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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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生动植物物种,特别是具有科学、经济和文化价值的珍稀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物种及其自然栖息繁衍生境而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和水域,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和管理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义务,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应该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第六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1)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区、主要栖息地和繁殖地;(2)代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水生动植物生态系统的区域;(3)国家特别重要的水生经济动植物的主要产地;(4)重要的水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的集中分布区;(5)尚未或极少受到人为破坏,自然状态保持良好的水生物种的自然生境;(6)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水生生物生态环境。

第七条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

具有重要科学、经济和文化价值,在国内、国际有典型意义或重大影响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者重要科学、经济和文化价值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列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第八条国家级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需经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课件PPT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课件PPT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几个概念
美国的狩猎与钓鱼活动调查(1980) 广东和台湾南部沿海以及海南岛西部沿海如八所港亦有踪迹。
12、《野生动物案件中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2002)
(2004,IMO通过)
二、保护名录的修订情况
(一)、保存物种资源或保育生物的多样性。
大鲵属所有种 Andr项ias 目spp类. 型
栖息地:生态环 境中的代表区域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几个概念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内容图示
水生野生动 物保护研究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几个概念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四理相)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
保护物种数: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几个概念
(二)为什么要保护管理?
1、经济价值 与可持续发展
可供食用:
很多水生动物是重要蛋白源
可供药用:
克氏海马是珍贵的药材等等。鲎可治肠风泻血,产后痢。
工业原料:
鱼鳞可以制成鱼鳞胶;鱼皮、兽皮可制革;鱼油和鲸酯 可以制造肥皂和润滑油,鱼肝可提取鱼肝油等,内脏和骨骼 可制鱼粉。
野生动物消费调查(1999,16城市)
承认吃过野生动物
46.2 %
相信野生动物能增加营养或有滋补作用: 45.8 %
好奇尝鲜
38.3 %
对所吃野生动物的生存情况不了解的: 55.1%
承认吃野生动物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的: 81.5%
赞成国家坚决制止食用野生动物的: 81.2%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几个概念
(二)为什么要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消费调查(2005,16城市)

保护水生动物的措施

保护水生动物的措施

保护水生动物的措施
保护水生动物的措施如下:
1.建立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以及土著、特有鱼类资源的栖息地。

2.加强保护区管理能力的建设,配套完善保护区管理设施,加强保护区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各项监管措施,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3.建立救护快速反应体系,对误捕、受伤、搁浅、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治、暂养和放生。

4.根据各种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程度和生物学特点,对白鳍豚、白鲟、水獭等亟待拯救的濒危物种,制定重点保护计划,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实施专项救护行动。

5.对于栖息场所或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珍稀濒危物种,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2020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_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020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_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是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发布的一项关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其内容主要包括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水生野生动的管理及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全国水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

第四条县以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单位、教学单位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第七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和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或者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现今,全球许多水生野生动物正面临生存威胁。

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环境恶化,许多种类的水生野生动物正在快速减少甚至灭绝。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物种,各国纷纷制定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它们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自然保护区被划定为特定地区,目的是保护和恢复当地的生态系统。

这些区域提供了安全的环境,让水生野生动物能够繁殖和生活。

在这些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受到限制,以确保动物和植物的生存环境不受干扰。

其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还涉及打击非法捕捞和贸易行为。

非法捕捞和贸易是水生野生动物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制度在此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加强海上巡逻和执法力度,提高对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非法活动。

此外,宣传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

公众需要了解非法捕捞和贸易的危害,并积极参与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

另外,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还涉及栖息地恢复和改善。

由于城市化、水污染和气候变化等原因,许多水生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正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破坏。

制度通过改善水质、恢复湿地和保护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等措施,努力创造更适宜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的栖息环境。

此外,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也是保护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许多国家通过确立合理的捕捞数量和方法,控制和规范人类对水生野生动物的利用。

制度还鼓励开展科学研究,以更好地了解水生野生动物的生态需求和人类活动对其的影响,为有效管理和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提供科学依据。

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中,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至关重要。

许多水生野生动物并不受国界限制,它们的迁徙路径和栖息地跨越了多个国家。

因此,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管理措施,确保水生野生动物得到充分的保护。

国际组织和跨国合作也起着重要作用,它们促进了信息交流、技术转让和资源共享,有助于全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绿色养殖技术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绿色养殖技术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绿色养殖技术水是生命之源,而水生生物是这条生命之源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长时间的演化,各种水生生物适应了不同的环境,形成了丰富的物种。

对于人类来说,水生生物是重要的食源之一,同时也是我们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部分。

如何保护水生生物的资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篇文章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绿色养殖技术两个方面谈论了水生生物保护的问题。

一、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是保护整个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也是维护我们自身的健康的重要环节。

但是,如何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呢?1、规范捕捞行为传统的捕捞方式对水生生物的保护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一些商业水产养殖公司,在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的同时,也在加大对野生资源的捕捞。

为了保护野生水生生物,政府应该加强对捕捞行为的规范。

2、加强水域保护水是水生生物生存的基础,而且水还承载着我们排放的废水。

政府应该加强水域保护,避免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排放,保持水域的清洁。

同时,加强监控和规范水域开发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水域开发活动,保护原有的水域生态系统。

3、建立保护合作机制水生生物保护是一项挑战性很大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合作才能实现。

政府应该建立保护合作机制,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促进各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水生生物的保护和发展。

二、绿色养殖技术水产养殖是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是,水产养殖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如水质污染、水产养殖废弃物的处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绿色养殖技术应运而生。

1、生物滤池技术传统鱼塘养殖会造成较大污染,而传统鱼塘养殖管理方法往往依赖人员手动管理,很难充分保障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生物滤池技术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小养殖所需要的人力和资源。

它利用生物滤材和微生物生长维护水质,抑制有害菌群的繁殖,提高水体透明度,达到清洁水域和良好养殖环境的目的。

2、土壤养殖技术相较于传统养殖方式,土壤水产养殖技术靠自然形成的生态系统来改善水环境和增加水生生物的生产。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模板】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模板】

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生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水生野生动物。

本办法所称收容救护,是指将执法机关罚没后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野外发现的误捕、受伤、搁浅、受困、死亡等水生野生动物,根据具体情况,接收到具备条件的场所,进行检查、检疫、治疗、安置、暂养等活动。

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当遵循及时、就近、科学和统一协调的原则。

对收容救护后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依法处置。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收容救护水生野生动物为名,非法捕捞、驯养、买卖水生野生动物。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工作;审批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有关事项。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渔业主管部门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审批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有关事项。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第五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承担所辖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职责,支持引导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族馆、海洋馆、驯养繁育基地、科研教学单位、推广机构参与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健全完善收容救护体系。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设立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农业部遴选救护条件较好、救护能力较强的固定收容救护单位组建全国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参与专业性较强、救护难度较大的重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水生野生动物与保护区管理-王亚民

水生野生动物与保护区管理-王亚民

水生野生动物与保护区管理课程介绍格式
课程代码81095000
课程名称水生野生动物与保护区管理
英文名称Aquatic wildlife and refuge management
学分:2 修读期:
授课对象:大三本科与研究生
课程主任:王亚民副教授,理学博士
课程简介
中国的水域生态系统复杂多样,水生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但是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水域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很多水生生物面临严峻的威胁,导致濒危物种不增加,很多物种濒临灭绝,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中国政府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需要的保护的野生动物进行了界定,并授权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发布国家和地方两级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按照栖息地特点,划分为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

目前著名的白鳍豚、中华鲟、中华白海豚等都被划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所有的海洋与淡水哺乳动物和海龟等也被划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为保护这些野生动物,各级政府确定了大量的保护区,保护其栖息地生态环境,目前有200多个这种类型的保护区。

本课程通过介绍水生野生动物及保护的现状,分析面临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提出工作建议,使学生能掌握有关基础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从事自然保护打下初步的基础。

实践教学环节(如果有)
如有可能,将现场参观自然保护区,了解保护区的运作模式,分析保护区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保护建议给管理部门。

课程考核
指定教材无
参考书目
注:申报的所有课程均要写出课程简介,以利于学生了解课程、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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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捉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 捕捉工具、方法以及捕捉时间、地点不当的;
× 根据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宜捕捉的。
特许捕捉作业的实施和监督
经批准的特许捕捉活动,由发证机关作出安排,捕捉活动必须 按照特许捕捉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 行捕捉,防止误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破坏其生存环境。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符合国家规定; 建立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档案; 接受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应对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不予批准发放运输证的情况
× 运输、携带、邮寄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 来源不清;
× 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缺乏安全保障措施; × 运输、携带、邮寄的目的和用途违背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运输携带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督检查
取得《运输证》的单位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水生 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向当地县级以 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 门应及时进行查验,收回《运输证》,并回执查验结果。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申请
申请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 其产品的,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申请利用者 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
申请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 其产品的,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申请利用者 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渔业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
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我国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重点保护。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保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 生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动
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 物即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中水生动物。
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指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 价值和经济价值,数量稀少或者濒于灭绝的野 生动物;
2、因驯养繁殖需捕捉的,须附上《驯养繁殖证》复印件1; 3、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须附上营业 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 4、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捕捉的,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政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证明原件1、复印件1。
不予发放特许捕捉证的情况
× 申请人有条件以合法的非捕捉方式获得国家重点 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达到其目的的;
儒 艮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法律体系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年发布, 2000年修订)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法律体系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标准(2000) 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 罪的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申请捕捉国家一级水生野生动物
申请人 动物园
所在地省级政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意Leabharlann 3个月见 后内决定 报

捕捉地省级政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向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前,须经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申请捕捉国家二级水生野生动物
所在地县级政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
需要变更驯养繁殖种类的,按申请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经批 准后,由审批机关在《驯养繁殖证》上作变更登记。
禁止将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行捐赠、转让、 交换。
因特殊情况需要捐赠、转让、交换的,应向《驯养繁殖证》 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发证机关签署意见后,向主管机关报批。
接受捐赠、转让、交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批准文件办理 有关手续,并妥善养护与管理接受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申请驯养繁殖证须具备的条件
1、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 必要的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 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3、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 源。
驯养繁殖证的申请办法
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如实填 写《申请表》,附证明材料,报经驯养繁殖场所在地省级渔 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
捕捉作业完成后,应当在10日内向捕捉地的县级政府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督管理机构申请查验。
县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在 本行政区域内捕捉水生野生动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 及时向批准捕捉的部门报告监督检查结果。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
国家鼓励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 从事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应当经省 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驯养繁 殖证》后方可进行。
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指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和 经济价值,数量较少或者有濒于灭绝危险的野 生动物。
白暨豚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国特 有。分布:长江中下游干流 及洞庭湖、鄱阳湖,据估计 仅约200只,是世界上4种 淡水豚中数量最少的一种。
中华鲟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天然 数 量 不 足 500 尾 , 被 世 界 自然联盟列为濒危物种。
经批准捐赠、转让、交换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 申请人凭同意捐赠、转让、交换批件到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办理《运输证》。
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涉及国内运输、携带、邮寄的, 申请人凭同意出口批件到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 授权单位办理《运输证》。
运输证的申请和批准
跨省展览、表演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申 请人凭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纳展 览、表演的证明到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前 往《运输证》;展览、表演结束后,申请人凭同意接纳 展览、表演的证明及前往《运输证》回执到展览、表演 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返回《运输证》。
擅自将引进的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到野外,由水生野生动 物主管部门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驯养繁殖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水生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证而从事驯养繁殖的,没收 其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
超出驯养繁殖证规定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 以隐瞒、虚报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驯养繁殖证; 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 非法出售、利用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取得驯养繁殖证在一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批准或发证机关可注销其驯养繁殖证,驯养繁殖的水生 野生动物由县级以上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 规定处理。
驯养繁殖活动的实施
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必须按《驯养繁殖证》的规定进行。
遵守国家和地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用于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来源符合国家规定; 建立驯养繁殖物种档案和统计制度; 定期向审批机关报告水生野生动物的生长、繁殖、死亡等情况; 不得非法利用其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接受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如实填 写《申请表》,附证明材料,报经驯养繁殖场所在地县级渔 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动物园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证。
不批准驯养繁殖证的情况
×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不清; × 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 ×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 繁殖种源要求。
审核批准发证
3个月内决定
本省级政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动物园
捕捉地省级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向所在地省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前, 须经同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申请特许捕捉证应提供的文件
1、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捕捉的,须附上省级以上 有关部门下达的相应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1,原件备查;
水生野生动物运输、携带的管理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 动物或其产品的,应当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取得《运输证》后, 方可进行。
运输证的申请和批准
经批准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申请人凭《经 营利用证》和出售单位出具的出售物种种类及数量证明,到 收购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办理《运 输证》。
斑海豹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主产于渤海、黄海,在 我国唯一的繁殖区辽东湾,每年栖息和繁殖的数 量仅1000只左右 。
江豚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人工繁育技术尚未过关,仅 靠自然繁殖。目前专家认定的数量不到2000只。数 量仍在下降。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世界上 最古老的海洋动物之一,目 前世界上仅存有5个种群, 主要分布在非洲东南部、马 来西亚、菲律宾、澳大利亚 和中国北部湾沿岸。
超出经营利用证规定的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 以隐瞒、虚报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经营利用证; 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经营利用证; 出售、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不符国家规 定; 其他未按规定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批准或发证机关可注销其经营利用证,按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的处罚。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申请
医药保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具备省级 以上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所生产药物及保健品中 需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证明;
利用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必须 具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单位出具的属 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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