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第3编第3章 通风解读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第一节通风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
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 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释义】本条是关于井下空气成分的规定。
1.井下空气成分规定的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煤矿井下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提供适宜的作业环境与条件,提高工作效率,《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井下主要地点空气的含氧量和有害气体浓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保证井下有个安全良好的空气环境。
井下空气源于地面空气,地面空气的主要成分及所占体积比为:氧气(O2)占20.90%,氮气(N2)占78。
13%,二氧化碳(CO2)占0.03%,其他惰性气体与稀有气体总和占0.94%。
地面空气输送到井下,由于井下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许多有害气体和粉尘,井下空气成分和物理状态会发生一系列变化,与地面空气比较,在质量和数量上均有较大差异。
2.本条修改及原因本条将原来的“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的“瓦斯”改为“甲烷”。
其主要原因是瓦斯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即瓦斯不单指甲烷一种气体还包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若指单一气体浓度,瓦斯改为甲烷比较确切。
3.各种气体主要性质及允许值确定(1)氧气氧气是维持人的生命所必需的物质,人体呼吸所需氧气的多少与人的体质、劳动强度和精神状态等因素有着直接关系。
休息时每个人所需氧气量平均为0。
25L/min,行走和工作时为1~3L/min.所能吸入的氧气量取决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当氧气浓度下降至17%时,休息时无影响,工作时会引起喘息、呼吸困难;降至15%时,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快,判断和意识能力减弱;降至10%~12%时,失去理智,时间稍长即有生命危险;降至6%~9%时,失去知觉,几分钟内心脏尚能跳动,若不急救就会死亡。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修改说明(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防灭火)

12
第一节 通 风
第一百四十五条 箕斗提升井或者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 井使用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矿井现有箕斗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时 ,井上下装、卸载 装置和井塔(架)必须有防尘和封闭措施,其漏风率不得超过15% 。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回风井时,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 6m/s,且必须装设甲烷断电仪。
于防止瓦斯事故灾害扩大十分有利。
•安全性:容易自燃、煤层群开采、分层开采的采区,专用回风巷
中安设猴车行人,具有安全程度高、运输量大的优点,是大多数现
代化矿井普遍采用的斜巷行人方式。其安全性体现在以下方面:①
猴车运行速度低,有利于乘坐人员紧急避险;②行人系统独立于辅
助运输系统,从设计上就避免了斜巷跑车造成的人身事故;③专用
2
第一节 通 风
神东公司曾经提出修改为“回采面回风隅角CO最高允 许浓度0.0080%。其他巷道CO最高允许浓度0.0050%。” 理由是:
•井下无轨运输,柴油机产生CO,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 、德国、英国等国家规定井下空气CO最高允许浓度为0.0050%。 •神东12年累计生产原煤20亿吨,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CO浓度普遍 在24~100ppm,未发生自燃火灾及伤亡事故。 •敏感而无确切把握的数据,很难变更。现场许多实践问题无法在 《规程》中统一规定。
第一节 通 风
中煤集团建议定义为: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
运料的巷道。在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
用回风巷内还不得安设电气设备、行人。
•理由:去掉了容易自燃、煤层群开采、分层开采的采区对专用回
风巷不得安设电气设备的限制,从系统设计上提高了采区布置的安
全性和经济性。另外提高了高瓦斯矿井专用回风巷设置的要求,对
排放瓦斯规定

排放瓦斯规定一、引言瓦斯是一个常见不安全物质,不仅具有爆炸性和毒性,还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健康和环境,对排放瓦斯的行为应当建立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不少于1500字的排放瓦斯规定。
二、瓦斯的危害瓦斯是地下煤矿和地下开采等其它产业中产生的一种不安全气体,如甲烷、硫化氢等。
它们在室内、工业和采矿等地方都有意外泄露的可能。
瓦斯排放的特性和危害如下:1. 爆炸性:瓦斯具有易燃性和易爆性,当瓦斯浓度超过爆炸极限值,引发火灾和爆炸等严重事故。
2. 毒性:瓦斯浓度较高时简单造成中毒,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严重者会导致窒息而死亡。
3. 对环境造成危害:瓦斯释放后,除了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地环境造成损害。
基于以上原因,不同的国家订立了不同的瓦斯排放和处理标准。
三、我国的瓦斯排放规定我国订立了一系列与瓦斯排放相关的规定,其中包括:1. 《煤矿安全规程》:该规程规定说,假如煤矿显现瓦斯超标的情况,应当立刻实行措施。
一旦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之内,应立刻中断工作,并通知相关部门。
2. 《煤矿安全技术规程》:该规程阐明白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瓦斯管理及处理措施。
规定说,煤矿必需培训员工,提高员工对瓦斯危害的认得,削减瓦斯泄漏,同时不断提高瓦斯采集效率,降低煤矿内部瓦斯含量,保护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 《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生产、操作或使用任何装置时,不能排放污染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
规定认真阐明白对有害物质的管理,如采集、存储、监督、扣管等方面。
四、推举的瓦斯排放规定为了最大限度地削减瓦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本文依据我国及国外的瓦斯排放相关规定,推举如下瓦斯排放规定:1. 严格掌控瓦斯排放的浓度和时间煤矿等产业中,必需配备稳定和牢靠的瓦斯检测设备。
一旦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制,则应当适时实行措施加强通气,以改善空气质量。
此外,应当提高对瓦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确保技术工作人员懂得瓦斯排放的紧要性和应急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综合机械化、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米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以下时,经矿务局局长批准,瓦斯浓度最高不得超过1.5%,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工作面的风流控制必须可靠;②通风巷必须保持设计断面;③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积聚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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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应在采煤机和掘进机上安设机载式断电仪,当其附近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采煤机和掘进机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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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重点解读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表1 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规定。
名
称
一氧化碳CO
氧化氮(换算成NO2) 二氧化硫SO2 硫化氢H2S 氨NH3
最高允许浓度(%) 0.0024 0.00025 0.0005 0.00066 0.004
汇报内容
解释1:《规程》,空气中CO最高允许浓度 0.0024%,比较人有不舒服感0.016%浓度,留 6倍安全系数,(160/6=26.7),对人体不会 带来不良反应。 解释2:轻微中毒的 1/20,480/20=24 。 解释3:国家卫生标准规定,我国空气(车间 )中CO最高容许浓度30mg/m3,即24ppm。
汇报内容
3)掘进部门 (1)贯通前 ① 根据地测部门提供资料,编制巷道施工与贯通安全措施。 ② 一般巷道贯通20m、综机巷道50m时:一个面贯通,另面正常通风,停 止工作,撤人;每班检查风筒脱节、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超限处理 。 (2) 贯通时 ① 工作面每次装炮前:班组长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面,检查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 处理;2个面、回风流瓦斯低于1.0%时,方可掘 进和装药爆破。 ②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③ 爆破坚持一炮一检制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和掘进面班组长必须巡视 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情况。发现异常, 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无异常、撤人后→进行下次爆破。 ④ 间距小于20m平行巷道:一个巷道爆破时,2个面人员须撤离。 ⑤ 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贯通:按处理破碎顶板防冒顶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一)巷道贯通前应制定贯通专项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 放顶煤开采: (续)
(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
的
。
(二)采放比大于1:3的。
(三)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 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
(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
(五)坚硬顶板、坚硬顶煤 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 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 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 煤高度的。
{典型事例】2019年11月23日,陕西铜川某煤矿某 采用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平巷侧 放顶爆破后,在上隅角采 空区发生瓦斯爆炸,发现有明火并伴随大量青烟。24日 12时10 分发生瓦斯燃烧。在瓦斯爆燃事故发生后,没有 彻底消除火险前,自24日开始恢复生产 作业。28日7时 06分,由于瓦斯浓度积聚达到爆炸界限,采煤工作面下 隅角采空区侧进 行强制放顶时违章爆破产生明火,发生 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导致166人死亡。为了 进一 步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管理,确保放顶煤开采过程中的 安全生产,特对本条文进行了 重要修改。
6、增加了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的 限制条件。单体液压支柱优点:初撑力和额定阻 力大,恒阻、可缩性大;但整体性和稳定性差尤 其是煤层倾角变大时。严禁“倾角大于30°的煤 层”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但急倾斜特 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因工作面倾角变小使用单 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不存在落煤、放煤滑落等 造成支架倾倒、不稳甚至冒顶事故。所以,排除 在“严禁”之外。有冲击地压煤层采用放顶煤开 采增加诱发冲击地压的危险性,单体液压支柱抵 抗冲击能力弱、支架稳定性、整体性差,所以, 本条文修改时,严格限制在有冲击地压煤
4、增加了高瓦斯、易自燃煤层采用放顶煤开采的措 施。高瓦斯一一容易使瓦斯浓 度达到爆炸界限;易自燃 一一容易酿成高温点或火灾,成为引爆瓦斯的热源。所 以高瓦 斯、易自燃煤层构成煤矿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 有针对性地加以治理。但是,两者的防治 措施存在矛盾, 增加了灾害防治的复杂性。为了更好地应对高瓦斯、易 自燃煤层采用放顶 煤开采带来的新的灾害防治要求,本 条文明确规定:必须采取瓦斯抽放和综合灭火措施。 通 过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放瓦斯措施,使本煤层瓦斯 含量不大于6 m3/t;同时通过抽 放瓦斯,减少工作量的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有瓦斯喷出煤层
任
何
形
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式 串
联
在距离突出煤层 垂距小于10m的
通 风
区域
通风系统
用风地点:采煤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 硐室 其他
矿井通风系统:包括通风动力装置、通风网络、通风设施三部分 1、通风动力装置安全要求:
通风系统
第一百五十八条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 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二)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三)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 10min内开动。 (四)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五)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当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
分区通风标准: 1、每一个水平、每一翼、每一采区都有
各自的进风巷和回风巷。 2、对应巷道间并联布置。 3、在网络图中,用风地点不能处于角联
分支。 4、在回风侧,主要扇风机之间不能相互
连通
通风系统
回风大巷
回 风 井
采区进、回风巷
必须贯穿整个采
采
区,严禁一段为
区 进风巷、一段为
通风系统
第一百六十一条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 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变电所或者电厂在停电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
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领导组织全矿井工作人员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 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 流,防止风流紊乱。
2024年排放瓦斯安全技术要求(三篇)

2024年排放瓦斯安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规程》(xx年版)明确规定: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技术措施,同时要求在排放瓦斯的过程当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严禁无顾于规程一风吹排放瓦斯。
在我矿大力宣读各大煤矿因排放瓦斯过程中引发的一起起瓦斯事故(爆炸)案例,结合本矿在排放瓦斯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对高值超限的安全隐患和引发的事故感到很震惊,对我们的教育也极其深刻。
面对一起起血的事实,如何杜绝瓦斯事故,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创造人身效益、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矿井安全跨越式发展,是我们大家应该共同探讨的话题。
1控制排放瓦斯方法为使排放瓦斯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其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必须采取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现场采取的控制方法主要有:1.1增阻限风法:增阻限风法实质就是增加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阻,以限制局部通风机风量,达到控制排放瓦斯的目的,即在风机出风侧用绳子或皮带捆绑;1.2分风限风法:分风限风法实质是让风流分岔,只让部分风流通过风筒进入独头巷道以排放瓦斯,另一股风流则同全风压风流一起稀释排放出来的瓦斯,即在风机出风侧设排放三通,通过三通放风来控制进入独头巷道的风量;1.3逐段排放法:逐段排放法就是在独头巷道内风筒断开,将独头巷道内积存的瓦斯由外向里逐段排放出来。
对上述方法分析如下:增阻限风法存在风机处于高风阻状态下启动并运行易处于不稳定状态且风量控制不易把握;逐段排放法存在排放瓦斯人员处于污浊风流中,操作不当就会存在安全隐患;而分风限风法则根据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来准确控制,同时根据现场实际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保排放瓦斯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的前提下,准确控制风量大小,从而不仅能够排除因实际操作时容易出现风量过小而影响排放速度,还能够排除因实际操作时风量过大增加排出的瓦斯量。
2关于参数计算独头掘进巷道停风后(含旧巷复用),其内部积存的瓦斯量、瓦斯浓度、排放时最大供风量、最大排放量和最短排放时间都必须在排放前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中计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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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破浓度超过 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解读】主要是关于排放瓦斯分级管理的规定。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而造成巷道内瓦斯积存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防止瓦斯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安全地排除这些积存瓦斯。
1992年颁发的《规程》规定,停风后只要瓦斯浓度超过1%,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实践证明,这样做较为繁琐,在安全上也没有必要。
所以在2001年和2004年修订的《规程》中,将排放瓦斯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以区别对待。
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放瓦斯时,尤其是在排放浓度超过3%、接近爆炸下限浓度的积存瓦斯时,一定要谨慎小心。
必须制定针对该地点的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并严格执行。
严禁"一风吹"。
否则,必将导致重大瓦斯事故。
为防止排放瓦斯引发瓦斯燃爆事故,该条规定在排放瓦斯过程中,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并且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1.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与要求1)凡遇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排放瓦斯工作(1)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排放瓦斯,并且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停风区的瓦斯排放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但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因为停风区内需要排放的瓦斯量并不大,认真采取控制风流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安全排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制定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但必须有瓦检、安监、电工等有关人员在场,并采取控制风流措施。
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需要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更不准几个地点共用一个措施。
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2)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人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3)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人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
(4)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5)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包括受排放瓦斯风流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等)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还应派出警戒人员,禁止一切人员通行。
(6)二级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通风部门(或救护队)负责实施,安监部门现场监督,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
(7)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8)两个串联工作面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顺序,严禁同时排放。
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依此类推。
排放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分区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9)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2.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的编制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生产、机电、安监等部门审签,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
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排放瓦斯的具体地点与时间安排。
(2)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3)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
(4)明确排放出的瓦斯所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
(5)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员位置。
(6)明确停电范围和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
(7)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
(8)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名单及各自担负的责任。
(9)必须附有排放瓦斯示意图,通风设施、机电设备、风流经过路线、警戒人员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都应在图上标明,不能遗漏,做到图文齐全、清楚、准确。
3.排放风流瓦斯浓度的控制在排放瓦斯过程中,为了使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一般是采用限制送入独头巷道中风量的办法,来控制排放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目前,大多数矿井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智能型排放瓦斯器”排放法利用高速变频原理,调节局部通风机的转速和风量,改变排放瓦斯巷出口高浓度瓦斯的混合风流流量,使回风巷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按排放瓦斯措施所规定的限制进行排放,从而实现自动、安全可靠地排放瓦斯。
2)风筒增阻排放法即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风筒上捆上绳索,通过收紧或放松绳索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排风量。
3)风机外增阻排放法即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用木板将局部通风机进风处挡住一部分,根据需要逐渐拉开木板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风量。
4)错开风筒接头调风排放法即把风筒接头断开,改变风筒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
5)"卸压三通"调风排放法即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第一节风筒上设置"卸压三通",用绳索(或滑阀)控制“三通”卸压口的大小,以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
卸压三通调风排放法,具有制作简便、易于操作和安全实用等优点,现简介如下。
(1)卸压三通的制作与安设,如图2-2-19所示。
(2)应用方法。
①平时将三通分歧(短节)用绳子捆死,不得漏风。
②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之前,先将三通分歧(短节)放开,启动局部通风机检查有无循环风,确认无循环风后,开始排放瓦斯。
③当局部通风机开启后,大部分风量经三通分歧(短节)的一端进入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内,很少一部分风量通过风筒送往独头巷道,因此不会造成排出瓦斯浓度超限(为做到绝对把握,可将三通至独头巷道的一端风筒用绳子稍稍捆住使其断面缩小,然后根据需要逐渐放大,直至全部放开)。
④排放瓦斯过程中,负责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与调风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的变化,指挥调风人员控制三通分歧卸压口的大小;在确保混合后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的情况下,可慢慢缩小三通分歧的断面,待全部捆紧分歧后,送往独头巷道的风量以达最高值。
⑤当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含量较长时间稳定在规定的安全浓度时,证明独头巷道内的积存瓦斯已排放完毕。
(3)注意事项。
①掘进巷道停风时间较长,瓦斯浓度超过3%(由外向里逐段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立即退出,停止检查)时,必须编制针对性的排放瓦斯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
②排放瓦斯前,必须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渐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得超过1.5%。
③排放瓦斯时,在回风汇合均匀处应设2个以上瓦斯检查点,以便控制排放浓度:一般检查人员应站在新鲜风流中用光学瓦斯检定器配长胶管伸向回风一侧进行检查(或用瓦斯检测报警仪吊挂在测点监视,有条件的矿井还可以将瓦斯传感器移到测点监视),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人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规定。
④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一旦发生循环风,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消除循环风后再启动局部通风机。
⑤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路线)必须切断一切电源,撤出所有人员。
⑥采用卸压三通排放瓦斯时,不得将三通分歧和三通至独头巷道一侧的风筒同时用绳子捆死,以防烧坏局部通风机。
⑦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且稳定30min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⑧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另外,"卸压三通"还可用于接设风筒:在工作面向前掘进,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超过规定距离需要接设风筒时,可采用卸压三通分歧放出部分风量,减小风筒内的风压,以便于接设风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