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废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医疗废物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安全处置、环保合规的原则。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组织机构(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一)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

3.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输液器、注射器、牙科钻头等。

4. 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剂、疫苗、血液制品等。

5.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化学放射性物质等。

(二)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其种类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一)医疗废物应当采用黄色防渗漏的塑料袋或者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在包装物上贴上明显的警示标识。

(二)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包装、标记。

(三)医疗废物应当由专人负责运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扩散。

(四)医疗废物应当在专门的贮存场所进行贮存,贮存场所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扩散。

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处置(一)医疗废物应当交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管理原则,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管理、依法合规、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应与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管理相互配合,共同实施。

第二章产生第六条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一)感染性医疗废物:指感染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手术刀片、药品及其包装物等;(二)废药品:指过期药品、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等;(三)废弃物品:指废弃的注射器、导管、瓶罐等医疗器械及其包装物;(四)化学性医疗废物:指含有有毒、致畸、致突变等危险性的化学品、剧毒药品等;(五)放射性医疗废物:指放射性核素、放射源、放射性药品等;(六)固体医疗废物:指废止血带、废无菌包装袋等固体医疗废物;(七)其他医疗废物:指无法归类于以上各类的其他医疗废物。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分别收集和储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有明确的标识和使用说明。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对医疗废物产生的原因、分类原则、储存要求等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

第三章收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和运输。

第十一条各科室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保持收集容器的密闭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定期检查和更换收集容器。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四条收集容器应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运输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运输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和设备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物得到合理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以降低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过对医疗废物的科学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明确区分和管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排泄物、医学实验室的废弃样本、感染性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尖锐、切割或刺激性的废弃物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废物。

例如: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制品、医用锐器等。

3. 病理性废物:指来源于人或动物的、经过诊疗活动后的废弃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

这类废物可能含有病原体,需特殊处理以防传播疾病。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废弃、不合格或不再使用的药物及其包装物。

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抗生素等。

药物性废物可能含有有害成分,需妥善处理以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化学危害的废物。

包括化学试剂、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等。

这类废物可能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

对医疗废物的明确分类,有助于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处置方法,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降低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的新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和污染物,包括医疗设施和器械、医疗用品、药品包装物、病人排泄物、医疗废液和其他相关废物。

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小组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五条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取相应的包装方式。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类别和包装方式如下:(一)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包括病人排泄物、手术废物、分娩废物等,在产生时应立即用黄色垃圾袋进行包装,并进行标识。

(二)有化学性的医疗废物,包括过期药品、药品包装物等,应将其分别放入不同的密封容器中,并进行标识。

(三)有放射性的医疗废物,包括核医学检查和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进行标识。

(四)有刺激性和腐蚀性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品和有机溶剂等,应将其放入特殊的密封容器中,并进行标识。

(五)其他医疗废物,包括医疗设施和器械、医疗用品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进行标识。

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包装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废物的类别和名称;(二)产生单位和日期的标识;(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标识。

第八条医疗废物的包装应符合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的要求,确保不泄漏,不扩散,不污染。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九条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承担,收集和运输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采取相应的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具有密封性和防漏性,能够阻隔病原体的扩散,防止污染。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的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标准,装载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固定牢固,防止泄露和扩散。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六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六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院长为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2、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由专人负责,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3、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污物的收集、处理要按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

医疗废弃物放置于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应放置于不易穿透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容器内,少量的药物性医疗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放置),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到医院焚烧物集中点进行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进行填埋,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4、医疗废弃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5、禁止丢弃医疗废弃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医疗废弃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6、医疗废弃物在各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工作人员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9、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弃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

一旦被医疗废弃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登记、报告等措施。

____人民医院____年____月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1、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登记及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院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及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处置的法规规章、理论实践及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弃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弃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____人民医院____年____月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2)一、引言医疗废弃物(以下简称医废)管理是医院运营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合理的医废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医院医废管理制度的模版,以指导医院合理处理和管理医废,确保医院的诊疗活动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二、医废管理的目标1. 保护环境:通过合理的医废分类、贮存和处理,确保医院的医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保护人员健康:有效防止医废对医务人员和患者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感染,确保医院所有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3. 资源化利用:鼓励医院在医废管理中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减少对环境的负荷同时降低医院运营成本。

三、医废分类和贮存1. 分类与标识:将医废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医废、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并为每种类别设立明确的标识,以便于管理和处理。

2. 分离贮存: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废贮存场所,根据不同类别的医废进行分离贮存,防止交叉感染和事故发生。

3. 安全贮存:医废贮存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水、通风等,确保医废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任何危害。

四、医废处理与转运1. 环保处理: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选择合法的医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保证医废的无害化处理。

2. 自行处理:医院可以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选择自行处理部分医废,如进行消毒灭菌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通过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废物治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治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干净。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
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展交接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 2 天。

8、医疗废物治理人员应进展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
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治理制度
依据《医疗废物分类名目》,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治理,严格依据以下要求,准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
器进展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
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医疗废物到达包装物或容器的3/4 时,必需进展坚实严密的封口。

4、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
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示意图上墙〕
5、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坚实、严密。

6、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
对被污染处进展消毒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7、制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制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8、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分别,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
袋〔器〕、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
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 8:30-9:00,下午4:30-5:00 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
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完毕后对运送工具进展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展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工程。

登记材料保存3 年以上。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承受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
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
重包装,对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展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马上向公共卫生科人员报告。

3、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 1 月份向公共卫生科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4、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实行登记记录,制止工作人员
及清洁工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制度
为加强员工自我防护和安全意识,提高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防护力量,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个人安全制度,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1、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工作服、防水围裙、橡胶
手套、防水靴、口罩、帽子等〕。

2、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定期进展安康体检,必要时对有
关人员进展免疫接种。

3、运送医疗垃圾做到防泄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使用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4、接触人员在疗垃圾的过程中必需着工作服、佩戴
橡胶手套、口罩;工作完毕后认真洗手,更换衣服。

5、取出垃圾袋时要拿垃圾袋的上部,不要拿垃圾袋的侧部,防止扎伤自己,装车时垃圾袋尽量不要超出车的边缘,防止在运送过程中碰及到他人。

6、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需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职业暴
露时按职业暴露要求准时报告医院感染治理科,并依据种类
与受损害程度,实行相应应急措施,跟踪随访。

7、感染治理科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执行
状况进展指导、监视检查。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展登记,
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工程。

登记材料保存3 年以上。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承受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
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
重包装,对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展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马上向公共卫生科人员报告。

3、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 1 月份向公共卫生科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4、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实行登记记录,制止工作人员
及清洁工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治理的特别操作程序
一、分类收集
1.各医疗废物产生地设有放置医疗废物区域,并以文
字标明医疗废物名称。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
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到达 3/4 满时,应有效封口。

4.病原体培育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应先消毒,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
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并准时密封。

二、运送
1.运送医疗废物人员在运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鞋、口罩、帽子、手套〕。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集中。

4.运送车辆要有防渗漏、防遗散设施,易于清洁、消毒。

5.运送完毕,准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三、暂存、登记
1.各医疗机构应有医疗废物暂存地,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
渗漏;易于清洁消毒。

2.医疗废物暂存地应专人治理,应有“警示”标识和“制止吸烟、饮食”的标识。

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

3.医疗废物在暂存地存放不得超过 2 天。

4.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地准时清洁、消毒。

5.产生和运送医疗废物的部门,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进展登记,登记资料保存
3 年。

四、处置
医疗废物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展处置。

医疗废物不得自行处理,制止转让、买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