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国城市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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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城市建设征收土地的方式,把城乡非国有土地转变为 城市国有土地。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建设所需要的土地除少量 是靠原国有土地解决的外,大量是靠征收城乡 非国有土地来解决的。被征收后的土地,所有 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
1982年以后,国家通过征收变为国有的土地仅限 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了。
(四)通过法律程序把城市其余尚未国有化的土地变为国家所有。
中共中央1956年有个原则指示,即“一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 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的办法,一律收归国有”。 1967年10月31日,国家房管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在答复《关于城镇 土地国有化请示提纲》时,明确主张全部城镇土地收归国有。 到1982年,城市绝大多数已为国家所有了,但还有少量土地仍然 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
中国城市土地所有制
旧中国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形式复杂多样,有帝 国主义国家的资本家、大房地产业主所有的土地,有 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家所有的土地, 有资本主义商业、银行业等民族资本家所有的土地, 有国民党政府机关及其各部门所有的土地,等等。
请阅读教材,找出针对不同的对象,新中国政府 分别采用何种方式将土地收归国有?
中国城市土地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针对不同性质的所有
权形式,分阶段,分别采取接管、没收、赎买、征
收和法律宣布等方式,逐步实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所
有制。
(一)接管和没收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国民党政府及反革命 分子等占有的城市土地,无偿把它们变为国有土地。 1951年1-6月 1949年3月-1951年1月 1949年3月
封建社会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
获得方式 君主 土 地 私 有 制
主导
经营方式
产品分配 私人开支
政府掌握 公卿占田
地 主
军功赏赐
巧取豪夺
主要 土地买卖
租 佃 制
自耕农
国家分配
“男耕女织” 式的小农经济
自给自足 交纳赋税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发展线索
原始社会土地公有制 井田制(贵族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私有制 (地主私有土地) 1956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006年免除农业税
其中,地主土地私有制是封建社会的土地主要表现形式
井田制内容、特点
材料一:方里而井, 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 。八家皆私百亩,同养 公田,公事毕,然后敢 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下》
井田制
性质: 国王所有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特点: 公田——贵族占有,农夫耕作, 收获全部归贵族。 私田——分授劳动者,只有土地 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全民所有制 国家所有制
劳动群众集体所 有制 农民集体所有制
及代表 所有权客体
及范围
全民-国家-国务 一定范围的农民 院-地方政府 集体(三种)
国有土地(城市 集体土地(农村 市区土地,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一 及城市郊区的一 部分土地) 部分土地 p53)
农民集体的类型及代表
村农民集体
(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者村民委员会) 者村民小组)
村内农民集体(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
乡(镇)农民集体(乡(镇)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 三个层次地位平等、相互独立,无隶属 关系,是单独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民事主 体。
城市:市建制的城市,不包括县城、建制
镇。
市区:不包括城市郊区。我国土地管理部
门和学术界人士普遍赞成以“城市的建成 区”界定城市市区的范围。
各政府根据相关规 定,接管了一批国 各城市对官僚 毛泽东七届 党政府、帝国主 资本家以及战犯、 二次全体会议指出: 义、官僚资本家以汉奸、反革命分子 “必须接管帝国主义 在城市中的土地 及战犯、汉奸、 在华的资产,没收官 做了进一步的清 僚资本归无产阶级领 反革命分子在城 理和没收。 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 市中的 土地。
1982年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至此,除台湾、香港、澳门外, 全国范围内已实现了土地的国有化。
中国城市土地所有制
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
中国城市土地管理体制
思考:我国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土地有偿
使用制?
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
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分界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可分为土地无偿使 用和土地有偿使用两个时期。 城市土地 无偿使用时期 (1949-1978年)
使用制
管理体制
使用制:一定所有制下使用土地所形成的 经济关系,对土地使用程序、条件和形式 的界定
两权合一/两权分离
有偿使用制/无偿使用制
3.1土地度制所包含的内容
土地制度
所有制
使用制
管理体制
管理制度目的-——社会性
保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调整土地关系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必要限制 合理分配与利用土地资源 保证国家土地收益
城市土地一般应理解为进行城市配套建设
、具备城市功能、基本连片的区域。
我国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历程:
古代 近现代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历史时期 原始社会 奴隶社会 (商周) 封建社会 (战国以来) 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 土地制度 土地公有制 表现形式
井田制
国有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私有制 自耕农土地私有制
机构设置:分级分类——垂直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土地所有制
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
中国城市土地管理体制
我国城市土地所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
请回忆《房地产制度与政策》相关内容
,并阅读本节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形式
所有权主体
及代表 所有权客体
及范围
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形式 具体形式 所有权主体
第3章 我国城市土地制度
3.1土地制度所包含的内容
土地制度
所有制
使用制
管理体制
所有制: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 形式,是土地关系的基础——土地归属。
占有权-----实际支配和控制
使用权-----可分离 收益权----标志 处分权-----核心
3.1土地度制所包含的内容
土地制度
所有制
(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私营房地产公司及房地产业主拥有 的城市地产,用赎买的办法把它们转变成国有财产。
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地产,是从1950年开始,在加工订货、 经销代销到公私合营的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随同 工商业资本家的其他财产一起收归国有的。
城市私营房地产公司和私有房地产业主的地产,是在国家对 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经租),随同房屋 一起收归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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