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省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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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1•【字号】青政办发〔2016〕102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青州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青州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意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是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必要教育设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将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为建立健全我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保障机制,扩增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 年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 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2 号)、《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鲁教基发〔2016〕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1.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居住区同步规划。

2.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居住区项目,规划建设达到 3000 人以上的,在土地划拨或出让条件中应明确必须在一期项目中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

每3000—5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每 10000 人口的居住区规划设置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规模不足 3000 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5•【字号】青政办字〔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19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5日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省、潍坊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23633”工作思路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全面落实工作落实年补齐民生短板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按照“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示范引领”的工作原则,严格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和培育一批行业标杆,在全市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市场氛围,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顿范围和内容本次整顿涵盖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建设完成但未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交房后配套不完善,或存在至今未解决信访问题的开发项目。

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整顿规范:(一)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是依法确认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凡未取得项目开发经营权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重点整顿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擅自开工建设的;(2)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出借资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3)未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有关要求施工建设的。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青政发〔2019〕19号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青政发〔2019〕19号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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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青政发〔2019〕1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9〕6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9〕8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潍政发〔2019〕6号)要求,对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共涉及2个部门6项事项,其中取消5项,承接并新增1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录,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对外公示。

对承接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制定方案,确保事项无缝衔接。

对取消的事项,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逐项落实取消后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

附件: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青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
——结束——。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青政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青政发〔2019〕5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8〕35号)有关文件,对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共涉及7个部门25项事项,其中取消8项、承接并新增5项,执行省委托协议承接12项。

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鲁政字〔2016〕76号)要求,现将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录,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纳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对外公示。

对承接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制定承接方案,确保事项无缝衔接。

对受委托承接的事项,要主动积极与委托机关沟通联系,接受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委托机关委托的权限和范围组织实施,承接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别制定承接方案和监管配套方案。

对取消的事项,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逐项落实取消后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

附件:青州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及证明材料调整情况表青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28日附件:。

改革开放30年青州市的城市建设

改革开放30年青州市的城市建设

城市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 个地区的城 市化水平反 映了经济 发展的 水平. 在改革开放 30 周年之际, 回顾青州 市城市建设改革的历程, 对改革的主要成 就和基本经验进行总结, 提出推进今后改 革的政策建议, 很有必要. 一 ,青州市 城市建设改 革的历 程和 主要成就 30 年来,青州市始终把加 快城市建 设作为发展经济的中心环节来抓, 高起点 规划, 高水平建设, 高标准管理, 城区面貌 日新月异. (一) 立足 实际, 科学规划 , 构 筑宏伟 蓝图 规划 是城市建设 的龙头. 建国 50 多 年来, 特别 是党 的十 一届 三中 全会 后, 青州市 委, 市政 府十 分重 视城 乡建 设, 始终把城市 规划作为 城市建设管 理的核 心内容. 总的看来 , 自 改革开放以 来, 青州市 的城市 建设 规划 经过 了四 次大 的修 订 . 1 980 年编制了城市建设总体规 划,提出 了要把青州 市建设成一 个具有古 青州特 色的以发展 旅游和轻工 为主的社 会主义 现代化小城市的指导思想. 1 987 年,邀请 山东省城乡规 划设计院, 修订 编制了 �青 州市总体规划� . 1996 年又聘请国家规划 设计研究院 ,省建设厅 和规划院 以及济 南, 青岛, 潍坊的规划专家, 论 证编制了青 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随着城市建设 的快速发展, 20 04 年 , 我们又 邀请同济大 学建筑与城 市规划学院 对县城总 体规划 进行了修编. 现在,青州城市建设按照突出"青 " 字, 保留 "古" 字, 体现 "新" 字, 发展 "商" 字 的原则, 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要全力加快青州路提升石坊路东红路提升改造云门山南路延伸弥河旅游观光路青垦路拓宽改造将军山路提升峱山路范公亭东路延伸老济青路拓宽改??200811管理观察?年月?温淑君当前农村依法治税的问题及对策江西省瑞昌市地税局南义分局江西瑞昌332200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各级税务部门做好的三篇文章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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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2023-04-03
(4)工程评价服务(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潍坊鑫绿联信息咨 司、青州恒润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询有限公司
2.2
公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TOP2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青州恒润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成交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5 2.1 节支率分析 .......................................................................................................................5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6 三、采购供应商 .............................................................................................................................7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7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7 四、采购代理机构..........................................................................................................................9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9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9 五、信用风险 ...............................................................................................................................11 附录 .............................................................................................................................................14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部分清理整顿项目继续建设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部分清理整顿项目继续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1.10•【字号】鲁计投资[2005]6号•【施行日期】2005.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部分清理整顿项目继续建设的通知(鲁计投资[2005]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认真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了整改。

省清理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各部门上报的已完成整改要求继续建设的项目,逐一进行了审核。

经省政府同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153个项目(项目名单附后)予以确认,继续进行建设,手续不全的抓紧补办有关手续。

其他项目继续按照项目清理的要求,切实搞好有关善后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总结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的经验,巩固已有成果,继续抓好投资结构调整,积极探索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00五年一月十日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整改符合要求项目表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累计完成│整改意见│处理意见│││││投资│审核单位││├───────────────┼─────────────┼───┼────┼──────┼─────────┤│(省直)│││││││山东新华印刷厂厂房│45000平方米│6860││省出版总社│补办手续,继续建设││广播电视综合业务楼│85000平方米│71000 ││省广播电视厅│补办手续,继续建设││(济南)│││││││济南伟东置业公司伟东新都│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200000│1500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济南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公司银座│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67800│6013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花园│││││││济南实力房地产公司荣祥花园│总建筑面积22.19万平方米│19000│150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北郊热电厂二期工程│1×50MW供热机组│487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石化二厂5万吨气分项目│1.8万吨/年│2300│594│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山东志成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百│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700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旺项目│││││││明水化肥厂锅炉热电联产项目│新上机组│480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济南奥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年产汽车车桥1.3万套,厂房│360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零部件加工│及附属设施6500平方米││││││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占地140亩,日处理生活垃圾│352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140吨││││││大鲁阁织染(山东大鲁阁织染有限│土建5.5万平方米,年织、染│29000 │9174│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公司)│布六千万米││││││污水处理厂(济阳县自来水公司)│日处理污水6万吨│6318│1431│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济阳县黄河公路大桥(济阳黄河公│桥长1088米,双向六车道│33561 │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总建筑面积5.2418万平方米│6288│2898│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司将军小区│││││││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总建筑面积1.7281万平方米│3801│291│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司天舒居│││││││澳利生产基地│整体占地250亩,建筑占地面│30000 │11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积39205平方米,建筑面积│││││││45757平方米││││││长清房地产开发公司雅居花苑│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9200│0│市政府│补办手续,继续建设││济南三粧生物工程│筑面积27000平方米。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27号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3日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潍坊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9 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发〔2017〕40号)精神,将我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为推动工作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范围是指除金融、文化类企业外,目前市财政(国资)部门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市直单位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企业后,一并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二、基本原则(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除市政府及市财政局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市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今后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

(二)集中整合、优化配置。

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进行重组整合、改革改制,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5•【字号】青政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发〔2019〕11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已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青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5日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8〕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挂牌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实施并购重组、直接融资,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主要目标。

在全面完成潍坊市下达的改制任务基础上,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前景好的规模以上企业继续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争取到2021年底,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储备拟境内外上市后备企业10家,培植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50家,“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增40家,潍坊五板资本市场入场企业达到700家,改制企业达到400家,实现直接融资30亿元以上。

青州市进展与改革局

青州市进展和改革局青州市地址税务局青州市国家税务局青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州市人民法院青州市公安局青州市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青州市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治理办公室青州市总工会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潍坊市出入境查验检疫局青州办事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州市供电公司青发改字〔2017〕71号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法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切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社会信誉体系建设计划纲要(2021—2020年)》、国家21部门和机构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法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21〕3062号文)、潍坊市《关于成立失信联合奖惩制度加速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潍发〔2016〕30号)、青州市《关于成立守信联合鼓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速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青发〔2017〕30号),成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表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加速推动诚信青州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信誉体系,加速构建以信誉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市进展和改革局、市地址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州支行、市市场监督治理局、市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市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总工会、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潍坊出入境查验检疫局青州办事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州市供电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法的合作备忘录》。

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法的合作备忘录青州市进展和改革局青州市地址税务局青州市国家税务局青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青州市人民法院青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办公室青州市财政局青州市国土资源局青州市公路局青州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州市市场监督治理局青州支行青州市平安生产青州市城市治理青州市公共资源监督治理局行政执法局交易管理办公室青州市总工会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潍坊出入境查验检疫局青州办事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州市供电公司2017年12月6日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法的合作备忘录为深切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社会信誉体系建设计划纲要(2021—2020年)》、国家21部门和机构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法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21〕3062号文)、潍坊市《关于成立失信联合奖惩制度加速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潍发〔2016〕30号)、青州市《关于成立守信联合鼓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速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青发〔2017〕30号),成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表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加速推动诚信青州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信誉体系,加速构建以信誉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市进展和改革局、市地址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州支行、市市场监督治理局、市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市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总工会、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潍坊出入境查验检疫局青州办事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州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法达到如下一致意见:一、联合惩戒的对象联合惩戒对象为税务部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发布方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等有关规定,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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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省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发改企业债券[2016]34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17
【实施日期】2016.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省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企业债券[2016]347号)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鲁发改财金〔2016〕932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20亿元。

所集资金中8亿元用于青州市普通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亿元用于青州市玉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
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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