的制定主体。 (1)法律的制定主体。 (2)法律的制定时间 法律的适用范围。 (3)法律的适用范围。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 活动来实现。 活动来实现。 其次, 其次,法律实效所反映的只是法律实施的 实际结果, 实际结果,它并不必须表明法律实施所产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再次, 再次,从法律实效实现的实际过程的微观 角度来看, 角度来看,它表现为现实社会中有关主体 自觉活动的结果。 自觉活动的结果。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威性以及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

法的效力指的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力的特性,即人们普遍认可的一种约束力。

法的实效则指的是法律在实际应用中是否能够起到预期的效果。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我将从不同角度给出一些例子。

在以下例子中,我们会看到法律的效力和实效在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保护公民权益是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法律的效力,公民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并且得到维护。

例如,在劳动法中,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如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和社会保险等。

这些法律规定的效力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会被侵犯,并提供了维权的途径。

如果法律实施得当,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公正的赔偿和再平衡的机会。

另一个例子是法律的效力对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法律对于维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交通法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法律对于交通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了道路上的秩序和安全。

如果没有法律的效力,人们可能会随意驾驶并违规行驶,从而导致事故和其他交通问题的频繁发生。

通过强制力和制定相应的处罚,交通法规确保了道路秩序的实施,保障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法的实效也在经济领域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制定和执行贸易法律,国家可以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鼓励经济发展。

例如,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有效地鼓励了科技创新和商业竞争力的提升。

它保护创新者的知识产权,鼓励他们投资于创新活动,从而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另一个例子是反垄断法律的实施。

这些法律确保了市场上的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保护小型企业并鼓励市场创新。

当然,在现实世界中,尽管法律有着强大的效力和制定的意图,但实际上往往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限制。

法律实施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法律本身的质量和适用性,还取决于执行机构的能力和公民的遵守程度。

如果法律存在缺陷,或者执行机构无法有效地履行职责,法律的实效就会受到影响。

法理学 第十五讲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法理学 第十五讲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五法律效力的层次及法规范冲突适用规则法律效力的层次即法律效力的位阶或登记指一国法律体系的各种法律渊源中因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和适用范围不同所导致的效力等级上的差异
第十五讲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中南大学法学院 周刚志
一、 法律 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多层内涵: 第一,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第二,司法判决、行政处理决 定的效力,如既判力。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当 事人的拘束力。 (二)法律效力的法理界定: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处于一定 时间、空间和事项中的人所具 有的国家强制作用力。
(五)法律效力的层次及法规 范冲突适用规则 法律效力的层次即法律效力的 位阶或登记,指一国法律体系 的各种法律渊源中,因规范性 文范冲突适用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二、 法律 实效



(三)法律效力的来源 形式本源:国家意志及其强制力的 保障。 实质来源:法律规范本身的合规律 性与合目的性,此即合理性。 (四)法律效力的范围 法律效力的范围,即法律的生效范 围,指法律规范的作用力所触及的 对象、空间和时间。 法律效力包括对象效力、空间效力 和时间效力。 有学者认为,法律效力还包括事项 效力。
(一)概念内涵 法律实效,是指法律在时间、 空间、对象、事项等方面实际 发生的拘束力和影响力。 (二)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属于“应然”与“实然”的关 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范未 必具有法律实效,不具有法律 实效的法规范可能依然具有法 律效力。 所谓“选择性执法”问题:严 苛立法、普遍违法和选择性执



(三)影响法规范之法律实效的几 个主要因素: 第一,体制因素。 第二,主体因素。 第三,社会因素。 (四)如何使法规范具备法律失效 第一,立法前的经济分析与社会调 研。 第二,立法后评估。譬如:美国 1919年第18条修正案即禁酒令,实 施多年后于1933年的第33条修正案 所废止。 第三,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作者:陈阳来源:《锋绘》2019年第02期摘要: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一直以来就是学术界研究讨论的重点。

法的效力是法的实效的灵魂,当一部法律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进一步探讨是否会产生法律实效,否则,这部法律只是空泛泛的文字介绍,缺乏精神层面的内容。

一个国家只有法的实效取得实效之后,才能达到法治国家所追求的稳定、和谐,综合国力才能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才会提高。

关键词:效力;实效;规范;监督1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涵义作为法学理论的一个基本而核心的问题——法的效力,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探讨的热门话题。

所谓法的效力,就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约束力。

法通过其效力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

法治社会急速发展的今天,法不应该只是法律条文的罗列,而是应当对人们有强制力、拘束力,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法。

换言之,如果法失去了对人们的强制力和约束力,那么再去谈法授予人们的权利和对人们所设定的义务便是毫无意义的。

法的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现实生活中中被人们遵守、适用的情况。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引文人们的遵守、执行和适用从而得到了灵魂,此时,法的实效已经不单单是法律自己的内在属性,更是法律效果的社会延伸,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活动带动其实现。

最后,从法的实效所产生的微观角度看,它表现为社会生活中的有关主体自觉活动的结果。

2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的关系2.1 联系首先,法的实效是以法的效力的存在为前提的,其次,法的效力也离不开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的效力实际存在的一个重要体现。

2.2 区别首先,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属于“应然”的范畴,法的实效是指法律实际实施的结果,属于“实然”的范畴。

其次,法的效力主要是依赖于法律形式的有效性,而法的实效主要是依赖于主体的自觉活动。

最后,对同一法律而言,法的效力是一定的,而法的实效则是一个变量。

3 我国现阶段法的实效的现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法治开始飞速发展,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法的效力指的是法律在社会中具有的一种形式上的威严和权威,而法的实效则指法律在实际执行中所起到的作用和效果。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是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二者的结合才能真正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的实现。

下面我们将从不同角度列举一些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1.刑法的效力与实效刑法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其效力和实效直接影响着刑罚的适用和犯罪行为的预防。

-效力方面:刑法明确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性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根据法律的规定,执法机关、法院等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进行相应的追诉和判决。

-实效方面:法律的实际执行情况直接决定了刑法的实效。

例如,在一些国家,刑法执行严厉,犯罪分子会被迅速、严厉地惩罚,从而有效地威慑潜在犯罪者,降低犯罪率。

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家庭稳定的一种法律,其效力和实效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正式管理和指导。

-效力方面: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离婚的程序、财产的处理等,依法结婚的夫妻享有合法的夫妻权益,有相应的法律保护。

-实效方面:婚姻法的实效取决于政府部门和法院的执行情况。

例如,在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和法院会根据婚姻法对婚姻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保障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3.劳动法的效力与实效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法律,其效力和实效体现了对劳动关系的正式管理和保护。

-效力方面: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劳动条件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实效方面:劳动法的实效取决于政府部门和劳动监管机构的执行情况。

例如,在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和劳动监管机构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交通法规是管理道路交通、维护行车安全的法律规定,其效力和实效直接关系到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效力方面: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驾驶行为的规范、交通信号的使用、驾驶执照的获得等,保障行车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作者:孙思佳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01期关键词:法的效力;法的实效;效力范围1.法的效力1.1法的效力概念关于法的效力国内外理论界或通过学术论文作了许多不同的界定。

实证主义法学派的“逻辑观念”认为法的效力就是国家的约束力,这种界定主要是以法的规定性和国家的强制性作出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自然法学派的“伦理的观念”认为法的效力最终是法的道德约束力,这种效力观是从法和道德的关系中作出的;[1]社会法学派的“事实的观念”认为法的效力就是法对社会成员的实际或事实上的约束,这种界定是从动态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其结果显示的实效考察作出的;现实主义法学派的“心理观念”认为法的效力取决于法施加给人们心理上的影响和人们接受其约束的心理态度,这是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界定的。

纵观各学派的观点,我更倾向于国内学者张文显老师的观点,认为法的效力泛指法的约束力。

[2]1.2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任何人、在任何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内有效,从而发挥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包括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法的空间效力和法的时间效力。

1.2.1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在大多数教材中都称之为“对人的效力”。

但是马克思明确说过这是不准确的,他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

”[3]由于各个国家立法原则不同,大体遵循以下四种原则:“属人主义”:即法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国籍为准,适用于本国人,不适用于外国人。

具体内容包括:本国人无论是居住在国内还是国外,本国法律均有效;外国人即使生活在本国领域内,也不适用本国法。

“属地主义”:即法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地域为准,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本国法。

而本国人在国家领域外,则不适用本国法。

“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根据,不管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是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

“折衷主义”:即居住在本国领域一律适用居住国的法律,但有关公民义务、民法中的婚姻家庭、继承、刑法中有特殊规定的某些犯罪,一般要适用本国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第一,属人主义原则。 第一,属人主义原则。 第二,属地主义原则。 第二,属地主义原则。 第三,保护主义原则。 第三,保护主义原则。 第四,以属地主义为主, 第四,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 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以下两个方 面:
(一)对我国公民的效力 我国《宪法》 33条规定 条规定: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 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 律平等。 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权利, 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 务。”
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 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包括我国在内的 现代多数国家一般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现代多数国家一般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与“有利追溯原 则”。
五、法律的空间效力
(一)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法律 (二)在特定地区范围内有效的法律 (三)在我国领域外有效的法律 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四)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 国际惯例的空间效力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一)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 (1)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 法律自身明文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2)法律自身明文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或者具备一定条件时开始 生效。 生效。 (二)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 新的法律公布后,原有的法律即丧失效力。 (1)新的法律公布后,原有的法律即丧失效力。 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告旧法律作废。 (2)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告旧法律作废。 (3) 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而无延期规定的, 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而无延期规定的,该法律即自 行停止生效。 行停止生效。 (4)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决议或决定等文件宣布废止某 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这些法律即停止生效。 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这些法律即停止生效。 法律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行失效。 (5)法律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行失效。
(三)社会条件 首先, 首先,法律实效的实现必然是在一定的法律制度 下完成的,法律制度的整体有效性是法律实效的 下完成的,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其次, 其次,法律实施是人类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组 成部分之一, 成部分之一,法律实效的实现除了依赖法律制度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历史 文化传统以及科技发展水平等其他社会条件的影 响和制约。 响和制约。
三、法律对事的效力
第一,法律对事的效力应以法律明文规定 第一, 为限, 为限,即法律仅对法律所规定的事项发生 效力,而不适用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事项。 效力,而不适用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 第二,确定法律对事的效力还要遵循以下 两项原则, 两项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和一事不二 罚原则。 罚原则。 (与对同一违法行为并处多种处 罚并不矛盾 )
第三节 法律实效
什么是法律实效 法律实效, 法律实效,一般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 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被执行、 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被执行、适用和遵 守的状况,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守的状况,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人们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按照法律规定的行 为模式去行为,法律从而被实际遵守、 为模式去行为,法律从而被实际遵守、执 行和适用。因此, 行和适用。因此,法律实效实质上已经不 是法律自己的内在属性, 是法律自己的内在属性,而是法律效力的 社会延伸。 社会延伸。
(二)主体条件 首先, 。首先,法律实施主体对有关法律达到一 定的认知水平是法律有效实现的前提条件。 定的认知水平是法律有效实现的前提条件。 其次, 其次,有关主体的良好的法律意识既是法 律得以实际实施的基本条件, 律得以实际实施的基本条件,又是法律得 以实际实施的关键因素。 以实际实施的关键因素。
确定法律的效力层次需要遵循原则
(1)宪法至上原则。 宪法至上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5)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第二节 法律的效力范围
二、法律效力的来源或根据
(一)逻辑的效力观:实证主义法学 逻辑的效力观: 伦理的效力观: (二)伦理的效力观:自然法学 事实的效力观: (三)事实的效力观:社会法学 心理的效力观: (四)心理的效力观:现实主义法学
三、法律效力的层次
影响法律效力层次的因素主要包括 法律的制定主体。 (1)法律的制定主体。 (2)法律的制定时间 法律的适用范围。 (3)法律的适用范围。
一、含义: 含义: 法律效力总是具体表现为法律对哪些人、那些事、 法律效力总是具体表现为法律对哪些人、那些事、 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效。因此,从效力范 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效。因此, validity)的角度来看, 围(Sphere of validity)的角度来看,法律效 力可以分为四种, 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 力可以分为四种,即: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 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其中, 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其中,对人的效力和对事 的效力先于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的效力先于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后两者只是个 人应当遵守某种行为时其所在的地域和所处的时 间,而一个规范只有在关系到人的行为时才能决 定时间和空间。 定时间和空间。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 活动来实现。 活动来实现。 其次, 其次,法律实效所反映的只是法律实施的 实际结果, 实际结果,它并不必须表明法律实施所产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再次, 再次,从法律实效实现的实际过程的微观 角度来看, 角度来看,它表现为现实社会中有关主体 自觉活动的结果。 自觉活动的结果。
(二)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联系 首先, 首先,法律实效的实现是以法律效力为前 提的。 提的。 其次, 其次,法律效力的实际存在也离不开法律 实效, 实效,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实际存在的一 个条一)法律自身的条件 第一,法律内容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第一,法律内容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体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体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第二, 第二,法律符合和体现一定时期的社会基 本价值观念。 本价值观念。
二、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一)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区别 第一,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 第一,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属于 应然”的范畴; “应然”的范畴;而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 实际实施结果,属于“实然”的范畴。 实际实施结果,属于“实然”的范畴。 第二,法律效力主要依赖法律的形式有效 第二, 性,而法律实效主要依赖有关主体的自觉 活动。 活动。 第三,对同一法律而言, 第三,对同一法律而言,其法律效力是一 定的,而其法律实效是一个变量。 定的,而其法律实效是一个变量。
第七章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第一节 法律效力的概念 什么是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法律效力? 广义的法律效力,泛指法律规范的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 。广义的法律效力,泛指法律规范的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 即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和强制作用。 即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和强制作用。 这一意义上的法律效力,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这一意义上的法律效力,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即凡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即凡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种普 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也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效力,例如判决书、调解书、逮捕证等,都对特定的 件的效力,例如判决书、调解书、逮捕证等, 人和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和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 律对什么人、什么事, 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以及什么时间具有约束 力。
(二)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一是对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 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 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 二是对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 用问题。有关的部门法也已有具体的规定, 用问题。有关的部门法也已有具体的规定,例如 《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刑法》 条规定: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可以适用本法, 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 的除外。 的除外。”
(三)法律的溯及力问题
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 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的法律颁布后, 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是否适用的问题, 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新法律对其生效以前所发 生的事件和行为适用,则该法律具有溯及力; 生的事件和行为适用,则该法律具有溯及力;如 果不适用,则该法律就不具有溯及力。 果不适用,则该法律就不具有溯及力。 一般来说,法律不应当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一般来说,法律不应当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这 一原则始于罗马法并确立于美、 一原则始于罗马法并确立于美、法、德等各国法 并逐步为许多国家所遵守。 律,并逐步为许多国家所遵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