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
【精品编辑参考】2014年中国GDP增长7

2014年中国GDP增长7.4% 突破10万亿美元注:本文经过精心编辑, 下载后可直接使用也可以编辑修改。
国家统计局1月20日发布数据, 经初步核算, 201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636463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分季度看, 一季度同比增长7.4%,二季度增长7.5%,三季度增长7.3%,四季度增长7.3%(四季度环比增长1.5%);分产业看, 第一产业增加值58332亿元, 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71392亿元, 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306739亿元, 增长8.1%.三问2018年GDP怎么看中国成为第二个超10万亿美元经济体为世界经济创造新机遇中国政府20日公布了初步核算的2018年宏观经济数据, GDP比上年增长7.4%,首次突破10万亿美元, 继美国之后第二个跻身超10万亿美元经济体俱乐部。
更重要的是, 以提质增效为显着特征的10万亿美元级中国经济体, 将更加深刻影响全球格局的再塑造,为世界经济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分析人士指出, 作为东半球首个突破10万亿美元GDP大关的国家, 中国经济规模与效应的迅速扩大、提升, 将比之前崛起的日本等国家, 更加深刻影响全球格局的再塑造.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邹东涛表示, 超10亿人口的巨大市场, 超10万亿美元的经济规模, 7%以上稳步增长的经济速度, 中国经济越往前发展, 就越能产生更大动能, 推动世界往前发展。
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是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
据不完全统计,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 总人口约44亿, 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 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中国正以强大经济实力, 推进区域合作和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 2018年中国经济增量对全球经济增量的贡献率是27.8%,居世界首位。
世界银行前行长佐利克说:不论是新加坡、东盟, 还是欧洲和美国, 都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中国的改革成果。
2014年全国GDP增速放缓至7.4% 官方:“合理”机构:“都怪房地产”

2014年全国GDP增速放缓至7.4% 官方:“合理”机构:
“都怪房地产”
朱禁弢
【期刊名称】《中国经济周刊》
【年(卷),期】2015(0)4
【摘要】7.4%的经济增速,这是步入新常态后,2014年中国经济交出的首份答卷。
1月20日,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介绍了2014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在提及这个数据时,马建堂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2014年年初,中国政府曾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确定为7.5%左右。
尽管7.4%是近24年来的最低值,但马建堂认为,7.4%是在合理的区间,完成了全年经济增长的目标。
【总页数】2页(P60-61)
【关键词】房地产;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家统计局局长;机构;官方;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速;中国经济
【作者】朱禁弢
【作者单位】<中国经济周刊>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官方“:合理”机构“:都怪房地产” [J], 朱禁弢
2.GDP增速的“S”形演变轨迹--增速放缓背景下的中国矿产资源需求趋势 [J], 王安建;代涛;刘固望
3.前三季度GDP增长6.2%,仍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怎么看? [J], 陆娅楠; 赵展慧; 丁怡婷
4.前三季度GDP增长6.2%,仍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怎么看? [J], 陆娅楠; 赵展慧; 丁怡婷
5.渣打:2014年中国GDP增长将放缓至7.4% 短期改革红利恐难释放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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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经济发展现状

2014中国经济发展现状
2014年,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全球经济增速
放缓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势头,实现了
6.9%的GDP增长率,继续保持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
2014年,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积极
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方面,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扩大内需等措施,促进消费和投资的增长,稳定了经济增长基础;另一方面,政府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
在2014年,中国继续加强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战略,
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体系的建设,提出并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国际机
构的设立,增强了对外经济合作的影响力,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往来。
2014年,中国的就业状况也较为稳定。
政府积极推进就业政策,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
尽管部分行业面临结构性矛盾和劳动力供需不平衡等问题,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并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
然而,2014年中国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经济增
速放缓,部分地区发展不平衡,环境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
同时,金融风险、债务问题等也给中国经济带来一定压力。
因此,中国政府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结构性改革的力度,通过深化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实现了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
展的转变。
综上所述,2014年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不少挑战。
中国政府通过积极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强与国际合作,努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了相对稳定的增长。
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在新常态中奋发有为,在转型发展中提质增效,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一、综合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991.40万人,比上年增加21.40万人。
城镇化率59.6%,比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
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67‰,死亡率为7.0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2‰。
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0.3。
年末户籍总人口3375.20万人,比上年增加16.78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2003.08万人,非农业人口1372.12万人。
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6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1.03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6531.86亿元,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6672.51亿元,增长10.0%。
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4∶45.8∶46.8。
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8750.14亿元,增长11.1%,占全市经济的61.3%。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859元(7791美元),比上年增长10.0%。
从五大功能区域看,都市功能核心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44.22亿元,比上年增长9.0%,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0.6%;都市功能拓展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44.83亿元,增长12.2%,占全市的23.4%;城市发展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18.08亿元,增长11.5%,占全市的33.1%;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66.75亿元,增长10.6%,占全市的17.4%;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91.52亿元,增长9.7%,占全市的5.5%。
《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新常态派生新机遇新作为呈现新变化——《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重庆市统计局局长蓝庆华《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如期发布了。
统计公报展现了过去一年,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在新常态下谋求新作为、实现新变化,全市经济平稳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增长《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6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重庆经济同全国一样增速较往年有所放缓,但与其他省市相比仍处于较高水平,位居全国第1位,高于全国增速3.5个百分点,经济实现了平稳健康增长。
从经济波动幅度看,全年季度累计增速波动幅度在0.1 个百分点以内,总体处于合理范围。
从经济增长支撑因素看,工业、服务业、投资、消费、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从要素保障看,用电量、交通运输、存贷款余额等指标平稳运行,与经济增长相匹配。
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增速放缓适应了调整结构、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就业、居民收入、物价指标处于良好运行态势。
二、区域发展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后,全市相继出台并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各区县也依托自身区位和功能定位要求,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全市各区域初步形成特色发展、差异发展、联动发展新格局,区域发展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2014 年,都市功能核心区服务业发展加快,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实现了较快发展,渝东北、渝东南两个生态区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生态经济,取得较好成效。
《统计公报》显示,以发展高端服务业为重心的都市功能核心区加快高端要素集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2%,占比达78.0%,达到全国服务业先进发达地区的水平。
2014年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3月5日)2014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奋斗目标,攻坚克难,团结拼搏,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逐步提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状况明显改善。
一、综合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516.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4%。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0.83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296.19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909.38亿元,增长10.3%。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2.1:53.2:34.7调整为12.4:51.5:36.1,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城镇新增就业6.3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8万人,困难群体就业462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2.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4%,低于全年3.7%的控制目标。
物价走势总体平稳。
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8%,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七升一降”。
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0.6%,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6.0%,衣着类价格上涨4.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 1.6%,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2.2%,居住类价格上涨3.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3%。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微涨0.0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4%。
表1 2014年聊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招商引资成果丰硕。
全市到位资金8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5.6%。
对接全国工商联执委企业、知名民营企业成果丰硕,共签订合同项目232个,计划总投资2117亿元。
上海均瑶集团、汉能控股集团、红星美凯龙集团等一批全国知名民营企业落户聊城。
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桐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桐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上下在中共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一系列重要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的核心要求,主动作为,苦干实干,全市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成就,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17.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9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143.5亿元,增长11.8%;第三产业增加值47.0亿元,增长4.2%。
人均生产总值28779元,比上年增加2413元,增长9.2%。
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12.4%、66.0%和21.6%。
同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
二、农业农林牧渔业完成总产值 47.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4%;实现增加值 26.93亿元,增长5.4%。
其中,现价农业产值17.56亿元,增长10.43%;林业产值3.66亿元,增长9.9%;牧业产值18.25亿元,增长5.87%;渔业产值6.92亿元,增长4.1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1亿元,增长11.28%。
农业、牧业产值分别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为36.9%和38.3%。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0575公顷,比上年增长0.44%,粮食总产量34.19万吨,比上年增加5.12%。
其中:夏粮1.45万吨,秋粮22.49万吨。
油料种植面积10809公顷,同比下降2.3%,油料总产2.6万吨,减少11.03%。
茶叶实有面积3358公顷,产量591吨;蔬菜种植面积 6615公顷,增加0.9%,产量27.34吨,增长1.18%;园林水果产量1810吨,增长2.84%。
大牲畜出栏3234头,增长4.83%;生猪出栏 38.88万头,增长2.24%;牛出栏3234头,增4.83%;羊出栏3958头,增长1.1%;家禽出栏591万只,下降1.2%。
2014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_衢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 (1)
衢州日报/2015年/2月/6日/第006版要闻2014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衢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2014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生态屏障、建设幸福衢州”,积极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全力干好“四件大事”,大力实施“稳增长、保生态、惠民生、促改革”各项措施,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全市生产总值1121.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60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569.07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469.34亿元,增长8.7%。
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增长8.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0.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0.4%,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4.0%,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2.8%。
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7.4:50.7:41.9。
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为43972元,合7158美元,比上年增长6.8%;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为52778元,合8592美元,比上年增长7.3%。
市区居民消费价格一季度比上年同期上涨3.3%,上半年上涨3.1%,前三季度上涨2.9%,全年平均比上年上涨2.5%,其中:食品类上涨3.7%(见表1)。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1.5%,其中:重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下降2.2%,轻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增长0.1%。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0%,其中:黑色金属材料类下降6.1%,有色金属类下降2.9%,燃料、动力类下降3.3%,化工原料类增长0.5%。
全市新增就业人数3.57万人,有1.38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8%,比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
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26.82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2亿元,增长10.4%。
2014年我国生猪出栏7.35亿头
2014年我国生猪出栏7.35亿头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数据,2014年我国GDP同比增长7.4%,创24年最低增速。
农业产值58 332亿元,比上年增长4.1%。
养猪业和家禽业在过去一年陷入了深度低迷,2014年,生猪存栏46 583万头,同比下跌1.7%;生猪出栏73 510万头,同比增长2.7%;猪肉产量5 671万t,增长3.2%;禽蛋产量2 894万t,增长0.6%。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全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宏观调控,奋力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培育创新动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36 4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4%,二季度增长7.5%,三季度增长7.3%,四季度增长7.3%。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8 332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71 392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306 739亿元,增长8.1%。
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 710万t,比上年增加516万t,增长0.9%。
其中,夏粮产量13 660万t,增长3.6%;早稻产量3 401万t,下降0.4%;秋粮产量43 649万t,增长0.1%。
谷物产量55 727万t,比上年增长0.8%。
全年棉花产量616万t,比上年下降2.2%。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 540万t,比上年增长2.0%,其中生猪存栏46 583万头,同比下跌1.7%;生猪出栏73 510万头,同比增长2.7%;猪肉产量5 671万t,增长3.2%。
全年禽蛋产量2 894万t,比上年增长0.6%;牛奶产量3 725万t,增长5.5%。
二、工业生产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
最新2014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各项措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全省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民生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继续改善,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成效显著。
一、综合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初步核算,全省实现生产总值(GDP)594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98.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8788.1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25840.1亿元,增长8.9%。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8.3:49.7:42.0调整为8.1:48.4:43.5。
人均生产总值60879元,增长8.1%,按年均汇率折算为9911美元。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2万人。
失业人员再就业52.3万人。
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11.9万人。
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动态消零。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0%,低于4%的全年控制目标。
物价水平低位运行。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
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消费品价格上涨1.6%。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5%。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8%。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0.3%。
表1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 表1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 表1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 表1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指标全省城市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101.9102.1101.5食品102.6103.0101.6#粮食104.2105.2102.3油脂94.995.893.4肉禽及其制品98.999.797.6蛋114.2115.0113.0鲜菜92.392.691.7烟酒100.3100.2100.3衣着102.9102.7104.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101.1101.110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101.2101.3101.1交通和通信99.899.7100.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02.0102.2101.4居住102.1102.2102.0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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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自有住房拥有者为自己最终消费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务,以及付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生产。
生产范围不包括不支付报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
1.2.2生产活动主体范围GDP生产活动主体范围包括了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
本报告中的年度GDP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的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1.3核算单位GDP核算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核算单位,在核算中依据法人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将其划分到不同的行业,分别计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再将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
1.4核算步骤按照GDP核算时效性的要求,中国年度GDP要进行三次核算,第一次为GDP 初步核算;第二次为GDP初步核实;第三次为GDP最终核实,每一次核算结果都会有所变化。
1.4.1初步核算由于2015年以前我国季度GDP核算采用累计核算的方式,所以1-4季度的GDP初步核算数即为年度GDP初步核算数。
从2015年3季度开始我国季度GDP 核算改为分季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GD P数据,将各季度GDP数据相加即得到年度GDP初步核算数。
年度GDP初步核算在1月20日之前完成。
1.4.2初步核实年度GDP初步核实在次年9月底之前完成。
之所以做年度GDP初步核实是因为取得了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专业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的年度财务资料等。
利用这些资料可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分行业核算其增加值。
1.4.3最终核实年度GDP最终核实在隔年1月份完成。
之所以做年度GDP最终核实是因为在年度GDP初步核实之后,又取得了一些新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财政决算资料和其余行业的年度财务资料。
与年度GDP初步核实类似,利用这些资料可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分行业核算其增加值。
1.5法律依据和制度规定GDP核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
目前,中国GDP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CSNA)的要求进行核算的,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
1.6保密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国民经济核算人员在进行GDP核算时对所使用的未经公开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严格保密,在GDP核算数据发布前对当期GDP数据也严格保密。
1.7用户需求年度GDP数据的国内用户主要是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行业协会、媒体以及社会公众。
此外,国家统计局定期向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中国年度GDP数据。
2.年度GDP核算方法2.1分类体系在年度GDP核算中,行业划分依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三次产业划分标准,并采用两种分类方式。
第一种分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国家标准管理部门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在实际核算中采用两级分类。
第一级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为基础,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等9个行业。
其中工业包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行业;其他服务业包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9个门类行业。
第二级分类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细化为行业大类。
年度GDP初步核算的行业分类与年度GDP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的行业分类的差别,主要是对第二级分类的细化程度不同。
第二种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2.2资料来源年度GDP初步核算采用季度GDP核算方法及资料来源,此处仅介绍年度GDP 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的资料来源情况。
一是国家统计调查资料,指由国家统计系统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的各种年报资料,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年报资料,住户调查资料,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资料,以及价格统计资料等。
二是部门年度财务统计资料,指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制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国有企业负责收集的本行业年度财务统计资料,如交通部、卫计委、中石化集团公司汇总的所属企业或事业单位年度财务统计资料等。
三是财政决算资料,指由财政部编制的财政收支决算资料,以及中央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决算资料等。
四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主要包括:税务总局、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例如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资料、税务总局分行业的税收资料等。
2.3核算方法年度GDP初步核算方法与季度GDP核算方法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以下介绍年度GDP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方法。
2.3.1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四个行业现价增加值采用生产法计算,其余行业现价增加值采用收入法计算。
2.3.2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分行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固定基期方法计算,目前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现在的基期是2010年。
年度不变价GDP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物量指数外推法。
2.3.2.1价格指数缩减法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现价增加值÷该行业价格指数2.3.2.2物量指数外推法利用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不变价增加值和推算出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得出该行业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上年不变价增加值×(1+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其中,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物量指标(如运输周转量、从业人员等)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与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3.年度GDP数据修订3.1修订的必要性年度GDP初步核算数时效性很强,一般在年后20天左右公布。
这时,由于大量的年度财务资料在时间上满足不了年度GDP核算的要求,核算年度GDP初步数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都是月度资料和季度资料,据此核算出来的年度GDP数据有很大的推算成分。
之后,随着基础资料不断增加,特别是年度财务资料陆续报送,按照各国的通行做法,应当根据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适时修订GDP数据。
3.2修订程序[1]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国统字〔2 003〕70号)文件规定,中国年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初步核实是对初步核算数据的修订,最终核实是对初步核实数据的修订。
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也要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4.年度GDP数据质量评估4.1对基础数据的评估对于GDP核算所使用的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有关专业统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都会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保数据合理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当GDP核算部门得到这些基础数据后,会再次对数据的完整性、可比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这些数据符合GDP核算的概念和要求。
4.2对核算方法的评估在GDP核算中,GDP核算部门会根据不断发展的中国经济实际情况,依据不断完善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对中国年度GDP核算方法进行修订,以确保核算方法的合理性。
4.3对核算结果的评估在核算出年度GDP数据后,要对GDP及其分项数据、GDP与其他核算数据、GDP与相关专业统计数据和部门统计数据的协调性进行检验,保证GDP数据和其他主要相关数据的相互协调和匹配。
4.4数据的可比性4.4.1国际可比性由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因而中国年度GDP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
4.4.2时间序列可比性在开展全国性的普查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不仅重新核算当年GDP数据,而且还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因此所公布的1952年以来的年度G DP数据时间序列具有可比性。
5.年度GDP数据发布5.1发布时间年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于年后20天左右发布;年度GDP初步核实数在次年9月底前发布;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在隔年的1月份发布。
5.2发布方式年度GDP初步核算数在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年度GDP初步核实数和最终核实数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以国家统计局公告的形式发布;同时,年度GDP初步核实数还在次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上公布,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在隔年的《中国统计摘要》和《中国统计年鉴》上公布;国家统计数据库()将同步更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各国GDP数据根据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不断修订,这是GDP核算的国际惯例。
例如,美国年度GDP数据在次年5月份发布估算数后要修订5次;加拿大年度GDP在次年3月初第一次公布后要修订3次;德国年度GDP在次年1月份公布后要修订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