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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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叶伟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云南水富,657800)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在合同双方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的,它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等方面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合同的有效管理能够增加项目的综合经济价值,提升项目管理的能力,以及有效解决索赔、纠纷等问题。然而,我们在工程管理的过程中却往往忽视其重要性,甚至出现不按合同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作者通过几个方面对合同管理进行论述,以促进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推进,使项目各方的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1 前言

任何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管理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2.1 合同签订没有对工作内容进行系统的梳理

现在大部分合同都是标准格式,只需要将相关的名称或数字进行修改即可,但也正是因为这种便利,合同的管理人员没有在前期做充分的准备,也不能对工程实际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预判,导致许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却又无约定解决办法,同时,合同条款在各种不同种类的工程上应该是不一样的,应该针对性因地制宜,特别是总包干的合同,各种未知因素产生导致的索赔都直接与合同约束性相关,而这些没有约定清楚的话,承包方会很容易找到漏洞从而进行索赔。

2.2 合同宣贯不到位

合同签订完成后,大部分专业代表是不知道合同怎么约定的,特别是管理过程中,基本没有专业代表去仔细研读过合同,导致现场实施与合同背离的情况经常发生,这就从根本上

体现出各项目部对合同交底的不到位,实际是基本未交底,这样我们的项目拿什么去管理承包方,去督促承包方开展工作,我想,仅仅是靠个人的见解了,这样一来,发包方、承包方都不管合同,项目的随意性就放大了,各方的管理也就谈不上规范了。

2.3 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4 签约双方不认真执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比如承包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推进工程进度,造成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合同进度时,往往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方进行处罚,也没有设置严重的时间控制节点来约束,这就造成了各方均当合同是一纸文书,而非是指导和督促工程开展的基础条件,另外一些承包方随意改变施工方案,不采用合同约定的材料或构配件,导致合同管理的局部失控。

2.5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不当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后,合同双方很少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而是分别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直接导致合同争议复杂化。产生纠纷后,索赔工作难以进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造成了许多干扰,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业务水平差,意识不强,往往在过程没有建立有效的索赔依据,导致事后扯皮多,解决起来也比较麻烦。

2.6 违法分包、转包缺乏约束

实践中总包单位经常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这些单位往往在合同关系中的约束能力较低,甚至许多总包单位根本没有与分包方签订合同,而是直接作为自己的技术团队参与工程建设,从某种角度来讲,这是典型的违法转包,但由于市场行为的惯性,一般也不好硬性控制,所以一旦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总包单位难以约束,而这方面的损失总包方会极力向业主转嫁风险,这也导致了业主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难度增

加。

2.7 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控制措施

3.1 合同签订应注意几点

(1)明确的合同范围、合同内容的基础是建立一个合理的合同构架,合理划分合同包。如施工合同构架,哪些项目由施工总包来做,哪些项目是由总包公司进行分包,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工作怎么衔接,相互之间怎么配合,相互之间配合的时间要求,进度要求,工作深度要求是什么在合同文本中都要予以明确。明确的合同范围、合同内容的标准是:既不重复又不遗留。并且把工作界面的接合表述得十分清楚。而目前在实际操作中最头痛的就是合同界限不明,施工现场人员协调困难,为此不仅花费大量的精力作协调,还很容易拖延工期和增加造价。总包分包之间的分界在哪里,费用怎样划分等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清。

(2)明确合同造价及合同调整价格的范围。合同中应当明确造价调整的依据、调整的方法、调整的幅度和调整的范围,尽量避免用含糊不清的词语或条款。同时要求设计管理要到位,尽量回避变更或少变更。一个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到位和合同管理到位的工程项目,可以归避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的造价风险。

(3)明确进度控制要求。目前国内所有标准合同,往往只有一个笼统的总体工期,缺乏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里程碑进度控制点的控制。对拖延工期在事前事中就开始控制,尽量避免事后再采取补救措施,强赶工期。

(4)明确付款办法。目前较多的合同付款条件不外乎按甲方确认的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进行付款,作者认为最好是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将关键路线的控制点的完成情况纳入了付款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样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实施就能起到一个保障作用。并将付款时需由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阶段的质量检查情况(如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现场安全文明情况)纳入到支付工程进度的条件之中。

(5)对于违约情况的处理。对于违约责任,作者的观点是要在签合同时进行细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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