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验表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验表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验表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验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暂行)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 技术要求 (暂行)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nnual online examination of goods transport vehicles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 4 数据交互 (4) 5 业务流程 (5) 6 接口要求 (6) 7 功能要求 (7) 8 性能要求 (10) 9 安全要求 (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协议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编码和值域的定义 (20)

前言 本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模块的开发建设,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以下简称网上年审)模块数据交互、业务流程、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优化了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综检联网系统)的功能;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部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部级运政系统)、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之间有关网上年审信息的共享交换条件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开发建设与应用;适用于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升级改造与应用;适用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编号:珠海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粤C1207 车辆类别: 3类树脂 建档日期: 2013年12月 监管机构:珠海市粤隆运输有限公司 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编制

车辆技术档案填表说明 表1、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1)车属单位为车辆所属经营企业名称,自营车辆填写车辆所有人姓名。(2)车辆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3)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4)客车类别是指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货车类别是指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表2、车辆参数与配置登记表填制说明:(1)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的,按一个车轮计)。(2)技术参数按规定单位填写。(3)有关车辆配置及设施在“□”中以“√”或“ⅹ”表示。(4)表中“□”不得为空。 表3、车辆变更登记表填制说明:适用于车辆停驶、封存、启封使用、改装、改造、报废及车辆过户转移等变更情况的登记。 表4、车辆维护与修理登记表填制说明:“维修类别”栏应根据每次实际维修作业内容填写小修、二级维护、大修或总成修理。 表5、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更换登记表填制说明:需在表中登记的主要部件是指客车车身、货车驾驶室和货厢、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前后桥、转向器、车架等部件。 表6、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登记表:“检测/评定项目”栏根据检测/评定内容分别填写车辆技术等级检测、大修与总成修理竣工质量检测、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复核或其他具体检测、认定项目名称。 表7、车辆行驶里程与燃油消耗登记表填制说明:(1)表中累计行驶里程按建立档案时已行驶里程数填写。(2)燃油消耗量按百车公里核算后填写。(3)燃油消耗定额依据有关规定,无规定前按车属单位规定。 表8、车辆交通事故登记表填制说明:(1)事故性质是指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或轻微事故。(2)事故责任是指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3)事故种类是指人为事故、机械事故。

(201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

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

道路货运车辆审验表

道路货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车辆牌号***** 道路运输 **********车辆类型****燃料类型****证号码 技术等级****核定载质 *** 罐体容积 ***量(吨)(立方米) 车长(㎜)***车高(㎜)***车宽(㎜)*** 驾驶员姓从业资格是否安装行 ***************驶记录仪或****名证号 定位系统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审核意见审核人 1、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3、车辆违章记录***** 4、规费缴纳情况 ***** 审核意见: 年月日

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运输证号***车辆类型技术等级***核定吨位车长(㎜)***车高(㎜) 从业资格驾驶员姓名*** 证号 车辆牌号 ****燃料类型 罐体容积 *** (立方米) ***车宽(㎜) 是否安装行 ************驶记录仪或 定位系统 **** **** *** *** ***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 1、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3、车辆违章记录 4、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5、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6、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7、专用车辆标志完好情况 8、规费缴纳情况 市( 区) 运管所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审核人****** ****** ****** ****** ****** ****** ****** ****** 年月日 地市运管处审核意见 : 年月日

道路客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车型车级*****燃料类型****技术等级****核定客位***经营线路***车长(㎜)***车高(㎜)***车宽(㎜)** 从业资格是否安装行 驾驶员姓名****************驶记录仪或*** 证号 定位系统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 1、车辆违章记录 2、车辆技术档案 3、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4、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5、规费缴纳情况 6、车容车貌、服务设施情况 市( 区) 运管所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审核人****** ****** ****** ****** ****** ****** 年月日

JT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 (JT/T 914-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档案分类、归档范围、立卷归档、电子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办法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 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dangerous goods road transport vehicle 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载货汽车。 3.2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dangerous goods road transport

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3.3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dangerous goods road transport practitioner 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 3.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full-time safety management personnel 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专门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4 档案管理编制要求 4.1 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所形成的管理材料。 4.2 归档材料分类管理。 4.3 动态材料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动态材料,即:审验、检测、各种记录等,每次完成作业后归档并整理,保持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5 档案分类 5.1 根据类型、功能和档案形成的特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档案共分为:企业资质类、人员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类和监督检查类。根据实际需要下设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 5.2 企业资质档案编号为A,一级类目分:企业基本信息、停车场地及设备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3 人员档案编号为 B ,一级类目分:企业管理人员、专职安全

2016最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16最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1号,以下简称1号部令)实施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为针对1号令自3月1日施行以来所反应的问题提出要求,并作出进一步规范实施的工作。 以下是有关具体执行的问题 (一)关于客车、危货运输车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时间问题。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注册登记当月起使用时间满60个月的客车、危货运输车,应在最近一次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组织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技术等级标注手续;最近一次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届满的次月起,按照每6个月一个周期进行1次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二)关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和车辆年度审验记录问题。 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与年度审验同步进行的,应在《道路运输证》上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和车辆年度审验有效期,按规定填写至月,并加盖镶刻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审验专用章。对因检测评定周期和频次调整,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年度审验无法同步进行的,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连续记录在《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年审及技术等级记录”栏中,并按规定填写有效期至月,加盖车辆技术等级专用章(不加盖车辆审验专用章)。挂车年度审验合格的,在其《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中标注车辆年度审验有效期,按规定填写至月,并加盖不镶刻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审验专用章。 车辆技术等级专用章式样、车辆审验专用章式样可参考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件,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车辆年度审验信息。 (三)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异地综合性能检测问题。 目前已委托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检测工作委员会抓紧建设“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服务系统”。待系统投入运行后,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通过系统查询采信异地检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在系统投入运行前,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原则上应委托车籍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系统投入运行后,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可以委托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评定,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证明予以采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车辆技术档案表格[1]

编号: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表1 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车辆号牌信息 车牌号码 颜色 注册(变更)日期 粘贴初次或变更《道路运输证》时, 车辆正面偏右侧45度角的3寸彩色照片 车牌号码 牌号变更1 牌号变更2 牌号变更3 业户信息 初次登记(日期) 名称变更1(日期) 名称变更2(日期) 名称变更3(日期) 车主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经济类型 经营组织方式 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证号 经营线路 运力来源 二级维护周期

表2 车辆技术参数表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出厂日期/产地/国产 /进口VIN(或车架)号底盘厂牌型号客车类型等级 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总质量座/铺位排列2+2 /2+1 /1+1+1 /1+1 核定载质量/乘员数核定牵引总质量kg 车轴数/驱动轴数/ 发动机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燃料种类 发动机功率kW 发动机排量L 排放标准/国Ⅱ/国Ⅲ 驱动形式轮胎数/规格前照灯制式 变速器形式自动/手动/手自动一体化缓速器电磁式/液力式转向器动力转向/非动力转向行车制动形式气/液/气-液前轮:气囊/ 片板簧后轮:盘式鼓式防抱死装置蹄片间隙自调单/双回路悬挂形式前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后轮:独立/非独立气囊/ 片板簧 其他配置底盘自动润滑 GPS 行车记录仪空调器 说明:请填写或选择车辆技术各参数中有关内容,符合的请在选择项后以“√”表示。

表3车辆维修登记表 维修日期维修类别小修/二级维护主要附加作业内容/大修/总成修理内容维修单位登记人签名 说明:1、车辆维修类别栏应填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大修或总成修理; 2、说明:主要部件是指客车车身、货车驾驶室和货厢、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前后桥、转向器、车架等部件。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 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7) 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8)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4、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装或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栏板车、平板车、倾车、槽车、厢型车、棚型车、冷藏车、保温车、搅拌车、框架车、牵引车及其他车辆来源:车辆来源包括新购车、旧车转籍 轴数:指车辆车轮的排数轴距:指相邻两车轴中心线的距离后悬:指后轴中心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车辆技术顶级:指最近一次经综合检测站评定的技术等级 等级评定日期:最近一次评定的日期二级维护日期:指最近一次二级维

护日期 拟运输货物类别:按危险货物具体类别、项别填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申请变更事项□打√,审核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打√): 1、车辆新增□ 2、车辆过户□ 3、车辆更新□ 4、车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车辆注销□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6、车辆补证□ 7、车辆停驶□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8、车辆复驶□ <相应条件:①一级车○、②防护设施检测报告○、③标志标识○、④木地板照片○、⑤燃料消耗量核查、⑥○GPS安装接入情况○、⑦罐车检测○、⑧责任保险○、⑨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地配备○、⑩从业人员配备○> 审核人员:道路运管机构(业务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档案表

编号: 车辆档案登记表 车牌号码: 车辆类别: 车辆型号: 建档日期: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 燃料电喷装置是指有或无(电子控制喷射)。(7)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8)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9)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4、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装或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使用说明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使用说明 (V1.2版本,发布时间:2018年9月14日) 因工作需要,原“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公告”已整合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原第41-47批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第5-6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已整合,与第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新增内容合并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公告”整合工作正在进行中),全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均可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的“车型查询”栏进行查询。现对整合后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部分模块的功能变化及使用方法简介如下*: 一、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查询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全部内容可通过“车型查询”栏进行查询。进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首页后,在“车型查询”栏输入拟查询车辆的型号(支持模糊查询),点击“查询”按钮,进入查询结果显示页面。 注: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升级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功能正在完善、修改,如有变化将另行发布通知。

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拟查询车型的任意产品型号即可查看该车型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配置、参数表”(如模糊查询的结果较多,可在上图右上角红框处,点击“箭头”进行翻页查看)。 进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配置、参数表”后,可利用浏览器的查询功能(热键Ctrl+F)根据发动机型号、外形尺寸等参数快速匹配车辆的配置信息。

需注意: 1.达标车型编号规则变化 为配合“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整合工作,我中心已调整达标车型编号规则,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①达标车型编号及配置编号的对应主体变化 因整合后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配置、参数表”已将同一车型的所有达标车型公告内容整合至同一页面内显示,为方便区分不同公告批次的同一型号车辆信息,现达标车型编号更改为该车型在当前批次下的唯一编号,并调整至“外观照片”项下方显示。以BJ6103U7MHB-2为例,其在第1批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中的达标车型编号为K001616432;若该车型信息因变更、扩展等原因,在第3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中更新发布,其达标车型编号将变化为K003xxxxxx。 此外,为保障整合工作平稳过渡,我中心将原“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达标车型编号重新命名为“配置编号”,沿用原编号规则及已发布编

危货运输车辆年审及其他手续所需材料一览表

各种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一、新车办理营运证所需材料 1、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原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 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责任状 4、车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详情表 5、一级综合检(原件) 6、危货承运人责任保险单 7、登记证(原件) 8、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 9、车辆4寸彩照(一辆车需5张) 10、灯箱号 二、新车交通检测线一级检所需手续 1、新车合格证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 3、行驶证原件 三、车辆年审考核所需材料 1、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2、每辆车的行驶证 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责任状 5、综合检 6、危货运输车辆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详情表 7、道路运输车辆GPS在线情况核查表 8、轨迹图打印(每辆车一份,原件并盖公章) 9、每辆车的危货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三、质量信誉检(两份,区交通局和市交通局)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地办公及经营场所证明 6、企业及分支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7、企业及分支机构运输车辆汇总表 8、四张(道路货运经营行为违章情况汇总表) (道路货运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情况表) (货运企业交通责任事故情况汇总表) (货运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表) 9、含车辆安装和使用GPS情况 10、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保单 11、上年度质量信誉情况总结 12、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表 四、首保手续 1、发票 2、行驶证 3、保修手册 五、办理挂靠手续(以下无备注的都为复印件) 1、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组织代码证 车辆登记本 行驶证 购置证 车辆必须到办理点 2、乙方提供: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组织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陕西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编号:陕西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车牌号码:陕 车辆类别: 建档日期: 监管机构: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监制

车辆技术档案填表说明 表1、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1)车属单位为车辆所属经营企业名称,自营车辆填写车辆所有人姓名。(2)车辆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3)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4)客车类别是指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货车类别是指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表2、车辆参数与配置登记表填制说明:(1)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的,按一个车轮计)。(2)技术参数按规定单位填写。(3)有关车辆配置及设施在“□”中以“√”或“ⅹ”表示。(4)表中“□”不得为空。 表3、车辆变更登记表填制说明:适用于车辆停驶、封存、启封使用、改装、改造、报废及车辆过户转移等变更情况的登记。 表4、车辆维护与修理登记表填制说明:“维修类别”栏应根据每次实际维修作业内容填写小修、二级维护、大修或总成修理。 表5、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更换登记表填制说明:需在表中登记的主要部件是指客车车身、货车驾驶室和货厢、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前后桥、转向器、车架等部件。 表6、车辆检测与评审登记表填制说明:“检测/评定项目”栏根据检测/评定内容分别填写车辆技术等级检测、大修与总成修理竣工质量检测、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复核或其他具体检测、认定项目名称。 表7、车辆行驶里程与燃油消耗登记表填制说明:(1)表中累计行驶里程按建立档案时已行驶里程数填写。(2)燃油消耗量按百车公里核算后填写。(3)燃油消耗定额依据有关规定,无规定前按车属单位规定。 表8、车辆交通事故登记表填制说明:(1)事故性质是指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或轻微事故。(2)事故责任是指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3)事故种类是指人为事故、机械事故。 表9、车辆年度审验登记表填制说明:本表由车辆审验机构在车辆年度审验时填写签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时,经营者应携带《车辆技术档案》。

(JT-T-914-201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

(JT/T 914-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档案分类、归档范围、立卷归档、电子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办法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 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载货汽车。 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

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专门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4 档案管理编制要求 4.1 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所形成的管理材料。 4.2 归档材料分类管理。 4.3 动态材料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动态材料,即:审验、检测、各种记录等,每次完成作业后归档并整理,保持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5 档案分类 5.1 根据类型、功能和档案形成的特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档案共分为:企业资质类、人员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类和监督检查类。根据实际需要下设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 5.2 企业资质档案编号为A,一级类目分:企业基本信息、停车场地及设备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3人员档案编号为B ,一级类目分:企业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二级类目为人员姓名。 5.4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编号为C,一级类目分别为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5.5监督检查档案编号为D,一级类目分别为各类记录。 6 归档范围 6.1.1 企业基本信息(档案编号:A1),应至少包括: a)企业概况: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车辆规模、停车场地位置及面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 b)《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许可证》;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材料》;

道路运输车辆专业技术档案(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作者:————————————————————————————————日期:

档案编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名称: 号码: 时间:年月日

目录 表 A.1车辆基本信息表 (1) 表 A.2车辆检测和评定登记表 (3) 表 A.3车辆维护和修理登记表 (4) 表 A.4车辆维护计划表 (5) 表 A.5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 (7) 表 A.6车辆主要部件更换登记表 (10) 表 A.7车辆变更登记表 (11) 表 A.8车辆行驶里程登记表 (12) 表 A.9车辆机损事故登记表 (13)

表A.1车辆基本信息表 粘贴初次办理或变更《道路运输证》时,车辆正面偏右侧45°的3寸照片 基本情况 车辆号牌信息 车牌号码颜色注册(变更)日期首次核发 牌号变更1 牌号变更2 道路运输证信息 业户名称道路运输证号经营范围发证日期初次登记 名称变更1 名称变更2

车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制造厂名 出厂日期国产/进口 VIV(或车架) 号 底盘型号车辆外廓尺寸mm 货箱内尺寸或 容积 总质量Kg 整备质量Kg 准牵引质量Kg 核定载质量Kg 核定载客人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号码发动机排量L 发动机净功率Kw 排放标准电池类型驱动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动力类型车轴数量 轴距mm 轮胎数/规格/ 行车制动方式气/液/气—液制动器形式 前轮:盘/鼓式前 后轮:盘/鼓式 制动防抱死系 统(ABS) 有/无变速器形式 手动/自动/手 自一体 缓速器有/无空调系统有/无卫星定位装置有/无 备 注 注1:货箱内尺寸或容积。普通栏板车、厢式车、仓栅车、自卸车等填写溶剂。 注2:电池类型、驱动电机型号和电机功率。纯电动汽车填写,其他车辆不用填写。注3:排放标准。指国Ⅲ、国Ⅳ、国Ⅴ或其他排放阶段,纯电动车不用填写。 注4:动力类型。指汽油、柴油、纯电动、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或其他。 注5:请填写或选择有关信息,符合的请在选择项上以“”表示。

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规范

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审验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和查验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由车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运管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审验范围和时间 第五条凡经重庆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了道路运输证的班线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公交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普通货运车辆均属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范围。 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每12个月审验一次。道路运输经营者可在到期当月的任

一日进行审验。 第三章审验内容 第七条车辆审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重庆市客运车辆审验登记表》或《重庆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登记表》。 (二)《道路运输证》原件。 (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表》(挂车除外)或《公交车辆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原件。 (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照《重庆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登记表》中“审验内容”7-19项的要求,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的,提供能证明应当配备的设施设备合格、有效以及与所运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相关材料。 (六)军工单位及所属企业承担军品运输任务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5日内的行驶记录仪打印记录20条以上。 (七)客运车辆(公交客运车辆除外)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材料有需复印或打印的,一律采用A4型号纸张。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只提供原件的,负责审验的运管机构查验原件或在原件上填写相关记录后,返还原件。 第八条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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