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个世纪中国区域历史气温网格数据集的建立-中国气象学会

近半个世纪中国区域历史气温网格数据集的建立-中国气象学会

近半个世纪中国区域历史气温网格数据集的建立

李庆祥1,23

1 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北京, 100081

2 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开放实验室,北京, 100081

3 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北京, 100081

摘要

气候序列长度不一致以及由此导致的空间抽样误差在气候变化检测研究中常常产生影响,因此往往需要把全球或者区域尺度气候数据转化为格点气候数据集。文中分别采用修改后的一级差分方法和普通Kriging方法,把中国大陆(共约728个站,不含港、澳、台地区)气象台站1951年1月—2004年12月经过质量控制和均一化的历史气温数据转化为2.5°×2.5°经纬度网格化数据集。对比分析表明:应用上述两种方法,(1)格点化带来的空间抽样误差较小;(2)格点化后的格点气温序列和站点序列相关程度很高;(3)不同的方法建立的格点数据集在序列的相关性、距平场的相似性描述方面均非常一致。二者的相关性和相似性也表明文中所建立的格点数据集是比较合理的。最后利用格点化后的气温数据集,分别采取距平平均方法和一级差分方法,对近54年中国气温变化趋势进行了更为准确的估计。不同的计算方法对中国区域气温增暖幅度的研究表明,整个中国区域内近50年气温表现出一致的增暖特点,其中以北方地区(西北、东北)气温增暖幅度最大,个别地区达到近0.6 ℃/(10 a),而最低的长江中、上游地区,年均气温增暖幅度较小,还不到0.1 ℃/(10 a),全国平均的年平均气温近54年来增暖速率约为0.23—0.25 ℃/(10 a),这和其他专家得出的结论是基本一致的,而由于文中对数据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质量控制,使得估计结果更为精确、可信。

关键词:格点数据集,气温,增暖,误差,均一性。

初稿时间: 2006年1月16日,修改稿时间:2006年3月7

资助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605021),中国科技部专项基金项目(2004DKA20170-01-02),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专项基金项目(CCSF2005-2-QH17)。

作者简介:李庆祥,从事气候资料和气候变化研究。Email:liqx@https://www.360docs.net/doc/9a2885985.html,。

中国气象数据网

中国气象数据网 气温气象学上把表示空气冷热程度的物理量称之为空 气温度,简称气温(英文名称 air temperature )。公众天气 高的百叶箱中的温度表上测得的,由于温度表保持了良好的 通风性并避免了阳光直接照射,因而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国 采用摄氏度(C )为单位。气温的单位除上面提到的用摄氏 度(C )表示,有的以华氏度(F )表示。摄氏与华氏的换 算关系是: C=5/9 (F-32), F=9/5C+32 (式中 C-摄氏温度)。 气温是用来衡量地球表面大气温度分布状况和变化态势的 重要指标。它根据需要分为定时气温 (基本站每日观测 4 次, 基准站每日观测 24 次),平均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 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 1 )定时气温 气象部门每天 02 时、08 时、 14 时、20 时(北京时)每隔 6 预报中所说的气温,是在植有草皮的观测场中离地面 1.5 米 际上标准气温度量单位是摄氏度(C ) 中国气温记 录一般 F-华氏温度,

小时进行一次观测或者02 时、05 时、08 时、11 时、14 时、 17 时、20 时、23 时每隔3 小时进行气温观测。为了特殊需要(如航空),甚至进行间隔1 小时、半小时的气象观测。 2)平均气温 指某一段时间内,各次观测的气温值的算术平均值。通常通过气温的平均情况来表达气温一段时间内的状况。根据计算时间长短不同,可分日平均气温、月平均气温、年平均气温、累年平均气温等。 1)日平均气温:由于不同气象站,每天观测次数不等,中 国气象部门统一规定,日平均气温是把每天02 时、08 时、 14 时、20 时四次测量的气温求平均,还可以计算为某一天的最高气温和最低气温的平均值,精确到0.1 度。

填空题

1、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2、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大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最小值确定。 3、基站天馈线应从铁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轴电缆在其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桥进入机房前,屏蔽层应就近接地。当铁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m时,同轴电缆金属屏蔽层还应在铁塔中部增加一处接地。 4、云层对地是否发生闪电,取决于云体的电荷量及对地高度或者说云地间的电场强度。 5、雷电的危害只要分为直击雷的危害和雷电电磁脉冲的危害。 6、雷云闪电主要分为哪三种闪电:云内闪电、云际闪电和云地闪电。 7、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分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8、GB50057-94(2000版)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9、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10屋顶平面图是用来表达房屋屋顶的形状、女儿墙位置、屋面排水方式、坡度、落水管位置的图形。 11、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12、在AutoCAD执行DONUT(圆环)命令时,如果内圆直径为0,绘制的图形为实心圆。 1、用滚球法计算避雷针保护范围时,其滚球半径,一类建筑物为30 m;二类建筑物为45 m;三类建筑物为60 m。一类建筑物避雷网格5x5 m 或6x4 m; 二类建筑物避雷网格10x10 m 或12x8 m ;三类建筑物避雷网格20x20 m或24x16 m 。 2、所谓信息系统是指建筑物内许多类型的电子装置,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控制装备等的统称。 3、屏蔽是减少电磁干扰的基本措施。 4、对SPD的基本要求:能承受预期通过的电流;通过电流时的最大箝压和有能力熄灭在电流通过后产生的工频续流。 5、为减少电磁干扰的感应效应,宜采取以下的基本屏蔽措施:建筑物和房间的外部设屏蔽措施,以合适的路径敷设线路,线路屏蔽。这些措施宜联合使用。 6、信息系统接至共用接地系统的等电位连接的基本方法是:1.S型等电位连接网;2.M型等电位连接网。 7、防雷产品的使用,应当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未经任可

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 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发布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目录 1基本信息 2目录 3第一章 4第二章 5第三章 6第四章 7第五章 8第六章 9第七章 10第八章 基本信息 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现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郑国光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决定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二、将第二十条修改为:“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三、本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三章 防雷工程 第四章 防雷检测 第五章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 第六章 防雷产品 第七章 罚则 第八章 附则[1]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1] 第二章 第七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新型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试行)

附件1 新型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气彖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9月

《新型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主要依据《地而气彖观测规范》(2003版)、《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自动气象站保障暂行规立》、《气象装备技术保障手册-自动气象站》等相关文件与相关国家标准,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自动气象站生产、使用片管理等单位得意见与建议编写完成。规范得主要内容包括新型自动气象站得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部分。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泄发布,并归口管理。本规范由陕四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贵起草,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李社宏、张世昌、王柏林、张晓妮、于进江、毛峰、张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就是对新型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得指导性文件。望^$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本规范不包括云高仪等未在全国全而布设得自动观测仪器得维护,将在以后得修订中逐步增加。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世实施细则0

1总则.......................... 仁1适用范闱...............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设备结构 .............. 4主要设备技术性能 ...... 2完好标准...................... 2、1系统结构 .............. 2% 2 *1^flis..... .. 2、3技术资料 .............. 2、4运行环境 .............. 3设备维护...................... 3、1日巡视................ 3、2周维护 ................ 3、3月维护 ................ 3、4年维护 ................ 4维护记录...................... 5安全注意事项.................. 附录A辐射传感器维护........... 附录B门动气象站维护工具与物品附录C日巡视记录表附录D周维护记录表............. 附录E月维护记录表............. 附录F年维护记录表............. (1) ... 1 ... 1 ... 1 ... 2 ... 3 (3) ?????III 3 ... 4 ... 4 ... 4 ... 4 ... 6 (7) ……1 0 ……1 1 ……1 1 ……1 2

气象法律法规

气象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已经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8号,已经2002年3月13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经201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4、《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已经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5、《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6号令,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6、《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7、《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8、《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第12号令,已于2005年10月9日经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9、《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3号令,经2006年7月14日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和2006年8月14日国家保密

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0、《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经2007年6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3年《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相应的修订,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1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13、《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2号令,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3年《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作相应的修订,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14、《陕西省气象条例》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15、《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于2010年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16、《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9年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土部公告〔201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公告 2011年第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部对2010年11月30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后国土资源部单独发布或者牵头发布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未列入本目录的国土资源部文件(包括原地质矿产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文件),原则上不再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国土资源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名称文号备注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3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 4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号 5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9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 部、统计局联合发 布 6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号 7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8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0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0号

序号名称文号备注 9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 10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 国土资发〔2010〕44号 11 2015年)》的通知 12 国土资源部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0〕59号 13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0〕60号 14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6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标准体系》和《国土资源“十二五”标准化发 15 国土资发〔2010〕63号展规划》的通知 16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8号 17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81号 1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4号

《暴雨诱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气减函〔2016〕65号)

暴雨诱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增强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定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是在灾害风险普查、确定致灾阈值和预警等级指标基础上,依据降水实时监测、预报,评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适时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气象风险预警服务。 第三条(管理原则)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应遵循需求牵引、开放集约,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统筹利用部门和社会资源,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业务原则)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应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 第五条(内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包括灾害风险普查调查和灾害信息管理、致灾阈值确定、精细化降水估测和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效益评估等内容。 第六条(时段)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主要时段为每年5月1日-9月30日,在其他时段内,可根据降水强度和服务需要,适时开展此项业务。 第七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国家级、省级气象部门。省级气象部门依据本规范指导

所辖地市、县级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 第二章业务内容 第八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时调查和灾害信息管理 根据《泥石流、滑坡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普查和灾害信息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1.普查地质灾害灾情点特征信息、地理信息资料、水文信息、气象信息、承灾体信息、灾情信息、预警指标和防灾措施数据等;实时调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规模、具体地点、受影响的村镇、户数和人口、死伤人数、经济损失、致灾降水量,发生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地质环境等信息。 2.对普查和实时调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并及时更新修订。 3.依托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实时和历史灾情信息的收集管理、质量控制、统计评估及服务应用工作。 第九条致灾阈值确定 依托风险普查数据库和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同时结合各地区地质灾害实际影响程度和已有技术方法,开展致灾阈值指标确定工作,内容包括: 1.建立地质灾害点(主要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进行风险级别划分,按照发生概率95%、75%、50%、25%以上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的临界(面)雨量阈值数据库。 —2—

中国气象站点分布信息

表全国基本基准站信息文件 区站号省名台站名纬度(°) 经度(°) 拔海高度(米) 类别50136 黑龙江漠河52、97 122、52 433 基准站50246 黑龙江塔河52、35 124、72 361、9 基本站50349 黑龙江新林51、7 124、33 494、6 基本站50353 黑龙江呼玛51、72 126、65 177、4 基本站50425 内蒙古额尔古纳50、25 120、18 581、4 基本站50434 内蒙古图里河50、48 121、68 732、6 基准站50442 黑龙江加格达奇50、4 124、12 371、7 基本站50468 黑龙江黑河50、25 127、45 166、4 基本站50514 内蒙古满洲里49、57 117、43 661、7 基准站50527 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 49、22 119、75 610、2 基本站50548 内蒙古小二沟49、2 123、72 286、1 基本站50557 黑龙江嫩江49、17 125、23 242、2 基本站50564 黑龙江孙吴49、43 127、35 234、5 基准站50603 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48、67 116、82 554、2 基本站50618 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48、22 118、27 642 基本站50632 内蒙古博克图48、77 121、92 739、7 基准站50639 内蒙古扎兰屯48 122、73 306、5 基本站50656 黑龙江北安48、28 126、52 269、7 基本站50658 黑龙江克山48、05 125、88 234、6 基本站50727 内蒙古阿尔山47、17 119、93 997、2 基本站50742 黑龙江富裕47、8 124、48 162、7 基准站50745 黑龙江齐齐哈尔47、38 123、92 147、1 基本站50756 黑龙江海伦47、43 126、97 239、2 基准站50758 黑龙江明水47、17 125、9 247、2 基本站50774 黑龙江伊春47、73 128、92 240、9 基本站50775 黑龙江鹤岗47、33 130、27 227、9 基本站50788 黑龙江富锦47、23 131、98 66、4 基本站50834 内蒙古索伦46、6 121、22 499、7 基准站50838 内蒙古乌兰浩特46、08 122、05 274、7 基本站50844 黑龙江泰来46、4 123、42 149、5 基本站50853 黑龙江绥化46、62 126、97 179、6 基本站50854 黑龙江安达46、38 125、32 149、3 基本站50862 黑龙江铁力46、98 128、02 210、5 基本站50873 黑龙江佳木斯46、82 130、28 81、2 基准站50877 黑龙江依兰46、3 129、58 100、1 基本站50888 黑龙江宝清46、32 132、18 83 基本站50915 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45、52 116、97 838、9 基本站50936 吉林白城45、63 122、83 155、3 基准站50948 吉林乾安45 124、02 146、3 基本站50949 吉林前郭尔罗斯45、08 124、87 136、2 基本站

风云二号气象卫星

风云二号气象卫星(FY-2)是我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地球静止轨道气象卫星,与极地轨道气象卫星相辅相成,构成我国气象卫星应用体系。风云二号卫星作用是获取白天可见光云图、昼夜红外云图和水气分布图,进行天气图传真广播,供国内外气象资料利用站接收利用,收集气象、水文和海洋等数据收集平台的气象监测数据,监测太阳活动和卫星所处轨道的空间环境,为卫星工程和空间环境科学研究提供监测数据。风云二号静止气象卫星资料越来越成为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监测手段。 主要性能参数 卫星质量:1365公斤 轨道特性:地球静止轨道 设计寿命:3年 发射历程 风云二号系列静止气象卫星是我国第一代静止气象卫星,计划发射5颗,即风云二号A/B/C/D/E,两颗试验星(风云二号A/B),三颗业务星(风云二号C/D/E)。其中风云二号A 星于1997年6月10日发射成功,风云二号B星于2000年6月25日发射成功,姿态均为自旋稳定,只有一个三通道扫描辐射计,设计寿命3年。从风云二号C星起,扫描辐射计由三个通道增加到五个通道,在性能上较风云二号A/B两星有较大的改进与提高。风云二号C 星和D星已分别于2004年10月19日和2006年12月8日年发射。E 风云二号气象卫星 星计划于2009年发射。 12月23日8时54分,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成功将"风云二号"06星送入预定轨道。 火箭飞行24分钟后,西安卫星测控中心传来数据表明,卫星已经成功进入地球同步转移轨道。经过一系列控制,卫星将最终定点于东经123.5度赤道上空。 "风云二号"06星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为主研制,可全天候对地球进行连续气象监视,获取地球空间环境白天可见光云图、昼夜红外云图和水汽分布图;收集和转发气象、海洋、水文等观测数据;监测太阳X射线和空间粒子辐射数据等。卫星重1.39吨,在轨采用自旋稳定方式,用户为中国气象局。 我国于2004年10月19日和2006年12月8日发射的"风云二号"04星、05星,实现了我国气象卫星双星组网运行观测,目前两颗卫星工作状况良好。 这次发射升空的06星,是04星、05业务星的在轨备份星和接替星,它的成功发射,可增强风云气象卫星在轨连续、稳定运行的可靠性,为我国及周边国家天气观测、气象预报和减灾防灾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加强我国与国际气象组织的合作,提高我国在气象领域的国际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风云二号卫星既是高科技的产物,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电子技术、光学技术、材料技术、关键的元器件技术,以及应用技术,其背后体现的是国家综合科技实力,参与卫星、运载、测控、发射、应用五大系统的科技人员成千上万,历经20余年,付出了极其艰苦的努力。 风云二号A星发射之后,上天运行了3个月左右就开始出现一些故障,只能间歇性工作,每天工作6到8小时之后就要休息。B星发射上去之后,运行了不到8个月,星上有一个部件开始出毛病,卫星转发下来的信号比正常情况下衰减很多,接收起来非常困难。前面两颗星,大家搞了很多年,在气象业务应用上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最终没有实现业务化。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 颁布日期:20050128 实施日期:20050401 颁布单位:中国气象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三章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现发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现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国光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决定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二、将第二十条修改为:“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 构负责认定。” 三、本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 修订,重新公布。 2 3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4第二章

中国地理区域、中国气候类型

中国地理分区 华东六省:山东(鲁),江苏(苏),浙江(浙),上海(沪),安徽(皖),福建(闽)华南:广东(粤),广西(桂),海南(琼) 华中:湖南(湘),湖北(鄂),河南(豫),江西(赣) 华北:北京(京),天津(津),河北(冀),山西(晋),内蒙古(内蒙古) 西北:宁夏(宁),新疆(新),青海(青),甘肃(甘或陇),陕西(陕或秦) 西南:四川(川或蜀),云南(云或滇),西藏(藏),重庆(渝),贵洲(贵或黔) 东北:黑龙江(黑),吉林(吉),辽宁(辽) 其他地区:香港(港),澳门(澳),台湾(台) 中国的气候

热带季风气候,特点:全年高温,分旱雨两季. 亚热带季风气候,特点: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 温带季风气候,特点: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温带大陆性气候,特点:干旱少雨,冬季严寒,夏季炎热,气温年变化大. 高山高原气候,特点:气温要低于同纬度地区,气候垂直变化显著. 1.气候复杂多样中国幅员辽阔,跨纬度较广,距海远近差距较大,加之地势高低不同,地形类型及山脉走向多样,因而气温降水的组合多种多样,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气候。从气候类型上看,东部属季风气候(又可分为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西北部属温带大陆性气候,青藏高原属高寒气候。从温度带划分看,有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寒温带和青藏高原区。从干湿地区划分看,有湿润地区、半湿润地区、半干旱地区、干旱地区之分。而且同一个温度带内,可含有不同的干湿区;同一个干湿地区中又含有不同的温度带。因此在相同的气候类型中,也会有热量与干湿程度的差异。地形的复杂多样,也使气候更具复杂多样性。 2.季风气候显著中国的气候具有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少雨、高温期与多雨期一致的季风气候特征。由于中国位于世界最大的大陆——亚欧大陆东部,又在世界最大的大洋——太平洋西岸,西南距印度洋也较近,因之气候受大陆、大洋的影响非常显著。冬季盛行从大陆吹向海洋的偏北风,夏季盛行从海洋吹向陆地的偏南风。冬季风产生于亚洲内陆,性质寒冷、干燥、在其影响下,中国大部地区冬季普遍降水少,气温低,北方更为突出。夏季风来自东南面的太平洋和西南面的印度洋,性质温暖、湿润、在其影响下,降水普遍增多,雨热同季。中国受冬、夏季风交替影响的地区广,是世界上季风最典型、季风气候最显著的地区。和世界同纬度的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冬季气温偏低,而夏季气温又偏高,气温年较差大,降水集中于夏季,这些又是大陆性气候的特征。因此中国的季风气候,大陆性较强,也称作大陆性季风气候。

市气象局-行风热线

市气象局行风热线材料 【主持人】“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欢迎准时收听XX广播电视台为你带来的早间节目—行风热线,今天做客我们直播间的嘉宾单位是XX市气象局,如果说您有关于气象局职能范围内的问题需要咨询的话,可以随时参与到我们节目中来,介绍一下今天应邀到场的嘉宾是XX市气象局的负责同志,欢迎做客行风热线,X局长您好! 【X局长】: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早上好!首先感谢“行风热线”节目和广大热心听众对我们气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很高兴再次通过XX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这样一个平台,来和听众朋友交流和沟通,并就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互动和探讨,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的为大家服务,也希望各位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主持人】:听众朋友,防灾减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大家有涉及到气象预报、人工增雨、气象防灾减灾、防雷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或对市气象局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您在收听节目同时也可以通过现场热线,随时参与节目,发表你的观点,也可以提出你所关心的问题。热线号码是:。。。,期待您的参与,也希望看到您精彩的留言。首先请X局长简单介绍下本周的天气情况。

【X局长】:受副高边缘偏南气流和西风槽共同影响,预计本周我市以多云天气为主,15日和18日将有雷雨或阵雨天气过程。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今年上半年我市降水严重偏少,进入7月份降水逐渐偏多,X局长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今年以来降水情况。对农作物有什么影响? 【何局长】:2012年1月1日-8月13日总降水量:315.3mm,其中1至6月份的降水量为:61mm;2011年1月-7月份总降水量:255.1mm;历年同期总降水量:401.1mm。 前期的干旱主要对小麦返青有一定的影响, 6月份的降水严重偏少,大部分地区0~10cm土壤相对湿度在40%以下,干旱少雨的气候状况,对小麦的收晒较为有利,但对花生、地瓜生长以及夏玉米的播种不利。7月大部分时段光、温条件较好,利于夏播和春播作物的生长。降水普遍增多,水分条件基本能够满足作物不同发育期的需求。8月上旬寡照阴雨天气较多,对夏玉米、等其它作物以及果瓜蔬菜生长均不利。下旬光照较为充足,墒情较好,利于夏玉米的灌浆乳熟。总的来说今年夏季气象条件基本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目前我市农作物已进入旺盛的生长期,各地要根据作物长势及时进行科学管理。同时要注意做好病虫害防治监测工作。 【主持人】刚刚我们共同回顾了前期的气候情况,下面就请X局长把气象局的情况向广大听众朋友介绍一下。

中国气象局第1号令《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气象局第1号令《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已于2000年4月29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温克刚 二○○○年四月三十日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气象主管机构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维护气象工作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气象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实施。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以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水平。 第四条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气象法制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处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施气象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六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气象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当事人同一气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气象主管机构作出罚款处罚,实行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制度。 第八条气象主管机构在对气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二)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三)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采取的改正措施; (四)其他应当考虑的情节。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气象行政处罚。 第十条气象主管机构在必要时,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气象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气象主管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的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监督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处罚案件。 气象行政处罚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管辖。下列气象行政处罚案件,由本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管辖: (一)对违反《气象法》规定,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未经其审查的行政处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管辖; (二)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单独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组织、个人合作从事气象活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该违法行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管辖。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2年第11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田凤山(章) 二○○二年五月九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国的风能资源及区划说明

中国的风能资源及区划说明 Ver 1.00 Date 2006.11.16 我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风能资源比较丰富。据国家气象局估算,全国风能密度为100W/㎡,风能资源总储量约1.6×105MW,特别是东南沿海及附近岛屿、内蒙古和甘肃走廊、东北、西北、华北和青藏高原等部分地区,每年风速在3m/s以上的时间近4,000h左右,一些地区年平均风速可达6~7m/s以上,具有很大的开发利用价值。中国气象学界根据全国有效风能密度、有效风力出现时间百分率,以及大于等于3m/s和6m/s 风速的全年累积小时数,将我国风能资源划分为如下几个区域。 1、东南沿海及其岛屿,为我国最大风能资源区 这一地区,有效风能密度大于、等于200W/㎡的等值线平行于海岸线,沿海岛屿的风能密度在300W/㎡以上,有效风力出现时间百分率达80~90%,大于等于8m/s的风速全年出现时间约7,000~8,000h,大于等于6m/s的风速也有4,000h左右。但从这一地区向内陆,则丘陵连绵,冬半年强大冷空气南下,很难长驱直下,夏半年台风在离海岸50km时风速便减少到68%。所以,东南沿海仅在由海岸向内陆几十公里的地方有较大的风能,再向内陆则风能锐减。在不到100km的地带,风能密度降至50W/㎡以下,反为全国风能最小区。但在福建的台山、平潭和浙江的南麂、大陈、嵊泗等沿海岛屿上,风能却都很大。其中台山风能密度为534.4W/㎡,有效风力出现时间百分率为90%,大于等于3m/s的风速全年累积出现7,905h。换言之,平均每天大于等于3m/s的风速有21.3h,是我国平地上有记录的风能资源最大的地方之一。 2、内蒙古和甘肃北部,为我国次大风能资源区 这一地区,终年在西风带控制之下,而且又是冷空气入侵首当其冲的地方,风能密度为200~300W/㎡,有效风力出现时间百分率为70%左右,大于等于3m/s的风速全年有5,000h以上,大于等于6m/s的风速在2,000h以上,从北向南逐渐减少,但不象东南沿海梯度那么大。风能资源最大的虎勒盖地区,大于等于3m/s和大于等于6m/s的风速的累积时数,分别可达7,659h和4,095h。这一地区的风能密度,虽较东南沿海为小,但其分布范围较广,是我国连成一片的最大风能资源区。 3、黑龙江和吉林东部以及辽东半岛沿海,风能也较大 风能密度在200W/㎡以上,大于等于3m/s和6m/s的风速全年累积时数分别为5,000~7,000h和3,000h。 4、青藏高原、三北地区的北部和沿海,为风能较大区 这个地区(除去上述范围),风能密度在150~200W/㎡之间,大于等于3m/s的风速全年累积为4,000~5,000h,大于等于6m/s风速全年累积为3,000h以上。青藏高原大于等于3m/s的风速全年累积可达6,500h,但由于青藏高原海拔高,空气密度较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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