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防雷及相关技术标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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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EC 防雷及相关技术标准文件》

一、 IEC-TC64标准:

IEC 664— 11992 10: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 1 部分原则、要求及测试

IEC 60364— 1 1992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第 1 部分适用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IEC 60364—2 1993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第 2 部分定义

IEC 60364—3 1993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第 3 部分一般性能评估

(注:修订 1 在 1994 年,修订 2 在 1995 年 )

IEC 60364—4 1992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第 4 部分安全保护

IEC 60364—4—43 1977 过电流保护

IEC 60364—4—442 1995 低压电气装置防止高压系统与地之间故障的保护

IEC 60364—4—443 1997 大气或操作过电压的保护

IEC 60364—4—444 1996 防电磁干扰 (EMI)的保护

IEC 60364—4—473 1997 过电流保护措施

IEC 60364—5 1993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第 5 部分电气装置的选择与安装

IEC 60364—5—534 1997 过电压保护器件

IEC 60364—5—548 1996 信息技术装置的接地安排和等电位联结

IEC 60364—6 1997 检验

IEC 60364—7 1996 特殊装置与场所的要求

IEC 60479 1994 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

IEC 60536 1976 按照电压保护划分电气和电子设备等级

IEC 60536—2 1992 防止电击保护导则

(已等效为国标: GB/T 12501.2— 1997)

IEC 61200—52 1993 电气装置导则第 52 篇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布线系统

二、 IEC-TC81标准:

IEC 1024 系列《建筑物防雷》

IEC 1024— 1 1990 3 第 1 部分通则

IEC 1024— 2 草案第 2 部分建筑物高于 60m 的附加要求

IEC 1024— 3 草案第 3 部分爆炸危险建筑物和易受火灾危险建筑物的附加要求

IEC 1024— 1— 1 1993 8 第 1 部分的第 1 分部分指南 A—防雷装置保护级别的选择

IEC 1024— 1— 2 1992 11 第 1 部分的第 2 分部分指南 B—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维护和检测

IEC 61312系列《防雷击电磁脉冲 (LEMP)》

IEC 61312— 1 1995 2 第 1 部分通则

IEC 61312— 2 1998 3 第 2 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联结和接地(讨论投票稿 ) IEC 61312— 3 1996 10 第 3 部分电涌保护器 (SPD)的要求 (草案 )

IEC 61312— 4 草案第 4 部分现有建筑物的保护

IEC 61312— 5 草案第 5 部分应用指南

IEC 61663系列通信线路防雷

IEC 61663—1 草案第 1 部分光纤装置

IEC 61663—2 草案第 2 部分采用金属导线的用户线路

IEC 1662 系列雷击损害危险度的确定

1995 年 4 月第 1 版、 1996 年 2 月修订的一号文件

IEC 61819 草案模拟防雷装置 (LPS)各部件效应的测量参数

三、 IEC-TC37标准:

IEC 61643—1 1998—3 低压系统的电涌保排器

第 1 部分电涌保排器的技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IEC 61643—2 1997—7 低压系统的电涌保排器

第 2 部分选择和使用原理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 )

IEC 61643—3 草案低压系统的电涌保排器

第 3 部分在电信系统中 SPD的应用

IEC 61644—1 1997 6 (37A/48/CD) 通信系统用 SPD

IEC 61647—1 1996 6 SPD的元件 GDT

IEC 61647—2 1996 6 SPD的元件 ABD

IEC 61647—3 1996 6 SPD的元件 MOV

IEC 61647—4 1996 8 SPD的元件 TSS

四、 IEC-TC77标准:

IEC 61000 系列和 CISPR系列标准如下:

1.防护标准

IEC 1000— 1 关于一般性的内容

IEC 1000— 1— 1 关于基本定义和术语的说明及适用性

IEC 1000— 2 关于电磁环境及 EMC 的电平

IEC 1000— 2— 3 关于辐射现象和非电源频率相关传导的环境表达

IEC 1000— 2— 5 电磁环境的等级分类(TYPE2)技术报告

IEC 1000— 4 关于各种防护的试验和测试方法

IEC 1000— 4— 1 防护试验概述

IEC 1000— 4— 2 静电放电防护的试验方法

IEC 1000— 4— 3 辐射、射频、电磁场防护试验方法

IEC 1000— 4— 4 电气瞬态过程的防护试验方法

IEC 1000— 4— 5 浪涌防护试验方法

IEC 1000— 4— 6 高频射频电磁场感应的传导干扰的防护试验方法

IEC 1000— 4— 9 脉冲性电磁场防护试验方法

IEC 1000— 4— 10 衰减振荡性磁场防护试验方法

IEC 1000— 4— 11 电压短时间突然下降、短期中断和电压防护性能测试方法IEC 1000— 4— 12 振荡波防护型试验方法

IEC 1000— 4— 20 采用 TEM 单元的试验方法

IEC 1000— 4— 21 采用反射箱的辐射、射频电磁场防护试验方法

IEC 1000— 5 防护配置方法和预防方法

IEC 1000— 5— 1 配置方法和预防方法指南—一般性讨论条件

IEC 1000— 5— 2 配置方法和预防方法指南—接地方法和布线方法

IEC 1000— 5— 6 配置方法和预防方法指南—防止外部影响方法

IEC 1000— 6— 1 住宅、商业及轻工业环境中通用防护标准

IEC 1000— 6— 2 工业环境中通用防护标准

CISPR 20 音像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防护测量方法

2.辐射标准

CISPR 11 工业、科学、医疗、射频设备电磁干扰测量方法和极限值

CISPR 12 车辆、摩托艇、会产生火花的发动机驱动装置的射频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

CISPR 13 音像广播接收机及相关设备射频干扰测量方法和极限值

CISPR 14 电动马达、家用电热设备、电动工具和类似电气器具的射频干扰测量方法和极限

CISPR 15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射频干扰测量方法和极限值

CISPR 22 信息技术设备射频干扰测量方法和极限值

IEC 1000— 3— 2 谐波电流辐射的极限值 (设备输入电压每相小于 16A)

IEC 1000— 3— 3 低压供电设备电压波动和闪烁的极限值(设备输入电压每相小于 16A) IEC 1000— 6— 3 住宅、商业及轻工业环境中通用辐射标准

IEC 1000— 6— 4 工业环境中通用辐射标准

五、 ITU 相关标准: K 系列干扰的防护

K11 1990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的原则

K12 1988 电信装置保护用气体放电管的特性

K15 1995 远供系统和线路中继电器对雷电和邻近电力线路引起的干扰的防护

K20 1990 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的能力

K21 1988 用户终端耐过电压和过电流的能力

K22 1995 连接到 ISDN T/S 总线的设备的耐过电压能力

K25 1988 光缆的防雷

K27 1991 电信大楼内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K28 1993 电信设备保护用半导体避雷器组件的特性

K29 1992 地下通信电缆、光缆的综合保护方案

K30 1993 正温度系数 (PTC)热敏电阻

K31 1993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K32 1995 电信设备的抗静电放电干扰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K35 1996 遥置电子场所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K36 1996 保护装置的选择

防雷技术人员能力考察题库(答案)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察题库 第一部分防雷法律法规 1、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规定了防雷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于2013年 6月1日起施行, 以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形式发布。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对监测与预警、防雷工程、防雷检测、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防雷产品等五个方面做作了规定。 7、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8、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9、《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总称。 10、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竣工后,应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11、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12、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14、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检测单位的资质认定。 15、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第5.1.2、5.2.5、5.2.6、5.4.1(2)、5.4.10(2)、7.2.3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4年3月1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1 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1.0.3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

防雷技术专业个人简历模板原创

……………………….…………………………………………………………………………………姓名:杜宗飞专业:防雷技术专业 院校:浙江大学学历:本科……………………….…………………………………………………………………………………手机:×××E – mail:×××地址:浙江大学

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防雷技术专业的2014届毕业生。大学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防雷技术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占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大学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防雷技术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防雷技术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14年11月12日 唯图设计因为专业,所 以精美。为您的求职锦上添花,Word 版欢迎 下载。

避雷器技术标准说明

附件8: 110(66)kV~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 (附编制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

目录 1 总则 (1) 2 引用标准 (1) 3 避雷器类型 (2) 3.1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 3.2 碳化硅阀式避雷器 (2) 4 使用环境条件 (2) 4.1 正常使用环境条件 (2) 4.2 异常使用环境条件 (3) 5 避雷器选择的一般程序 (3) 6 技术要求 (4) 6.1 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4) 6.2 带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14) 6.3 碳化硅阀式避雷器 (18) 7 技术资料 (21) 7.1 招标前用户和制造厂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7.2 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7.3 设备供货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21) 8 试验 (22) 8.1 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2) 8.2 带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4) 8.3 碳化硅阀式避雷器 (26) 8.4 试验方法 (27) 9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30) 9.1 标志 (30) 9.2 包装 (31) 9.3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文件 (31) 9.4 运输和贮存 (31) 10 技术服务 (31) 10.1 项目管理 (31) 10.2 设备监造 (31) 10.3 现场服务 (31) 10.4 售后服务 (31) 附录A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典型参数 (33) 附录B避雷器用橡胶密封件的结构型式及系列参数 (34) 附录C绝缘子金属附件热镀锌层技术要求 (37)

附录D碳化硅阀式避雷器的电气特性 (38) 附录E碳化硅阀式避雷器直流泄漏电流要求 (39) 附录F碳化硅阀式避雷器用碳化硅技术要求 (40)

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认定考试题库-计算题三

考试题库(连载)——计算题之三 21、一建筑物楼内有相当重要的计算机信息设备,建筑面积是30m×12m,楼高10m,现在楼顶安装一单支接闪杆,试计算所需接闪杆高度? 22、有一高7米的建筑物,楼顶有环形接闪带,在一侧地面有一个卫星天线,天线为园形距地面高4米,直径3米,中心距建筑物5米,见下图。问天线能否被保护,如不能,请提出最经济的保护方案。(提示:二类防雷建筑物)

23、一炸药库,长24m,宽10m,高6m,拟做双支等高接闪杆防护,请用作图法求接闪杆的高度,并写出作图步骤。

24、有一栋平顶库房长12m、宽5m、高5m,属二类防雷建筑,设想安装一支12m高的接闪杆提供直击雷保护,接闪杆设在库房中心轴线上,距离库房边3m,这支接闪杆能否提供对库房完全直击雷保护?

25、二类防雷建筑物旁有一堆放粮食的露天堆场,堆场是长方形的,长为30m,宽为24m,堆场可能堆放的高度5m,在长方形堆场的一个角树立30m高的独立接闪杆,请确定堆场是否在独立接闪杆的保护范围之内。(写出计算过程) 26、某单位有一保护高度为10米、直径为8米的易燃易爆物品罐(第一类防雷构筑物),在距离该物品罐旁3米处竖立了一座高度为30米的独立接闪杆,计算能否有效保护。 27、某建筑物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28米,屋顶长50米,宽10米,女儿墙高1米,屋顶中央架设了一根高8米的接闪杆,不设接闪网、接闪带,求接闪杆能否有效保护该建筑物?

28、有一个储存硝化棉的仓库,长21米,宽7.5米,高4米。要求设独立杆保护,请计算独立杆的最低高度是多少? 29、一间火工品仓库,高4米,长24米,宽6米,尚无防直击雷设施,要求设独立接闪杆保护,请设计绘制火工品仓库防雷保护平面图和剖面图,算出接闪杆高度。(注:接闪杆离仓库不小于3米;须画出示意图,否则分数减半)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部分常规测量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年版)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第分部分:指南—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部分通则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接闪器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引下线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 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原邮电部设计院)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的唯一编制单位上世纪60年代,邮电部设计院的防雷专家就对工程中出现的雷害事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1986 年开始编制国内外第一个将联合接地理论用于通信局(站)的标准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到YD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的颁布已经是第五个标准了, YD5098-2001 使通信局(站)的防雷技术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该标准采取广泛与IEC 及ITU 等相关国际标准接轨的编写方法,不但结合了中国国情,也充分考虑了通信局(站)的具体情况而推出的集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与国际接轨的工程设计标准。目前已经在通信局(站)防雷工程中起到非常明显的效果,全面的解决了占通信局(站)雷击事故85% 以上的雷电过电压保护问题,下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与移动通信及网络系统的防雷等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China national standards on lightning discharges and earthing 1) 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Temporary Specifications on Earthing Design for Tele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Telecom Integrated Building Part) - -- 原邮电部第一个通信局(站)防雷接地标准,在世界上第一个将联合接地的理论写在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的标准中; 2) YD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Discharges and Earthing Design for Microwave Stations ; 3) YD5068-98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Desig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s ; 4) YD5078-98 《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Protection for Power Supply System in Engineering of Telecommunications ; 5 ) YD5098-2001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Lightning Over-Voltage Protection for 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 该规范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而编制的。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的基础应建立在联合接地、均压等电位分区保护之上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根据电磁兼容原理,按防雷区划分,对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进行合理规划。 从通信局(站)雷击概率的统计分析,近年来虽然对通信局(站)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进行了大量的改造, 但雷电产生的浪涌电流还是造成通信设备的损坏,雷击使通信中断的事故时有发生,根据国内外有关资料的统计雷击造成通信设备损坏事故的85% 是雷电过电压引起的,因此对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的保护就更为重要。

防雷技术方案(成)

防 雷 工 程 【设计施工方案】2008年12月

一、设计方案 一、工程概述 中心机房位于旁,所在地地势较高,周围有较多高层建筑,该中心机房属于新建工程。根据国家气象局资料记录,重庆地区平均年雷暴日数为35.4天。属多雷区,最早出日1月17日,最晚终日12月9日,每年4月到10月雷暴日较多。该中心机房在大楼的楼,机房面积为30m2左右,机房内有多台服务器和容量大的UPS。为保护中心机房内运营人员和网络通信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中心机房网络通信系统有一个相对独立的防雷接地系统。由于该中心机房的重要性及使用性质的特殊性,使得中心机房内精密电子设备相对比较集中,数据的存放、备份和传输等及时性要求都相当高。新建中心机房属新建工程,机房内无任何防雷保护措施,一旦发生雷击,雷电流有可能从室外架空市电线路或电磁感应进入中心机房内,也可能通过空间电磁感应使中心机房内部系统各电子设备之间产生瞬时高电位差,从而使机房内各电子设备受到严重破坏甚至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机房弱电子设备系统的正常工作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为了保护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不遭受雷击损坏,根据国家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我公司以往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中心机房的防雷系统应达到以下目标: 1、大楼内网络通信机房设备都必须有完整完善的防雷、防静电、防浪涌等保护措施,保证该网络通信机房电子信息系统能正常工作运行。 2、对感应雷、传导雷、开关操作过电压进行相应防雷保护措施。 3、保证大楼内网络通信机房电子信息系统能安全稳定的运行。 4、中心机房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满足小于1欧的要求; 因此,中心机房采取的防雷措施为: ①、在机房供电系统上安装二级浪涌过电压保护器。 ②、在中心机房实行等电位措施。 ③、机房接地采用独立接地系统。

避雷器技术规范

避雷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技术规范 DL/T613—1997 Specific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import AC gapless metal oxide surge arres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5-19批准1997-10-01实 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1991年电力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的任务制订的(后补列为95DB 087—95计划)。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电力系统运行条件,按国际标准IEC 99—4《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有关国家标准制订的。由于国家标准GB 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IEC 99—4标准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避雷器的规定有所不同,增加了制订本规范的难度。在本规范的制订中尽量总结中国进口与国产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使用与生产经验,体现其先进性与实用性,为引进产品提供了较全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起草。 主要起草人:舒廉甫、梁毓锦、李启盛、陈慈萱、刘先进。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要求,并按本规范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设备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3kV~500kV交流电网进口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谈判,并给出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以及一般情况下的推荐值,个别地区的特殊使用条件应由订货单位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本规范不作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93 标准电压 GB 311.1—83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2900.12—89 电工名词术语避雷器 GB/T 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 11032—89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

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避雷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技术规范 DL/T613—1997 Specific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import AC gapless metal oxide surge arres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5-19批准1997-10-01实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1991年电力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的任务制订的(后补列为95DB087—95计划)。 本规范是根据我国电力系统运行条件,按国际标准IEC99—4《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有关国家标准制订的。由于国家标准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IEC99—4标准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避雷器的规定有所不同,增加了制订本规范的难度。在本规范的制订中尽量总结我国进口与国产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使用与生产经验,体现其先进性与实用性,为引进产品提供了较全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起草。 主要起草人:舒廉甫、梁毓锦、李启盛、陈慈萱、刘先进。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要求,并按本规范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设备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3kV~500kV交流电网进口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谈判,并给出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以及一般情况下的推荐值,个别地区的特殊使用条件应由订货单位向外商及制造部门提出,本规范不作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6—93标准电压 GB311.1—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2900.12—89电工名词术语避雷器 GB/T5582—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IEC71(93)绝缘配合 IEC99—4(91)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3名词术语、符号定义 名词术语、符号定义与所引用的标准一致。

防雷技术标准规范汇编

防雷技术标准规范汇编 第一部分建筑物防雷 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选一)(JGJ/T 16-92) 3.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选)(GBJ 39-90) 4.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57-88) 5.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58-88) 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66-91) 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67-89) 8. 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60-89) 9. 公园设计规范(选)(CJJ 48-92) 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25-86) 11.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选)(JGJ 91-93) 12. 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选)(CJJ/T 53-93) 13.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选)(GB 50165-92) 14.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选)(GBJ 49-83) 第二部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 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选)(GB 50058-92) 2.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选)(GB50089-98) 3.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选)(GB 50154-92)

4.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选)(GB 50161-92) 5. 氧气站设计规范(选)(GB 50030-91) 6. 氢氧站设计规范(选)(GB 50177-93) 7. 乙炔站设计规范(选)(GB 50031-91) 8.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选)(GB 50195-94) 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选)(GB 50028-93) 第三部分石油化工防雷 1.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1995) 2. 石油库设计规范(选)(GBJ 74-84) 3.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选)(GB 50156-92) 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选)(GB 50160-92) 5.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选)(GB 50183-93) 6.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选)(GB 50253-94) 7.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选)(SYN 5225-87)第四部分弱电设备防雷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选二)(JGJ/T 16-92) 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选)(GB 50174-93) 3.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选)(GB 9361-88)

防雷工程技术考试题库 2011年(试行)

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题库(试行) 一.填空题 (一)雷电原理 1、通常雷暴云上部荷正电荷,下部荷负电荷,云底荷少量正电荷。(雷电原理P96) 2、地闪电场的C变化具有大气电场稳定而大幅度的变化。(雷电原理P150) 3、一般轻离子的迁移率较重离子大二个数量级。(雷电原理P46) 4、大气离子的迁移率与大气的粘滞系数成反比,即与大气的密度成反比。(雷电原理P46) 5、在正常情况下,陆地上大气正离子的平均浓度为750。(雷电原理P55) 6、在正常情况下,陆地上大气负离子的平均浓度650。(雷电原理P55) 7、晴天大气传导电流是大气离子在电场作用下形成的电流。(雷电原理P76) 8、云雾粒子的荷电量与粒子的半径有关,通常半径越大,荷电量越大。(雷电原理P85) 9、通常对流云的荷电量较层状云荷电量要大。(雷电原理P85) 10、闪电电流方向向上称为负地闪。(雷电原理P151) 11、晴天大气对流电流是大气离子随气流垂直移动下形成的电流。(雷电原理P76) 12、地闪电场的K变化表现为在闪电场J变化部分迭加有若干持续时间不到1毫秒的微弱而迅速的脉冲状大气电场。(雷电原理P150) 13、在第一闪击之后形成的沿第一闪击路径由云中直弛地面的先导称箭式先导。(雷电原理P175) 14、地闪的第一闪击是指由梯式先导到回击这一完整的放电过程。(雷电原理P145) 15、地闪电场的M变化是在电场的C变化上迭加有若干持续时间不到1毫秒的脉冲状大气电场(雷电原理P150)。 16、在正常情况下,海上大气电场为130伏。(雷电原理P60) (二)法律法规 1、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规定了防雷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法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气象法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气象法三十七条) 5、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 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气象法三十七条) 6、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规定的377项对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单位资质认定由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378项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国务院412号令的37 7、378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是国家法律,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XX 省气象条例》是地方性法规,由 XX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XXXX年X月X日起正式实行;中国气象局颁布《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法律常识) 8、《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于2004年12月16日以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形式发布。 9、《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对监测与预警、防雷工程、防雷检测、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防雷产品等五个方面做作了规定。(8号令各章题目内容) 10、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8号令第五条) 11、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8号令第六条) 12、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8号令第十条) 1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8号令第十一条) 1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实行资质认定制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甲级资质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认定;乙级和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一节 -般规定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第1.0. 2条本规范适用于xx 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xx,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 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 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

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 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 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xx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xx 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xx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 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 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 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 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云南省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内容简介 一、重点术语和名词 二、法律法规重点内容 三、基础知识重点内容 四、检测技术规范重点内容 五、设计技术规范重点内容 六、施工技术规范重点内容 七、重点思考内容 一、重点术语和名词 1、雷电灾害防御 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2、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和检测的单位 是指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证和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 3、雷电 是指一部分带电的云层与另一部分带异电荷的云层、带电的云层与地(物)、带电的云层与空气之间迅猛的放电现象。 4、波头时间 是指雷电发生后,从雷电波上升到10%起到雷电波上升到90%之间的时间(μS)。 5、防雷装置 用以对某一空间进行雷电效应防护的整套装置,头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两部分组成。 6、防雷装置检测 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标准确定防雷装置满足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 7、接闪器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8、雷击电磁脉冲 雷电流经电阻、电感、电容耦合产生的电磁效应,包含闪电电涌和辐射电磁场。 9、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接地体 埋入土壤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二、法律法规重点内容 1、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实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 4、《云南省气象条例》规定,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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