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证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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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

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

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摘要讯问,是侦查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

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侦查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讯问成功与否,与发问用语、发问方式、讯问时机的掌握有着必然联系。

在侦查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一句话可以成一案,也可以败一案,甚至可以挖一串、破一片,这足可以说明讯问的语言技巧的重要性。

讯问技巧,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讯问策略,运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法。

发问是讯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讯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讯问任务、扩大侦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讯问;技巧;口供证据;侦查人员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

在侦察取证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它对于及时地侦破案件、准确的起诉、指控和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口供证据的重要性是为司法人员所共知的,其在刑事证据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侦查人员对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成功的讯问,得到其真实和全面的供述,尤其显得重要。

一般来说,讯问对象真实和全面的供述,是侦查人员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它对于侦破案件、了解案情全貌及作案细节,特别是收集获取其他证据的线索和审查印证其他证据,以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都有重要作用。

有鉴于此,本人对犯罪成功讯问的阶段性进行了浅显的探索,发现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为五个阶段,在此做一探讨。

第一阶段:讯问前的“准备”阶段取证目的要明确。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 讯问前的准备工作相当重要,我们如果将一次成功的讯问比作一栋楼,那么,准备工作就是它的地基。

准备工作的标准是“知己知彼”,达到这样的标准才能“百战不殆”。

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讯问对象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性格、爱好、家庭关系好坏、人缘好坏、工作环境、作案原因、涉嫌罪名等。

消防员的火灾调查技巧查明事故起因的重要手段

消防员的火灾调查技巧查明事故起因的重要手段

消防员的火灾调查技巧查明事故起因的重要手段在消防员工作中,火灾调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通过调查火灾事故的起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本文将介绍几种消防员在进行火灾调查时可以使用的技巧。

一、目击证人的询问在进行火灾调查时,目击证人的证词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

消防员应该主动询问目击者有关火灾发生时的情况,并详细记录他们的证词内容。

询问中应尽量避免使用 leading questions,以确保证词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是调查火灾起因的重要手段之一。

消防员可以对火灾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包括火源、燃烧情况、火势蔓延路径等。

还可以对受损物品进行分析,以判断火灾的起火点和火源,并寻找可能存在的可疑物品。

消防员应该记录现场信息,并拍摄照片或视频,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火灾痕迹识别通过火灾痕迹的识别,消防员可以了解火灾的起因和过程。

常见的火灾痕迹包括不同物质的痕迹、燃烧痕迹、火灾烟气的分布等。

消防员可以使用专业的火灾痕迹分析仪器,如气相色谱仪、质谱仪等,进行火灾痕迹样品的分析和鉴定。

四、情报收集消防员在进行火灾调查时,还需要进行相关情报的收集和研究。

这包括查阅火灾档案、调查相关人员的背景信息、了解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等。

通过收集各种情报,可以更全面地分析火灾的起因和推断可能的火灾原因。

五、专业知识应用火灾调查需要消防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消防员应熟悉火灾的物理、化学特性,了解各种不同燃烧材料的燃烧规律和特点,掌握火灾调查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火灾事故案例分析的能力等。

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火灾调查的能力。

综上所述,消防员在进行火灾调查时,可以采用目击证人的询问、现场勘察、火灾痕迹识别、情报收集和专业知识应用等技巧。

这些技巧可以帮助消防员准确地查明火灾事故的起因,并为今后的火灾预防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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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服证人出庭小技巧

说服证人出庭小技巧

说服证人出庭小技巧嘿,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聊聊说服证人出庭的那些小技巧。

你想想,证人就好比是案件中的关键拼图,他们能让真相大白呀!要是证人不肯出庭,那可就像拼图缺了一块,让人心里直痒痒。

那怎么说服他们呢?首先,咱得拿出十足的诚意来。

别一上去就咋咋呼呼的,得轻声细语,像跟老熟人聊天似的,让证人觉得你是真的在乎他们的感受。

你要是凶巴巴的,人家还不得被你吓跑呀,对不?然后呢,给证人讲讲出庭的重要性。

就好比是一场比赛,他们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球员。

没有他们,这比赛还怎么进行下去呀!告诉他们,他们的证词可能会改变整个案件的走向,让正义得到伸张。

这多有意义呀!还有啊,要打消证人的顾虑。

他们可能会担心自己受到威胁呀,或者惹上麻烦啥的。

这时候,你就得像个贴心小棉袄一样,告诉他们会有各种保护措施,让他们放心大胆地站出来。

比如说,会有警察保护他们呀,不会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

再就是,适当来点感情牌。

比如说,要是因为证人不出庭导致冤案发生,那受害者得多可怜呀!让证人心里有点触动,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

咱也可以举些例子呀,就像隔壁村的老王,因为证人勇敢出庭,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大家都拍手称赞呢!让证人知道,他们也可以成为这样的英雄。

哎呀,说服证人出庭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但只要咱用心,肯定能行!咱不能眼睁睁看着真相被埋没呀,得想尽办法让证人站到法庭上,把他们知道的都说出来。

这就像是拔河比赛,咱得使劲把证人拉到咱们这边来。

大家想想,如果每个人都因为害怕或者嫌麻烦就不出庭作证,那这社会不就乱套了吗?坏人得不到惩罚,好人受冤枉,那还得了!所以呀,咱们都得行动起来,用这些小技巧去说服证人,让法庭更加公正,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让我们一起努力,为了更美好的社会而加油吧!。

诈骗案件中的证据收集技巧

诈骗案件中的证据收集技巧

诈骗案件中的证据收集技巧对于诈骗案件的调查与侦破,证据收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只有获得充分、确凿的证据,才能揭露罪犯的犯罪事实,确保公正审判。

因此,掌握一些证据收集的技巧对于打击诈骗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在诈骗案件中的证据收集技巧,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一、电话录音技术当涉及到电话交流的证据收集时,电话录音技术是非常有用的工具。

在传统电话通话中,可以使用特定设备实时记录或随后回放通话内容。

利用电话录音技术可以记录可疑电话,包括涉案人员与受害人之间的通话、电信诈骗电话等,从而固定证据,为案件的进一步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二、视频监控技术在现代社会中,视频监控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在诈骗案件中,它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在相关地点安装摄像头,能够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行为,提供直观的证据。

同时,视频监控可以提供时间、地点等方面的信息,为案件的还原和定位提供重要线索。

三、网络取证技术当诈骗案件涉及到网络或电子设备时,网络取证技术变得尤为重要。

网络取证技术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的行为轨迹和痕迹,如发送的电子邮件、社交媒体上的聊天记录等。

此外,网络取证还可以提供相关设备的IP地址、Mac地址等重要信息,帮助追踪嫌疑人的身份。

四、证人证言采集技巧在调查诈骗案件时,证人证言的采集和调取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应采取一系列技巧来提问证人,例如:1. 亲身认同:确保证人的身份真实,核对身份证件等,并记录证人的个人信息;2. 提问技巧:采用开放性的提问方式,避免干扰证人的回答,并注重细节;3. 客观记录:使用录音或录像设备记录证人证言,确保采集和接触过程不被篡改;4. 非语言表达:注重观察证人的非语言表达,例如面部表情、手势等,从中获取更多信息。

五、财务调查技巧财务调查是在诈骗案件中非常重要的证据收集手段之一。

通过检查犯罪嫌疑人的财务资料、财务记录和账簿等,可以揭示其非法资金来源和流向。

海事行政处罚中询问笔录的询问技巧

海事行政处罚中询问笔录的询问技巧

第11卷第1期中国水运V ol.11N o.12011年1月Chi na W at er Trans port Janury 2011收稿日期:2010-11-16作者简介:黄小军(),男,钦州人,武汉理工大学海事管理专业,双学士,钦州海事局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海事管理。

海事行政处罚中询问笔录的询问技巧黄小军(钦州海事局,广西钦州535000)摘要:询问笔录是海事行政处罚执法案卷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书,海事执法人员在面对拒绝询问者时,应当掌握必要的询问技巧,引导被询问者配合询问笔录的完成。

文中分析了拒绝询问者的通常表现,探讨了当被询问人不配合时的基本询问技巧。

关键词:海事行政处罚;询问笔录;询问技巧中图分类号:D 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973(2011)01-0058-02海事行政处罚是海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违反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询问笔录是海事执法人员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时制作的书面记录,是海事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进行了解,收集证据的取证程序,是海事行政处罚执法案卷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书,也是必备文书之一,它不但表现海事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起到了证据的质证作用。

高质量的询问笔录对认定案件事实、分析案件原因、认定案件责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笔录询问中,决大多数询问对象会热情、主动向海事执法人员如实交待问题,提供线索。

但是,由于利害相关,有的被询问者一开始就不合作,有的在反映或交待中,对一些实质性、关键性问题躲闪、回避,甚至拒绝回答。

这种拒绝询问的心理通常起因于被询问对象对后果的顾虑与担忧,对海事执法人员的误解、敌视,以及对被询问事件的戒备等等。

因此,有必要研究和解决询问的技巧问题,事实证明,在面对拒绝询问者时,如果采用合适的询问技巧,是能够引导被询问对象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的。

一、拒绝询问者的通常表现在案情询问中让海事执法人员碰钉子的都是些什么人呢?(1)一般性证人。

【刑事诉讼】庭审发问秘籍: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的技巧

【刑事诉讼】庭审发问秘籍: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的技巧

【刑事诉讼】庭审发问秘籍: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的技巧决战法庭——决战在法庭——法庭是刑事辩护律师的舞台,但不是刑事辩护律师展示个人抱负、突出个人辩论技巧的舞台。

法庭不是政治论坛,不是用来给辩护人阐述个人政治信仰或政治追求的场所。

法庭是一个手术台,律师展示才能的目的是救人而非卖艺。

作为刑辩律师不能“白天拉横幅,晚上点蜡”,律师应把功夫花在法庭上。

法庭辩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争取让被告人获得“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除了当事人的利益,法庭上没有辩护人的个人利益技巧的舞台。

法庭上没有个人利益,但有作为中国律师的职业尊严。

王律师箴言:在法庭上,辩护律师第一要说服的人是委托人,力争要说服的是法官,永远无法说服的人是公诉人。

——发问——一、法庭发问-直接询问-被告人庭前辅导▍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17年8月)第二十三条辩护律师会见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刑事诉讼程序;告知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行使方式及放弃权利和违反法定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二十四条辩护律师会见时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相应阶段的辩护方案、辩护意见进行沟通。

第二十六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看守所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

未经允许,不得直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药品、财物、食物等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不得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友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的与辩护有关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与辩护有关的文件与材料。

▍发问策略与提纲设计询问策略公诉人先发问,会采用心理强制方式让被告人心理崩溃,此时律师要稳定被告人情绪,同时文明用语,尊重对方证人。

明知故问绝大多数情况下,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都是明知故问,通过一问一答把辩方、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立场、态度展现给法庭。

通常你问什么,一定和后来举证质证中提出的问题、提供的证据要能够有密切的联系,应当是和定罪量刑有关的问题。

审计调查取证时的谈话技巧

审计调查取证时的谈话技巧

审计调查取证时的谈话技巧调查取证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审计过程中,当某一些事项的取证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时,一般需要进行调查谈话。

调查取证的成功与否,与审计谈话有很大的关系。

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审计人员要向不同的对象调查取证,其谈话技巧尤为重要。

笔者认为,向不同的对象调查取证,应当根据其职业、职务、年龄、文化等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类:一是与问题线索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这类人员一般能客观地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但也应区别对待。

有的人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怕得罪人,怕受牵连,怕负责任。

对这类人调查取证时,应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启发他们积极协助审计人员查清问题;有的人由于道听途说,提供情况不真实,容易夸大。

对这类人,要注意提问方式,询问时不要暴露审计人员的真实态度,防止他们迎合审计人员的“需要”而提供虚假情况;有的人因年龄较大,记忆较差,易忘事,说话欠条理。

对这类人要采取提问的方式,帮助他们重新回忆与问题相关的事情。

要耐心地听对方陈述,从中取得有关线索情况,如果回答问题离题太远,可以适当引导,使话题转到调查的主题上来,切不可随意打断对方的谈话;还有的人虽然和问题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可能是很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例如,参与过某次违法违规行动,这种人怕把自己暴露出来,因此,思想上有顾虑,不愿提供实情,对这类人要做教育启发工作,讲清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协助审计人员查清问题,如实提供他们所了解的情况。

总之,对提供线索的证人,要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和心理、生理特点,做好工作,应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要查清一项违法违规问题,一般要向多个证人调查询问,对这些证人应当按什么顺序进行调查取证,并不是随意确定的,一般来说,凡是估计能够正确提供问题线索的证人或对其他证人的个人情况比较熟悉的证人,应靠前调查取证。

有的证人嘴不严,对这样的证人一般不要调查取证,以防调查情况外泄,给审计调查工作带来不利,造成被动局面。

交叉询问技巧

交叉询问技巧

对交叉询问规则的采纳,被认为是中国刑事审判程序走向对抗制的最重要的标志。

交叉询问是一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对方证人的询问。

这种询问不可能预演,不言而喻,它比直接询问要困难得多,充满变数,充满神秘性,充满挑战性。

交叉询问没有一定导致成功的模式让律师遵循。

交叉询问的目的是从对方证人那里获取支持你的论据的事实。

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无论是提请传唤的一方,还是反对的一方,在询问证人、鉴定人时,都应当遵守以下规则: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威胁证人、鉴定人;不得损害证人、鉴定人的人格尊严。

交叉询问技巧的几点原则是:(1)庭前充分准备。

在出庭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对方的观点,证据,对方证人可能证明的情况,不要抱着“走着瞧”态度,不要指望“意外”。

(2)要自信。

问话时,声音和举止要显示出自信,要让证人知道你对事实的把握和态度,充分地利用幽默、讽刺、怀疑等手段。

(3)与直接询问刚好相反的是,在交叉询问时,律师要成为法庭的焦点和注意的中心,证人只是配角。

(4)抓住要害,突出重点。

(5)善于抓住和利用矛盾。

(6)不宜过早暴露自己的思路。

(7)把握方向,不让对方牵着鼻子走。

(8)善于应变。

我们下面具体论述一些主要的技巧。

(1)减少敌对情绪(不要与对方争论)对方的证人是为对方的立场、观点和说法提供证据和支持的,总之,是为对方说话的。

其证词往往与己方证人的证词矛盾,冲突,不一致。

所以,律师往往对证人怀有敌意,证人也对律师怀有敌对的情绪。

这是法庭常见的情形。

一些律师往往对证人或者鉴定人进行刁难,刺激证人,且自以为得计。

这种做法有时似乎也赢得一些喝彩,其实得不偿失。

我们试以下面的一个交叉询问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在下面这个案子中,证人(环境保护局)曾经证明被告单位环境监测符合标准,这一点对原告显然是不利的。

……证人(5):你说的是哪一个灰场?原告律师:嗯,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灰场。

(原告席上发出笑声)证人(6):你,你指║的是哪个灰场?证人(5): ║你指的是哪个灰场?那灰厂好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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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证人技巧庭审程序中对己方的证人进行询问称为直接询问或主询问,对对方证人的询问称为交叉询问或反询问。

主询问应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问题。

1、筛选证人:了解案件事实真相的人并非一人,但没有必要让所有人都去向法庭重复同一内容,律师需要对证人进行筛选,在确定证人主体无瑕疵的基础上,尽量筛选出了解全部真相、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尚佳的人出庭作证,这样,可以为律师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交代注意事项:即使是素质、口才均超出常人的擅言者,例如:教师、推销员、业务经理等,他们也不会经常接受法庭询问程序的洗礼。

因此,律师必须向证人交代注意事项:讲实话、稳定、耐心、礼貌、听懂后再回答,不懂一定要问清、不要用猜忌的语言回答问题、回答问题简明扼要,尽量不解释,说话语速放慢等等,这都是律师必须事先向证人讲明的,如果证人在当庭出现上述问题,律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3、最大限度了解证人:通过前期和证人的接触,律师应当对自己的证人有轮廓上的认识,结合法官的性格、对方律师的反询问风格,律师要事先帮自己的证人进行准备,在不违背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量避免由于证人当庭情绪波动而造成的不利。

4、庭前准备:在开庭前最后一次向证人确定庭审时间、开庭地点等,保证证人准时出庭。

5、嘱咐证人带上身份证,以便法核对身份。

二、询问技巧。

1、突出重点:让法庭清楚的看到案件的关键事实是律师主询问的主要工作。

切忌旁引无关证言,即浪费法庭时间,又会给对方留下空子。

对每个证人都要明确他在案件中证明的关键点,将每个证人的关键点有效连接,形成对己方有利的证言锁链,视情况再用其他证言或证据材料对薄弱关键点进行补强。

切忌力求单一证言锁定全部案件事实,这样即不可能也无任何效用。

2、尽量使用开放式语言发问:主询问要以证人为中心,要让证人从容不迫的说清全部案件事实,律师要做的是使用开放性问话循序引导证人(不是诱导)有条不紊的提供证言。

切忌律师在此时表现“庭审风采”!当然,对一些文化程度不高,说话没有头绪、天生唠叨的证人,律师也要适当的控制,询问的方向和节奏应由律师把握。

3、安排证人出庭顺序: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记忆有“首位效应”和“临近效应”的特点,也就是说法官可能对开头和结尾的记忆深刻,因此,就要求律师在不与庭审思路冲突的前提下,把最关键的证人或最关键的事实叙述放在开头或结尾来进行。

有时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4、缜密逻辑、条理清晰:主询问是律师思维严密逻辑性的有效体现,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巧妙连接、有效还原的证言是成功的证言,而这其中无不渗透着律师特有的逻辑思维。

5、切忌诱导性发问:诱导发问在当庭给律师带来的尴尬,乃至对案件整体的不利后果已毋庸质疑,在此不多赘述!反询问应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问题。

1、掌握必要信息:有效的反询问是建立在对对方证人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的。

当得知对方有证人出庭时,要及时与法庭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掌握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并结合名单向己方证人和当事人了解对方证人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拟订反询问提纲:作为对方的证人,其肯定和律师已事先拟订了问答提纲,意在向法庭呈现对己方有利的事实。

作为反询问律师,必须制定反询问提纲,拟订:需要反询问的证人范围、对方证人的证明问题、动摇对方证人证言的切入点、证言当庭变化的应对等等。

3、明确反询问的质疑范围: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证人前后说法是否有矛盾;证人的感知能力和条件;证人人品是否可靠,有无不良等。

二、询问技巧。

1、迂回包抄、避实就虚:面对反询问律师,证人不可能完全配合,有时还会故意设置障碍,扰乱反询问律师思路。

这就需要反询问律师,缓解与证人的对立情绪,从外围入手,麻痹证人,使其放松对自己的警惕,出其不意找出矛盾点。

2、势如破竹、连续发问:如果证人明显做伪证,其证言势必有不实之处,证人本身也存在心理上的忌惮,这就需要反询问律师,抓住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续向证人发问,打乱证人事先的设防,不给其思考的机会,让其在无意中说出真相。

3、使用封闭式语言发问:与主询问相反,反询问律师要使用封闭式语言控制和掌握询问的主动权,不给证人自主陈述的机会,如果证人自由陈述,律师应当及时打断或请法庭制止,切记让对方证人放言。

4、确保反询问效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当律师无论采取任何手段都无法控制对方证人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结束询问,不给证人陈述的机会,因为对方证人的陈述很可能是在己方律师主询问时已经陈述过的内容,并且证人很可能借此机会进行弥补和解释,这些内容势必对反询问方不利,并且无形中加深了法庭的印象,作为反询问律师来讲,与其这样,不如结束发问。

尽可能的缩短反询问的时间应该是反询问律师努力的目标。

5、反询问禁忌:a.不要制造审讯式垂直发问,要注意营造友好氛围,b.不问自己不知道答案的问题,c揭露问题点到而止,不能擅自总结、妄下结论.d.不与证人当庭争辩,e.不进行诱导式发问。

美国法学院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老师向学生倡导说,要做一个好的律师,就应该学会提出好的问题,说得不好听就是要善于提刁钻的问题。

(一)询问证人的技巧案例2、吴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原告吴某某(女,1967年出生)2003年6月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某(男,1952年出生)相识,并于2003年9月23日登记结婚。

两人均系再婚。

2003年9月22日,两人一起去某储蓄所存款25000元,存款户名是李某某,密码也是由李某某设置的,吴某某不知密码。

对此双方并无争议,但原告认为25000元是自己交给被告(因为被告做生意需要钱),被告坚持说钱是自己做生意赚来的,在法庭上原告吴某某申请由被告儿子李辉某出庭作证,被告提出了一份1998年经居委会和派出所调解双方了断父子关系(按婚姻法规定父子血缘关系不能解除)的民事调解协议书,因律师接受委托时举证期限己过,无法举证。

证人李辉某出庭作证时证明:他于2003年9月22日,曾听到继母吴某某讲借了25000元给父亲。

并就父亲赌博、与人非法同居、做生意没赚到钱等方面出具了不利于被告的证词。

被告律师抓住询问证人的机会进行了这么一段问话:被告律师:“证人李辉某,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和你父亲住在一起吗”李辉某:“不住在一起。

”被告律师:“你和你父亲来往密切吗”李辉某:“我没有找过他,只是他找过我。

”被告律师:“你赡养了父亲吗”李辉某:“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他和我母亲离婚后就抛弃了我,从小就没有抚养我,我没有义务赡养他。

”被告律师拿出1998年8月26日《民事调解协议书》复印件,其中有:‘1、李某某给付李辉某4300元作谋生经济,2、李辉某从今后再不向李某某要钱,李某某与李辉某关系已断'之句给证人看,问:“这份民事调解协议书是真的吗”李辉某:“这份民事调解协议书是真的。

”被告律师再未就事实进行核对,因为律师询问的目的已经达到,上述问话已成功证实被告儿子李辉某与被告关系十分僵硬,证人所作证言的可信度大打折扣,而原告又未作其他举证。

根据笔者司法实践经验,言词证人证言的真实程度,往往受其道德品质、正义精神、所处环境、情况来源、辩识能力、文化程度、年龄大小以及与被证人有无利害关系等多种因素所左右。

即使是最诚实、最善良、最有正义感的证人,他所作的证言也可能与事实不相吻合,因为人是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来感受一定的事实,并将其保留在记忆中,然后才能回忆和反映出来。

而言词证人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敏感性、观察力、感受力、辨别力、记忆力等等的生理和心理特性,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其证言的可靠性。

在言词质证中。

证人编造的事实与案件的真实事实往往是互相矛盾的,我们就要善于揭露证人证言的逻辑矛盾,通过围绕诸如:一是何时即何年月日时分秒;二是何地三是何职即什么单位什么岗位工作职责;四是何人负责人是谁,单位是生产什么的,同事有谁,的以及人的特征比如高矮、胖瘦,是否有残疾;五是何因六是何事七是何果八是行为方式九是有何特别细节比如天气如何,风向如何,有无月亮;十是证据来源违法与否等等展开询问!如同威尔曼所说:“笨拙的证人在作伪证时常会以不同的方式露出马脚:声音,茫然的眼神,在证人席上紧张扭动的身躯,尽可能复述事先编造故事的精确措辞的明显努力,尤其是与其身份不符的语言的使用。

”通过诘问,使证人陷于自相矛盾的困境,还事实本来面目。

而巧妙又有力的发问,可以直接影响法庭的气氛,使听诉者(合议庭以及旁听观众)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把握案件的争议点。

交叉询问对英美的诉讼律师而言是一门技术和艺术。

作为一门技术,交叉询问有自己的规律性,充分反映询问人的理性思考和经验积累。

要求询问人对不同的证人使用不同的询问方法,根据不同证人的性格、职业、习惯、爱好、修养、意识偏好、政治主张、人种、年龄、出生地因素实施询问策略。

盘问人应对不同案件的证人采取不同的态度,甚至语气。

美国着名的盘问专家威尔曼将证人的性格分为冷静型(或称理性型)、感情兴奋型、殷勤无礼型、敌对型和记忆型等等,以便根据证人的不同类型进行盘问。

[9]如何提出问题,怎样表述问题,如何发现证人证言的破绽等等都会反映出律师与众不同的能力和才华。

(二)对鉴定人的询问技巧案例3、弗兰克.艾利森被控严重伤害罪。

原告是威廉.亨利克。

在审判中有几封据称是威廉.亨利克女儿莉娜.诺姆夫人写给艾利森的信引起了疑问,这位女士拚命否认她写过这些信。

而艾利森的辩护律师明显地把对于诺姆夫人法庭盘问的焦点锁定在这些信件上,最后请求着名的字迹鉴定专家亚姆斯教授作证。

在法庭上亚姆斯教授宣誓证明曾仔细研究过这几封信,比对过诺姆夫人的笔迹并作证说这两者出于同一人之手。

艾利森的辩护律师又提过一些信件作为证据,当他正准备要对陪审团宣读这些信时,助理地方检察官要求询问若干问题。

地方检察官:亚姆斯先生,就我所知,您只拿到一份这位女士的真正笔迹,而您便以这唯一的物证下结论,不是吗亚姆斯教授:是的,先生。

我只看到过这份笔迹,不过这封信很长,给了我充分的机会去比对。

地方检察官: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信件让您做比对,是不是会更好一些呢亚姆斯教授:噢,那当然!我手里的样本越多,我的结论就越有价值。

地方检察官(从纸堆里抽出一封信,遮住签名部分,交给证人):您能否看看这封信,告诉我们它是不是出于一样的笔迹亚姆斯教授(仔细地检视了几分钟):是的,先生。

我敢说这是同一种笔迹。

地方检察官: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用不同的笔,不是会写出不同的字迹吗亚姆斯教授:噢,是的,先生,它多少会有所差异。

地方检察官(从他的资料夹中抽出第二封信,同样遮住签名部分,交给证人):麻烦您看看这一封信,然后和其他信件比较一下。

亚姆斯教授(查看该信件):是的,这是同一种笔迹的变形。

地方检察官:您愿意告诉我们说,这是出于同一人之手吗亚姆斯教授: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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