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
农村土地政策

农村土地政策引言农村土地政策是指针对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作为中国人口的大部分所在地,农村土地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政策的意义、目标以及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介绍。
农村土地政策的意义农村土地政策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农村土地政策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其次,农村土地政策还可以平衡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降低农民对城市的向往,减少农村人口流失。
此外,农村土地政策还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效益和生活质量。
农村土地政策的目标农村土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政策应该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确保农民有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和流转权,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土地政策应该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3.平衡城乡发展:农村土地政策应该促进城乡经济的均衡发展,减少农民对城市的向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就业和创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4.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土地政策应该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农村土地过度开发和污染,促进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政策的具体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农村土地政策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建立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和流转权的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
3.支持优势农产品开发:加大对农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加强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得到有效保护。
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

A man is not old as long as he is seeking something. A man is not old until regrets take the place of dreams. 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1、土地宏观调控政策。
2、土地集约利用政策。
3、土地有偿使用政策。
4、节约用地政策。
5、保护耕地政策。
国际上的各个国家,国情不一样,实行的土地政策也不一样。
像是英国全国70%的土地掌握在众多王公贵族的手里,澳大利亚半个国家的土地掌握在十几个地主财团的手里,而我国,农村村民一出生国家就给分配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那么,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1、土地宏观调控政策。
国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业、林业、牧业、工业、城市和居民住宅建设等各类用地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对各类用地进行控制,尤其是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控制,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控制。
2、土地集约利用政策。
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土地利用要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率,充分发挥土地使用的效益和使用功能,减少土地的闲置和浪费。
3、土地有偿使用政策。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逐步减少划拨使用土地的范围,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除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划拨外,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地价评估,也要实行有偿使用。
通过有偿使用,建立起土地使用者的自我约束机制。
4、节约用地政策。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注意节约用地,可以少占地的,不得多占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防止宽打窄用,占而不用,防止闲置浪费土地。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以下是其主要的演变过程:1. 土地改革时期(1950年代初-1950年代中)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
这一时期,政府实施了土地国有化和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并进行了土地的再分配。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0年代末-1970年代初)在这一时期,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集中控制,实行农业合作化政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再次归于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的土地使用制度。
3. 改革开放初期(1970年代末-1980年代末)在改革开放初期,政府逐步放开土地管理权,引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个体承包经营土地的方式,鼓励农民增加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实现经济的发展。
4. 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1990年代初-2000年代初)在这一时期,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土地供应紧张,政府启动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高效、透明、规范的土地供应体系,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5.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2000年代初至今)中国政府启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目的是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
这一政策推动了农地流转、土地托市等方面的改革。
6.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建立(2008年至今)为解决农村土地权益不明晰、冲突频发等问题,中国政府推行农村土地确权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民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制度,以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从国有化到农业合作化,再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及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和确权等一系列政策的变革,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土地政策构成要素

土地政策构成要素土地政策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土地使用、开发、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总称。
土地政策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组成:第一,土地所有权制度。
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属于谁的制度安排。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土地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国家或个人。
国家对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个人则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第二,土地使用权制度。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的使用、经营和支配权。
土地使用权制度是国家对土地使用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安排。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土地使用权通常以出让、租赁、划拨等方式给予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三,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安排。
土地管理制度涉及土地的登记、审批、承包、规划、用途调整、征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旨在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第四,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指国家对农村土地实行农民的承包经营的制度安排。
在中国,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通过将土地承包给农民,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益。
第五,土地保护制度。
土地保护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制度安排。
土地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土地开发管制、土地环境保护、土地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土地财政政策。
土地财政政策是指国家通过税收、收费、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资源进行经济调节和管理的政策。
土地财政政策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政策和土地出让、租赁等经济手段的政策。
以上述六个要素为基础,国家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规范土地的使用、开发、保护和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政策的要素分析

土地政策的要素分析土地政策是指国家对土地利用和管理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政策的要素分析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政策。
首先,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政策的基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的权属归属问题。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所有权的确立和保护是土地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
土地所有权的明晰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激发土地的经济价值,同时也可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土地管理制度是土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管理制度包括土地承包制度、土地征收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等。
土地承包制度是中国农村的核心内容,通过土地承包制度,农民可以轻松地获得土地经营权,从而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土地征收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并为公共利益使用的制度,土地征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且需要确保被征收农民的权益得到合理补偿。
土地流转制度是指土地的流转、出租和买卖,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土地利用政策是土地政策中的重要环节。
土地利用政策涉及到土地开发、土地利用方式、土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权等问题。
在土地利用政策中,需要强调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和农田水利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同时,土地利用政策也应当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综上所述,土地政策的要素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政策。
土地政策对于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应当通过明确土地所有权、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和优化土地利用政策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土地使用权政策及程序

土地使用权政策及程序1. 土地使用权政策土地使用权政策是指政府制定的关于土地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在中国,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和团体可以通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来使用土地。
根据相关法规,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租、出售、划拨或租赁等方式获取。
政府在制定土地使用权政策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用途:政府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途,如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 土地所有权:政府会考虑土地的所有权情况,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等。
- 土地市场需求:政府会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情况来制定土地使用权政策,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 平等公正:政府在制定土地使用权政策时,应保障各方的平等权利,避免偏袒或歧视。
2. 土地使用权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申请申请人需要向相关地方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说明土地使用的目的、用途和面积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2. 审批政府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审批。
审批的内容包括核实申请人的资质、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等。
2.3. 签订合同经过审批后,申请人和政府部门或土地所有权人会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土地使用的期限和方式等。
2.4.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年费等。
2.5. 确权登记申请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要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以保障权益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6. 监督管理政府部门会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以上是土地使用权政策及程序的概述,具体操作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在申请土地使用权时,申请人需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政策,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026年农村土地使用新政
2026年农村土地使用新政摘要本文档详细阐述了2026年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新政的核心内容、实施原则以及政策目标,旨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清晰的权益保障和土地利用指导,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26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
这些政策对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新政核心内容2.1 土地确权与权益保障- 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 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2.2 土地利用与规划- 加强农村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双保。
- 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鼓励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
2.3 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入。
- 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激励与约束机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 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 实施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 坚持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坚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
4. 政策目标- 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 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现代化。
-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5. 政策落实与监管-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政策意识和土地利用能力。
- 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 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6. 结语2026年农村土地使用新政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土地政策知识点总结
土地政策知识点总结一、土地政策的背景与意义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
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土地政策。
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政策知识点1. 土地资源的保护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土地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土地调查和监测,建立土地数据库;严格控制土地减量指标,限制土地开发规模;加强对土地的利用管理,保护耕地、水田等基本农田。
2. 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土地政策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对于土地的征收和补偿要公开、公正、合理。
农民的土地权益包括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土地政策应明确规定农民的土地权益,并且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
3.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制定土地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对土地资源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
土地利用规划应该包括土地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
4. 农村土地改革农村土地改革是指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改革。
农村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权、土地经营权的确定和保护,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市场,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经营。
5. 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向土地所有权人征用土地,对于被征收的土地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
土地政策要明确征收土地的程序和原则,合理确定征收范围和用途,按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并且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政策目标
土地政策目标
土地政策的目标可以根据具体的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土地政策的目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经济发展:土地政策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 保障食品安全:土地是粮食和农产品生产的基础,土地政策应当保障农业用地的合理利用,确保食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粮食安全。
3. 保护生态环境:土地是生态系统的基础,土地政策应当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和污染,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
4.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政策应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城市土地利用的合理规划,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是有限的资源,土地政策应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布局和开发土地,增加土地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6. 维护社会公平:土地政策应当保障农民和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土地被非法侵占和无序征收,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以上仅为土地政策目标的一些常见方面,具体的土地政策目标还需根据各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具体有哪些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具体有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是指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其目的是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提高。
以下是农村土地使用政策的一些主要内容:一、土地承包政策土地承包政策是中国农村的重要一环。
根据该政策,国家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划归农民集体所有,并通过承包形式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农民个体或家庭。
土地承包政策保障了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并鼓励他们对土地进行种植或经营活动。
此外,根据承包合同,农民可以自由调整土地结构,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农业生产方式。
二、土地流转政策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农民通过转让、租赁或股份合作等方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营主体。
这有助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土地流转政策为有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例如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优先获得财政补贴和信贷支持等。
三、农村宅基地政策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制定的,确保农民的住房土地权益。
根据该政策,每个农村家庭可以分得一定面积的宅基地,并且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
这使得农民可以在其宅基地上进行住宅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建设与改造,更好地改善生活条件。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土地资源开展经济活动的政策。
通过该政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将一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厂、农村旅游景点等经济项目,以增加农民收入。
此外,政府会给予这些项目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五、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政策是保护和稳定农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政策。
根据该政策,国家规定一定的红线,超过这条红线的耕地不得轻易改变用途,确保农田不受非农建设和工业化进程的侵蚀。
同时,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会对耕地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确保耕地质量和产能。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包括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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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知识
鱼鳞图册 鱼鳞图册简称鱼鳞册,为中国古代 国家政府在承认土地私有的前提下, 为征派赋役而编造的土地簿。明朝洪 武二十年(1387)命各州县分区编造, 以田地为主,分号详列面积、地形、 四至、土质及业主姓名,一式四份, 分存各级政府,作为征税根据。
2.3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
2.3.1 国统区土地制度 2.3.2 解放区土地制度
唐代以后,土地私有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北宋统一全国后, 鉴于当时有很多土地弃耕撂荒,急望人民垦田务农,以求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宋太宗根据太常博士陈靖建议实行 “授田”,即把所有农田,按上品、中品和下品三个层次 授给私人耕种,这就是所谓“计丁授田”。 在“授田”制度下,国家和皇室仍保有大量土地。大土地 所有制有很大发展,集中表现在“官田”扩大上,除了沿 袭唐五代所有官田之外,还集中了大量无主荒地,籍没的 田地以及购买的大量田地 ,土地兼并日益严重。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 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西周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 (1)他们把其中最好部分留给自己,叫“公田”,驱使 奴隶集体耕种; (2)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 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 (3)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 的庶人。
北魏孝文帝改革时,实行均田制,主要内容有: 男子15岁以上授露田(一般农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 授露田20亩。为备休耕,露田加倍授给。露田年满七十还 官;桑田可作为私田,不必还官。露田和桑田均不得买卖, 但原有桑田超过二十亩的可以买卖其超出的部分。地主可 按其拥有奴婢和耕牛的情况另外获得土地。奴婢授田与农 民相同,耕牛每只授田30亩,但仅限四牛。地方官按官职 大小授给公田,刺史15顷,县令6顷。
2.2.5 明清时期的私有制
明清时期同前代一样,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在民田中, 有地主土地所有和农民土地所有两种: (1)地主土地所有 即大中小地主阶级所有的土地。其中包括王公、贵 族、勋戚、达官、显宦、地主、豪强、富贾、大贾、寺观 僧道等占有的大量肥沃的土地。
(2)农民的土地所有 即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亦即直 接生产者的小额土地。 农民所有的小块土地,多系从他们的前代继承的祖 产,或者是他们自己开荒占有的土地。这些有地者或无地 者的中间阶层,从全国范围来看他们人数众多,拥有的土 地数量也相当可观,在封建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举足轻重 的地位。
土地政策学
Land Policy
第2章
1 2 3
中国土地制度概述
土地制度涵义
古代土地制度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 建国后土地制度
4
2.1 土地制度涵义
广义的土地制度:指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 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是包括 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 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和 土地管理制度。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联合地主阶级共同抗日, 在土地政策方面作了让步。 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即实行“二 五减租”和“分半减息”,借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他们 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 同时实行交租交息,用来照顾地主利益,团结对敌。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在解放区颁布实施。 《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 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从此开始,各解放区的土 地改革运动进一步深入地开展起来。
2.2 古代土地制度
2.2.1 2.2.2 2.2.3 2.2.4 2.2.5
西周“井田制” 秦汉私有制与三国“屯田制” 晋唐“占田制”与“均田制” 宋元“计丁授田”与“限田” 明清时期的私有制
2.2.1 西周“井田制”
夏商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 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2.3.2 解放区土地制度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张废除封建半封建 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土地改革是1927年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 开始的(当时称土地革命)
1927~1937年间,各革命根据地都先后颁布了土地法令, 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把地主的土地、公共土地 及富农多余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 到1931年春,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明确的土地革命政策,主 要内容是: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 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 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屯田制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民屯 制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充分利用了 既定的生产资源;军屯也有效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 曹魏末年,屯田制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司马 炎于魏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 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废止了屯田制。
到了南宋时期,由于土地兼并太重,所以又开始实行“限 田”制度,即通过法令限制王公贵族占有大量土地。 元代和南宋一样,将土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 民田,就是私人所有的土地。 官田是承袭金南宋所有的官田以及籍没有两朝的皇室、贵 戚、达官、显宦及豪右等私人地产而来。另外,在征服战 争中,由于残酷土地屠杀掳掠,人民死亡流离,以致产生 大量无主荒地,这些无主荒地也被没收为国有土地。
三国时期,由于战事频繁,魏、蜀、吴三国普遍实行屯田 制。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形式: (1)民屯是把召募来的流民和收编的黄巾军家属按军事制 度编制起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 (2)军屯又叫兵屯,是由军队进行的屯田,由大司农派度 支校尉、度支都尉到军屯所在地管理军队屯田。其编制仍 以军队的营为单位,每营有佃屯田兵六十人。
1926年10月,国民党中央和各省、区联席会议通过的政纲, 确定了实行减租减息的法律标准,即“减轻佃农田租百分 之二十五”,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五减租”。但其后国 民党政府并未执行这些规定。 国民党政府1929年公布的《民法典》,对大地主的土地所 有权做了保护性的规定。
1930年,国民党政府制定和修订了土地管理基本大法《土 地法》,用以规范全国土地的所有、使用、收益等事项。 但针对《土地法》实施程序的规定《土地法施行法》却迟 至四年后才颁布。 到1937年抗战全面开始后,原定的“土地改革”自然无法 贯彻而开始改行《土地政策战时实施纲要》,土地改革的 实施受阻。
由于我国二元土地权属、管理制度的存在,农村土地制度 有着和城镇国有用地不一样的变革路径。农村土地制度变 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8-1983) 在经历了不联产责任制——联产责任制——包产到组——包产 到户——包干到户的制度变迁后,最后确立了土地的集体 所有、农户家庭经营的基本形态; (2)第二阶段(1984-1993) 将土地承包期限明确延长至15年不变; (3)第三阶段(1994-至今) 强调土地承包期实行30年不变 ,强化和稳定农户家庭对土地 经营拥有权利的完整性。
2.3.1 国统区土地制度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所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军阀割据时期 形成的地主、富农、小农和国家所有的多元复合所有制。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 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农民之缺 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 孙中山还明确提出了“耕者有其田”和“地尽其利,地利 共享”的用地主张,强调要通过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 价收买和涨价归公的办法实现平均地权。
2.2.2 秦汉私有制与三国“屯田制”
秦始皇在公元前216年“令黔首自实田”,即让老百姓 (黔首)如实上报自己的所有土地(包括耕地和休耕地), 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私有制。 汉朝土地所有制与秦朝相同,土地原则上归国家所有,称 作“公田”,由皇帝“假”给农民耕种。实际上即为土地 私有,并可自由买卖。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耕地税,耕地 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
2.4.1 建国初期土地制度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 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土地制度有如下特征: 行政划拨 土地无偿使用 无限期使用 不准转让
这一时期的土地制度的实质是土地资源计划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4.2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改革的重点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所用 权的前提下, 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 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 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 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唐朝前期的均田制主要包括: (1)对百姓受田的规定 (2)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 (3)对土地买卖的规定 唐中、后期,均田制与前代相比发生很大变化: (1)受田对象与前代有些不同 (2)关于官吏受田规定比前代各朝更完备 (3)土地买卖限制日益松驰 (4)优待府兵官兵
2.2.4 宋元“计丁授田”与“限田”
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奴隶 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 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奴隶也随着 土地同属于奴隶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 转业。 春秋晚期,铁器使用和牛耕推广极大程度地提高了生产力 水平,促使井田制逐步瓦解。
市场,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标 志着中国土地市场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土地使用 制度改革由此在全国推开。 1998年12月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至此我国土地 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2.4.2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制度变迁
2.4 建国后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