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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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农村vv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贷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提交vv农村vv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vv农村vv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科学化,促进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信贷业务档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vv银行法》、《vv 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贷档案指本行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估、评级授信、审批、发放和后续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信贷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销毁的过程。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管理原则。本行辖内总行营业部、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经办行)应按属地原则保留所发生信贷业务的全部纸质档案。总行对本级评级、授信、审查、审批(咨询)、贷后管理等相关纸质信贷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管理。

(二)分工负责原则。在贷款本息结清或其他信贷业务执行

完毕以前,由信贷内勤负责信贷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由信贷档案管理库管理员负责客户信贷档案移交后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客户信贷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经办行应在年后一个季度内将信贷档案统一移送信贷档案管理库保管。

(三)保密性原则。信贷档案涉及经办行和客户的vv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以客户为单位建立信贷档案。经办行要设立专门的信贷档案管理库,由信贷内勤担任档案库管理员,集中管理本单位内部运作形成的信贷档案。

第五条客户经理职责。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整理所经办业务的信贷资料,将已审批或发放信贷业务的资料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信贷内勤统一管理,不得长期留存信贷资料原件。抵押物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保险单、质押权利的证明、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原件应于收件当日移交会计部门现金库管理,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信贷内勤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前及时从客户经理处收集客户信贷档案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一个月内将档案移交信贷档案管理库。

第六条授信管理部职责。总行授信管理部负责本级信贷档案的收集、管理,并及时移交信贷档案库。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信贷档案管理职责,对所管理信贷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保密工作负责。

第七条信贷档案库管理员职责。信贷档案库负责审核、接收相关部门(客户经理)移交管理的信贷档案资料,并对入库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把关;按照信贷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入库档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信贷档案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信贷档案库管理员有权对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信贷管理系统是信贷电子档案的重要档案库,信贷管理部要严格执行信贷管理系统相关管理规定,确保信贷电子档案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在时间和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九条不良贷款档案资料按规定移交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第三章信贷档案内容

第十条信贷档案按照客户建立,一户一档,一笔(项)一卷,即一个客户除抵押物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保险单、质押权利的证明、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原件以外的所有档案存放在一起,一笔业务(一个项目)的档案设为一卷(一个借款合同项下分次发放的视同一笔)。

第十一条信贷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础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开户许可证(含基本、一般帐户);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增值税发票、购销合同、税务登记证;评级授信资料以及应收集的其他资料。

二、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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