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商号)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规范知识产权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和规范与外单位合作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本单位职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取得或享有的权利。
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职工以及离开单位的工作人员____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成果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二)商标权;(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四)商业____(技术____和经营____);(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六)植物新品种权;(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八)单位名称(商号)、网站域名等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归属第五条本单位员工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或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和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本单位所有。
(一)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产生的知识产权是指: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获得的知识产权;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获得的知识产权;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____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产生的知识产权。
(二)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完成的知识产权是指利用本单位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活动产生的知识产权。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主要指资金、设备、仪器、器材、零部件以及原材料等。
第六条凡属单位员工职务发明创造,单位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权,未经单位书面许可,下级部门和个人不得提出知识产权申请(登记)。
字号_商号_商业名称之辨析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9(5):42-45Journal of Fuji an Agriculture an d Forestry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 oci al S ciences)[收稿日期] 2005-11-22[作者简介] 柳建闽(1964-),男,副教授。
研究方向:商法,经济法。
字号、商号、商业名称之辨析柳建闽,杨晓丹(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福建福州350002)[摘要] 字号、商号与商业名称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商事立法与理论上均有不同的看法与见解,且直接影响到相关的企业名称纠纷案的处理结果。
通过对各种看法进行分析,提出商业名称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完整名称,字号与商号涵义等同,均是商业名称的结构性组成部分的观点,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 字号;商号;商业名称;企业名称[中图分类号] D913.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6922(2006)05-0042-04Discrimination of firm name ,trade name and commercial nameLIU Jian-min,YANG Xiao-dan(Colleg e of H 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Fuj ian A g ricultur e and Forestry U niversity ,Fuz hou ,Fuj ian 350002,China )Abstract :T here are differ ent under standing s and opinions about t he relatio n among firm nam e ,tr ade name and commercial name in commercial affair s legislation and theory ,w hich directly influences the solution of concer ning enter prise name dis-putes .In this paper ,based on analysis of different opinions ,it is held that commercial name is complete name used by mer-chants w ho undertake their business.M eaning s of fir m nam e and tr ade name ar e the same,both are str uctural components of commercial name .A ccordingly the co ncerning legislation is pr opo sed .Key words :fir m name;tr ade name;commercial name;enterprise name 字号、商号、商业名称这几个名词的涵义应如何确定,它们之间究竟应是怎样的一种关系?这一看似极其简单的问题,却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明确、肯定的答案。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二十九章 商号权)【圣才出品】

第二十九章 商号权29.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商号权概述1.商号的概念(1)概念商号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民商事活动用于标识自己并区别于他人的标记。
(2)特征①商号可以采用不同的表示方法。
a .以个人的姓名表示商号,即以自然人的姓名作为商号。
b .以企业名称表示商号。
这是最常见的商号表不方法。
c .专门的商号。
商人既不使用自然人的姓名,也不使用企业的名称,而是专门登记一 商号权概述 使用取得主义 商号权的取得方式 登记对抗主义 登记生效主义 商号权的取得 商号权的取得条件 商号权的取得程序 民商法的保护 商标法的保护 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专门法的保护 商号权个为了对外营业而使用的商号。
一个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
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
②商号是一切法人和其他组织用以代表自己的名称,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
③商号具有特殊的区别功能和表示功能,被广泛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材料以及多种广告宣传媒介上,发挥着区别商品生产者及其商品或服务,承载商主体享有的商业信誉的职能。
(3)商号与商标的区别a.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有商号,但不一定有商标。
b.厂商名称必须进行核准登记才能在工商活动中使用,而商标不一定要登记注册。
c.除特殊情况外,商号一般由企业名称构成,具有比较严格的条件,而商标则要有显著性,易于识别,因此商标的构成通常精练、简洁。
d.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名称,而可以有多件商标。
e.厂商名称的构成要素只能是文字,不能是文字之外的其他要素,而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颜色、字母、数字等及其组合。
f.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当然,若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登记为企业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商号权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商号权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自己使用或者注册的商号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商标法

3、刑事责任
• • • • 假冒商标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 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 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 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信阳毛尖)1995 — 2003 年集体商 标、证明商标.doc • 防御商标:驰名商标的持有人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 若干个相同的商标。(安溪铁观音、45类) • 联合商标:同一商标的持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 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全聚德、德全聚、聚德全)
4、与商标有关的其他相关标记
• 商品装潢:是用文字、图案、色彩及其组合来装饰商品的包 装物或附着物。 • 商号:是企业名称或厂商名称的一部分,它是企业或商主体 为表明不同于其他企业或商主体而使用的特殊名称,又称字 号。 • 商品名称:是用以区别不同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的称呼。 • 地理标记:是指标示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 质量与当地的地理环境、传统技术等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有 关的一种标记,又称原产地名称。 • 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数字型地址的字符型地址,又称网址 或网络门牌。 • 特殊标志:是在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 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所使用的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 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争议案件中认定的11件驰名商 标
序号省份 商标 注册人/所有人 类别/商品/服务 1 广东 德赛 惠州市德赛公司 第9类 通讯设备等 2 河南 许继 许继电气公司 第9类 继电保护装置等 3 福建 斯得雅 石狮市斯得雅服饰公司 第25类 服装 4 浙江 蜘蛛王 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 第25类 皮鞋 5 上海 亚一 上海亚一金店公司 第14类 珠宝、首饰等 6 福建 石狮 厦门卷烟厂 第34类 卷烟 7 湖南 金健GAEA GEM 湖南金健米业公司 第30类 面粉 8 湖南 心相印 湖南恒安纸业公司 第16类 盒装面纸 9 四川 巴国布衣 成都巨辐实业公司 第42类 餐馆 10 陕西 宏发 沈阳宏发企业集团 第20类 家具 11 美国 舒肤佳 宝洁公司 第3类 香皂
经过本次学习及培训使我深深认识到

学习笔记湟中多巴:张雪莲1、知识经营实际上包括手段和过程两个方面,因此,对知识经营概念的界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入手。
“手段”如果从“手段”的角度来看,知识经营可以理解为以知识作为手段的经营,它是一个相对于产品经营、商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等传统经营的一个概念,是资本经营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本质可以看作“知识资本经营”。
从这个意义来看,知识经营可以界定为:企业把知识这种特殊的资本,通过流动、收购、兼并、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租赁等多种途径,进行优化配置,有效运营,以实现最大限度增值目标的一种经营方式。
“过程”如果从“过程”的角度来看,知识经营实际上是一个投入产出的过程。
其定义可以界定为:以知识作为经营活动主要的,乃至于唯一的资源输入,通过卓有成效的知识管理活动提高企业产出中知识贡献的价值,同时获得更多更有价值的知识资源作为进一步的资源输入,从而为组织持续创造“高额”的收益的活动。
从知识经营的定义不难看出,它既不同于传统经营、也不同于知识管理和知识生产。
知识管理定义所谓知识管理的定义为,在组织中建构一个量化与质化的知识系统,让组织中的资讯与知识,透过获得、创造、分享、整合、记录、存取、更新、创新等过程,不断的回馈到知识系统内,形成永不间断的累积个人与组织的知识成为组织智慧的循环,在企业组织中成为管理与应用的智慧资本,有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以适应市场的变迁。
[1] 21世纪企业的成功越来越依赖于企业所拥有知识的质量,利用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和持续竞争优势对企业来说始终是一个挑战。
2、知识是什么?知识也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它包括事实、信息的描述或在教育和实践中获得的技能。
它可以是关于理论的,也可以是关于实践的。
在哲学中,关于知识的研究叫做认识论,知识的获取涉及到许多复杂的过程:感觉、交流、推理。
知识也可以看成构成人类智慧的最根本的因素,知识具有一致性,公允性,判断真伪要以逻辑,而非立场。
商号法律制度

商号法律制度摘要: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有关商号的法律文件,现行商号登记、管理与保护等制度都存在一定的缺陷。
完善我国商号法律制度,需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制定统一商业的标志法,建立老字号、驰名商号的特别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商号的地方立法,构建多层次的商号保护法律制度。
关键词:商号商业标志法律保护商号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商号涵义的理解存在着分歧,写作论文根源在于我国现行商号法律制度对商号、字号、企业名称的法律界定不统一,有些甚至相互矛盾。
考察国外相关立法表述,商号应是商事主体名称(企业名称)的同义词。
如:《日本民法典》第16、17条规定:“商人可以以其姓、姓名或其他名称作为商号。
”“公司的商号,应按照其种类,使用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美国1946年商标法》,即美国联邦商标法第45条规定“商号或商业名称包括个人姓名、商号名称以及制造者、工业家、商人、农业家等用以识别他们的企业、行为或职业的商行名称;还包括个人、商号、协会、有限公司、公司联合组织以及从事贸易或商业并能向法院起诉或被诉的制造、工业、商业和农业等组织采用的名称或牌号。
”此种观点得到了相关国际协议的认可。
1977年的《班吉协定》附件五第1条就将商号定义为“工业、商业、手工业或农业企业所使用的,使本企业为人所知的名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66年通过的《发展中国家商标、商业名称及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示范法》第1条将商号界定为“识别自然人或法人企业的名称或牌号。
”笔者认为,商号、字号、企业名称并无本质区别,彼此内涵相同。
依据我国的文化传统和语言习惯,商号等同于字号,商号与商业名称(企业名称)的关系应是全称与习惯性简称的关系。
商业名称(企业名称)包括行政区划、字号(或商号)、行业特点及组织形式等内容,而商号或字号是其习惯性简称,是商业名称中最具有识别性的部分。
一、现行商号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作为一种识别性很强的商业标志,商号具备区别不同经营者、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还代表一定的商誉,其实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模板(4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模板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发明创造,根据____《____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____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
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
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
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____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____(含技术和经营____)。
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
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____、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
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____、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中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二)____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三)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四)规划处理与企业有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三)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四)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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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商号)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企业名称(商号)权是指经核准登记的国内企业对其企业名称在核准登记的区域内享有的专用权利和外国企业依据国际条约在我国境内享有的权利。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境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也规定,境内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外国(地区)企业名称,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据此,企业名称(商号)是我国法律确认的一类知识产权。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其中,字号(或者商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也是真正需要受法律保护的部分。
因此,人们习惯上提到企业名称的保护时就是指对商号的保护,但是,商号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有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42条规定,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