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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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点滴感想——关于理性、法治和民主

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点滴感想——关于理性、法治和民主
树 ,使其生机 盎然。
正所谓学 问学 问,有学 必有 问。 在欣 赏 “ 西方法 律思想 史” 这棵参天大 树的 同时 ,我便产生 了许 多疑 问。 人 的观 前 点虽然博大精深 , 鄙人 却不 完全赞同, 但 或者 说是对 其 中的 某些观 点持怀 疑态度 。主 要从 以下两方 面谈起: 人生 来就有 理性 ? 人生来就 有理性 , 一论 断在近现代, 这 似乎 已经 成为被 般常人所普遍 接受 的真 理。 古希腊斯多 葛学派把人 之 自 然 规 定为理性 , 认为理 性是遍 及 宇宙的力量, 以存在 一种基 所 于 理性 的自然法 , 整个 宇宙 中都有效,自 在 然法 是理 性的法 律 。 洛克认 为:理 性 “ 就是 自 法 ,教导者有 意遵 从理 性 然 的全人类…… ” 0 劳修斯 认为 ,自然法 的存 在是源 于人 的 。格 理 性 ,理性是 自然法 的核 心和基础 。“ 人类的理 性 ”是 “自 然 本性 ”在人 身上 的一种 体现 。 它昭示着公平 正义 、天 赋 人 权、 自由平 等。我 们可 以看 出, 理性 ” 这个 概念 被文艺 “ 复 兴以及启蒙运 动时 期的人 用来表述 “ 自然法 ” 由此可 以 。 推 出一个 观点 , 自然 法= 断 事物的理性 。 于是 理 性是什 判 么 ?人生而就 具有理 性 ?我对这个观 点持怀 疑态度 。 课堂上 在 做 浅谈康德 的演 讲 时我 已经 表达 过我的观 点—— 我否认
学习西方法律 思想史的点滴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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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理 性 、法 治和 民主
程 伶 10 4 ) 0 1 4
( 北方工业火学 北京
摘 要 :从古希 腊到 近现代 ,从柏拉图到 边沁 ,从 自然法学派到功利 主义 分析法学 派,一路走来 穿越过 儿个世纪 这里 无 数思想存碰撞 ,擦 …绚 烂的火 花,使我备受 启迪 。于 是乎阅读和学 习,会 : 有快感 ;思考和发 问,会 让人变得 更加 睿 人更 钳 。本文通过学 习 方 法律思 想史后,针对 两个 问题 ,三 个方面——理 性 、泫 治和 民 ,谈谈 自己的一些愚 见。 关 键字 :胛 性 民 法 治

外国法制史相关书籍读后感

外国法制史相关书籍读后感

外国法制史相关书籍读后感最近读了一些关于外国法制史的书籍,那感觉就像是坐着时光机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发展长河里穿梭,真是一场奇妙又烧脑的旅行。

先说说读罗马法相关部分的感受吧。

罗马法,那可是西方法律的老祖宗。

读着读着,我就觉得罗马人可太聪明了,也太爱较真儿了。

他们对法律关系的界定细致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比如说在财产法里,对于不同类型的物,像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还有各种取得财产的方式,什么先占、添附之类的,感觉就像在玩一个超级复杂的规则游戏。

不过呢,这也反映出他们严谨的思维方式。

罗马法能在古代就发展得这么完备,而且还能一直影响到现代的法律体系,就像是一棵大树,根扎得又深又广,不断地给后世的法律输送养分。

再看看英国法的部分。

英国法那就是个“老顽固”,充满了传统和习惯的味道。

普通法的形成过程就像是一场民间习俗和法官智慧的大融合。

那些法官们就靠着一个个案例,慢慢构建起了庞大的法律体系。

案例法这个东西,有时候真让人哭笑不得。

同样的事情,因为某个细节不同,判决就可能完全不一样。

这就好比你要照着食谱做菜,可食谱里有些步骤写得模棱两可,全靠厨师(法官)的经验和感觉。

而且英国法里那些古怪的术语,什么令状、衡平法之类的,读起来就像在破解密码。

但是,这种基于经验和先例的法律体系也有它的魅力,就像一个老房子,虽然结构复杂又有些破旧,但每一块砖都承载着历史和故事。

还有法国法。

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法律变革那叫一个波澜壮阔。

法国人像是突然觉醒了一样,要把旧的法律体系彻底推翻,建立一个全新的、符合平等、自由、博爱的理想世界的法律制度。

拿破仑法典那可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它简洁明了,把各种法律关系梳理得井井有条。

和罗马法比起来,它更像是一个现代法律的样板,把启蒙思想里的那些理念实实在在地变成了法律条文。

读法国法的发展历程,就像看一部热血的革命电影,充满了激情和理想主义的色彩。

读这些外国法制史的书籍,让我明白了法律可不仅仅是一些枯燥的条文。

它背后有着深厚的文化、社会和历史背景。

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总结

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总结

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总结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法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自然法思想、中世纪的教会法思想、启蒙时代的社会契约论以及现代的法治观念等多个阶段。

其中,严存生对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总结尤为深刻。

本文将探讨严存生对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总结,并就其重要观点进行评述。

首先,严存生认为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自然法思想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重要开端。

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自然法思想认为法律源于人的本性和自然秩序,以理性和普遍性为基础,尊重个体的权利和自由。

这一思想观念为后来的法律思想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对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次,严存生指出中世纪的教会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思想史具有重要影响。

教会法思想强调神圣规范的法律权威,将世俗法律与宗教法律相结合,以服从宗教教义为前提,其中重要的一条认为是教会至高无上的权威。

这种思想观念限制了世俗法律的发展,导致法律制度的僵化和严重依赖于教会的干预。

第三,严存生关注启蒙时代的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通过合意与共同协议来建立国家和法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

这一思想观念对法律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并成为西方法治观念的重要基石。

社会契约论主张的法治观念引导了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并对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四,严存生认为现代的法治观念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重要结果。

现代法治观念强调法律的统治和普遍适用,法律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要以公正和平等为原则。

这一观念的确立为现代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支持,并使法律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和社会公正性。

严存生对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总结较为全面,对各个时期的法律思想进行了较深入的剖析。

他既强调了古希腊罗马时代自然法思想的重要性,又指出了中世纪教会法思想的局限性。

同时,他对启蒙时代社会契约论的评述较为准确,并对现代法治观念的触角进行了深入剖析。

总的来说,严存生的总结对于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发展轨迹和演变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读《西方法律思想史》之感

读《西方法律思想史》之感

读《西方法律思想史》之感纵观历史,西方法律思想是一份瑰丽的文化遗产,具有连续性和创造性,闪耀着无数智者的深邃思想。

只有读了它,才能窥见历史的浩瀚,文明的遥远,祖先的智慧。

要说人文社会科学,言必称希腊,法律亦然,古希腊深受古埃及和古巴比伦古代文明的熏染,以及地处亚欧非环海的地理环境,城邦制度得以兴建并膨胀壮大。

可当不可一世神话般的强大城邦遭受外患内忧的重创和社会变革的呼声时,希腊人开始了对以城邦制度为基础的政治法律现象的思考,由此造就了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以及梭伦,等智者,开始了对城邦制度的反思,对哲学王一人治国与法律治国的思考,对国家政权结构的思考。

其中关于人治与法治的思考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法律篇》中可寻得答案,“我们无法保证国王都是哲学家,也无法保证是哲学家当国王,因此法律是优等治国方案,人治只能是次优方案”,之后的亚里斯多德对法治从“良法”、“守法”进行了较为体系的论述。

当古希腊鼎盛的城邦制度被马其顿征服没落,世界性的压力山大帝国横空出世,但罗马人并没有摧毁古希腊城邦之文明成果,而是像宝贝一样供养起来,将其搬入实践,在法学领域里,自然法思想开始从书本和大脑走向了审判桌,法典编撰兴起,由此产生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和《国法大全》的问世。

如果说古希腊法律文化是精英文化,那么古罗马的法律文化已平民化,此时期,法学研究盛行,法学家阶层极受尊重,法学分类出现,在罗马出现了市民法与万民法,公法与私法之分,更有甚的是五大法学家的著述被查士丁尼大帝宣为适用法的正式渊源。

罗马人对文化的兼容并包催产了世界两大法系之罗马法系的出世,对后来法学发展极为深远。

当横跨亚欧非的辉煌灿烂的罗马帝国日趋衰落,东西分裂,并最终被强悍的日耳曼民族所灭,欧洲中世纪的天空乌云弥漫,教权凌驾于皇权,教皇凌驾于君主,基督教神学变得无孔不入,无处不渗,已独立的法学学科失去独立性,依附于神学,基督教《圣经》,《教父哲学》,《经院哲学》,成为中世纪思想文化的主流,法学虽被异化,但也得于以在神学的寄生下存续下来。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总结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总结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总结这学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采用的是一种与其他课程完全不同的上课模式——读书之后交流自己的心得。

正是因为这种上课的模式,在这一学期中,我有幸读到了许多西方的法学著作。

“西方”指基于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基督教文明上形成的文化现象,地域上包括欧洲和北美。

而“法律思想史”研究的是人类对法律制度的认识的发展史。

虽然法律思想史区别于哲学史、伦理史和政治史,但是又不可避免地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法律思想也需要从哲学思想、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中发掘出来,甚至本身就属于其中的一部分。

西方法律思想史分为以下几个时期: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中世纪的法律思想、近代的法律思想、19世纪的法学流派和20世纪的法律思想。

每个时期的法律思想主要是通过各个时期的法学家的著作体现出来。

由于时间有限,我只读过有关前三个时期的书籍,以下仅就这三个时期法学家的著作中的法律思想作简要的说明。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一、古希腊时期。

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的发源地。

古希腊出现的大量关于法律与正义的观念与思想,影响着当时的法律制度的形成于发展,并且在古罗马、中世纪及近代的思想中得以继承和发展,成为西方法律思想的重要渊源之一。

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苏格拉底、伊壁鸠鲁、斯多葛、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主要的代表作品有《理想国》、《法律篇》、《政治学》。

《理想国》里柏拉图以苏格拉底之口通过与其他人对话的方式设计了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即可以达到的理想国。

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因此理想国的统治者必须是“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的哲学家。

人类追求的正义与善就是柏拉图理想国的主题,他认为国家、政治和法律要朝向真正的存在并与人的灵魂相关才有意义。

他认为绝对的正义在神那里,这正好印证了对话结尾的宣言,“让我们永远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

《政治学》探讨了国家的起源、本质和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这些重要的政治理论问题。

外国法制史读后感

外国法制史读后感

外国法制史读后感读外国法制史就像一场奇妙的穿越之旅,我跟着那些古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故事,在不同的国家和时代里穿梭,那感觉就像是在翻一本超级有趣又充满神秘色彩的历史大书。

再到古希腊,那是一个充满智慧和民主光辉的地方。

他们的法律和他们的哲学一样迷人。

雅典的民主制度下的法律,让公民都能参与到政治和法律事务中来。

我就想象自己是一个雅典公民,穿着长袍,在广场上和大家一起讨论法律的制定和审判案件。

不过呢,这种民主也不是完美的,毕竟那时候只有成年男性公民才有这些权利,妇女、奴隶和外邦人都被排除在外。

这就像一个漂亮的蛋糕,外表看起来很诱人,但只有一部分人能吃到。

古罗马就更不用说了,那可是外国法制史上的超级巨星。

罗马法的影响就像一张巨大的网,几乎覆盖了整个欧洲甚至更远的地方。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就像是一个法律的进化史。

从最初的习惯法到后来的成文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每一步都反映了罗马帝国不断扩张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我读的时候就在想,罗马人怎么这么会搞法律呢?他们的法律概念超级细致,什么物权、债权之类的,感觉就像把社会关系都拆成一个个小零件,然后用法律把它们组装起来。

而且罗马法的很多原则到现在都还在用,就像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寿星,还一直在现代社会发挥着余热。

中世纪的欧洲法律就有点像一个大杂烩。

教会法和世俗法相互交织,就像两根绳子拧在一起。

教会法那时候权力可大了,管着人们的灵魂,还对很多世俗事务指手画脚。

比如说婚姻,教会法规定了很多关于婚姻的规则,什么近亲不能结婚之类的。

那时候的人要是想结婚,还得先看看教会同不同意呢。

不过这种教会法和世俗法的交织也让欧洲的法律发展变得很复杂,就像走迷宫一样,有时候都分不清到底是宗教信仰在主导还是世俗权力在起作用。

英国的普通法也很有特色。

它的判例法传统就像是一棵大树,不断地生长出新的枝叶。

法官们就像园丁一样,通过一个个的判例来修剪和塑造这棵大树。

普通法的发展是一种渐进式的,就像小步慢跑一样,慢慢地适应社会的变化。

外国法律史读后感

外国法律史读后感读完外国法律史,就像是在法律的时光隧道里逛了一圈,那感觉真是又新奇又复杂。

一开头接触到的古埃及法律,就像是从古老沙漠里挖出来的神秘宝藏。

那时候的法律和宗教、道德啥的都混在一起,就像一个大杂烩。

比如说,法老的话就是法律,这让我觉得他们那时候的法律特别简单粗暴。

不过再想想,在那样一个古老的社会,大家可能就需要这么一个绝对权威来维持秩序。

而且古埃及法律里对财产继承、婚姻关系这些方面的规定,虽然很原始,但也能看出人们开始对社会关系有了规范的意识。

然后就是古希腊的法律了,这可就有趣多啦。

古希腊的城邦那么多,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法律,就像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小规矩一样。

雅典的民主法律制度简直就是当时的一股清流啊。

公民大会能参与立法,大家都能在公共事务里说上话。

这在当时可太先进了,感觉那时候的雅典人走在了潮流的最前端。

这种民主也有它的问题,就像我们现在知道的,它的民主只是少数成年男性公民的民主,妇女、奴隶啥的都被排除在外。

这就好比是一场只邀请了部分人的豪华派对,虽然在派对里的人玩得挺嗨,但派对外面的人就只能干瞪眼了。

再往后看,中世纪的欧洲法律就有点像是被宗教绑架了。

教会法的势力超级大,到处都是教会的影子。

宗教裁判所那可是让人闻风丧胆啊,只要被怀疑是异端,那就惨了。

这时候的法律感觉失去了一些公正性,更多的是为了维护教会的统治。

在这种黑暗中也有一些曙光,像城市法和商法的兴起。

这些法律就像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小草,代表着新兴的商业阶层开始为自己争取权益,慢慢地改变着法律的格局。

到了近代,启蒙运动就像一阵春风,吹醒了法律发展的新方向。

孟德斯鸠、卢梭这些大思想家提出的三权分立、社会契约论啥的,简直就是给现代法律奠定了理论基础。

就像给造房子画了个超级棒的设计图一样。

各个国家开始根据这些理论来构建自己的法律体系,比如美国的宪法就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

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就像三个小伙伴,互相制约,谁也不能太任性。

徜徉在法律的理想与现实之间——读陈金全先生《西方法律思想史》有感

摘要:近日,为完成《法理学》课程讨论的准备,我去图书馆查找资料,找来几本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书,陈金全先生的大作《西方法律思想史》映入了眼帘。

本来只是为了查找自然法学派的法律思想,完成讨论的任务,不料陈先生的文章很吸引人,禁不住把《西方法律思想史》通读了一遍。

随着阅读的章节的增多,查找资料的初衷在阅读的过程渐渐隐退,激荡在心中的是一些思想上的涟漪,阅读在一定意义上变成了享受与思考。

关键词:理想与现实法律优秀的思想,闪现着人性的灵光。

纵观西方自然法学派思想内容的变迁,我们始终可以看到人性的光辉闪耀在思想变迁的路径上,即使是在黑暗的中世纪,宗教神学仍然不能阻挡自然法学家对人性的尊重和呼唤。

优秀的思想,即便是在人类历史上一闪而过,即便是遭到疯狂的围堵和打压,甚至是从一提出就带有自身无法克服的顽疾,都显示着对人性的尊重和张扬。

西方思想世界如此,东方思想世界也是如此。

无论是儒家的仁、义、礼、智、信,还是王阳明的“仁者,心动”,都始终以人为起点观察世界,又以人为终点理解世界,关注人、理解人,也就是古希腊的那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

无论世界如何发展,生产力如何发达,科技如何进步,世界始终是人的世界。

离开对人的理解和尊重,思想就像游魂野鬼,无处附着;离开人,也无所谓思想,更遑论优秀的人类思想。

优秀的思想,是人类精神文化的家园。

无论我们走多远,离开了多久,家总是要回的,那是我们的港湾。

阅读陈金全先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沿着从古至今的思想历史脉络前行,总能在后人的思想中看到前人思想的影子,比如社会契约的思想,从古希腊时期就可以看到它的雏形。

亚斯贝斯说,“人类一直靠轴心期所产生、思考和创造的一切而生存,每一次新的飞跃都回顾这一时期,并被他重新点燃。

”思想是文化发展基础,也是文化的积淀,既是文化起点,也是文化的归宿。

恩格斯也说,“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几乎可以发现以后所有观点的胚胎、萌芽”。

优秀的思想就像是黑夜里闪现在天空中的星星,不仅可以在隐隐约约中指引着人类的航程,又可以在人类迷失的时候给以正确定位。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我最近有幸阅读了一本名为《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书籍,这是一本全面介绍西方各个时期法律思想演变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西方社会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思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启示。

这本书详细评价了西方各个时期的法律思想。

从古希腊、罗马时期,中经中世纪的神权统治,到近现代的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每个时期的法律思想都被单独成章,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我从中感受到了西方社会对法律的高度重视,以及法律思想在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我被书中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深入探讨所吸引。

在西方社会,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一个核心议题。

书中详细讨论了自然法、实证主义等思潮对此问题的看法和争议,也介绍了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这使我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也引发了我对自己原有观念的反思。

再者,书中对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古至今,西方的法律思想一直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书中展示了这些变化背后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以及众多思想家们的贡献。

这使我认识到了法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步的。

阅读《西方法律思想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体系,也启发了我对法律和道德、历史与现实等问题的思考。

通过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史,我对西方的法律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更加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观念。

这对我未来学习和工作都大有裨益。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著作。

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部完整的西方法律思想发展史,而且也为我们揭示了法律背后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西方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思想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也对我自己的法律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律是什么?这是每个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都必须面对和了解的问题。

在《西方法学初步》一书中,作者从不同角度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为读者提供了认识和理解法律的重要框架。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后感 原创

西方法律思想史作者:徐爱国,李桂林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书籍类型:历史、理论主旨:古希腊罗马到20世纪的观点、思潮和学派以及发展的规律。

【“思想”是指人的意识形态,它区别于历史之制度,它的特点是具有历史性,但又超越历史,制度趋向于唯一性,思想则趋向于多元的假定性。

“法律思想”是将思想的研究界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它区别于哲学史、伦理、政治史。

“西方”是指它基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基督教文明形成的文化现象,在地域上主要包括欧洲和北美。

】写作角度:作者分别从西方古代法律思想、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到19世纪哲理法学、分析法学、历史法学三大法学派别再到当代西方五大法学派别入手,记述了整个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评分:8.5分;此书内容完整、简略得当,读完受益还是很大,但是部分内容可能稍有晦涩。

意义:1.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历史、理论基础,读完此书可以增加对部门法的理解;2.有利于提高法律实践水平,很多世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都受到西方法律思想的影响。

3.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西方法律思想史来源于法学经典,它能启迪智慧,引发思考。

作者的观点:1.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为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这一阶段的重要理论主要包括国家起源论、政体分类、正义论、自然法理论、人治法治理论,主要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西塞罗、一些罗马思想家。

2。

中世纪:这一时期的神学法律思想、自然法理论、实在法理论、法律分类理论对后世都有很大的影响。

中世纪晚期发生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运动,君主论、注释法学应运而生。

西方法律传统在中世纪的晚期的特殊的即使背景下得以生成。

3、近代法律思想:这一时期主要是文艺复兴的一些理论和古典自然法学,它对近现代法律制度有着直接的影响。

主要理论有:自然法理论、社会契约论、民主法治思想。

4.19世纪法律思想:它是西方法律思想的成熟期,主要有哲理法学、功利主义和分析法学、历史法学和其它法学派。

每个学派都从自己的角度对西方法律现象进行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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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上课感想
10法三李宏灿201030840314
首先很荣幸能够再次选到唐老师的课,我觉得相遇就是缘分吧,虽然很多同学都选了这门课,不过不是有没选的吗,所以能够在同一间课室上课也是一种缘分。

然后是《政府论》这本书,这本书是法律人都应该去读的书籍,我还记得老师说过,现在学生很奇怪,看书的时候不看这本书是否有价值意义,要看它薄不薄,只有薄才会有继续看下去的动力。

呵呵,不得不说《政府论》这本书的确是很薄,但是它的内容却很精华。

或许大家都是能够纳须弥于芥子,把大道理轻易地概括出来。

《政府论》这本书论证了政府存在的理由,还有它的严密的逻辑推理论证方式也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最后是书本的讨论。

我觉得这样的讨论是很好的,因为“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每个人对一本书的看法也是不同的,老师组织的讨论给予我们讨论的平台,使得我们能够和同学一起讨论自己对书本的理解,能够在相互比较中认识自己的不足,也可以知道别人的看法,有利于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进步。

所以我认为这样的讨论还是非常需要的,我觉得应该一直延续下去,因为现在看书的人越来越少,写书的人越来越多,老师多组织一下我们读书也是一件好事。

让我们能够接触更多好书,和更多的人交流读书心得。

再次感谢唐老师一个学期为我们付出的心血,感谢您推荐了一本好书给我们,感谢您为我们做的一切一切。

希望有幸能够再次听到唐老师的教导。

其实大一以来就有幸听到唐老师的教诲,从中国法制史到罗马法,外国法制史直到现在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都是唐老师的课程。

大三以后就没有唐老师的课程了,还是有一点不舍的感觉。

虽然唐老师您对待我们比较严厉,我们私下里也曾抱怨过,不过我们清楚您的课程是有意义的,我们也真正的学到了很多,真的很感谢唐老师的教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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