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整治达标攻坚工作的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燕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全面开展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

整治达标攻坚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6月30日前街道完成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整治达标验收工作,改善辖区内“城中村”和无物业管理小区市容市貌,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按照《北湖区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标攻坚方案》(北创办发[2013]8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辖区内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卫生整治达标,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整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帮扶责任单位、街道和村组(社区)共同开展整治帮扶工作,对前期开展的各项帮扶和整治工作开展一次集中回头看,按照“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整治帮扶达标要求全面落实,全面提高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卫生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燕泉街道“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标攻坚”领导小组,由廖永忠任顾问、雷华任组长、黄卫国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党政领导、驻社区(村组)干部、社区(村组)干部、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4个组和1个办公室,由汤才军任办公室主任,龙成为成员,负责工作的调度、协调和考核。

督查考核组:肖文汇任组长、区创建办工作人员和吕鹏,负责该项工作的整体进度和督查考核。

环卫保洁组:周金凤任组长、何文、区环卫一名质监员,负责环卫保洁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集中整治组:汤才军任组长、罗圣、陈军任成员,负责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的集中整治工作。

宣传服务组:陈海军、赵湘菊和李小彬,负责对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关于创建、健康教育和民调等工作的宣传。

三、工作内容

1、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郴州市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通知》(郴创办发[2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对11个城中村配备32名环卫保洁人员(目前已配30名),对33个无人管理小区配备36名环卫保洁人员(目前已配15名)。城中村环卫保洁经费由街道进行支付,无人管理小区保洁经费前期由社区垫付,市、区资金到位后,按720元/人/月进行补助,不足部份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自筹解决。

2、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各社区每周对无人管理小区环卫保洁进行考核评分,街道城管办、各驻组街道干部要对城中村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按照一天两普扫,11小时保洁的要求工作到位。对缺岗的工作人员按50元/次扣除绩效奖金,到位但保洁效果不好的保洁员按20元/次扣除绩效资金,未着装上岗的扣10元/次。

3、增配环卫设施。11个城中村要求每个组增配一台密闭式垃圾车(600元/台),通组主要道路每隔80米配备一个果皮箱。该项经费由城中村帮扶单位进行落实。聘请的68名环卫保洁人员配发环卫服装两件(20元/件)该经费由街道负责。

4、由汤才军、周金凤对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整治达标工

作进行再摸底,找出达标差距。对帮扶单位、驻点领导、社区(村组)干部下发《关于完成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整治帮扶达标任务的函》,明确整治帮扶重点和完成时间。

5、制定出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卫生大清扫安排表。(由驻组(社区)领导联系帮扶单位在6月3日-10日期间安排一次卫生大清扫,人员不少于10人,主要对城中村的房前屋后,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清除牛皮癣小广告等整治帮扶工作。6月3日下午下班前各驻组(社区)领导要与帮扶单位协调好清扫时间,报城管办统一安排。

6、加大城中村文明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联系辖区单位共同印制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将城管用车改装成宣传车辆,于6月20日前对每个城中村开展一次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

7、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在6月10日前请市、区创建办领导来现场指导创建达标工作。各驻点领导和干部要及时向区级联系领导汇报整治情况,向城管办报送整治的进展情况,向市、区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帮扶单位、街道干部和社区(村组)干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达标要求,帮扶责任单位要向主要领导详细汇报,组织人员和筹措资金强力推进城中村整治达标工作,各组要发挥整治的主体作用,安排组委会和党员积极参与。驻组街道领导和干部要加强协调配合,亲临现场指导整治工作。

2、积极筹措资金。帮扶责任单位和组共同筹集整治资金,组要拿出集体收入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足部份,请帮扶单

位给予解决落实。

3、加强考核。领导小组每周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强化监督考核,对未按进度实施的驻村、组责任人、村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街道创建工作的驻村、组责任人、村组干部按《城中村和无人管理小区整治达标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追究责任。对帮扶单位表现积极的报市、区创建办进行表扬,对不负责任的帮扶单位报市、区创建办进行通报批评。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