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的账务处理

合集下载

会计实务账务处理

会计实务账务处理

会计实务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一)实收资本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械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3、收到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等,按评估确认价值借:无形资产等贷:实收资本4、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赠资本借: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贷:实收资本(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

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1、捐赠公积(1)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入账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资本公积(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贷: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净值)累计折旧(3)接受捐赠的商品等,根据有关资料确定的商品等的实际进价入账(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进销差价)借:库存商品贷:资本公积等2、资本折算差额企业实际收到外币投资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有关资产账户及实收资本账户折合记账本位币的差额: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借或贷:资本公积3、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借:银行存款等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4、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借:材料物资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一)短期借款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2、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财务费用贷:预提费用(或银行存款)3、归还短期借款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二)长期借款1、借入各种长期借款借: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贷:长期借款2、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的构建成本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贷:长期借款3、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4、归还长期借款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三)应付债券1、按面值发行的债券,按实际收到的债券款借:银行存款等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2、溢价发行的债券,收到债券款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应付债券(债券溢价)3、折价发行的债券,收到债券款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应付债券(债券折价)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4、企业按期提取应付债券利息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溢价发行的债券,按期摊销和计算应计利息时借:应付债券(债券溢价)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应计利息及溢价摊销额的差额)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6、折价发行的债券,按期摊销和计算应计利息时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应计利息及折价摊销额的合计数)贷:应付债券(债券折价)(应摊销的折价金额)应付债券(应计利息)7、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等(一)商品购进1、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购进(1)购进商品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①采用支票等结算方式借:商品采购(商品进价)经营费用(进货费用)贷:银行存款(全部价款)同时,借:库存商品贷:商品采购②采用商品汇票结算方式借:商品采购(商品进价)经营费用(进货费用)贷:银行存款(进货费用)应付票据(商品进价)同时,借:库存商品贷:商品采购(2)购进商品,先承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验收入库①采用支票等结算方式支付货款时,借:商品采购(商品进价)经营费用(进货费用)贷:银行存款(全部价款)商品验收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商品进价)贷:商品采购(商品进价)②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商品采购(商品进价)经营费用(进货费用)贷:银行存款(进货费用)应付票据(商品进价)商品验收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商品进价)贷:商品采购(商品进价)(3)购进商品,先验收入库,后支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月终时记账借:库存商品(暂估进价)贷:应付账款(暂估进价)月终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商品,下月初对上述分录用红字冲回借:库存商品(红字)贷:应付账款(红字)付款时,分录同(1)2、进口商品(1)对外支付货款,按商品进价借:商品采购贷:银行存款如支付的外汇是从调剂市场购进的外汇,应同时按进口商品应分摊的购进外汇价差增加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1.31•【字号】甬财政资[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资[2011]65号)市属各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我局制定了《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其他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自用、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担保等行为。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权属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进行出租出借、对外投资以及担保。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担保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省/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单位的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单位建立由财政局、本单位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组成的资产管理体系。

配备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单位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资产的管理要确保资产能够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避免资产流失或者浪费,有效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业务中各种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为单位提供基本物质条件和经济保证。

本单位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固定资产,能通过内部调剂解决的,不应重新购置资产,避免浪费。

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

主管财政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本单位主管部门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本单位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者,负责具体管理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决策机构与职责:组长/副组长(一)对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批。

(二)负责对单位资产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决策。

(三)负责审阅审批单位资产的统计报告、资产评估、清查核查等工作。

主要负责部门与职责:资产使用部门(一)岗位:各部门负责人1、组织编制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申请或者使用计划,审核后向本处室资产管理岗提出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申请;2、组织做好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工作的执行;3、作为资产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完善本部门的资产日常管理措施,催促资产使用人管好用好资产,防止浪费、损毁、遗失;4、配合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定期审核《资产使用明细表》后提交。

浅谈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待摊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变化

浅谈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待摊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变化

浅谈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待摊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变化【论文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核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通过新旧准则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结合实务工作对新准则下待摊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论文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会计处理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含义(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定义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1]157,204,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租金及改良支出等。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1]227,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二)两者的联系和区别1.联系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均属跨期摊提的费用,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以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都是权责发生制下的产物。

2.区别(1)两者发生和记录受益期的时间不一致。

待摊费用是发生或支付在先,摊入受益期在后,即:按实际数支付,按平均数在以后受益期内分摊;预提费用是先将费用计入受益期,支付费用在后,即:按预计的平均数在受益期预提,以后按实际数支付。

(2)填制会计报表的处理不同。

待摊费用为费用发生后据实摊销,事先知道具体的分配标准及分配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填制会计报表时作为资产列示;而预提费用事前并不知道具体的金额或标准,需要事前估算,所以实务中经常出现多提或少提的现象,在填制会计报表时,期末若为贷方余额在负债项目中列示,若为借方余额则应将其在资产项目中列示,视同待摊费用处理。

二、旧准则(或制度)对待摊及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一)待摊费用的账务处理旧准则下待摊费用区分1年内(含1年)和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

分别设置“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两科目对摊销期在1年以内(含1年)和1年以上的各项待摊费用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房屋出租会计分录

企业房屋出租会计分录

当企业将房屋出租时,涉及到租金收入和相关税费的处理。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会计分录:
1. 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2. 计算并缴纳出租房屋的税费(如房产税、增值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 承租方使用房屋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等费用,由企业代为缴纳,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承租方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在承租方实际支付水电费时,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的具体业务和税务政策,实际会计处理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涉及到复杂的税务问题或租赁合同条款,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进行指导。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深财资规[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的通知(深财资规〔2011〕14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深府办〔2010〕10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深府办〔2010〕10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依照本办法中有关行政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有资产使用包括自用、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担保等行为。

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控制风险、注重绩效的原则。

权属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进行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

第五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本部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本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进行审批。

未经批准,国有资产不得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

浅谈《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会计账务处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本文从资产处置以及出租、出借几个方面论述在《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的方式。

第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以及注销产权的行为。

国有资产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报损、置换,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等。

1.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报损。

(1)出售、出让、转让,指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

(2)报废,指经有关部门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对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3)报损,指单位资产发生货币资金损失、呆坏账损失、对外投资损失、非正常损失等,按照有关固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4)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

在《政府会计制度》核算中,以上几种国有资产处置形式的账务处理基本类似,本文以固定资产为例具体处置分录见图1:2.国有资产置换。

(1)国有资产置换是指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权、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

(2)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支付的补价,再加上为了置换资产产生的其他支出。

(3)国有资产置换账务处理,分为收到补价和支付补价两种情况,本文以固定资产为例具体处置分录见图2:浅谈《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会计账务处理□李丽娟财务会计分录:预算会计分录:借:资产处置费用借:其他支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相关税费支出)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资金结存借:银行存款(收到的价款)贷:应缴财政款银行存款(相关税费)图1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报损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分录:支付补价:借: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价值)累计折旧(换出资产已提累计折旧)资产处置费用(借差)贷:固定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银行存款(其他支出+补价)其他收入(贷差)收到补价:借: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价值)累计折旧(换出资产已提累计折旧)资产处置费用(借差)银行存款(补价-相关支出)贷:固定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缴财政款(补价-相关支出)其他收入(贷差)银行存款(其他支出)图2置换账务处理预算会计分录:借:其他支出贷:资金结存↓--593.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12.06•【文号】财政部令第71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谢旭人2012年12月6日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

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对于应税包装物的押⾦是否计税,如何计税,何时计税,以及相关业务如何进⾏账务处理,更是困扰学员的⼀个难题,店铺⼩编结合注税答疑,按照新会计准则总结如下:⼀、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其应缴纳的消费税均计⼊“营业税⾦及附加”科⽬。

其中: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随同所销售的产品⼀起计⼊“主营业务收⼊”科⽬;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计⼊“其他业务收⼊”科⽬。

⼆、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待包装物到期未收回⽽将押⾦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贷记“其他业务收⼊”科⽬;这部分押⾦收⼊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计⼊“营业税⾦及附加”科⽬。

三、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购货⼈将包装物退回⽽加收的押⾦,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押⾦没收,没收的押⾦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其他应付款”科⽬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的余额转⼊“营业外收⼊”科⽬。

四、包装物逾期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对纳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是否征税的问题重新作出了规定:纳税⼈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论包装物周转使⽤的期限长短,只要超过⼀年以上仍未退还的,均应并⼊销售额征收税款。

五、关于酒类包装物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字[1995]53号《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6⽉1⽇起,对酒类产品⽣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论押⾦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税率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的征税问题规定,从1995年6⽉1⽇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销售额征税。

会计实务 存货2

会计实务存货21、单项选择题1.1 题目:单位价值较低的、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是对外销售,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应该在()帐户内核算A:库存商品B:包装物C:低值易耗品D:原材料参考答案:C1.2 题目:某企业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本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恢复增加25万元,则该部分存货期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A:-20万B:-5万C:-15万D:-25万:参考答案:A1.3 题目: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一批库存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 000元,收回残料价值2 000元。

过失人赔偿1 000元,保险公司赔偿8 000元。

该企业购入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净损失为()元。

A:27 100B:24 400C:24 300D:24 100:参考答案:D1.4 题目: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列为()A:存货的备抵科目B:在流动负债下设项目下反映C:计入“预提费用”项目D:在长期负债下设项目反映:参考答案:A1.5 题目:若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当出借的包装物不能继续使用而报废时,应将其残值( )。

A:计入营业外支出B:冲减营业外收入C:冲减销售费用D:冲减其他业务成本:参考答案:C1.6 题目:属于定额内损耗的材料盘亏,经批准后可转作()。

A:生产成本B:管理费用C:营业外支出D:其他应收款:参考答案:B1.7 题目:企业发生的原材料盘亏或毁损中,不应作为管理费用列支的是()。

A:自然灾害造成毁损净损失B:保管中发生的定额内自然损耗C:收发计量造成的盘亏损失D:管理不善造成的盘亏损失:参考答案:A1.8 题目: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A: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B: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存货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C:以存货抵偿债务结转的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冲减资产减值损失D: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计入相关产品成本:参考答案:C1.9 题目:在实地盘存制下,平时在账簿记录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出租包装物给购货单位,包装物的租金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出租给其他单位,租金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则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出借包装物的核算: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收回的包装物备查登记即可,不作账务处理。

(3)没收包装物押金的核算:
没收初次收取的押金,相当于是把包装物出售了,要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