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至德昌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1+278路线长11.278公里)项目建议书》的
批复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发改区字[2017]2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1.23
【实施日期】2017.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1+278 路
线长11.278公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发改区字〔2017〕2号)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收悉,根据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赣路综规字[2015]130号“关于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赣路建字[2016]10号“关于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委托南昌市公路勘察设计院编制的
《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1+278 路线长11.278公里)项目建议
书》的建设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S416乔乐至西山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1+278)。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温高速公路瑶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温高速公路瑶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25•【字号】赣发改交通字[2012]870号•【施行日期】201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温高速公路瑶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赣发改交通字[2012]870号)南昌市发改委:你委《关于呈报乐温高速公路瑶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洪发改文[2012]10号)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乐温高速公路瑶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的函》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瑶北互通立交工程是南昌市高新区与福银高速连接的交通枢纽,是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交通转换的枢纽工程,是南昌航空工业城的重要基础设施。
建设本项目将增加南昌市交通进出口,对完善南昌市城市道路体系、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南昌航空工业城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北临赣江南支大桥,南靠瑶湖北岸,在乐温高速K26+091处设置双喇叭式互通立交与天祥大道相接。
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具体建设方案及技术标准在可研阶段进行比选确定。
三、项目匡算投资约2亿元,建设资金由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同步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节能审查、交通主管部门行业审查等前置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德兴市龙头山乡汪山桥危桥重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德兴市龙头山乡汪山桥危桥重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12.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2.27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德兴市龙头山乡汪山桥危桥重建工程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近年来,工行上饶分行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持续跟进特色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加强与市本级的“两光一车”,横峰、铅山的和丰铜业、金汇铜业,万年的万年青、农业企业,德兴的冶金企业等合作,围绕产目项目需求,加大了信贷投入,其中:晶科、光学企业合作情况良好,汽车生产企业,目前也在积极与上级行对接,争取新的突破。
增加小微贷款品种,提供多样选择性。
该行向小微企业推出了财园信贷通、工银快易贷、工银商户快易贷、经营快贷、工银担惠农贷、票据池质押贷款等,使小微客户可根据情况选择不同的业务品种。
保证贷款规模,减少融资存本。
从今年开始,该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特别是10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在规模上保证了随时审批、随时发放,6月份开始,该行严格按总省行要求,对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减少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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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高铁通站路路建设方案

乐平高铁通站路路建设方案备受关注的昌景黄高铁乐平北站有了新进展。
记者近日从乐平市发改委获悉,乐平北站的控制性详规、站房和站前广场设计效果图、通站道路建设的比选方案均已出炉。
这意味着乐平北站将从规划设计阶段逐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昌景黄高速铁路,是一条连接江西省南昌市、景德镇市与安徽省黄山市的高速铁路,全长289.8千米,设计速度为350千米/小时。
沿线设包括乐平北站在内的10座车站,实现了我市高铁“零”的突破,将极大方便市民出行,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昌景黄高铁已于2018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有望在2023年10月建成通车。
建成后,乐平市民去南昌的时间在半小时内,通过接驳杭黄、合福、京九等高铁南下北上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地非常便捷,时间也将大幅压缩。
据了解,乐平北站是乐平市的第一座高铁站,站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40平方公里。
站房坐落在塔前镇境内,G206凰岗高速出入口附近,与昌江、鄱阳等区、县交界,离景鹰高速乐平收费站仅十分钟的车程。
站场设计规模为2台4线,站房总建筑面积1.2万平米。
目前,乐平北站站房设计效果图已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出炉。
乐平北站站房气势恢弘,设计灵感来自乐平古戏台,仿古造型既展示了中国古戏台之乡的地域特色,也体现了1800余年古县新市历史的宏大凝重感,又不失现代气息。
据透露,乐平北站站房建设有望于今年年中启动招投标程序,力争四季度开工建设。
根据目前的规划,站前广场设计得也非常宽阔大气,广场面宽约为570m,进深约为190m,总占地面积为11万平方米。
采用立体分层布置形式,新设“一字型”匝道实现快速进出站,中间为景观广场,南侧为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停车场,北侧社会车及大巴停车场。
为保证乐平北站与昌景黄沿线车站同步开站,乐平市还初步规划了“104县道连接206国道、原青山湾收费站附近连接206国道、桃林村附近连接206国道”等三套通站道路建设方案,在充分对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再来选择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28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287号](https://img.taocdn.com/s3/m/597b0d02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c1.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287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请示》(赣发改交通〔2015〕1116号)及有关材料均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同意路线起自昌北枢纽互通北端,接已建成的福银高速公路南昌绕城段,经永修、共青城、德安、通远,止于七里湖枢纽互通南端,接已建成的福银高速公路九江长江二桥,全长约96公里,扣除已建成的通远试验段,本项目实际建设里程约88公里。
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约2公里。
三、同意采用基本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方案,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维持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41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20.5米(利用现有公路作一幅的路基宽度维持原有24.5米)。
受地形条件等制约,德安段利用现状公路扩建的一幅路基,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局部路段硬路肩宽度可适当减窄。
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改扩建军山(复合式)、共青城、沙河3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新祺周、永修、艾城、德安4处互通式立交。
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19〕62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19〕62号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赣高速东昌办字〔2019〕1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2014年6月,我厅以赣环评字〔2014〕135号文批复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实际建设路线与原环评对比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变更后,路线起于东乡区沪昆高速公路梨温段的东乡互通,终于樟树境内昌傅镇的沪昆高速公路樟树枢纽互通,路线全长154.58公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及交叉工程等主体工程;配套管理、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2处、收费站8处。
工程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米,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
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
公路全线总体设计时,尽量避开农田或少占农田,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工期;路面设计中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减轻路面径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公路绿化工程设计,在设计中优先考虑采用当地的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物种扩散;合理进行桥涵设置,降低公路阻隔对当地野生动物生境影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7万吨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7万吨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项目备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赣发改产业字[2012]127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7万吨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项目备案的通知(赣发改产业字〔2012〕1278号)景德镇市发改委:报来《关于转报乐平市发改委申请新建年产27万吨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项目备案的请示》(景发改产业字[2012]374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江西省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7万吨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项目予以备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乐平市塔山工业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厂房、化学品及成品贮存罐区、冷冻站以及道路、给排水等辅助设施,购置安装各类生产设备。
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27万吨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生产能力,其中天然脂肪醇10万吨、皂粒10万吨、环氧甲酯4万吨、增塑剂810脂肪醇酯2万吨和精甘油1万吨。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1786万元,其中申请银行贷款8525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节能、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项目,可另行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推进清单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推进清单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推进清单的通知各市、县(区)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在赣央企和省属企业: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省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推进清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加强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前期推进和服务保障工作。
各市、县(区)政府是本地区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省直有关部门是省属和跨设区市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有关在赣央企和省属企业是所属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
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责任主体必须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对难以协调解决的,可报请我委牵头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如仍不能解决,由我委上报省政府协调和督办。
二、按月调度。
全省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推进清单实行按月调度。
请各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在赣央企和省属企业在每月5日前将所属在建重大项目上月投资完成情况报送我委汇总,电子表格发送至我委工作邮箱,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我委;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后即按在建项目管理,并转入在建项目清单;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设区市统一报送。
第一次报送时间为10月10日,报送时请将8月、9月投资完成情况分别按以上要求填写,一并报送。
三、按季度通报。
对清单内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未能按投资计划完成的,我委将报请省政府后按季度在全省进行通报,并责成说明情况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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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至德昌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5.25
•【字号】赣发改交通字[2011]999号
•【施行日期】2011.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至德昌高速
互通连接线工程立项的批复
(赣发改交通字[2011]999号)
景德镇市发改委:
你委景发改交通字[2011]212号“关于省道S205乐平段改线工程(下湾~塔山工业园)请求开展前期工作的报告”收悉。
为解决乐平塔山工业园对外交通、降低工业园区物流成本、促进乐平市域经济发展,根据赣府阅[2011]2号文精神,同意建设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至德昌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工程。
请项目建设单位委抓紧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及省级用地预审、环评、节能、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落实项目法人、建设资金等审批前置条件后,我委再行受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