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之政治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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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与清朝灭亡的历史转折点

清末新政与清朝灭亡的历史转折点

清末新政与清朝灭亡的历史转折点清末新政,作为清朝晚期的一次重要政治改革,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末路的开始。

这一历史时期的变革,不仅改变了政治制度,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朝的命运。

本文将就清末新政与清朝灭亡之间的历史转折点展开探讨。

清末新政的兴起清朝晚期,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国家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局面。

为了挽救国家危局,清政府开始进行改革,其中最为著名的即是戊戌变法,也称为清末新政。

这一改革尝试以维新变法、洋务运动等手段,力图改革旧有政治体制,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

新政改革的影响清末新政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风气的开放和思想的解放。

西方文化的介入使得中国社会逐渐接触到现代思想,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新政改革最终以失败告终,导致了清朝的进一步衰落。

清朝灭亡的深层原因清朝灭亡并非一时之间的结果,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政治腐败、社会动荡和外部压力的共同作用。

清朝在面对内忧外患时,未能及时作出有效的改革和调整,导致国家逐渐走向崩溃的边缘。

辛亥革命的爆发成为了清朝灭亡的导火索,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

历史转折点的反思清末新政和清朝灭亡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这段历史时期的转折点,值得我们深入反思,体会其中的教训和启示。

唯有正视历史,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当下,走向未来。

清末新政和清朝灭亡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历史转折点,它们标志着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和发展。

这段历史告诉我们,政治改革的道路充满坎坷,但唯有不断探索,才能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清末新政和清朝灭亡,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也提醒我们珍惜和平与发展的当下,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浅析清末新政对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影响

浅析清末新政对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影响

浅析清末新政对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影响作者:杨小莉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24期摘要:20世纪初的中国,处在内忧外患之中,面对亡国灭种的威胁,清政府决定实行新政以挽救其摇摇欲坠的统治,这场清政府作为国策执行的政治改革,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它作为在封建君主制度内的一次改革,对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影响还是很深的,尤其在官制改革方面,使得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都有利于中国社会的转型。

可以说,清末新政,在制度改革方面更加进一步的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转型。

关键词:清末新政;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4-0208-0320世纪初的中国,大清王朝的统治岌岌可危,面对国内外的局势变化,以慈禧太后为首的统治集团,终于拾起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实行新政。

这一由清廷自上而下实行的改革运动,实行了十年之久,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是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第一步。

本文试从这场改革中两个最重要的方面——官制改革和教育改革入手,分析这场改革运动对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影响。

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以来,清朝的统治已在危险之中,而清朝中央专制集权式的体制也已不能进行有效的政治整合,面对西方列强的一次次侵略,人们也已逐渐失去了对传统政治体制的信心,清王朝在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下,对传统制度作了一些调整,在经历了洋务运动时期传统政治制度的动摇,再到戊戌变法时期西方政治制度的宣传,终于到了新政时期近代政治制度的起步。

清末新政即是清政府在学习西方过程中由器到体的尝试。

在东西方不断的接触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政治体制的不同,才是中西方差距的真正原因。

于是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发生以后,西太后携光绪帝仓促西逃,在清廷觉得颜面尽失之时,西太后也举起曾反对过的变法主张,于1901年1月29日在西安以光绪的名义发布变法上谕:“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要政,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因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内悉条议以闻。

我看清末新政

我看清末新政

我看清末新政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是近代一次社会变革虽然有历史局限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国社会的发展。

清末新政的内容1901年,慈禧太后发布"预备立宪"的上谕.清政府连续颁布谕旨,推行新政.经济方面:奖励实业,令各省设立商会,并创立大清银行;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裁汰旧军;文化教育方面,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并于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其他方面,准许满汉通婚,劝止妇女缠足等.清末新政的作用经济上鼓励实业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民间投资和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商会的建立,为民族资产阶级初步形成一支独立的阶级队伍而登上历史舞台创造了条件;一系列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措施,使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建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军事上,新政中编练的新军许多在资产阶级革命党的宣传下变成推翻清朝统治的重要力量.特别是袁世凯掌握了新军加速了清朝的覆亡。

文化方面,兴办学堂和选派留学生,出现了一大批新型知识分子,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废科举,兴学校等措施,在改变社会风气方面起的作用,确实相当大清末政治制度改革是近代中国社会新旧变迁的重要环节,是中国由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向资产阶级君宪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

清末实行的立宪政体虽不完备,但毕竟已不同于封建君主专制,带有向资产阶级政权过渡的性质。

它的一部分改革成果如立宪政治、地方自治、教育改革等等,日后得到了保留和完善,并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推行民主共和政治的基础。

但是预备立宪"骗局的暴露,使许多主张君主立宪的立宪派开始另找出路,使清政府更加孤立。

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清政府实施新政是为了维护风雨飘摇的统治,巩固自己的地位。

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并不是真的想让中国走向民主,学习西方的统治方式,只是想保持皇族的利益。

世界范围内的资产阶级统治已经确立,并且民主程度大大增强世界的历史潮流是资产阶级政府而清政府实施封建专制与资产阶级共治显然不符合历史潮流必将被历史淘汰。

清末新政的影响

清末新政的影响

清末新政的影响
清末新政是晚清政府在清朝末年进行的一系列变革措施。

这些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试图挽救清朝的衰落,但最终却未能取得成功。

然而,清末新政的影响却深远而持久,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政治方面
清朝新政的推行,试图推动政治体制与时俱进,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废除科举制度、设立洋务机构、推行洋务运动、试图借鉴西方制度,推进政治现代化,但由于推行时间短暂,改革力度过大等原因,改革失败。

但新政为后来的政治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经验。

经济方面
清朝新政对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通过改革税制、加强对外贸易、鼓励技术进步等措施,试图振兴国民经济。

同时,推动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为中国的近代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社会方面
清朝新政的影响也在社会领域得以体现。

新政推动了社会风气的开放和变革,促进了近代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兴起。

同时,一系列社会改革也为后来的社会进步和发展埋下了种子。

综上所述,清末新政虽然未能实现其最初的目标,但却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随后的中国历史进程中,更成为了中国近代化的重要契机,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简要评价清末新政的历史贡献

简要评价清末新政的历史贡献

简要评价清末新政的历史贡献
清末新政是清朝末年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以及文化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它的历史贡献可以总结如下:
1.推进政治改革:清朝在新政期间启动了“变法”运动,试图通过推行宪政来改革并巩固国家政权。

这些努力包括废除科举制度、创办宪政机构、提倡平等法治、制定现代法律、设立议会等,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进程。

2.促进经济发展:新政时期,清朝着力于发展和改善经济。

这些措施包括推行新式货币制度、发展工商业、推动国内和国际贸易、改善交通运输等,使经济得以一定程度上的增长和现代化。

3.推动教育改革:新政时期,清朝着力改革教育体制,致力于推行现代化教育,包括创办新式学校、改革教育课程和教学方法、发展师范教育等,为中国教育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4.倡导文化发展:清朝在新政时期推动了文化的现代化发展。

这包括推崇科学、鼓励科技发展、倡导文化融合和多元化等。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清末新政虽然有一定的历史贡献,但在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和阻力下,其成果非常有限,无法解决清朝内外交困的根本问题,最终无法阻止康梁维新的失败和清朝的灭亡。

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

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

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2019-10-05【摘要】1901年⾄1911年的清末新政,是⼀次专制集团⾃上⽽下的旨在挽救其统治的改⾰运动。

从清王朝的⾓度看,这⽆疑是⼀场失败之举,但从中国政治现代化运动⾓度来看,它取得了巨⼤的成就。

【关键词】清末新政;政治改⾰;宪政改⾰对清末新政的研究,传统观点认为新政纯属骗局,是统治者玩弄⼿腕,妄图苟延残喘的卑劣伎俩。

⽽近些年来,不少学者则从新⾓度对新政进⾏研究,对其性质给予了较为正⾯和积极的评价。

此⽂将在新政的政治改⾰⽅⾯略作叙述。

⼀、新政推⾏的历史背景鸦⽚战争之后,清廷⾯临内忧外患。

为求⾃保,1901年1⽉29⽇,光绪上谕称“法令不更,痼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1]清末新政开始。

对清廷来说,虽迫不得已却是⼀个真诚的选择,正如10⽉2⽇慈禧的懿旨中称“予与皇帝为宗庙计,为⾂民计,舍此更⽆他策”[2]。

然⽽政治体制的变⾰是最令清朝统治者头痛的事,因为它意味着要在权、利两⽅⾯作出平衡,嗜权如命的慈禧对此产⽣迟疑。

慈禧举棋不定之时,⽇俄战争爆发。

⽇本的胜利是⽴宪战胜专制的⼜⼀次证明。

时有⽂章评论:“鉴于俄国之败⽽知专制之不可恃,数千年相沿之习庶可捐。

此⼆者之观念⼊⼈⾄深,感⼈⾄捷,数年之间必有⼤波轩然⽽起”[3]。

其后再度兴起的⽴宪舆论很快证明此⽂章的先知性。

⼆、新政中的政治改⾰变法上谕的三个⽉后,督办政务处的成⽴为前期新政提供保障。

对官制的改⾰如下:在中央,⾸先裁汰了各衙门的胥吏差役,停⽌捐纳买官。

在地⽅,裁撤了河东河道总督和云南、湖北、⼴东三省巡抚等。

此外还创设了如督办政务处、商部等新机构,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等。

旧部门的调整、闲散机构的裁撤等在⼀定程度上消除了机构重叠、贪污腐化的局⾯,这也促使了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开始向近代转变。

因清政府的积弊由来已久,社会⽭盾错综复杂,其成绩也只能有限。

1905年7⽉16⽇,清廷再发上谕特派载泽、端⽅等⼈分赴东西各洋考求⼀切政治,五⼤⾂出洋考政得以成⾏。

晚清新政的影响

晚清新政的影响

措施:(1)政治:减冗衙,修刑律。

1901年7月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省,位列六部之首;撤湖北、云南、广东三省巡抚、詹事府、通政司、太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停止捐纳实官,整顿吏治。

1902年令沈家本、伍廷芳参酌各国法律,修订刑律,此二人对《大清律例》进行大规模修改,废除如凌迟等一系列酷刑。

(2)经济上:重工商,振农业。

1903年成立商部,管理工、矿、交通等企业;设立商会,兴修水利,清查田亩,颁布《商律》对兴办实业有贡献者进行奖励,设立农务学堂、农事试验场,1903年7月设立银钱总厂。

(3)军事方面:改军制,扩新军。

1903年设练兵处,总管全国练兵,全国各省设立督练公所,淘汰绿营和防勇,编练新军;同时,设立巡警部,举办警政。

而编练新军也成为清政府“新政”核心内容。

(4)文化方面:废科举,建学堂,兴留学。

清政府将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同时颁布新学制,命令各省办大学堂、府设立中学堂、县设立小学堂。

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童年12月成立学部,主管教育。

之后清政府要求各省选派优秀分子出国留学,学成归国后委以重用。

影响综述清末新政未触及清朝腐朽的封建专制统治和高度的皇权,使其从一开始就有名无实,只是一场清政府维护阶级专制统治的自救运动而已;但新政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却带有明显进步思想和举措,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使得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同时也为民主思想传播创造了条件。

1.政治:增设新机构,裁撤冗官、冗衙。

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顽固势力,但也反映出清政府已沦为维护帝国主义的工具,增设机构维护帝国主义利益。

2.军事:编练新军。

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国国防实力,但后来兵为将有,形成了近代军阀。

3文化教育:废科举,颁行新学制和设立各式新学堂、派遣留学生。

形成了重视西方科技与社会政治学说的风气,培养了近代科技、教育、法政、军事人才。

4.振兴商务、奖励事业。

促进了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

政治影响一、政治机构的改革,客观上使封建国家机构设置逐渐趋于资本主义国家体制,政治机构趋于专门化,是封建国家体制迈向近代化的开始清政府针对当时官制“职任之不明”,“权限之不分”,“名实之不符”的弊端,决定“分职之专任”大力推进官制改革,:首先是裁汰部分冗衙,增改一批新衙,并对一些部院进行调整。

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及其评价

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及其评价

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及其评价中国作为一个古老文明发展了数千年,其历史变迁多端且不断前行,而清末时期就是其历史变迁中比较重要的节点之一。

清末时期,也就是中国在20世纪初受到外来势力的影响,以致中国从古老的文明向西方文明发展的重要时期。

在这个特殊时期里,中国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奠定了后来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

因此,讨论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及其评价,尤为值得我们研究。

清末时期最为重要的新政措施就是政治改革。

中国的政治体制从康乾盛世的封建制度变成了新的帝国统治,加强了中央集权,并且加强了国家统一。

在清末时期,太平天国和同治帝分别设立了宪政的先行试验,称为中国的第一个宪政。

这些新的政治改革最终导致中国实行了近代化的政体:议政制度和议会制度。

新的政治架构确立了民主立宪制度,虽然实际操作上仍存在诸多制度上的问题,但形成了今天共和政体的基础,也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

清末时期的新政措施不仅仅体现在政治改革上,更多的是体现在经济和教育上。

经济方面,清末时期中国采取了较大规模的民企改革。

清政府对外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民企等实施了不同程度的规制,为中国经济和市场结构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此外,清末时期还确立了教育体制,加强了教育管理,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为培养现代国家所需的人才提供了有利条件。

清朝也实行了许多类似的改革,例如内政部的实行、改革邮政系统、银行制度的改革,等等。

对清末时期新政的评价,一般是褒义的。

客观上,清末时期新政措施推进了中国现代化进程,奠定了社会主义改革和经济改革的基础。

而且这些新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为今天的中国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清末的新政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政府缺乏有效的实施管理,这些改革的实施过程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总而言之,清末的新政的主要内容主要为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和教育改革,这些新政策在当时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今天依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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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之政治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摘要]清末新政在政治制度方面的改革可以分为法律制度改革、宪政改革和官制改革。

其在每一方面的变革都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尝试,虽然有些改革并未来得及实施,但是其所进行的创制对我国现代政治制度都有着重要影响。

[关键字]清末新政政治制度现代化
法律制度改革
清政府在新政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创制,这些创制相对于以往的法律变革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其内容涉及到很多方面,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清末法律制度改革的特点
在新政以前,我国沿用了几千年的法律是封建社会的法律。

新政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是在我国近代资本主义因素有了一定发展的条件下颁布的,因而与以往法律度相比有了一些资本主义法律的特征:
1. 改变了封建法律的残酷性,代之以资本主义性质的相对缓和的刑罚。

1902年,刑部把封建法律中的徒、流、军刑的绝大部分改成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夺自由、强制劳动为内容的刑罚。

次年,废除充军刑名。

1904年,改笞、杖为“罚银”。

1905年,废除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

2. 不再“重农抑商”,而是鼓励发展工商业。

1903年,成立了商部。

同年12月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工商业的具体措施。

3. 初步体现了“民本”色彩。

1907年,清政府开始编制民法典。

1910年又将旧律中的继承、分产、婚姻、田宅等民事条目正式分出。

1908年修成《大清民律草案》。

同年还颁布《结社集会律》。

4. 法律制度趋向于专业化、近代化、全面化。

新的法律制度改变了封建社会把实体法与诉讼法相混同的情况,并编制了诉讼法草案。

同时还按“三权分立”原则进行法院编制。

除此之外,还颁布了民法典、行政管理法,使法律制度更加完备。

5. 法律的编制运用了一些资本主义法律的原则。

《刑事民事诉讼法》虽然未实施,但却是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诉讼法原则起草的法案。

“大理院”按“三权分立”原则被分立出来“专掌审判”[ 《中日宪政初始阶段比较》刘笃才《日本研究》2005年第1期92页]。

(二)清末法律改革的具体内容
清末新政过程中,在法律制度方面进行了很多尝试,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所颁布的一系列法案中。

1. 颁布了《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

《大清现行刑律》1905年开始修订,1910年5月颁行。

其中改变了旧律按吏、户、礼、宾、刑、工分篇的形式,统分30门,并分别民、刑,即不再对民事诉讼案当事人科以刑罚。

《大清新刑律》1906年起草,1911年1月颁布,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取消了封建法律中的某些不平等条例。

2. 颁布了《钦定大清商律》和一些商务法律章程条例。

《钦定大清商律》颁布于1904年。

《大清商律》中确定了公司的类型,即合资、合资有限、股份、股份有限四种。

同时又颁布了《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和《破产律》,还编订了《大清商律草案》[ 《清末新政工商制度改革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地位》温艳,王洪涛《学术论坛》2007年第9期]。

这些法律都明显的具有资本主义法律的性质,具有着明显的近代化色彩。

3. 颁布了《刑事民事诉讼草案》。

此法案与1906年完成,其中甚至规定了公开审判、陪审和律师制度,但因遭反对而未颁行。

后来又在此法案的技术上颁布了《刑事诉讼法草案》和《民事诉讼法草案》,这两个法案的内容更加详细和周密,但这两者均未来得及颁行,清朝即被推翻。

二.宪政制度改革
宪政改革是清政府围绕“立宪”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政府的立宪活动大致体现在以下几项活动中:
1. 预备宪诏旨的颁布。

1905年7月,清政府派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绍英等五大臣出洋考察,然后决定“仿行宪政”。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布“预备立宪”仿行诏旨。

2. 《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

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大纲》规定了皇帝和臣民各自的权利。

皇帝仍然是不可侵犯、拥有决策权、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

但其司法权说到了一定的限制。

《大纲》还规定了臣民的权利和义务,“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

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清末宪政史》韦庆远,高放,刘文源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月10版252页]
3. 咨议局和资政院的成立。

咨议局是向地方议会过度的“临时性机构”,于1909年成立。

其职能在于“选举资政院议员,议决本省岁出岁入决算、税法、公债及担任义务的增加” [ 《清末宪政史》韦庆远,高放,刘文源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月10版288页]等。

中央资政院成立于1910年。

是仿照议会模式代表民意的机构。

主要由议员组成,议员分钦选和“民选”各100人。

负责讨论特交事件,编制预算等。

资政院只是成立议会的准备阶段,但它毕竟为宪政的实施向前迈进了一步。

4. “皇族内阁”的成立。

在各省咨议局成立的同时,立宪派加紧请愿请求速开国会。

但清廷只宣布将立宪期限由九年缩短为五年,并宣布“万部能再议更张”此举。

此举表明清廷无意真正立宪,甚至有些冥顽不灵,使得立宪派一部分人站到了革命派阵营。

5. 《重大信条十九条》的颁布。

辛亥革命爆发后,以摄政王载沣为首的清朝统治者急忙下“罪己诏”,取消现行内阁章程,颁布《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条》)。

《十九信条》对皇权做了较大限制,如“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等,从而限制了皇帝的立法权与行政权。

[ 《清末宪政史》韦庆远,高放,刘文源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月10版537页]
由宪政改革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清朝统治的动机与结果的严重矛盾。

清廷立宪并非真正要挽救国家的危机,不过是妄图通过表面上的一些让步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目的。

由于其立宪并非出于真心,所以很难成功,其维护统治的目的也没有达到。

三.官制改革
新政的政治制度改革还包括官制改革。

官制改革分为中央官制改革和地方官制改革。

中央官制改革
中央官制改革的内容有:1901年设立督办政务处(1906年改成会议政务处),收掌全国各地官员奏章及办理全国官制、学校、科举、吏治改革等事务。

之后,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各部之首。

1903年成立商部。

1905年设巡警部和学部。

这样使清廷传统官制具有了新的内容。

1906年,为了预备立宪,再次对官制进行大规模调整,改巡警部为民政部,工部并为商部,改称农工商部,理藩院改为理藩部,至此中央行政共有11个部,两个院(大理院和都察院)。

地方官制改革
在地方官制改革中,清政府起草了一份草案,草案分为省级官制改革和省级以下地方行政改革。

省级改革提出的方案有两个:一是仿照立宪国官制。

由督抚总理一省之政务,直接领导行政,藩臬两司为其僚属,合并藩臬以外司道局所,分设各曹,酌设官,各司员合署办公。

各省设一高等审判厅,受理上控案件,行政、司法各有专职。

第二层办法“系照现行官制量为变通”,督抚直接管理外务、军政,兼监督一切行政、司法,其余行政、司法设司道专管,秉承督抚旨意办理事务。

地方以下官制改革把地方分为府、州、县三等,互不统属,除知府、知州、知县外,府州县各设六品至九品官,分掌财赋、巡警、监狱、农工商及庶务,同集一署办公。

令设地方审判厅和监察厅,此外还设有议事会和董事会等自治机关。

[ 《论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李绮《淮阴师范学院报》2000年12月30日]
从清朝统治者的角度来看,这次地方官制改革还是没有达到目标。

因为,清廷想通过此次官制改革收回地方督抚的权力。

但清政府从镇压太平天国以来,地方势力已经达到了“尾大不掉”之势。

但仍不能抹杀这次官制改革的进步意义。

这次改革使古老的地方整体具有了现代性,是地方行政体系迈向现代化的开端。

咨议局的成立使国民开始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管理国家的政治生活。

改革后的地方政府在管理经济及社会事务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结论
清末新政作为中国历史转型时期的改革,本身是有重大意义的,但总体上又不是成功的。

因为收到的成效远不如预期。

但我们可以看出,新政的内容本身是进步的,对我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有着重大影响。

其成功与失败的原因值得我们现代社会去探讨。

参考文献:
韦庆远:《清末宪政史》
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赵尔巽:《清史稿》
萧一山:《清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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