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推动义乌商贸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升义乌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特制定若干意见:一、促进进口贸易发展(一)支持进口日用消费品1.积极发展一般贸易进口。
进口日用消费品(含食品,下同)且货物运输到义乌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按进口额计算)给予境内收货人0.15元的奖励(进入B保货物,奖励给“二线转出”境内收货人)。
母婴用品类、美容美发护理类、家居生活类、预包装食品类、冷冻水产品类等重点培育品类的商品,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2元的奖励。
货物未运输到义乌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05元的奖励。
进口坚果、大米、玉米、大豆、咖啡豆、橄榄油、棕榈油等食品原材料或半成品且货物运输到义乌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05元的奖励;货物未运输到义乌的,参照货到义乌的奖励标准1/3享受。
2.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
每销售1美元货物给予企业0.2元的奖励(销售额按当季平均汇率折算,该条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发展转口贸易3.依托义乌保税物流中心、指定口岸开展转口贸易的,每转口1美元货物,给予转口企业0.05元的奖励。
(三)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义新欧”班列发挥进口、转口货物集散功能4.支持指定口岸发展。
对通过义乌指定口岸查验进口的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等商品,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2元的奖励。
该条款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对从上海港、宁波港(含舟山港)转运至指定口岸查验进口的,分别给予境内收货人3300元/自然箱、2300元/自然箱的冷链运输补助。
5.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
进口货物运输到保税物流中心报关的,给予境内收货人400元/票的报关补助。
对从上海港、宁波港(含舟山港)运输至保税物流中心的,分别给予境内收货人1800元/自然箱、800元/自然箱的运输补助;冷链货物运输,在自然箱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1500元/箱的补助。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08•【字号】明政文〔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政文〔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提高商贸流通业对第三产业发展和地方税收的贡献度,努力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鼓励存量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快发展。
对已列入统计名录库、当年商品销售额(营业额)比上年增长25%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按最高不超过2万元/家给予奖励。
二、鼓励新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对当年新发展的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分别按最高不超过3万元/家给予奖励;对当年新发展的批发业限额以上企业,按最高不超过2万元/家给予奖励。
三、建立重点限额以上企业统计信息员联系制度。
市商务局从各县(市、区)确定100家重点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跟踪服务、考核,对能够按时报送经营情况信息的重点限上商贸企业统计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设立扶持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财政每年从第三产业发展专项中单列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商贸企业发展,不足部分从省财政下达的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市、区)也应相应设立扶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
五、严格奖励审核认定与兑付。
奖励资金审核认定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统计局配合。
对以骗取扶持资金为目的在三年内退出统计的企业,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查处。
本意见自2018年起执行,有效期三年,由市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8日。
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神政发〔2019〕16号

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神政发〔2019〕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商贸企业创新转型,释放商贸服务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商贸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一)鼓励新建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购物中心)。
对符合神木市商业网点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集中收银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具有良好的硬件设施和购物环境,整体营业面积(不包括连锁店)达到5000㎡以上,有管理信息系统(MIS)、销售时点管理系统(POS)等信息技术支撑,硬件及装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和对外出售的投资额)一次性给予2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300万元。
(二)支持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购物中心)提档升级。
对符合神木市商业网点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较高的硬件档次和良好的购物环境,营业面积达到5000㎡以上,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有管理信息系统(MIS)、销售时点管理系统(POS)等信息技术支撑,硬件及装修投资额(不含专柜改造)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已完工验收交付使用,集中收银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和对外出售的投资额)一次性给予2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200万元。
(三)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项目。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怀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发展规划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怀政发〔202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怀化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5日怀化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商贸流通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一、培育特色商业街区。
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步行街,对通过商务部认定纳入全国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和省商务厅认定纳入全省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的,分别给予申报创建该街区试点的管理运营机构或投资主体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逐级递进申报,其奖励扣除以前已奖励额度)。
支持打造特色商业街,对新建或改造提升街区长度不少于200米且集聚商户(门店)50家以上(含),业态丰富、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特色商业街区,对该商业街区的投资主体给予不超过新建或改造提升投入的15%,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实体零售创新转型。
支持实体零售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实施跨界融合。
对本市注册的限上大型商贸企业(实际经营2年及以上、单体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连锁经营商贸企业(实际经营3年及以上),在统一收银及结算系统、数据获取智慧化系统、消费智慧化系统、交通引导智慧化系统、物流配送智慧化系统、公共服务智慧化系统、项目管理智慧化系统等方面投入100万元以上,同时零售额连续3年(截至申报当年)保持正增长,其中任意年度零售额达1亿元(含)以上,经综合评选纳入支持的项目,按当年度投入额的15%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关于加快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全市深化建设大花园,全力打造“一地三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贡献力量,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开启山区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新征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做大服务业规模1,加大投资奖励。
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出让金,下同)IOOO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项目,项目自持部分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内部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2%奖励;1亿元(含)一3亿元部分按5%奖励;3亿元(含)一5亿元部分按6%奖励;5亿元及以上部分按7%奖励。
对列入省重大产业示范项目、重大产业龙头项目的,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再提高20%,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10亿元以上特别重大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奖励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分段兑现,并在投资协议中明确。
2.支持招大引强。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自企业批准设立或土地成交次月起5年内,每年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50%给予奖励,其中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以上年度排名为准)来江投资设立的企业5年均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90%给予奖励。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江设立区域总部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消防产品采购平台型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年地方综合贡献50万元以上,控股或授权管理的市外企业不少于5家),自认定(由数字消防产业办认定)之日起5年内,达标年份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85%给予奖励。
二、加快物流发展,补齐服务业短板3.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对当年地方综合贡献5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奖励。
其中:100万元以内部分,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55%奖励;100万元(含)一200万元部分,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65%奖励;200万元(含)一300万元部分,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75%奖励;300万元(含)一500万元部分,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85%奖励;500万元及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综合贡献的90%奖励。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首先,加强商贸业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推动商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政府可加大对商贸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投入,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
同时,加强商贸业与科研院所、大学等科技创新主体合作,推动科研成果向商贸业转化,促进商贸业技术创新与应用之间的深度融合。
其次,深化商贸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商贸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政府可支持商贸企业增加互联网经营渠道,推动实体商家与电商平台的全面对接,拓宽销售渠道。
同时,鼓励商贸企业开展电商创新,发展跨境电商、无人零售等新模式。
提升商贸业在物流配送、支付结算、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商贸业运营效率。
第三,加强商贸业人才培养与引进。
商贸业发展需要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支持。
政府可加大对商贸业人才培训的投入,建立健全商贸人才培养体系,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培养模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同时,加大对海外高端商贸人才的招聘力度,引进国际化、专业化的商贸人才,提升我国商贸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优化商贸业发展环境。
政府应加大力度,优化商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取消商贸业准入限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商贸业投资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业领域。
优化商贸业税收政策,减轻商贸企业税负,鼓励商贸企业加大投资和创新力度。
同时,加强商贸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侵权行为和商业垄断,维护商贸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最后,加强商贸业国际合作。
商贸业的发展离不开国际贸易与合作。
政府应加强与各国商贸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合作,促进商贸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鼓励商贸企业参与国际商务展览会、交易会等活动,提升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
同时,加强商贸业标准与规范的制定与推广,提高商贸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商贸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总之,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互联网与商贸业融合、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优化商贸业发展环境和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推动我国商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在当今社会,工业商贸经济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工业商贸经济的发展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要实现工业商贸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并非易事。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深入探讨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期为读者呈现一个全面、深刻、丰富的视角。
一、加强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工业商贸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需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的力度。
建立健全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间的合作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创新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
二、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是工业商贸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下,要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需要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要优化政策环境,引导资源向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领域集中,推动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举措包括深化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鼓励民间投资、推动国企改革等。
要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推动过剩产能的淘汰,加快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
总结回顾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包括加强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这些举措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具有深远的影响。
只有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和调整,才能推动工业商贸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1.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
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人才流动和交流,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准入和监管便利化水平。
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推行“一站式”服务,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潜力企业的扶持力度。
4.加强金融支持和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建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信贷,创造更加便利和灵活的融资环境,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风险防范手段。
5.加强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保护企业正当权益。
6.加强国际合作和开放交流,拓展市场机遇。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企业的合作,拓宽市场渠道,加快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7.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绿色发展。
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推动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工业商贸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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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试行)》电商条款申报指南
第条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
一、扶持对象
通过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方式进口货物,且在义乌缴纳跨境电商进口综合税的本地注册企业。
二、政策释义
.具体扶持对象为海关专用缴税书中“缴款单位”。
.鼓励进口跨境电商在义乌一线报关。
.纳入奖励销售额以海关专用缴税书中“完税价格”为核算依据。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保税进口:业务情况说明(一线入区报关货物及金额,二线出区发货单量、总价、客单价、货品等)、与情况说明相对应的一线入区报关单、海关专用缴税书;
.直购进口:业务情况说明(发货单量、客单价、货品等)、与情况说明相对应的海关专用缴税书。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条鼓励规模经营第款
一、扶持对象
通过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方式进口货物,且在义乌缴纳跨境电商进口综合税的本地注册企业。
二、政策释义
.具体扶持对象为海关专用缴税书中“缴款单位”。
.销售额计算按自然年度为奖励基数周期,每年申报一次,按销售额对应的最高档次进行奖励,一家企业在同一档次内仅享受一次奖励。
.已享受奖励的企业销售额下降至更低档次的,不享受对应档次的奖励;销售额达到更高档次奖励标准的,不扣除已兑现的奖励金额。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海关专用缴税书;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条积极招引市外标杆电商企业
一、扶持对象
.交易额超亿元的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垂直类电商平台总部入驻义乌的注册主体或设立在义乌的省级以上区域运营中心的运营主体。
.销售额超亿元的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销售企业总部
入驻义乌的注册主体或设立在义乌的全资子公司。
.销售额超亿元的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销售企业总部入驻义乌的注册主体或设立在义乌的全资子公司。
二、政策释义
.交易额指平台在自然年度内的交易量,以平台后台数据或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销售额指企业在自然年度内的销售收入,以企业在平台上的后台数据或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企业存在多个子公司、关联公司的,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总销售收入为准。
.实际使用的有效面积指房屋租赁面积不得超过企业业务发展需要,价格不得超过相同区域市场平均水平(由审计单位确定)。
.若次年度交易额、销售额增长未达标准,则次年补助取消。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平台交易额销售额后台数据截图(入驻前、后)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附财务报表);
.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付款凭据、租赁房产的房产证等复印件。
第条努力降低市内大中型电商企业的运营成本
一、扶持对象
.列入重点扶持电商企业名录、未进入电子商务园区且租用场
地平米以上、年销售额超万的规模网商。
.列入重点扶持电商企业名录、未进入园区且租用场地平米以上、年营业额超万的大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二、政策释义
.重点扶持电商企业为纳入统计库的电商企业。
.补助面积以“办公面积仓储面积”计算。
.实际使用的有效面积指房屋租赁面积不得超过企业业务发展需要,价格不得超过相同区域市场平均水平(市场评估价,由审计单位确定)。
.销售额以第三方审计为准。
.若次年度交易额、销售额增长未达标,则补助取消。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销售平台后台数据截图(网商)企业利润表(服务企业)等销售额、营业额相关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付款凭据、租赁房产的房产证件。
第条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第款(园区认定)
一、扶持对象
义乌市电子商务园运营企业
二、政策释义
依据《义乌市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申请评定为电子商务园。
三、申报材料
依据《义乌市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条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第款(园区建设补助)
一、扶持对象
义乌市电子商务园运营企业
二、政策释义
.电子商务园区亩均税收达到全市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平均值以上。
.对电子商务园区的亩产税收、安全生产投入、人才引进、信息化应用水平、仓储配套、荣誉等情况做出效益综合评价,排名前名的给予政策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宗地企业和入驻并注册在电子商务园区内的电子商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清单;
.电子商务园区消防设施改造投入发票;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活动照片;
.电子商务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
号、学历、籍贯);
.租赁给电子商务企业的仓储面积信息;
.获得的荣誉证书。
第条加快电子商务专业村发展
另行通知
第条鼓励建设在线交易平台
一、扶持对象
企业注册、平台备案地在义乌,且连续三年在线交易额超亿元、增速以上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或自建平台。
二、政策释义
.享受扶持政策的自建平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求注册且运营主体在义乌。
.平台能够实现交易闭环,三单信息与数据可见。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备案信息、近三年平台交易额数据。
第条鼓励建设义乌电商产业带第款
一、扶持对象
知名第三方平台义乌产业专区运营主体(不包含进口产品专
区,且第二、三年销售总额须增长以上)。
二、政策释义
.知名第三方平台指亚马逊、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站、敦煌网,在境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电商平台。
.享受补助的义乌产业专区,需年销售额达万美元。
.年度内新增企业在线销售总额指申报年度新入专区的企业当年在线销售总额(三单信息在线)。
.若次年度销售额增长未达标,则补助取消。
三、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运营主体认证材料;
.新增入驻企业情况表、新增入驻企业年销售额相关材料。
第条鼓励建设义乌电商产业带第款
一、扶持对象
入驻跨境出口义乌专区,且申报年度在线交易额排名前的电商企业。
二、政策释义
.跨境出口义乌专区指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平台设立的义乌出口专区。
.平台服务费包括推广、店铺装修等,不包括仓储、物流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