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规章制度劳动部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假设干条文的说明【发布单位】劳动部【发布日期】1994-09-05【生效日期】1994-09-05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假设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9月5日〕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方法。
本条中的“劳动制度〞,此外作广义上理解,不仅仅指用人制度,还包括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平安卫生等制度。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效劳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
本条中“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创造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公司内部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4篇)

公司内部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内部单位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将积极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权益,维护员工的工资福利权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支持。
第五条公司将及时公布和解释本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咨询渠道,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劳动环境保障第六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环境。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劳动环境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不符合要求的环境。
第八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对于有特殊毒害、放射、噪音、粉尘、高温等工作环境的岗位,公司将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救助方案。
第三章工资福利保障第十一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
第十二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福利政策,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公司将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公正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激励。
第十四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节日福利和其他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第四章培训晋升保障第十五条公司将制定全面、系统、持续的员工培训规划和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及时进行岗位晋升和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和机会。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人才梯队,重视员工的培养和成长,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7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7篇)最新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
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
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
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
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
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
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
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当前,要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营造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的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从实际出发,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改革方式和办法,务求实效;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要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企业用人和分配制度。
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劳动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劳动规章制度一、目的: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规程。
二、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包括正式职工、临时职工、合同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1. 根据企业需要,确定制度制定计划。
2. 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企业规章制度。
3. 经过内部审核,报经企业领导审批,确定并发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1.《聘用工作制度》:规定聘用流程、合同签订、工作期限、薪资待遇、加班及调休、奖惩等规定;2.《劳动纪律制度》:规定员工应遵守的基本劳动纪律,包括工作时间、请假制度、出勤率、工作量、安全制度等;3.《薪资管理制度》:规定薪资的计算、发放、调整等事项;4.《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生产安全事项,强化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生产事故发生;5. 《奖惩制度》:明确奖惩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奖励和惩罚应遵循的原则;6. 《保密制度》:指定保密负责人,规定员工对公司机密事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五、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每个员工都有责任遵守企业制度的规定,如违反企业规定,将根据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2.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业规定,并且负责员工的监督管理;3. 对于制度的执行中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治,防止其再次发生;4. 若员工及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度规定,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规章制度一、目的本《劳动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管理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劳动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范围本《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劳动规章制度》由企业管理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布。
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制定各项制度的内容1. 出勤考勤制度范围:全体员工目的:规范员工的出勤、考勤行为,提高劳动积极性和效率。
劳动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405号

分类号】 L35301199515【标题】劳动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 19951108【实施日期】 19951108【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干部保险福利【文号】劳部发(1995)405号【名称】劳动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现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劳动部。
【名称】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题注】【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章名】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第五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六条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第七条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是企业____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____。
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
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警告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2、记过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3、记大过处分,扣减____个月绩效薪酬;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____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精编10篇)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精编10篇)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1)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
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凡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筏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
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
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
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
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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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规章制度劳动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管理,维护员工权益,提高企业效益,制定本
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企业领导层要充分尊重员工,建立和谐、民主的企业关系,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企业管理
第四条 企业应开展科学规划,明确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确保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五条 企业内部管理要严格遵循职责分工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制。
第六条 企业领导层要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第七条 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 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员工成长。
第九条 企业要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享有劳动保护、权益和福利。
第三章 劳动保护
第十条 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有害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护措施,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第十二条 企业要规范员工的劳动时间和休息制度,落实劳动法规定,保障员工的休息权。
第十三条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 企业效益
第十四条 企业要严格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确保企业的盈利能力。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六条 企业要推动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绿色生产,保护环境,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
同。
第十八条 对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政府部门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责令整改。
第十九条 对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员工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情况,企业领导层应及时采取措
施,确保员工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层。
第二十一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应经企业领导层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和修订均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为国家企业规章制度相关内容,企业应严格遵守,确保员工权益和企业效益的兼顾,
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