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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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国际商法》课程作业

《海上货物运输法案》

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小组编号:第6小组

案例分析小组成员:

INB13032 胡蕾

INB13034 赵莲洁

INB13015 杨姬蓉

IBT12064 张雨晴

作业完成班级:国际商务13级(1)班

作业完成时间:2015年11月15日

背景和案情

原告Z.K.航海公司,是一家在美国销售游艇的进口商。1987年,五艘游艇由Archigetis从台湾装运至美国。每艘游艇都开立出一份可转让的清洁提单,五份提单每张的正面都注明只有一单位货物装运,游艇装载于甲板上,托运人承担一切风险,货物价值可预先声明。在提单的反面有条文规定,货物损失赔偿的责任限于每一包装或每一习惯货运单位500美元。每艘游艇都有支船架的保护,放置在甲板上。在运输途中,一艘游艇灭失,其他四艘都不同程度受到损毁。原告在运输途中对货运提单付款。被告辩称其赔偿责任只限于一艘游艇500美元。

一、当事人(Parties)

原告:Z.K.航海公司-----收货人(提单购买者)

被告:Archigetis--------承运人

二、法院(Court)

佛罗里达南部管区联邦地区法院

三、时间(Date)

案件发生时间:1987年

案件受理时间: 1991年

四、事实(Fact)

五艘游艇由Archigetis从台湾装运至美国。每艘游艇都开立出一份可转让的清洁提单,五份提单每张的正面都注明只有一单位货物装运,游艇装载于甲板上,托运人承担一切风险,货物价值可预先声明。在提单的反面有条文规定,货物损失赔偿的责任限于每一包装或每一习惯货运单位500美元。每艘游艇都有支船架的保护,放置在甲板上。在运输途中,一艘游艇灭失,其他四艘都不同程度受到损毁。Z.K.航海公司在运输途中对货运提单付款。

五、争议焦点(Issue)

1.每艘游艇是否构成一个包装单位;

2.承运人赔偿责任是否只限于一艘游艇500美元。

六、裁决结果(Disposition)

1.法院认为每艘游艇构成一个包装单位;

2.托运人有充足的机会声明货物的价值;

3.承运人有理由将其赔偿责任限定在每包装单位500美元内。

提单的购买者应当受到提单条款的制约,包括有关赔偿限额的条款。

七、推理过程(Reasoning)

首先,

每艘游艇都开立出一份可转让的清洁提单,五份提单每张的正面都注明只有一单位货物装运,游艇装载于甲板上,托运人承担一切风险,货物价值

可预先声明。在提单的反面有条文规定,货物损失赔偿的责任限于每一包

装或每一习惯货运单位500美元。每艘游艇都有支船架的保护,放置在甲板上。

其次,

(一)原告声称提单中没有留有足够地方来声明货物的价值,但粗略查看过提单后,证明原告所述并非事实。提单的正面,用大写字母注明:如果当事人愿意付出更高的运费,可事先声明货物价值,并根据提单背面的第18条按货物价值计算运费。第18条规定,除非事先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相应运费,否则货物损失赔偿以每单位500美元为限。尽管提单上没有特定的空格留给托运人填写货物价值,但只要托运人愿意,提单上有足够的空白位置可用来注明。

(二)原告辩称尽管托运人有充足的机会声明货物的价值,但对于可转让提单的购买者则根本没有如此机会。但可转让提单的购买者只能享有托运人享有的权利,在货物装载上船后即为无效。为此,如果托运人没有事先声明货物更高的价值,那么提单购买者现在就不能诉讼。

(三)原告声称游艇支架只是便于游艇的装载、运输,不能视其为包装,因为支架并没有完全包围游艇。原告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包装,不管其尺寸及重量,是用以方便货物运输、搬运的,并不要求包装一定需要完全包围货物。

最后,

判定每艘游艇可以作为一个包装单位。根据《海上货物运输法案》中的赔偿责任限定条款,承运人可以把货物损失赔偿限定在每艘游艇500美元内。

八、案件启示(Implementation)

1.提单背面的条款主要规定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如果对承运人

责任的规定违反了提单所使用的某国海商法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有关

条款无效。

例如,提单背面有关赔偿金额的条款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害负

有责任时,承运人对每件或每一其他货运单位的货物的赔偿,不超过

一定限额。该条款还规定,如托运人在货物装船前,书面申报了高于

限额的货物价值,并已在提单正面上注明,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不受

限额限制。

2.包装,不管其尺寸及重量,是用以方便货物运输、搬运的,并不要求

包装一定需要完全包围货物。

3.国际贸易中,是由卖方(托运人)与海洋运输公司(承运人)签订合

同而到达目的港后,向买方或其他提单持有人(收货人)交货,如果

货物有损,则是由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

九、小组分工(Group Work)

案例分析报告攥写:胡蕾、张雨晴

案例分析PPT制作:杨姬蓉、赵莲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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