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Record of Acceptance for Intermediate Delivery

高速公路路床中间交工验收实施办法

奉铜高速公路路床中间交工验收实施办法 一、编制依据 为保证路床工程质量并及时将路床移交给路面施工单位,特编制本细则。主要依据的规范文件: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2、本项目《项目管理大纲》及《监理规划》;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6、《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8、《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9、《奉铜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路基、路面工程); 10、奉铜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路床中间交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交工路段的路基宽度、压实度、中线位置、路床顶面高程、横坡度、平整度、边坡坡率及边坡修整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挖方路基交验段的边沟(砼盖板暗边沟、砼盖板明边沟的底板基础)应施工完毕。

3、交验路段已按要求经过强夯(冲碾)处理,路基整形后表面平整,边坡平顺、稳定,没有亏坡;边坡坡面设置具有防冲刷的临时排水设施。 4、结构物台背回填符合质量要求,资料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台背回填存在质量隐患应在交工确认单中明确处理措施,处理措施符合项目办相关文件要求等。 5、涵洞洞口及路基防护、排水等工程基本施工完毕。 6、根据实际情况,每次路床交工段一般以挖方、填方自然段落划分。交工路基长度建议不少于1Km,最少不能少于0.5Km。并宜安排连续、整段地交工。 7、承包人所提出的交工路段的自检、评定资料必须齐全完整。 三、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路床交工验收的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和路基外观质量鉴定。详见下表: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8)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

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路基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报告

萧县凤山隧道及北延道路市政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报告 (路基8%灰土分项工程) K2+350~K2+960左幅 K3+220~K4+110右幅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市政工程中间交工报告 填报单位: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号: 工程名称萧县凤山隧道及北延道路市政工程工程地点萧县城北 开工日期 2014年5月1日施工单位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 设计单位市市政工程竣工日期 2014年7月31 日 开工日期 2014年 5 月 10日建设单位萧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 监理单位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竣工日期2014年7月7 日施工现场地址龙腾大道通讯工程预(决)算 计划交工工程量实际交工工程量

一、道路工程 1、清表工程45000m3 2、8%灰土工程16320m3 3、挖土23528m3 一、道路工程 1、清表工程45000m3 2、8%灰土工程16320m3 3、挖土23528m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意见: 监督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见: 相关单位意见: 中间交工总结报告 一、工程概况 萧县凤山隧道及北延道路市政工程位于萧县老城区西北侧,为南北主干线,南起凤山南麓,拟建的北路相连,横跨芦苇路、湖滨路、圈路、发展路、新城路 等规划路相交,设计里程桩号为K0+000~K4+131.27,线路全长4131.27米, 采用左右线设计,设计时速40Km/h,轴重100KN,主要工程有隧道一座,桥 梁二座,路基、路面及管道长三公里。

工程有关单位 1、建设单位:萧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设计单位:市市政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勘察设计:省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施工组织 1、本工程自2013年8月14日开工,至2014年7月7日进行分段交工K2+350~K2+960左幅、K3+220~K4+110右幅。全线施工因K1+500~K2+200围存有行政村、养殖场等障碍物迟迟拆迁不到位,影响我部到向前施工,为保证顺利施工,我部将欧村北至北外环路段分阶段交工验收。 2、根据招标文件,本着合同有效原则,我项目组织机构采取线性职能模式,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施工管理人员若干,持证率达到90%,培训率100%。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概要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 目录 交工验收基本问题 一.交工验收程序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四.监理工程师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五.项目法人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六.必须参加验收的单位及其职责 七.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八.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九.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十.交工验收工作报告 十一.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十二.工程质量标准的使用 一.交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自检合格后,向项目法人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并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

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 (2)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抽检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将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的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一并提交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如果对一些指标或项目的质量有怀疑时,组织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组织交工验收。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①施工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后7天之内,监理工程师应明确申请报告是否被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在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14天内完成审查。 ②项目法人在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交工验收申请7天之内,明确申请报告是否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35天内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③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项目法人的检测申请之后,28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意见。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1.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

工程施工、验收、交工通用表格

第三部分工程竣工资料表格

一、通用表格

目录 1、卷内目录 (23) 2、卷内备考表 (24) 3、工程竣工资料总目录 (25) 4、竣工图资料交接目录 (26) 5、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27) 6、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28) 7、工程交工证书 (29) 8、中间交接证书 (30) 9、水工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证明单 (31) 10交工项目表 (32) 11、交工主要实物量表 (33) 12、主要设备及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34) 13、交工主要设备及容器表 (35) 14、材料(设备)合格证明文件汇总表 (36) 15、合格证张贴单 (37) 16、主要设备说明书与合格证交接清单 (38) 17、构件合格证汇总表 (39) 18、开工报告 (40) 19、停工报告 (41) 20、复工报告 (42) 21、竣工报告 (43) 22、遗留工程项目一览表 (44) 23、图纸会审记录 (45) 24、设计交底记录 (48) 25、工程技术交底记录 (49) 26、设备(设施)检查表 (50) 27、特殊作业人员登记表 (51) 28、设计变更通知单明细表 (52) 29、设计变更通知单 (53)

30、技术核定(联络)单 (54) 31、设备、材料改代核定单 (55) 32、工程量核定单 (56) 33、工程量签证单 (57) 34、工程设计变更联络单 (58) 35、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报告 (59) 3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0) 37、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1) 38、工程整改验收单 (62) 39、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3) 40、重大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报告 (64) 41、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记录 (65) 42、录音带交接汇总表 (66) 43、录像、电影交接汇总表 (67) 44、计算机软盘、光盘交接汇总表 (68) 45、发明、专利、新技术交接汇总表 (69) 46、施工组织设计 (70) 4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页 (71)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

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4、 一、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待施工单位完成所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后,便可办理工程竣工交接手续。竣工交接需具备如下条件: 2、 3、1) 2) 交接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 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设计文件的 要求。 3) 按规定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4) 交接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含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全 部完成,并经检查合格。 5) 按合同要求的其他内容已经全部兑现,且经检查合格。〕 6) 交接范围内,有碍安全卫生的杂物已清除,厂房、机械设备已清理干净。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管理各专业组负责组织管内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指挥部有关领导、工程监理、计划预算组以及施工单位等共同参见验收。按照验收内容,经检查认为合格后,由参见人员在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完成项目验收。若检查认为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则提出整改意见,再次验收。 工程项目经交工验收后,便交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我分公司有关单位、部门、要按分公司划分的职责分工各自纳入正常管理,严禁出现竣工验收后的项目无人过问、无人管理的现象。 工程验收交接时,特殊情况下,确因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使用(开车)的前提下,经分公司同意,可做为遗 留工程处理,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遗留工程在未完成之前,不能办理结算。 1、

二、交工资料管理 交工资料是施工单位提供给建设单位的一个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日后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合理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因此管理、保管好交工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1、交工资料主要内容 1) 交工工程项目一览表。 2) 图纸会审记录。 3) 竣工图。 4) 隐蔽工程验收单和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5) 材料、构件和半成品的合格证、质量证书及检验报告。 6) 永久性的标准点坐标记录。 7) 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 8) 土建施工试验记录。 9) 土建施工记录。 10) 设备安装施工和检验记录。 11) 设备、管道安装、试压、吹扫记录。 12) 各种电气、仪表的测试、校验记录。 13) 焊接检查及探伤记录。 14)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及质量评定表。 15) 单体、联动试车记录。 16) 施工变更文件记录。 17) 中间交接记录。 18) 未完工程一览表及处理意见。 19) 其他有关资料等。 2对交工资料的要求

准兴高速路基中间交工验收实施办法最终版

准兴高速路基中间交工验收实施办法 一、编制依据 为保证路基工程质量并及时为路面施工提供工作面,特编制本办法。主要依据的规范、文件: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2、本项目《建设管理文件汇编》及《监理规划》;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F50-2011); 6、《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8、《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3年版); 9、《准兴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路基、路面工程); 10、准兴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路基中间交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交工路段的路基宽度、压实度、弯沉值、中线偏位、路基顶面高程、横坡度、平整度、边坡坡率及边坡修整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交验路段已按要求经过强夯(冲碾)处理,路基整形后表面平整,边坡平顺、稳定,没有亏坡;边坡坡面设置具有防冲刷的临时排水设施。 3、结构物台背回填符合质量要求,资料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台背回填存在质量隐患应在交工确认单中明确处理措施,处理措施符合项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等。

4、根据实际情况,每次路床交工段一般以挖方、填方连续自然段落划分,但应于分部分项划分相对应。交工路基长度建议不少于 3Km,最少不能少于1Km。并宜安排连续、整段地交工,小桥、涵洞、通道另行组织交验。 5、承包人所提出的交工路段的自检、评定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经监理签字,同时监理的抽检资料也必须完整齐全。 三、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路床交工验收的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厚度(防冻砂垫层)、平整度、横坡、边坡和路基外观质量鉴定。详见下表: 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 1 压实度≥96 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 弯沉值 2 不大于设计要求值按本文件要求检查 (0.01mm) 纵断面高程 10,-15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3 (mm) 全站仪每200m测4断面,弯道 4 中线偏位(mm)50 加HY、YH两点 5 宽度不小于设计值用尺量每200m测4处 6 平整度mm ≤15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7 横坡(%)±0.3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8 边坡不陡于设计值检查每200m4处 四、交工程序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制度

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交工 资料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结合首贵项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体和交工资料验收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首贵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实施部门负责单位工程实体、交工资料及竣工图的验收移交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提供单位工程划分和任务分工进行确认。首贵公司工程部、设备部、项目部或作业部共同负责交工资料、竣工图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首贵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交工资料验收的依据和质量要求 第四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验收依据: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上中下三册) 二、JGJ/T185-2009《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三、GB50386-2006《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四、GB/T5030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五、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六、GB5039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2013交叉使用) 八、《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十、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十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十二、《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十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施工安全资料管理。 第五条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自检,确认工程实体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三、有完整的交工技术管理资料和竣工图。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交工验收程序实施细则

交工验收程序实施细则 苏州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标段单位工程 交工验收程序实施细则 行) (暂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苏发改法规发[2007]1591号)、《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为使各参建单位对(子)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程序清楚,熟悉在交工验收过程中应做的准备及需完善的资料,现把单位(子)工程交工验收的组织程序予以标准化。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的原则,由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组成,若一个合同标段中,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车站和区间工程时,以车站和区间分别划分单位工程,全线轨道为一个单位工程,各系统设备为一个独立单位工程。单位(子)工程交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预验收阶段、交工验收阶段、问题整改及资料移交阶段。 第一章预验收阶段 单位(子)工程进入预验收程序的前提是工程实体施工结束并自检合格,内业资料编制完成经总工室检查。经监理单位复核、项管部确认后组织进行。 第一节预验收组织 一、验收会议地点 一般选择施工单位工地会议室,要满足有不少于20人的座位。 二、验收时间

由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资料及现场准备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三、验收会场布置 采用回字型或U字型布设,不设主席台,做到简洁大方。可布设投影仪,在会议开始播放施工单位的汇报材料。 在会议室准备好签到表。 交工资料原则不放设于会议室,集中放在项目部资料室。 1 四、验收现场 施工单位在验收前,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经监理和项管部审核同意后,向联合调度室提交要点申报计划,确定封锁时间,确保在验收时间段无车辆通过。并在调度室及现场设置必要的联络人员和防护人员,在验收人员进入现场后,专职联络人员要陪同进入,其与调度室保持信息畅通。 验收前一天,施工单位准备好手电筒、靠尺、尺子等检查工具,以便现场检查,若是雨天,适当配备雨伞等防雨器具。 五、会议组织 由监理单位组织,提前一周下发预验收会议通知。 六、会议主持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七、出席单位 轨道公司建设分公司质管部、项管部,总工室,市质监站,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城建档案馆,检测单位,设备部,运营分公司(机电设备部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节验收内容 一、准备工作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交工阶段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交工阶段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与交工阶段 一、工程的竣工与交工 1.工程的竣工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核为合格工程的签字日期。 2.工程的交工 装饰工程的交工是指竣工办理完手续,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签字日期。 3.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3)交工工程的预验收。 4.装饰工程的收尾工作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收尾工作主要有:(1)组织有关人员逐步、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相,一旦发现丢项、漏相,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进行检查; (2)保护成品和进行封闭。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或查项后修补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需要,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事件,每一个房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一旦完毕,就要立即加以封闭,甚至派专人按层段加以看管; (3)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4)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物资的回收、退库或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检查,进行电气工程的全负荷试验; (6)修补工作。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工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之间的”结合部” 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7)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的目的之一,就是给建设单位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5.收尾工作的组织 收尾工程量小、面广,易被忽视,结果交工日期一再拖延,为了保证按时交工,在组织收尾工程时应注意: (1)按计划的预见性,提前安排”结合部”工作; (2)接近竣工时,提前对照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核对已完成工程,列出未完成项目; (3)交工前组织预检,逐个房间查明所有未完成项目,并用”即时贴”在现场标明其部位; (4)争取得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配合,避免因建设单位供料延误引起”甩项”,工程变更早作决定,不临时追加; (5)组织若干专业班组,按收尾项目不同类型分别扫尾。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年第3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 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

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程序

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程序

目录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工程交工验收依据 (1) 4工程交工验收基本条件 (1) 5工程交工验收程序 (1) 6特别说明 (3) 7附则 (4) 8附件 (4) 8.1 工程保修书 8.2 工程保运人员名单 8.3 工程交工验收申请 8.4 工程交工验收检查列项 8.5 工程交工分组验收记录 8.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7 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8.8 工程实体照管责任移交证明 8.9 工程交工资料移交证明 8.10 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计划

1目的 为了规范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程序,以确认各项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接收合同标的物。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交工验收依据 3.1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约定执行的标准。 3.2工程建设合同内容及合同双方洽商认可的事项; 3.3批准的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4工程交工验收基本条件 4.1已基本完成合同阶段性约定和工程设计的各项施工内容; 4.2所有工程变更和整改事项已解决并经工程建设监理和业主的认可; 4.3已完成所有机械竣工试验,形成的记录内容充分经相关责任方签署有效; ?对不影响建成工程质量、运行的尾项工程,已作出安排并得到工程建设监理和业主认可; ?所有必要的标识(包括隐蔽工程)已完成; ?建设场地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施工机具及剩余材料已撤离现场,场地清理干净; ?已系统整理好证实工程建设及应用设备、材料(包括建设业主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的供货商文件)质量合格的文件(也可按合同约定日期准备交工 资料),形成符合建设业主档案卷宗要求的交工资料; ?施工单位承诺质量保修责任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若合同约定有保运服务,施工单位应安排好交工后的保运管理事项并提供“工程保运人员名单”。 5工程交工验收程序 5.1工程交工验收申报 5.1.1施工单位应根据其计划的安排,预先提请工程建设监理对交工验收准备事项 进行检查,若工程建设监理认为条件具备时,施工单位应准备“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经工程建设监理确认后提前14天报工程部/公用工程部审核,并转报主管领导批准。 注:施工单位应在“工程交工验收申请”中明确阐述合同履约状况及已具备的工程交工验收条件,及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自检工程质量作出的定性评定。 5.1.2“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应在施工单位提出后7天内回复审核/批准意见,审核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实施细则

QB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 实施细则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发布

QG/PG0519—200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1) 4 职责 (1)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2) 6 检查与考核 (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 (11) I

QG/PG0519—2004 II 前言 攀钢自成立以来形成了大量的工程竣工档案,这些宝贵的信息资源为攀钢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发 挥了巨大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攀钢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质量,确保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系统、准确,以达到国家要求和满足生产建设使用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的要求,结合攀钢竣工资料编制和交付归档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由攀钢(集团)公司提出。 本细则由攀钢(集团)公司委托公司办公室档案处组织起草。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欧阳继元、黄合明、何琼梅。 本细则为第一版本,没有历次变化记录。

QG/PG0519—2004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等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竣工技术资料组成、编制、移交、审查验收、认可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工程结算)、检查与考核等。 本细则适用于攀钢(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工业和民用及各种措施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移地大修工程、基建转大修工程以及改造性大修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工作。各分(子)公司可直接引用或转化为本单位实施细则,在转化过程中应保持公司设置的管理控制流程和过程控制基本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条款,凡是未注明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QG/PG0056 档案管理标准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本细则采用以下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3.1 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3.2 ××部门—公司规定某项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公司及分(子)公司对上述部门的确定和调整按相应的职责管理规定执行。 3.3 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3.4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3.5 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3.6 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3.7 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3.8 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4 职责 4.1 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整理和交付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4.2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保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4.3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整理和交付工程监理技术资料,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若工程为监理项目),在“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上签字认可。 4.4 工程使用单位(包括使用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初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并在“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上签字认可。 4.5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复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并在工程结算单和工程监理 结算材料上签字盖章。 4.6 财务部门负责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的核算和管理,并为已办理完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验收认可手续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1

中间交工验收资料

中间交工验收资料 (水口至格拢段)第一册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格拢段)黎平县境内主便道 施工总结 一、项目建设背景 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格拢段)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厦门至成都高速公路(M70)贵州境内的重要组成段,是今年拟定开工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是国务院审批通过的国家高速公路“7918”路网中的16横,是连接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重要通道。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批示,并亲自安排部署工程建设事宜。该项目全长:206.866公里,按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估计总投资:184.52亿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格拢段)黎平县境内施工主便道,涉及我县四个乡镇,8个行政村。(详见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至格拢段(黎平县境)施工主便中间交工数量表。) 2007年11月7日,总监办、黎平县交通局确认的施工主便道里程:总里程为60.437公里,其中:新建26.644公里,改建33.793公里;2007年6月16日会议纪要及2008年6月3日现场组现场核实桥梁两座:规格桥至归格K0+400板桥1座/18米,规格桥至归格K0+800石拱桥1座/25.26米,三、任务依据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7]32号《关于研究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公路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的会议纪要》的精神,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项目的施工主便道由地区交通局牵头承建,各县交通局承担本县境地内的高速公路施工主便道施工建设任务。 四、执行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至都匀段(黔东南州境)施工主便道暨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书》中 1.3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贵州省公路局《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相关通知执行。 五、施工过程 1、施工主便道测设 根据州交通局的工作布置和安排,我县交通局于2007年6月2日组织局技术人员对施工主便道进行外业测量,于2007年6月20日完成。 2、施工前动员工作 在施工图测设过程中,通知项目所在乡镇、行政村,取得项目所在地村民的大力支持,提前作施工前征迁的动员工作,使工程的征迁工作在施工前得以顺利开展,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3、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在施工前,县交通局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后,详细说明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评价表见附件6-2~6-4)。 第七条各合同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 第八条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

路基工程交工验收

路基(床)工程交工验收办法 一、编制依据 为保证路床工程质量并及时将路床移交给路面施工单位,特编制本细则。主要依据的规文件: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2、《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通部交公发〔2004〕446号);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路基施工技术规》(JTG F10-2006);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JTG/T F50-2011); 6、《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G G10-2006); 8、《梁环城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9、梁环城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路床中间交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交工路段的路基宽度、压实度、中线位置、路床顶面高程、横坡度、平整度、弯沉、边坡坡率及边坡修整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的要求; 2、挖段边沟必须施工完成,以免路面底基层施工完成后再开挖边沟,临时排水通畅; 3、填路段护坡还未完成或急流槽还未完成的必须按要求设置具有防冲刷功能的临时排水设施;

4、结构物台背回填符合质量要求,资料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5、涵洞洞口必须完成。 6、根据实际情况,每次路床交工路基长度建议不少于1Km,最少不能少于0.5Km(特殊路段除外)。并宜安排连续、整段地交工。 7、承包人所提出的交工路段的自检资料必须齐全。 三、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路床交工验收的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和路基外观质量鉴定。详见下表: (一)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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