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死尸无害化处理法条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标准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文号:农医发[2013]34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为规范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包装、暂存、运输、人员防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主席令第71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25号)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T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19218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T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3.1无害化处理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3.2焚烧法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3.3化制法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4掩埋法掩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化尸窖或掩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活动。
第三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病原体得到有效消灭,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第四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活动的监测、检查和指导,确保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与设备第五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根据处理能力、养殖规模、地域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深埋设施:包括挖掘机、填埋坑、覆盖材料等;(二)焚烧设施:包括焚烧炉、烟气处理设备、废渣处理设备等;(三)化制设施:包括化制机、消毒设备、冷却设备等;(四)生物降解设施:包括生物降解池、搅拌设备、温度控制设备等;(五)其他相关设施:如运输车辆、防护用品、消毒药剂等。
第七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能有效防止病原体传播和环境污染,并便于操作和维护。
第三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与操作第八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应包括:(一)收集和运输:将病死畜禽及其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分类收集,并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二)预处理:对病死畜禽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去除内脏、清洗干净等;(三)无害化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如深埋、焚烧、化制、生物降解等;(四)废弃物处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如废渣、废水等;(五)消毒和清洁:对处理场所和设备进行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九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二)操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原体传播和环境污染;(三)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地点、数量、处理方式等;(四)处理后的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再次污染。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为规范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包装、暂存、运输、人员防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主席令第71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25号)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19218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3.1无害化处理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3.2焚烧法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3.3化制法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4掩埋法掩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化尸窖或掩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5发酵法发酵法是指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与稻糠、木屑等辅料按要求摆放,利用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产生的生物热或加入特定生物制剂,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第一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为保障奶牛的健康安全和牛奶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三、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五、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七、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
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常州红梅乳业有限公司奶牛事业部2011年1月第二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1、规模养殖场应该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2、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该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3、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4、无害化处理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5、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并严格执行各种病死畜禽的技术处置规程。
6、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7、无法采取深埋方式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
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检疫申报制度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前2-3天应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种畜禽调运前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并实行严格的隔离观察制度。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健全,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乡镇畜牧兽医站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养殖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方案

养殖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方案以下是 8 条主题为“养殖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方案”:1. 咱得把动物尸体当作宝贝一样对待,千万不能随意丢弃啊!就好比你不会把家里珍贵的东西乱扔一样。
可以选择深埋处理呀,挖个深深的坑,把它们好好埋起来,这不就安全又卫生了嘛!比如挖个好几米的大坑,像给它们造了个小房子似的。
2. 焚烧也不错啊,难道不是吗?就像一把火将它们干干净净地送走。
弄个专门的焚烧炉,让那些尸体在火中化为灰烬,多么干脆利落啊!就跟烧垃圾一样,但这可是对动物的尊重呢。
3. 堆肥处理也很妙呀!让动物尸体慢慢转化成肥料,这不是变废为宝了嘛!就好像它们用另外一种方式继续为养殖场做贡献呢。
搞个堆肥区,让它们在那里慢慢发酵,多神奇啊!4. 化制法行不?把尸体放到特制的容器里,让它们发生奇妙的变化。
就像魔法师在变魔法一样,把那些尸体变成无害的东西。
比如放到一个大罐子里头,等一段时间就好了呀。
5. 咱还可以搞个沼气池呀,把动物尸体丢进去产气。
这不是一举两得嘛!就像给沼气池找了个好食材,还解决了尸体的问题。
想想看,气出来了能照明能煮饭,多厉害呀!6. 消毒处理不也得有呀!给尸体来个全方位的消毒,让病菌啥的都没活路。
这就好像给它们洗了个超级杀菌澡一样。
用些厉害的消毒剂,把那些坏东西都赶跑。
7. 发酵床处理了解一下?让动物尸体在发酵床上慢慢地消失。
这不就像它们躺在舒适的床上休息一样嘛,只不过最后消失了哈哈。
弄个好的发酵床,看着尸体一点点被处理掉。
8. 水葬呢?把尸体放到水里,让水带着它们走。
这有点像送它们去旅行呀!找个干净的水域,轻轻地把它们放进去,看着它们漂走。
我觉得这些方案都各有各的好呀,咱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养殖场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呢!。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郑州牛师兄食品有限公司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1、对所有病死猪尸体及母猪胎衣要装入专用装尸袋后,运至化尸池中。
2、化尸池内要每月二次用火碱溶液消毒。
3、对需要解剖的病猪或死猪,必须在解剖室进行解剖,严禁在圈舍和房舍附近解剖病猪及死猪。
4、对出现病猪或死猪的圈舍要彻底消毒(用水冲洗干净后再喷洒火碱溶液获用喷灯进行高温消毒)在下次转入猪只前应再消毒一次。
5、粪便处理:对清出来的粪便,应倒入化粪池中化粪池要用塑料薄膜覆盖,以便透光发酵,初夏秋三季应每周向粪池中喷洒一次灭蝇药,以防止蚊蝇的滋生。
对冲入化粪池中的粪便,亦应定期投放或喷洒药物进行灭蚊蝇工作。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 三、发酵法
这种方法是将尸体抛入专门的动物尸体发酵池内,
利用生物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以达到无害 化处理的目的。
(一)选择地点
选择远离住宅、动物饲养场、草原、水源及交通 要道的地方。
(二)建发酵池
池为圆井形,深9~10米,直径3米,池壁及池底 用不透水材料制作成(可用砖砌成后涂层水泥)。 池口高出地面约30厘米,池口做一个盖,盖平时 落锁,池内有通气管。如有条件,可在池上修一 小屋。尸体堆积于池内,当堆至距池口1.5米处时, 再用另一个池。此池封闭发酵,夏季不少于2个月, 冬季不少于3个月,待尸体完全腐败分解后,可以 挖出作肥料应多加,反之可少加或不加。
2、尸体处理
动物尸体先用10%漂白粉上清液喷雾(200毫升/米2),作用
2小时。
3、入坑
将处理过的动物尸体投入坑内,使之侧卧,并将污染的土层和
运尸体时的有关污染物如垫草、绳索、饲料、少量的奶和其他
物品等一并入坑。
4、掩埋
先用40厘米厚的土层覆盖尸体,然后再放入未分层的熟石灰或
应在掩埋坑封闭后3个月进行。
3
▪ (四)注意事项 (1)石灰或干漂白粉切忌直接覆盖在尸体上, 因为在潮湿的条件下熟石灰会减缓或
▪ (2)对牛、马等大型动物,可通过切开瘤胃 (牛)或盲肠(马)对大型动物开膛,让 腐败分解的气体逃逸,避免因尸体腐败产 生的气体可导致未开膛动物的鼓胀,造成 坑口表面的隆起甚至尸体被挤出。对动物 尸体的开膛应在坑边进行,任何情况下都 不允许人到坑内去处理动物尸体。 (3)掩埋工作应在现场督察人员的指挥、控 制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所有工作人员在 工作开始前必须接受培训。
(4)长度坑的长度则应由填埋物品的多少来决定。 (5)容积估算坑的容积可参照以下参数:坑的底部必须 高出地下水位至少1米,每头大型成年动物(或5头成年 羊)约需1.5立方米的填埋空间,坑内填埋的肉尸和物 品不能太多,掩埋物的顶部距坑面不得少于1.5米。 2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为规范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包装、暂存、运输、人员防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主席令第71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25号)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T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19218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T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3.1无害化处理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3.2焚烧法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3.3化制法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4掩埋法掩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化尸窖或掩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3.5发酵法发酵法是指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与稻糠、木屑等辅料按要求摆放,利用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产生的生物热或加入特定生物制剂,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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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死尸无害化处理法条
一、引言
动物死尸的无害化处理是保护环境与公共卫生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动物死尸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法律法规概述
1.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对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
2. 《畜禽屠宰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屠宰场应当设立死畜处理设施,对死亡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动物尸体等生物固体废物,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无害化处理方法
1. 埋葬处理:动物死尸可以进行合规的埋葬处理,将其安全地埋在指定区域内,防止疫病传播和污染环境。
2. 焚烧处理:通过高温焚烧,将动物死尸彻底烧毁,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但需要注意合规排放烟气,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化制肥料:将动物死尸进行腐熟处理,经过一系列工艺,制成有机肥料,可用于农田和园林绿化,实现资源化利用。
4. 深埋处理:将动物死尸深埋于地下,避免其被风蚀和水流冲刷,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四、责任主体
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监督指导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
2. 动物防疫机构:负责对动物死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监测疫病的传播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
3. 屠宰场:应建立死畜处理设施,负责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死尸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农户、养殖场等个体:作为动物死尸的产生者,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政府部门和防疫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法律责任与处罚
1. 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被处以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 对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能面临拘留、罚金、有期徒刑等刑罚。
六、国际经验与借鉴
1. 欧洲国家普遍采用动物渲染处理法,将动物死尸进行高温处理,制成骨粉和脂肪酸,用于生物燃料和化妆品等领域。
2. 日本等国家则倾向于将动物死尸进行有害物质分离,如骨骼、脂肪和肉类等,以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
七、结论
动物死尸无害化处理是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的重要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有效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防疫机构、屠宰场以及个体养殖户等都应承担起责任,共同推动动物死尸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同时,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探索更加科学和高效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卫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